深圳市预防接种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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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附件3
深圳市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建立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发生预防接种副反应后、责任报告人必须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报告卡。
如出现死亡、严重器官损伤、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所在区级疾控部门。
四、预防接种副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必须由区级以上疾控部门开展个案调查,由区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和作出处理意见。
五、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区级及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并组织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作出处理意见。
六、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
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
立即皮下或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1000)0.5-1.0ml,或同时肌注苯海拉明25-50mg;
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七、晕厥处理原则:
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
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
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附件4
深圳市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或乡镇(街道)居委,收集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
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或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
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
收到新生儿报告卡后,及时巡访,了解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
非本辖区儿童,及时转卡。
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
属本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
并按照免疫规划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
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
附件5
深圳市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一、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对在本地段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册,即接种信息录入电脑,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
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或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上报本区域本月新迁入的7岁以下儿童资料。
四、每月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
五、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使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附件6
深圳市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按时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县—镇(接种点)”供应渠道购苗。
三、疫苗的出入要有帐目登记,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等。
四、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疫苗按疫苗规定的温度进行贮存,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车或冷藏箱。
五、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六、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有足够储存疫苗的专用冰箱,配置能适应带冰接种的疫苗冷藏设备,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建档建账:
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及户地、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七、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管理,冰箱内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并妥善保存温度登记本,做好停电、发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并把疫苗转移到其它冰箱。
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结霜厚度超过4毫米以上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藏背包每次使用后,及时取出冰排,擦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
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每月进行转动机械加油,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
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八、冷链设备严禁存放其它物品、过期疫苗,保持清洁卫生。
附件7
深圳市预防接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资料分类项目
资料分类项目基本内容
人口资料
①免疫规划年报;
②本镇统计、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提供人口情况
疫情资料
①疫情报告登记本;
②主要传染病个案;
③AFP报表;
④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监测资料。
免疫接种资料
①常规免疫接种月报表;
②“五苗”接种率监测图;
③糖丸或其它疫苗强化免疫报表。
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资料
各种疫苗领取、使用登记表本。
异常反应登记本、个案。
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①冰箱、保冷包、冰排数量、运行情况登记表;
②冰箱温度登记表;
③一次性注射器或玻璃注射器登记表。
上级来文
上级有关防疫、计免的红头文件。
本院发文
本单位发出的有关防疫、计免工作的文件、各类通知等。
科室计划、总结
本科室年度计划、总结及专题工作计划、总结等。
业务工作资料
上级或本院制订的有关防疫、计免工作的业务资料。
流动儿童资料
掌握流动儿童数、免疫接种情况等资料。
附件8
免疫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是控制、消灭相应传染病以保障受种个体健康采取的最有效、经济的预防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使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机会,这也是每个家长的义务。
您的孩子出生后,请及时与居住地段预防接种单位取得联系,申领《预防接种证》,提供儿童的基本资料,根据预约接种时间或具体通知时间,带领您的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接受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证》是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每次接种必须携带。
儿童在入托、入学、入伍、办理出国手续或到其它地方接种时均要查验接种证,请妥善保管。
一般禁忌症:
1、发热;
2、急性传染病病人(包括尚在恢复期的病人);
3、已知对疫苗成份过敏者;
3、重症慢性疾患:
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疾病、血液病等;
4、严重营养不良:
尤其是1岁以下的婴儿严重营养不良、消化功能紊乱及障碍者;
5、神经系统疾患:
对患有癫痫、脑炎后遗症、抽搐等疾患或有既往病史者应慎重,尤其是接种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
一般注意事项
1、急慢性感染、各种严重疾病、神经系统疾患、发热、免疫缺陷以及有过敏史和其它身体不适的儿童,家长应在接种登记时事先告诉医生,以便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种或暂缓接种。
空腹和过度疲劳时不宜接种,以防引起“晕针”。
2、接种疫苗后,应留下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3、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要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注射部位要保持清洁,以防感染。
4、个别儿童接种后出现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现象,症状较轻者一般不需要任何处理,加强观察,多喝开水,并注意保暖;
症状较重者应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
若出现上述反应,请向接种单位报告。
5、预防接种虽可以保护绝大多数人避免发病,但保护率并非100%;
因个体差异,少数人免疫失败仍可发病,但一般病情轻、病程短。
6、预防接种后除出现本告知书中列出的接种反应外,可能还会出现其它难以预料的、严重的、罕见的接种反应,请在出现后注意以下几点:
①立即到医院,及时治疗;
②及时与接种单位的医生联系;
③如有疑问,可咨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第五章的规定,因预防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等异常反应,应给予一次性补偿,其它接种反应不予补偿。
附件9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疫苗
年(月)龄
出生时
1月龄
2月龄
3月龄
4月龄
5月龄
6月龄
8月龄
18~24月龄
4岁
6岁
乙型肝炎疫苗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卡介苗
1剂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第4剂*
百白破三联疫苗
白破二联疫苗
1剂*
麻疹减毒活疫苗
第2剂**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第2剂*
第3剂*
注:
*加强免疫;
**复种
附件10
广东省扩大免疫服务疫苗推荐免疫程序
出生
1岁
2岁
3岁
5岁
风疹减毒活疫苗
甲型肝炎疫苗①
A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
第1、2剂②
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③
麻腮风三联疫苗
此年龄段加强一剂
水痘疫苗④
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流行性感冒疫苗
狂犬病疫苗⑤
暴露前
0、7、21天接种3剂,1年后加强1剂
暴露后
暴露后0、3、7、14和30天接种5剂
*加强免疫
①甲型肝炎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
减毒活疫苗接种1剂。
灭活疫苗接种2剂,间隔6个月以上。
②第1、2剂间隔3个月。
③为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荚膜多糖与破伤风类毒素结合生产的疫苗。
如使用脑膜炎球菌外膜蛋白偶联的Hib疫苗(PRP-OMPC),基础免疫只需2月龄、4月龄各一剂,1岁时加强免疫一剂。
④2岁以上接种一剂。
13岁及13岁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接种2剂,间隔6~10周。
⑤暴露前、暴露后分别指被犬类动物咬伤之前和之后。
附件11
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剂量
类别
疫苗名称
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
每次接种剂量
国家
免疫
规划
5ug乙肝疫苗(新生儿)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
肌内注射
1支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附着处
皮内注射
0.1ml
口服
1粒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或臀部
0.5ml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乙脑减毒活疫苗
其它
麻腮二联疫苗
A+C流脑疫苗
水痘减毒活疫苗
乙肝疫苗(非新生儿)
甲肝灭活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
甲肝减毒活疫苗
Hib疫苗
甲乙肝联合疫苗
狂犬病疫苗
肺炎疫苗
皮下或肌内注射
儿童流感疫苗
0.25ml
成人流感疫苗
轮状病毒疫苗
附件12
二类疫苗收费参考标准
产家
单位
零售价
制定依据
精制百白破
武汉所
针次
15.0
鄂价农工字[2001]160号
精品乙脑
成都
28.0
川价药公示[2002]X-1213号
A+C流脑
兰州所
14.0
物价公告20期
乙肝(10μg)
康泰
13.0
物价公报第60期
乙肝(20μg)
北京
20.0
冀价工字[2002]第95号
进口水痘
史克
330.0
企业定价
国产水痘
长春
160.0
物价公报[2001]21期
进口HIB疫苗
巴斯德、史克、默沙东
157.0
物价公报20XX年第35期或企业定价
麻腮风三联
(进口)
史克或默沙东
85.0
计司价格函[1996]72号
国产麻腮风
北京所
75.0
中生财字[2002]8号
巴斯德或默沙东
206.0
计办价管[2000]25号
轮状病毒
支
148.0
甘价登记表
风疹
17.9
特急计价格[2000]5号
进口甲肝(成)
207.0
计司价管函[1997]28号
进口甲肝(儿)
139.0
冻干甲肝
普康
89.0
中国物价公布第27、28期
儿童甲肝灭活疫苗
昆明
90.0
科兴
94.0
成人甲肝灭活疫苗
99.0
甲乙肝联合
199.0
上海价格信息20XX年第3期
进口
计办价格[1997]918号
国产
计办价格[2000]25号
47.0
药品价格证明表
狂犬疫苗
巴斯德
69.5
发改办价格[2003]1331号
长生
31.0
计办价格[2000]131号
金卡
/
张
40.0
深物价[1996]39号
二类疫苗为自愿接种的疫苗,上述疫苗价格中不含注射费用,如价格有变动,以最新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