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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法》所规定的个人分散活动主要包括个人分散进行的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等“项目化”实践活动,以及个人分散在家庭,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的社会观察及“体验式”实践活动,个人分散活动可以有1—2名合作者。

(三)在实践形式上,学生可选择“项目化”实践、“体验式”实践、“综合型”实践三种。

其中,“项目化”实践是指学生以项目为中心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类别包括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等;

“体验式”实践包括专业型岗位体验、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及就业型岗位体验等;

“综合型”实践则涵盖了“项目化”实践与“体验式”实践的内容,主要表现形式为学生实践与教师实践结合、社会需求与教师科研结合、社会实践与实习就业结合。

3、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社会实践历来被学校学院所重视,因为社会实践活动,能够促进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自身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认识,实现书本知识和实践知识的更好结合,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扩大思想政治教育的受益面和政治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结合。

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能让同学们深入基层、了解国情、体察民情、分析社会的现实需要、发现自身的不足,较好地解决了“两课”教学中存在的理论不能很好联系实际的问题,使同学们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学懂理论,提高了学学生对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的认识,从而有助于青年学生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解决同学们对现实社会中诸多问题和矛盾的认识。

学校可有针对性地组织青年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深入社会和实践,使同学们了解和认识国情,认清就业形势,了解社会对毕业生的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实现个人志愿与祖国需要的有机结合。

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流程

1、选择社会实践活动主题

根据《办法》中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界定,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含家务劳动、服务社区、社会兼职、社会观察、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专业型及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就业型岗位体验等方面,但家教、校内勤工助学、在校内完成的开放实验、科研创新活动以及无实质性内容的参观考察活动不在其列,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实践、教学或毕业实习、见习也不在其列。

因此,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的确立要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选取。

主题要具体,应体现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

例如,关于XXX的社会调查。

2、组建社会实践团队

《办法》所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是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班级、党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课题组等集体形式进行组织,队员人数应在5人以上(含5人,不包括指导教师、领队)、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含1名)、有1名队长、且队员有明确分工,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者接收单位、有一个专题调研、科研攻关或社会调查课题、有预期的实践成果,利用寒暑假、课余或周末时间集中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最终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或科研攻关报告。

因此,组建社会实践团队时,应根据实践项目所需,联系相关专业指导老师,并联系相关专业的同学共同组队,尽量保证每位队员都可以为所选实践项目负责,并能在活动中发挥特长,为所选活动项目做出贡献。

根据实际情况,选出一名有能力的队员担任队长。

3、联系社会实践接收单位

《办法》中规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含家务劳动、服务社区、社会兼职、社会观察、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专业型及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就业型岗位体验等项目。

因此,在确定好实践项目后,根据活动主题,选择合适的社会实践地点。

实践地点应当具有代表性、交通便利,有利于活动的开展,在有代表性的前提下,就近选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

对于实践接收单位的联系,必须提前联系好,且至少提前一周,由指导老师或队长出面提前安排好团队的活动流程及食宿问题。

活动结束后,实践单位要给出正式的社会实践接收证明。

4、社会实践立项申请

当确定好社会实践活动主题以及完成组队后,就需要申请立项。

申请立项需要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立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

首先要确定团队的名称,团队名称一定要通俗易懂,能表达项目的活动主题,如“农民工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情况的调研团队”,“山东大学“甘霖”支教调研团”等。

在团队级别项中,填写想要申请的立项等级,分为校级、院级、支部级三类。

所属单位格式为学校+学院+年级专业。

团队类别分为:

项目式、体验式、综合型分别对应不同的活动主题根据实际开展主题情况填写。

接收单位一栏若无固定接收单位可先空出不填。

申请书的第二大部分内容为活动的策划,包括:

一、前言(阐明活动的背景)。

二、实践主题。

三、预期成果形式。

四、实践前准备工作。

五、新闻媒体联系宣传工作。

六、实践期间完成的任务、详细计划及日程安排。

七、实践后的总结内容。

八、活动意义和目的。

九、团队安全应急预案(主要针对实践过程中预计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准备的应急措施,比如当地的民俗情况、当地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可能对于实践活动带来不便的情况,如何预防、如何解决等等)等内容,要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详细阐明。

第三为团队成员及其个人信息以及指导老师信息。

最后为经费预算部分(下附模板)

5、开展社会实践宣讲会

社会实践宣讲是正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前,队长向团队成员进一步介绍活动意义、目的,强调活动需注意的细节与注意事项、强调团队纪律等的会议。

在宣讲会上队长要进一步确定团队成员各自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讨论确定活动的日程安排。

要认真学习《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见附件二)和《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三),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活动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6、实施社会实践活动

实施社会实践活动就是根据策划中的日程安排和计划前往预定的地点开展活动。

这是社会实践的主体部分,也是最容易发生问题的阶段。

在前往活动时要提前与该组织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在即将实施活动之前,团队成员应将活动的流程做一回顾,在脑海中将整个活动做一预演,多考虑细节,尽量发现可能出问题的地方并想好应急预案尽可能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在活动中要做好图像、视频的记录工作,同时团队中还应有专人负责做好活动日志以便于后期完成调研报告。

要及时填写活动证明材料,并加盖活动所在单位、组织的公章。

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例会,讨论分析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完善之处,给出解决方案以确保接下来的活动能进行的更加顺利。

负责新闻宣传的队员要及时写稿、发稿保证活动的宣传工作。

7、社会实践活动总结

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是指将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包括对活动主题做一分析论证得出结论、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得到的收获做一总结。

最后要至少要形成一份关于活动主题的报告以及立项结题报告。

三、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考核

1、关于考核的组织机构与对象范围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工作由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和学校团委共同完成。

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负责本科生教育工作、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总体负责,由团委书记具体负责;

班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工作由辅导员总体负责。

其中,辅导员在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完成考核等级的初步认定;

学院团委、学校团委分别组织学院层面与学校层面的抽查回访,完成对考核等级的最终认定。

2.《办法》中规定的考核对象是指本科一、二、三年级全体学生,其中,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主要在一年级学生中开展,二、三年级学生参与此类活动不纳入考核;

三年级学生必须结合专业实践,开展专业素质拓展类社会实践活动,三年级学生开展其它类社会实践活动不纳入考核范围;

考核的时间范围是指当学年开学日至当学年暑期结束日,在此时间范围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纳入考核。

2、关于考核的工作程序与时间进程

1.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中,班级团支部的主要工作程序是:

汇报交流、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由辅导员进行成绩初评;

学院团委的主要工作程序是:

抽查回访、成绩更正、成绩认定、成绩记载;

校团委的主要工作程序是:

抽查回访、成绩更正。

2.新学年第一周,学生向所在班级团支部上交《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辅助性证明材料等材料;

班级团支部核算每名同学的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

班级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组织汇报交流与民主评议会,进行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交流(申报考核“优秀”等级的学生必须向全体同学汇报社会实践活动过程、成果与心得),对学生申报考核等级进行民主评议(具体方式不限);

辅导员在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学生当学年的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进行初步认定,将初评成绩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统计表》(以下简称《考核成绩统计表》),并报送学院团委。

第一周末,由各学院按照《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并记载当学年学生《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成绩,并将《考核成绩统计表》报送学校团委。

3.第二周,学院团委组织抽查回访。

学院团委在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人员对所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抽查回访,并将抽查回访结果填入《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以下简称《抽查回访记录单》),对抽查回访中发现问题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抽查回访记录单》以及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存在问题学生的考核材料报送学校团委。

4.第三周,学校团委组织人员按照每个学院每个年级不少于1个班级团支部的比例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抽查回访,并将抽查回访结果填入《抽查回访记录单》;

学校团委根据学院、学校抽查回访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学生作出处理,对需要变更的考核结果进行更正,确定最终考核等级,并按照有关程序对有关学生的《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成绩进行更正。

5.毕业年级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考核工作可选择在当学年考试前一周或新学年第一周完成,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研究确定考核时间,报学校备案。

3、关于考核的依据条件与等级比例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的依据主要包括《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共同组成《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社会实践环节的考试答卷.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的条件主要由活动写实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丰富性、社会评价的高低、社会实践报告的水平、辅助性证明材料的充分性等方面的指标构成,根据考核成绩等级对应不同的要求。

2.在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中经他人反映或抽查回访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包括虚造、伪造社会实践经历,或虚造、伪造社会实践报告或辅助性证明材料,当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违反考试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3.《办法》中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优秀等级人数一般占参加考核学生总数的25%。

4、关于实践活动时间的计算办法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天数根据活动的实质性内容计算,活动的准备与总结时间、往返程时间不计入其内。

5、关于《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的填写

1.《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用于写实记录和登记考核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是《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社会实践环节的考试试卷及向毕业生颁发《社会实践经历证书》的依据,必须手写,不允许打印。

内容由学生本人、团支部、社会实践接收单位(个人)、指导教师、辅导员、学院团委、学校团委等分别填写,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每学年开学后第四周,由学校统一下发,平时由学生自己保存。

每学年开学后第一周收回上一学年所发表格,并收取社会实践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完成成绩考核后由各学院团委收齐,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必修课试卷归档要求装订成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团委。

3.表A主要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概况,表B主要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由学生本人本着写实性、集中性、实时性的原则填写;

表B要求以天为单位将每天的实践活动记录在1张表格上,并注意按照活动时间次序在“B”后的“()”中标注阿拉伯数字序号。

如果活动天数超过6天,可复制表B加页填写。

4.表C主要填写学生在某一时间段集中性开展某一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及成绩成果,由学生本人填写,以及实践接收单位或个人对学生的评价意见,由实践接收单位负责人或实践接收个人签署,参加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的由家长签署,并注明接收单位(个人)或家长的具体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通讯地址),参加团队活动的学生还必须由团队指导教师签署评价意见。

参加非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的评价意见不得由家长签署,学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的视为弄虚作假。

5.学校统一印制的表格预设了两个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果学生在一学年内分时间段分别集中开展了两次以上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接收单位或个人不同,可分别复制表A、B、C,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应填写不同的表A、表B与表C,注意按照活动开始时间次序在“A”前的“()”、“B”前的“()”及“C”前的“()”中标注数字序号,并分别集中装订,依次附在D表之前。

6.如果实践活动无固定的接收单位或个人,则“接收单位(个人)信息及评价意见”栏可由辅导员代替填写,但学生必须同时提供实践过程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相关辅助性材料,无法提供的辅导员填写的信息无效。

7.表D主要填写学生年度社会实践经历总结,由学生本人提出申报等级,并记录当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情况,内容由学生、团支部、辅导员、学院团委、校团委分别纪实、计算或认定填写。

其中,学生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由团支部核算填写,是学生在考核学年内(包括学期内、寒假和暑假)参与的所有社会实践活动的总和。

8.表格所有内容须如实填写,所附材料须真实可信,对在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当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定为不合格,按考试作弊处理。

6、关于社会实践报告的基本要求

1.根据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学生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可以是家庭体验报告、岗位体验报告、社会调查报告、项目调研报告、科技开发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实践活动心得等多种体裁,但必须切合所参加的实践活动的主题,否则,社会实践报告判为不合格。

社会实践报告可手写,也可打印。

2.申报优秀等级的学生必须提交1份不少于3000字的切合实践主题、突出实践感悟,对学生成才、企事业单位成长或地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参考应用价值的社会实践报告。

申报合格的学生可不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3.学生可以从当学年撰写的多篇社会实践报告中选择1篇或多篇参加考核。

参加团队活动的学生必须提交个人独立完成的社会实践报告,不得用团队集体完成的专题调研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或科研攻关报告替代。

4.社会实践报告的撰写必须严格遵守学术纪律,应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完成,引用文献或材料要参照所在学科专业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注明出处。

凡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或辅助性证明材料违反学术纪律的,当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违反学术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7、关于抽查回访的有关要求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抽查回访工作由校、院两级团委共同完成、分别进行。

其中,校团委将采取整班抽查的方法,在每个学院每个年级随机抽查1个以上班级团支部,并对学院推荐的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作者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并还将对学院、班级团支部考核工作的具体环节进行抽查回访。

学院团委要对所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学生的实际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2.抽查回访形式包括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电邮回访、实地回访、交流座谈等,回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并在学校统一印制的《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抽查回访记录单》上准确如实做好抽查回访记录。

在抽查回访中发现在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当学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违反考试纪律或违反学术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3.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回访工作。

凡没有按照要求报送学校抽样班级团支部考核材料的,凡没有按照要求报送学院《抽查回访记录单》的,凡在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问题而未如实上报或未如实进行成绩记载的,凡在年度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评比工作中,学院推荐的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经校团委抽查回访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取消该学院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8、关于评比结果公示的有关要求

1.学院团委应在全院范围对推报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进行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时间为3天。

2.校团委应在全校范围对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以及推报团省委、团中央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进行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时间为3天。

3.公示无异议的公布推报或评选结果;

对公示有异议的分别由学院团委和校团委负责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公示过程中,不接受匿名意见。

9、关于考核档案留存的有关要求

每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按照必修课试卷存档的要求,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将所有参加考核学生的《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整理装成册,于9月底前报送校团委(具体工作要求另发)。

10、关于考核其它问题的说明

1.二年级初转入新学院或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或新学年分至本学院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原班级团支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考核;

2.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不允许重修;

对于当学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须在下一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考。

重修补考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形式为参加一次不少于十五天的社会调查或专题调研类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或调研题目由学校统一拟定,可在一学期内完成。

3.重修补考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校团委社会实践部上交真实、详细、准确、完整的《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辅助性证明材料等,其中社会实践报告应不少于3000字,应切合实践主题、突出实践感悟,应具有一定的参考应用价值。

4.校团委组织有关专家对重修补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成绩评定,并组织抽查回访确认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重修补考通过者成绩一律记为合格。

5.上一学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须在下一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重修补考选课;

《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社会实践环节不合格的学生重修补考合格后,其社会实践环节按80分计算,课堂授课环节按原有得分计算,记载重修补考成绩;

用于重修补考的社会实践活动记录不能重复用于新学年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

11、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管理及相关规定

1.当学年考核优秀的学生方可参加当学年与社会实践活动相关的各类评比表彰(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评比不受此限制)。

2.当学年有“第二校园经历”或超过1个月时间的“海外学习经历”,在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海外学习经历”或“第二校园经历”充抵《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课程的社会实践环节,其考核等级统一评定为合格。

其中,拟申报“优秀”等级的学生须结合在海外、其它高校学习期间的实践经历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并按照考核程序参加考核。

3.学校每年10月份从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等级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且获得一次以上(包括一次)“优秀”等级的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约450名大学期间社会实践经历丰富、成绩成果突出的学生,同时,学校还将从毕业研究生中遴选约150名研究生学习期间社会实践经历丰富、成绩成果突出的学生,向其颁发《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经历优秀等级证书》。

四、社会实践报告书写格式

1、团队专题调研报告、社会实践报告、科研攻关报告的撰写要求及参考格式

1、撰写要求

(1)报告字数不少于4000字。

(2)页面设置采用A4纸张,页边距上、下各,左右各2cm;

字体:

宋体加黑小三号(题目),宋体小四号(正文),黑体四号(章节标题);

行间距:

倍行间距;

字符间距:

标准。

(3)提倡生动活泼图文并茂,图片要扫描成彩色。

2、参考格式

一般而言,结题报告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题目、摘要、引言、本论(正文)、结果和讨论、参考文献。

题目.题目是课题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要用尽可能少的文字,把所要阐述的问题的实质告诉读者。

题目要醒目、得体,准确的表达报告主要内容。

摘要。

摘要是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的提要与结果的简短总结,应简要、直接的说明研究的问题、所用的方法、产生的结果和主要结论,使读者看了摘要后能了解报告的概貌。

摘要虽然放在报告的前面但往往是最写成的。

引言。

引言又称为导言、前言,写在正文前,犹如戏剧舞台上的序幕。

引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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