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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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
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
海南省保亭县建筑工程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
(2019年版)
专用本
招标人:
(盖招标人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海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是在《海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2019年版)》示范文本基础上修订的,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分为《通用本》和《专用本》。
《通用本》是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海南省建设厅委托海南省勘察设计协会统一印制,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六章设计有关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等内容。
《通用本》列出招标文件各章节全部内容,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四章中的“招标项目专用的合同条款数据表”、第五章中的“招标项目的设计要求”、第六章中的“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设计有关资料”和第七章中的“本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在《通用本》中只列出格式,具体内容应当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在《专用本》中编写。
原则上,招标人应引用《通用本》全部内容,不可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中以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由海南省建设厅组织编制,委托海南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曾天��同志主笔起草,省厅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建设厅设计处反映。
目 录
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
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
投标须知前附表4
第2节投标须知和附件9
“投标须知和附件”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9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0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11
评标办法和标准前附表12
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13
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15
“评标办法和标准”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15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
第1节合同条款前附表17
合同条款前附表18
第2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9
第3节合同条款21
“合同条款”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21
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22
第1节工程概况23
“工程概况”的内容见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23
第2节设计任务书24
第3节设计服务要求26
第4节工程勘察要求28
(本节仅适用于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28
第5节其他要求29
第6章设计有关资料30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31
招标项目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32
(根据招标项目所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入具体数据)
说明:
(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
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
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项目负责人:
电话:
2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划分: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
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
3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4
1.4
建设地点
5
1.5
建设规模
(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栋数、层高、工程造价(工程费用限额):
6
1.6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
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其中包括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电气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内容:
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以及工程施工配合服务)。
招标人在本栏中已约定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则其设计费为 万元(占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7
1.7
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8
1.8
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优化:
日历日
初步设计 :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
日历日
9
2.1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本前附表第21项、第22项。
10
3.1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
(2)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上述人员要求具备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应当有1名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暂不要求);
(4)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投标人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
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三年内完成的 (规模、造价等)设计项目。
投标人应当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合格投标人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见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相关规定。
11
5.1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
12
8.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
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之前。
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
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3
11.3.(3)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
计算机文件:
(要求、不要求)提交
演示盘:
(要求、不要求)提交
模型:
(要求、不要求)提交
14
12.7
备选方案
(允许、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5
13.3、13.5
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