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第十二章收费用和利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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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收入
一、收入概述
(一)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通常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代收的款项等。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收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3.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二)收入的分类
1.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等。
2.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三)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一)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待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二)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三)采用售后租回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或租金费用的调整。
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并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2)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际上具有融资性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劳务收入的确认应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劳务开始和完成都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另一类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完成的劳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第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第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第四,交易中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一)安装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安装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二)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广告的制作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三)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四)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五)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六)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七)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八)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
第一,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费用,需要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已完工作的测量;
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成本的比例。
第二,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
额,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第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再扣除以前会
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同时,按照提供劳务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再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成本。
第四,如果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应当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
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所取得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当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被确认后,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金额: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1.一般商品销售业务的处理
2.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处理
4.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的处理
(1)销售折让的核算
(2)销售退回的核算
5.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6.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7.商品代销业务的处理
(1)视同买断方式
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行确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也可以将本科目改为"
委托代销商品"
科目,并按照受托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
(2)收取手续费方式(与原制度规定不同)
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
对受托方来说,收取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
这种代销方式与视同买断方式相比,主要特点是,受托方通常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
采取收取手续费委托代销业务方式下,委托方应在收到受托方交付的商品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受托方则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受托方确认的业务收入不交纳增值税,按规定应计算交纳营业税,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按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结清代销商品款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8.销售材料等存货业务的处理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一)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劳务开始和完成都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完成的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
完工进度:
完工百分比法下,劳务收入和相关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本期确认劳务本期末止劳务以前各期已
的收入=总收入×
的完成程度-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劳务本期末止劳务以前各期已
的费用=总成本×
的完成程度-确认的费用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1.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的
2.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
(1)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核算
1.利息收入的处理
2.使用费收入
课堂练习或讨论、布置作业:
费用
掌握费用的核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核算是本节的重点。
第二节费用
一、费用的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具有以下特点:
二、费用的主要内容核算
(一)主营业务成本
(二)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销售费用
(五)管理费用
(六)财务费用
三、费用的核算
(一)销售费用的核算
(二)管理费用的核算
(三)财务费用的核算
利润
掌握利润的构成和利润的核算。
营业外收支、所得税、本年利润的核算是本节的重点;
所得税的核算是本节的难点。
第三节利润
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一资产减值损失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一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十投资收益(一投资损失)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十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一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一)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营业外收入并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的费用进行配比。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罚没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款项等。
2.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
(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2.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
三、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一)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应付税款法)
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上交的一种税金。
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一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企业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
(二)当期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根据企业准则的规定,对当期所得税加以调整计算后,据以确认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的核算在《新编财务会计II》中讲解。
四、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由“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五、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净利润分配的原则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净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1.亏损的弥补
2.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4.利润分配的年终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