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概论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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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隔火作用
(2)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类:
◇不燃烧体:
即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天然石材。
◇燃烧体:
即用可燃或易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木材等。
◇难燃烧体:
即用难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如沥青混凝土构件。
6.沥青混凝土构件属于难燃烧体
较重要的建筑物建筑设计一般划分为方案设计、初设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
建筑是指建筑物,构筑物的总称
构成建筑的基本要素是:
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建筑形象
建筑物按照使用功能可分为:
生产性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
民用建筑按照层数可分为:
低层建筑高层建筑多层建筑
判断建筑构件是否达到耐火极限的具体条件有:
构件是否失去支持能力构件是否失去完整性构件是否失去隔火作用
7.建筑材料
无
机
材
料
金属材料
黑色金属:
钢、铁
有色金属:
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
非金属材料
天然石材:
花岗岩、石灰岩、大理岩、砂岩、玄武岩等
烧结与熔融制品:
烧结砖、陶瓷、玻璃、铸石、岩棉等
胶凝材料
水硬性胶凝材料:
水泥等
气硬性胶凝材料:
石灰、石膏、水玻璃、菱苦土等
混凝土及砂浆等
硅酸盐制品等
有机
材料
植物材料:
木材、竹材及其制品等
合成高分子材料:
塑料、涂料、胶粘剂、密封材料等
沥青材料:
石油沥青、煤沥青及其制品等
复合
无机材料基
复合材料
混凝土、砂浆、钢筋混凝土等
水泥刨花板、聚苯乙烯泡沫混凝土等
有机材料基
沥青混凝土、树脂混凝土、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等
胶合板、竹胶板、纤维板等
常用:
水泥,钢,石灰,石膏,混凝土,砂浆,无机材料,烧结砖
8.建筑的基本组成:
建筑物的构造组成:
基础、墙或柱、楼地层、屋顶、楼梯、门窗
☐基础:
是建筑物的垂直承重构件与支承建筑物的地基直接接触的部分。
其状况既与其上部的建筑的状况有关,也与其下部的地基状况有关
☐楼地层:
提供使用者在建筑物中活动所需要的各种平面,同时将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荷载,例如家具、设备、人体自重等荷载传递到支承它们的垂直构件上去。
其中底层地坪可以直接铺设在天然土上或架设在建筑物的其它承重构件上。
楼层则由楼板(或由梁和楼板)构成,除提供活动平面并传递水平荷载外,还沿建筑物的高度分隔空间。
在高层建筑中,楼层是对抗风荷载等侧向水平力的有效支撑
☐墙或柱:
屋盖、楼层等部分所承受的活荷载及其自重,分别通过支承它们的墙或柱传递到基础上,再传给地基。
在房屋的有些部位,墙体不一定承重。
无论承重与否,墙体往往还具有分隔空间或对建筑物起到围合、保护作用的功能
☐楼电梯:
是解决建筑物上下楼层之间联系的交通枢纽。
特别是楼梯,由于使用时存在高差,对其安全性能应予以足够重视
☐屋盖:
承受由于雨雪或屋面上人所引起的荷载并主要起围护作用。
关键是防水性能及热工性能。
同时,屋盖的形式往往对建筑物的形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门窗:
用来提供交通及通风采光的方便。
设在建筑物外墙上的门窗还兼有分隔和维护的作用
9.建筑设计程序和要求:
●设计权的取得:
具有与该项工程的等级相适应的设计资质;
通过设计投标来赢得承揽设计的资格;
接受建设方的委托,并与之依法签订相关的设计合同。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
招标方提供工程的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还提供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经济技术要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材料。
投标方则据此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般可能包含由建筑总平面图、各建筑主要层面平面图、建筑主要立面图和主要剖面图所组成的建筑方案,反映该方案设计特点的若干分析图和彩色建筑表现图或建筑模型,以及必要的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的内容以建筑设计的构思为主,也包括结构、设备各专业,环保、卫生、消防等各方面的基本设想和设计依据,同时还应提供设计方案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初步的经济估算。
2个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的图纸和设计文件:
☐建筑专业的图纸应标明建筑的定位轴线和轴线尺寸、总尺寸、建筑标高、总高度以及与技术工种有关的一些定位尺寸,在设计说明中则应标明主要的建筑用料和构造做法;
☐结构专业的图纸需要提供房屋结构的布置方案图和初步计算说明以及结构构件的断面基本尺寸;
☐各设备专业应提供相应的设备图纸、设备估算数量及说明书。
☐在最后出图前,各参与设计的专业间应该进行互审和会签,以保证协作的协调、一致。
根据这些图纸和说明书,工程概算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概算。
以上要求如因工程较为复杂,还需经过技术设计阶段来协调解决。
☐在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完成了初步设计的设计文件后,设计单位应当经由建设单位向有关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提交全部初步设计的设计文件,等候审批。
在此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落实某些重要设备如电梯等的订货。
结构专业的设计人员则需根据初步设计的文件做出地质钻探的定位图纸并提交实施。
未经实地地址勘探的项目不允许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图纸和设计文件:
☐建筑专业的图纸应提供所有构配件的详细定位尺寸及必要的型号、数量等资料,还应绘制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建筑细部详图。
☐其它各专业则亦应提交相关的详细的设计文件及其设计依据,例如结构专业的详细计算书等等,并且协同调整各专业的设计以达到完全一致。
☐施工图文件完成后,设计单位应当将其经由建设单位报送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涉及:
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
是否符合消防、卫生、环保、人防、抗震、节能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是否损害公共利益等几个方面。
施工图经由审图单位认可或按照其意见修改并通过复审且提交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后,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完成。
这时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提供施工图预算,设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技术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
☐《城乡规划规范》
Ø
《工程勘察测量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规范》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施工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规范》
10.建筑设计依据
1.人体尺度及人体活动的空间尺度
确定民用建筑内部各种空间尺度的主要依据。
如门洞、窗台及栏杆的高宽,踏步的高度,家具设备的大小、高低,以及建筑内部使用空间的尺度等都与人体尺度及人体活动所需的空间尺度有关。
我国中等成年男子平均身高为1670mm,女子为1560mm。
2.家具、设备尺寸及其所需的必要空间
房间内家具设备的尺寸,以及人们使用它们所需的空间尺寸,加上必要的交通面积,基本上确定了房间内部空间的大小。
3.气象条件
温度、湿度、日照、
雨雪、风向、风速
11.施工图的内容和用途:
(1)建筑施工图(简称建施)
主要表示房屋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2)结构施工图(简称结施)
主要表示房屋承重结构的布置、构件类型、数量、大小及做法等。
它包括结构布置图和构件详图。
(3)设备施工图(简称设施)
主要表示各种设备、管道和线路的布置、走向以及安装施工要求等。
设备施工图又分为给水排水施工图(水施)、供暖施工图(暖施)、通风与空调施工图(通施)、电气施工图(电施)等。
设备施工图一般包括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和详图。
12.房屋施工图的常用比例
图名
常用比例
总平面图
1:
500,1:
1000,1:
2000
平面图
50,1:
100,1:
200
次要平面图
300,1:
400
详图
1,1:
2,1:
5,1:
10,1:
50
索引与详图符号
☐索引符号的圆及直径均应以细实线绘制,圆的直径应为10mm,索引符号应按下列规定编写:
A.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道水平细实线。
如图所示。
B.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除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还应在下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图所在图纸的编号,如图所示。
C.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图册的编号,如图所示。
D.索引符号如用于索引剖面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应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剖视方向。
☐详图符号
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应以粗实线绘制,直径应为14mm。
详图应按下列规定编号:
A.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在详图符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的编号。
B.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可用细实线在详图符号内画一水平直径,在上半圆中注明被索引详图的编号。
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规定也可以不注被索引图纸的图纸号
尺寸线:
●施工图中应注明详细的尺寸。
尺寸注法由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点和尺寸数字组成。
《标准》规定,除标高和总平面图上的尺寸以米为单位外,其余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相对标高和绝对标高:
绝对标高
我国把青岛黄海的平均海平面定为绝对标高的零点。
其它各地都以它为基准。
在总平面图中的室外整平地面标高中常采用绝对标高。
相对标高
☐在建筑施工图中,除总平面图外,一般都采用相对标高。
即以首层室内地面高度为相对标高的零点。
写作如图,读作“正负零”。
高于它的为正,低于的为负,必须加“-”号,当一位置表示不同标高时,也可按此注(几层楼板)。
指北针:
指北针是用于表示建筑物的朝向的。
在总平面图及首层平面图上,一般都绘有指北针。
画法:
①细实线绘制,圆的直径宜为24mm,
②指尖指北向,指针尾部宽度宜为3mm,
③如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指针尾部宽度宜为直径的1/8。
13.建筑模数协调与构件尺寸
建筑模数
概念:
建筑模数是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
所谓尺度协调是指房屋构件(组合件)在尺度协调中的规则,供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设备等采用,其目的是使构配件安装吻合,并有互换性。
基本模数:
基本模数的数值规定为100mm,符号为M,即1M=100mm。
建筑物和建筑部筑物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100mm为基本模数。
导出模数:
导出模数分为扩大模数和分模数,其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扩大模数指基本模数的整数倍数,扩大模数的基数为3M、6M、12M、15M、30M、共6个,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600、1200、1500、3000、6000mm作为建筑参数。
分模数指整数除基数的数值,分模式的基数为M/10、M/5、M/2共三个,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10、20、50mm。
模数数列:
模数数列的幅度:
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平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M~20M。
竖向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M~36M。
水平扩大模数的数列幅度3M为3M~75M;
6M为6M~96M;
12M为12M~120M;
15M为15M~120M;
30M为30M~360M;
60M为60M~360M,必要时幅度不限。
竖向扩大模数数列的幅度不受限制。
分模数数列的幅度M/10为M/10~2M;
M/5为M/5~4M;
M/2为M/2~10M。
模数数列的适用范围。
水平基本模数的数列主要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断面尺寸。
竖向基本模数的数列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构配件等尺寸。
水平扩大模数的数列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尺寸。
竖向扩大模数的数列主要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门窗洞口尺寸。
分模数数列主要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构配件断面尺寸。
三种尺寸及其相互关系:
为了保证建筑制品、构配件等有关尺寸件的统一协调,特规定了标志尺寸、构造尺寸、实际尺寸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如图1-1所示。
标志尺寸用以标注建筑物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以及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有关设备位置界限之间的尺寸。
构造尺寸指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等的设计尺寸。
一般情况下,构造尺寸加上缝隙尺寸等于标志尺寸。
缝隙尺寸应符合模数数列的规定。
实际尺寸指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等生产制作后的实际尺寸。
实际尺寸与构造尺寸之间的差数应为允许的建筑公差数值。
例如,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短向圆孔板YB30.1,它的标志尺寸为3000mm,缝隙尺寸为90mm,所以构造尺寸为3000-90=2910mm,实际尺寸为2910mm±
允许误差。
14.基础与地基的关系:
基础的类型与构造并不完全决定于建筑物上部结构,它与地基土的性质有着密切关系。
具有同样上部结构的建筑物建造在不同的地基上,其基础的形式与构造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地基与基础之间,有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
☐地基按土层性质不同,分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两大类。
天然地基:
凡天然土层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不需经人工加固或改良便可作为建筑物的地基。
人工地基:
当建筑物上部的荷载较大或地基的承载力较弱,须预先对土壤进行人工加固或改良后才能作为建筑物地基。
15.砖墙的组砌方式
砖墙的组砌方式是指砖块在砌体中的排列方式。
标准砖的规格为240mm×
ll5mm×
53mm(长×
宽×
厚)
墙体在砌筑时,以这些尺寸为基础。
半砖墙:
图纸标注为120mm,实际厚度为115mm;
一砖墙:
图纸标注为240mm,实际厚度为240mm;
一砖半墙:
图纸标注为370mm,实际厚度为365mm;
二砖墙:
图纸标注为490mm,实际厚度为490mm;
3/4砖墙:
图纸标注为180mm,实际厚度为180mm。
16.墙体承重结构体系
砌体墙承重结构体系
建筑物的承重体系由砌体墙构成的结构为砌体墙承重结构体系
缺点:
自重大、强度低、抗震性能差、施工进度缓慢、不能适应
建筑工业化要求。
钢筋混凝土墙承重结构体系
强度高、抗震性好、施工进度较快。
根据国情并参照其他国家的标准,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建筑物耐火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以下四类:
1.一级耐火等级
2.二级耐火等级
3.三级耐火等级
4.四级耐火等级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确定:
1.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确定
(1)性质重要、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应向大、伤亡大的公共建筑物,如省、市级机关办公大楼、影剧院、百货楼、体育馆,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
需特别说明的是,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其防火墙体的耐火极限均为4h,二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防火墙体的耐火极限为3h。
(2)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有困难时,可以采用三、四级耐火等级。
采用三级耐火等级时,建筑不应超过三层;
采用四级耐火等级时,建筑不应超过四层。
(3)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困难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4)其他民用建筑在层数较少时,可采用三级或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不同建筑物耐火等级的确定
建筑物耐火等级的选择主要由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其在使用中的火灾危险来确定。
具体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18.建筑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
建筑防火分区
建筑防火分区的涵义
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称为建筑物的防火分区。
它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
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一级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物规模、室内容纳人员和可燃物的数量、消防扑救能力和力量配置、人员疏散难易程度及建设投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既要从限制火势蔓延,减少损失方面考虑,又要顾及到平时使用管理,以节约投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设计规范》等消防技术规范中都有明确规定。
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
(1)分区的划分必须与使用功能的布置相统一;
(2)分区应保证安全疏散的正常和优先;
(3)分隔物应首先选用固定分隔物;
(4)越重要、越危险的区域防火分区面积越小
(5)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要求增加一倍;
但局部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主要防火分隔物
1.防火墙;
2.防火门;
3.防火卷帘;
4.防火窗;
5.防火水幕带;
6.上、下层窗间墙;
7.耐火楼板和防烟、封闭楼梯间
建筑防排烟分区
建筑物发生火灾后的首要任务之一是把火灾所产生的烟气控制在一定的区域之内并迅速排至室外,以防止烟气蔓延到其它区域中去,特别是防止烟气侵入疏散通路中去。
因此,对于着火区域或有烟区域,就要把烟气控制在本区域之内,并迅速排除,这种区域是排烟区;
而对于非着火区域或无烟区,就要防止烟气的侵入,这种区域是防烟区。
烟气控制区域是排烟区和防烟区的总称。
防烟分区的涵义
在建筑内部屋顶或顶板、吊顶下采用具有档烟功能的构配件进行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烟能力的空间称为防烟分区。
防排烟分区划分的原则
在进行建筑物的防排烟工程设计时,首先必须把建筑物各部分按一定的要求划分为排烟区和防烟区。
防排烟分区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防排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每个防排烟分区所占据的建筑面积一般应控制在500㎡
以内,档建筑物顶棚高度在3M以上时允许适当扩大,档最大不超过1000㎡;
3.防排烟分区一般不跨越楼层,有些情况下,如单层建筑物面积过小,允许包括一个以上的楼层,但以不超过三个楼层为宜;
4.对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或避难间等,应单独划分防排烟分区。
防排烟分区划分方法
防排烟分区之间常常时用隔墙、楼板、防火门及防烟阀等加以分隔,根据建筑物种类和要求不同,防排烟分区可按用途、面积、方向划分
1.按用途划分时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按其用途不同划分为不同的防排烟分区,如高层建筑常常划分为居住或办公用房、走道、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停车库等;
2.按面积划分时对单层面积超过500㎡的建筑物,在各层三划出形状相同、用途相同、面积相同且不超过500㎡的区域,即使用途和形状不同但面积也应尽量做到相同和相近;
3.按方向划分是对现代高层建筑根据不同用途沿垂直方向按楼层进行垂直分区,而对面积超过500㎡的地层部分和地下室,则要沿水平方向进行水平分区。
对于超高层建筑,从防烟的观点出发,应特别注重垂直分区
19.安全疏散
从起火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称为疏散距离,所经历的时间为疏散时间。
1.足够数量的安全疏散出口;
2.限制安全疏散距离;
3.安全疏散出口宽度要适当;
4.楼梯的形式要合理。
安全出口的数量
☐民用建筑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个。
三层及以下建筑,占地面积不大,建筑物内人员不多也允许只设一个安全出口。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18层及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2)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3)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倍的公共建筑。
(4)工业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采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