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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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发展。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全市共创建省示范性高中2所、省一级达标学校5所、省二级达标学校7所、省三级达标学校17所,优质高中数量居全省山区市前列。

积极扶持农村薄弱高中,安排全市达标高中校各结对帮扶1至2所一般普通完中校,在课程改革、师资、管理、资金和教学资源等方面对薄弱校进行扶持,有效地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和高中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

2010~2011学年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59135人,万人口在校高中生人数居全省前列。

  4.“双高普九”工作有效推进。

新罗区、永定县、上杭县、连城县、漳平市、长汀县、武平县先后通过“双高普九”省级验收,比省规划提前二年实现“双高普九”目标,同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积极推进,全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有了极大提升。

全力抓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6周岁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8%以上,“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9%以上。

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控制在0.5%以内,城市初中控制在2%以内,农村初中控制在3%以内。

  5.学前教育基本普及。

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独立办园工作,全市农村中心园全部收归教育部门管理,拥有独立园舍的乡镇中心园达到121所。

加大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出台《龙岩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

在加大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帮扶工作,出台《龙岩市学前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落实。

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新罗区、漳平市两个省级实验基地的早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0~2011学年,全市在园幼儿总数为97567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69%。

  6.教育惠民政策得到切实落实。

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免除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学杂费,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所有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免费营养早餐工程”。

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还取消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和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借读费。

认真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我市两所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全市所有一、二年级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均享受到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

2010年全市全面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认真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中心城市基础教育资源调整整合和扩容建设得到有力推进,龙岩五中与龙岩林校、龙岩师范附小的置换、搬迁工作得到顺利实施,龙岩师范附小新校区第一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龙岩二中与龙岩学院凤凰校区资源置换成功实施,龙岩初级中学、莲东小学(龙岩实验小学莲东校区)、莲东中学(龙岩初级中学莲东分校)、松涛小学分校和龙岩师范附小分校相继创办并开始招生,龙岩一中分校创办进入实施阶段。

各县(市、区)县域城区的基础教育扩容工作也都按照各自的规划要求,科学有序地开展。

  7.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得到逐年提高。

历时八年的大规模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在2008年底正式结束,累计改造D级危房61.6万平方米,新建、扩建校舍72.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5.1亿余元,基本消除了现存D级危房,建立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基本建成教育城域网。

大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原中央苏区县“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七个县(市、区)的农远工程项目在2007年底前全部通过省的验收。

  8.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市有4个课题获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成果一等奖,1个获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秀成果三等奖。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创建了一批省、市级“文明学校”,涌现了一大批省、市级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学生个人,龙岩一中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实施“校园书香工程”,提升了学校文化品味。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工作,大力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积极举办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竞赛。

积极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

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普通高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每万人口上本科线人数连年位居全省第一,共产生了4名文、理科投档分或原始分状元。

  9.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组织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评选确认了首批25名市级“名校长”、100名市级“名师”,并组建了29个市级“名师工作室”。

重点实施1100名农村小学骨干教师和500名农村中学骨干教师脱产培训计划、300名市级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以及新课程师资全员培训。

依托龙岩学院开办五年制高职初等教育专业,从2008年起每届招生90名,储备小学师资,解决农村小学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和结构性超编问题。

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涌现出了以刘礼家、陈文明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教师典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如期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农村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仍然不高。

农村乡镇幼儿园办学条件总体比较差,公办幼儿教师数量不足,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

职业教育发展仍受到实训设备设施缺乏、专业教师特别是“双师型”教师不足等因素的制约。

二是优质教育资源扩容速度无法跟上人民群众需求的增长步伐,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现有的基础教育校点布局和办学容量与中心城区、县城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

三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深入推进的要求,师德师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是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学校安全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有效。

  二、“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人为本,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努力构建充满生机活力、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的、有龙岩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为把龙岩建设成为闽粤赣边联结沿海、拓展腹地的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优先原则。

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更多精力和更大财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在各项规划中优先谋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教育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激励教师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3.坚持教育公平原则。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缩小教育差距。

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4.坚持质量首位原则。

正确处理教育发展规模和质量的关系,保持规模适度增长,更加注重内涵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5.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改革,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增强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龙岩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不断完善适应和支撑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建设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到2015年力争七个县(市、区)均实现“教育强县”目标。

全市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以上,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13.3年,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步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具体目标如下:

  学前三年入园率       

93%以上

  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7~15岁)入学率 95%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8.5%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2%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95%以上

  全日制高等教育规模     

20000人

  

(二)主要任务

  1.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区域城镇化建设进程,编制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三年(2010~2012)建设规划。

城区按服务人口1万人左右的区域至少设置1所幼儿园,在实施旧城改造、新区建设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

在农村要按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鼓励乡镇公办中心园在行政村举办分园或教学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通过在小学教学点附设学前班(幼儿班)等形式为适龄幼儿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着力保证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通过政府举办、资助企事业和集体单位、街道、乡村办园等形式,扩大具有公办性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和人员,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和定编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编制,确保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逐步配备到位。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建设和办园经费、符合条件民办幼儿园的生均补助、民办幼儿园达标创优、农村及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扶持、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表彰奖励、推动0~3岁婴幼儿教育工作开展等。

公办幼儿园的办园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拨款或定额拨补。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建立低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贴制度。

  创新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与指导体系,建立以乡镇中心园为核心、辐射行政村的区域管理模式,并实行统一管理。

健全农村片区教研网络,构建城乡师资帮扶机制,创建优质课程资源与网络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制定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标准,定期实行分类定级评估。

鼓励创建具有特色与品牌的民办幼儿园,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外派公办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制度,构建各级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共同发展机制。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网络。

2011年,每个县(市)新建、改扩建5所以上的公办幼儿园,新罗区4个街道及西陂镇、东肖镇各新建1所中心幼儿园,龙岩市儿童保育院建成并开始招生,加快市直机关幼儿园分园建设步伐,实现每个乡镇、城市每个街道有1所公办幼儿园。

2012年,继续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实现60%的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达到县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2%,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

推进幼儿园办园标准化建设,杜绝无证办园。

提升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素质,幼儿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构建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均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

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超过93%。

  2.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标准校建设和“教育强县”创建工作

  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坚持把推进“两基”巩固提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来,并力争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标准校建设和评估,新罗区、永定县于2013年,上杭县、武平县于2014年,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于2015年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目标。

2013年新罗区、永定县,2014年上杭县、武平县,2015年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实现“教育强县”目标。

  “十二五”期间,小学适龄人口按照法定入学年龄都能按时入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

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8.5%以上,17周岁人口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完成率在95%以上,按时毕业率达85%以上。

在校生辍学率,城市及县城地区控制在2%以内,农村地区控制在3%以内。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扩大民族中学招生规模,少数民族少年义务教育水平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以上。

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加大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7所特殊教育学校要在2015年前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逐步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促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巩固率的提高;

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加快发展高中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和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努力创造条件,使更多残疾人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对义务教育新课程实施工作的深入指导,继续深化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义务教育新课程体系。

加大对农村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力度,落实教学常规,强化规范办学,确保农村学校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2012年底前,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

发挥课程改革基地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课程资源尤其是农村学校课程资源,建立健全校本教研与校本培训制度。

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优化教育教学环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内容和方式的改革,完善科学、可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和方法,探索多样化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

  推进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通过特色办学,提升学校的内涵和品位,达到区域间学校的平衡。

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中打造一批教育理念先进、管理模式科学、教师素质优良、学生全面发展而富有个性、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

  3.巩固和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适度把握普通高中发展节奏,逐年减少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控制在1.5万人左右。

到2015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万人口普高在校生人数居全省前列,全市拥有省级示范高中4所,优质高中比例达80%。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从学校实际出发,创建特色学校,形成一批教育方式独特、学科优势明显、活动富有创意的特色高中。

积极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布局。

继续深入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加强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指导和监控,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

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和校本研修制度,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整体提高实施新课程的水平。

切实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着力加强办学特色、教学常规、校本教研、队伍建设、现代教学技术的应用等工作。

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构建以学生、教师、学校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完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到2015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落实市、县级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十二五”期间,迁建龙岩市艺术学校,新建龙岩体育运动学校,扩建龙岩技师学院并完成新校区地面建设,完善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第二校区建设。

加大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力度,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龙岩技师学院于2011年以前,长汀职业中专学校、龙岩农业学校于2015年前实现创建目标。

继续做好国家重点中职学校的创建工作,上杭职业中专学校、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武平职业中专学校实现创建目标。

建设职业教育区域性实训基地,即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在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园区建立汽车制造与应用区域性实训基地,服务园区内外重卡、轻卡等汽车制造企业;

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在龙州工业园区创建数控技术区域性实训基地,服务机械制造企业;

长汀职业中专学校在长汀腾飞工业园区创建电子技术区域性实训基地,服务机电行业制造企业;

上杭职业中专学校依托“建筑之乡”的优势,创建建筑施工技术区域性实训基地,为区内外建筑行业提供人才支撑;

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依托“世遗”,创建旅游服务区域性实训基地,为“世遗”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输送高素质的人才;

龙岩农业学校创建现代农业区域性实训基地,对接闽台现代农业合作项目,为加速农村经济转型提供人才支撑。

力争新创建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和省级以上重点专业3个。

每所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在“十二五”期间至少建成1个省级重点专业和1个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实训基地。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每年举办一次全市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

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加强职教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作用,引导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参与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动,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对接。

深化职业院校与龙岩汽车产业的人才培养合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为汽车产业培养1.5万名应用型技术人才。

关注新农村建设,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农村“六大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建立健全引领发展经济的骨干人员培养机制,加大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创收能力,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制,“十二五”期间建立龙岩市社区大学,各县(市)建立1所社区学院,乡镇建立1所社区学校,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

以社区大学为龙头、社区学院为骨干、学习型组织为依托全面推进终身教育活动。

  做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到2015年全市成人文盲率降低到3%以下,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0.5%左右。

  5.提高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

  进一步改善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完善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努力形成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体制不同、层次丰富、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格局。

龙岩学院要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契机,加强内涵建设,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教学科研过硬的师资队伍,建设好一批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在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基础教育师资、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学科专业,争取有部分学科专业达到省内乃至国内同类高等学校的先进水平;

加强闽台合作办学及与国(境)内同类高等学校的联系与交流;

为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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