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6761565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30.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

《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报捷书写作格式Word下载.docx

落款即要求写上发报捷书的单位部门,集体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并署上发文日期。

是单位发文的,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报捷书写作格式责任编辑:

飞雪阅读:

人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共和国的大厦离不开税收事业的支撑,地税事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纳税人的贡献,同样也离不开兢兢业业、默默无闻、聚沙成塔的地税人的辛劳。

我们地税走过的十年是从无到有、由弱到强、披荆斩棘的十年,是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十年,是强化征管、勇于改革、连年完成并超额完成各项收入任务的十年,更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依法治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十年。

作为这光荣集体中的一员,我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

我是一九九四年十月参加税务工作的,当时税务机构正面临改革。

我服从组织的安排,投身于新兴的地税事业。

地税成立初,可以说是条件简陋、环境艰苦,工作和生活都非常的困难。

刚走出校门的我,和大多数的地税人一样,也有过痛苦、困惑和迷茫。

但是,我们地税人在困难面前没有屈服,没有被困难吓倒。

&

nbsp;

每个时代,都有勇立潮头、敢于在风口浪尖上搏击的先锋;

每个行业,都有身先士卒、不计得失、在或显或隐的岗位上不断攀登的排头兵。

我们**地税,在县局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税收政策,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一切为经济服务,一切为发展聚财”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坚持“廉洁勤政,高效服务”,战胜了种种困难,取得了辉煌的业绩,获得了不胜枚举的荣誉和赞扬,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而年轻的我,在这个伟大的事业当中,就像一棵小树苗一样,经历了风雨洗礼之后,也逐渐成熟,慢慢的成长为一名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能力突出、廉洁勤政的地税干部。

十年来,我和地税事业同呼吸,共命运。

我见证了地税事业的发展壮大,地税事业也磨砺了我的意志和品质。

在这十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当中,我谦虚而不虚伪,坦诚而不尖刻,果断而不武断,处事周到而不圆滑,待人热情而不轻浮;

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志关心爱护,时时刻刻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一名地税干部,处处注意维护党的形象,维护地税的形象,廉洁勤政,严谨自律,为地税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锐意进取,积极投身改革,实现并不断超越自我,充分展现新时期地税人新形象。

在这十年当中,我不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都坚持认真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税收业务和财会知识。

因为我深知无论是做什么工作,无论在什么时候,不管是要为党和人民作贡献,还是要为地税事业做一些有益的事,都必须有过硬的本领。

我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中干,干中学,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向所有有一技之长的同志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创新思维,创新观念。

在这十年当中,我经历了地税两次重大改革,一次是2000年3月的撤所成立中心分局的改革,另一次是2003年6月的地税系统的“三项改革”。

在这两次改革中,我每次都是以锐意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正确而又平和的心态,主动参与竞争上岗,积极投身改革热潮。

伟大导师列宁说过:

“职务本身不能给你带来才能,但是职务可以让你充分发挥才能。

”因此我立志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地税作出贡献,同时也借以实现我自己的人生价值,一展自己的远大抱负和理想。

在2000年3月的改革中,我由一个办事员成长为县地税稽查局的副局长;

2003年6月的“三项改革”,我又成为县地税第四分局的局长。

我的成长历程,充分体现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首的地税局党组创新干部和用人体制,不拘一格使用人才,突破旧的用人框框,大胆使用年轻干部的魄力和胆色。

通过十年的努力,我由年轻稚嫩到成熟干练,由懵懂无知到精通业务,由力不从心到独当一面,除了我自身的不断努力、不断超越自我之外,还得益于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许许多多人的帮助和支持。

在这里我要衷心感谢党组织对我的培养,衷心感谢县局领导和所有关心、爱护和帮助过我的人们。

二、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担任稽查局副局长期间,我坚持认真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税;

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稽查手段,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使依法治税真正落到实处。

在工作中,不管是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还是处理电话举报,我都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税法为准绳,认真对待,认真落实。

我还经常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到一线去了解情况,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处理,堵塞税收上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在依法查处案件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注意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以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担任分局长后,我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分局全体人员同心同德,和舟共济,扎实工作,奋勇争先,三个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作为分局这个集体的领头人,我和分局全体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依托,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依法治税为抓手,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在分局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

我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对二、三级岗位责任制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明确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了“每月一星”的考核办法,按月考核、按月兑现,充分调动了每位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强化计划工作,要求各部门和个人年有年计划、月有月计划、周有周计划,并对计划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

上年初,我根据集训会县局布置的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年具体工作计划,并将计划落实具体股室和具体人员。

然后定期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此举进一步增强了分局全体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将“四合一”考核工作落实到平时、落实到实处。

将“四合一”考核内容细化分解到人,所有的工作重在平时督促、检查,避免了每次上级部门考核时突击补资料的现象。

四是强化内部衔接,提高工作效能,为了减少各职能之间衔接可能产生的空隙,我通过建立《内部信息单》制度,要求各股室在传递资料和交办事项时,双方互相签字,不仅避免了股室之间相互扯皮,提高了工作效能,而且便于责任追究。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2004年,我在分局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分局由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

特别是执法责任制有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受到了市局和县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工作中我脚踏实地的抓组织收入,依法征税,建立健全税源监控体系,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扩大重点税源的监控范围,以“四本台帐”为基础,逐步实现了由重点税源向整体税源监控过渡;

加大营业税征收力度,保持了营业税作为第一税种的地位;

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个人所得税征收实绩明显;

强化了一次性税收及征管薄弱环节的管理。

面对正常税源的严重短缺,加大了对一次性税源的管理力度,按照“双同步”的要求,建立了税源动态台帐,督促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004年全年一次性工程征收税款近400万元。

在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重视规范小税种和零散税收的征管。

在清理陈欠税款上,按照省、市局对欠税管理的要求,分原因、分种类,分项目建立了欠税管理台帐,并定期进行更新,同时对欠税户定期在公示栏内公示,逐户上门落实清欠计划,严格按照清欠计划追缴入库。

并切实做好社保费和综合基金的征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保基金条例》,建立社保费收入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过程,极大地提高了征管质量。

在服务纳税人上,通过加强窗口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在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后,着重抓软环境建设,重点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服务承诺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在办税大厅建立值班长制度,帮助辅导纳税人办税。

提供办理各项涉税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文件范本,一次性提出申请材料的修改意见和要求,所有办税事项在办税大厅一次性办结。

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还实行开门纳谏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发放测平卡、投诉卡、纳税服务卡、征求意见簿表,走访行风监督员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簿、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等方法进行广纳贤言,闻过则喜,知错即改,真情实意地接受意见,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

以优质的纳税服务体现善待投资者、善待纳税人的思想,更加融洽征纳关系,提高地税部门的社会满意度,增强纳税人的认同感,树立了地税的良好形象。

三、廉洁自律,勤政为税,顾全大局,将工作放在首位,为了地税事业无私奉献自己的青春,用青春的热血谱写人生新的篇章。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地税干部,我主动将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时时自省,处处自律,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税务工作这个神圣的职业。

在工作中我不仅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还注重对分局人员的廉政教育,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系统深入的学习了《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务必”的重要论述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党的两个条例的学习,深刻认识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的重要性;

深刻认识到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员遵纪守法,是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得到充分贯彻执行,有利于提高自身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积极参加并组织警示教育学习,做到警钟长鸣。

积极参加县局与县纪委联合实施“廉政共建”和与县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共建活动,认真收看了河北省原国税局长李真《沉痛的代价》等警示教育片,以及市纪委组织的反腐败成果图片展;

还通过学习系统内外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使自己和分局全体人员深受教育,灵魂受到了洗涤,倍加珍惜自我岗位。

工作十年来,我没有一次接受过纳税人的礼品和宴请,我所担任领导的单位,也没有发生过一起违纪案件。

在工作中,我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个国家税务干部。

是党员,就意味着必须牺牲自我,干税务,就意味着必须奉献一切;

必须时时刻刻将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而我也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了耐住清贫,守住寂寞,顶住压力,挡住诱惑,做到了无私、忘我、奉献,为地税事业打拼着。

十年来,为了地税事业,为了工作,我常常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我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年幼的孩子,爱人也长期在外地工作,很少在家。

我没有对老人和孩子尽到应尽的义务,舍小家而为大家,面对家人对我的理解和支持,我时常充满愧疚。

但我从却未后悔过,为了地税这光荣的事业,我会继续坚持下去。

多年来,无论身体怎样,我总是身先士卒,奋战在税收事业的第一线。

因为我知道自己肩负着的神圣职责,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我就要为她奋斗终身,在为地税事业的打拼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用青春的热血谱写我人生新的篇章。

各位领导,同志们,十年来,我先后获得“市十佳税务干部”、“市优秀税务工作者”、“县十佳优秀青年”,四次荣获“三等功”等嘉奖。

我为了党和人民,为了地税事业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作出了我应有的贡献,党和人民却给了我那么多的荣誉和奖励,每想到此,我就禁不住诚惶诚恐,如坐针毡。

通过十年来的工作,使我深深懂得,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

坚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我和我们的地税事业,才能不断进步,不断提高,不断战胜重重困难,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对于大海,一滴水是微不足道的;

对于地税事业,我个人是渺小的。

没有党和人民的培育,没有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没有许许多多人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是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不可能成长为今天的我。

饮水思源,我将加倍的努力,以更加优异的工作实绩,回报党和人民,回报地税事业,回报社会。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将一如既往,继续认真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继续努力工作,不断创新业绩;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这次会议为动力,狠抓机遇,强化征管,完善制度,内抓考核,外强服务,全面完成并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地税是一块年青的热土,更是一方为国聚财的神圣领域。

放眼地税,优秀者,比比皆是。

为了地税事业的发展,为了阜宁经济的腾飞,为了伟大祖国的繁荣富强,我们地税人必将作出我们不懈的努力。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在这里我敬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衷心祝愿我们阜宁地税,在以党组书记、局长刘进同志为首的县局党组领导下,创造出更新、更大的业绩,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地税事业更加美好、灿烂的明天,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高军

历史上不同的时期的社会契约论者在解释国家的起源时,首先在理论上基本都作了一种相类似的假设,即人类最初处于一种自然的平等的原始状态,人类出于共同对付自然界及防止人们之间相互侵害等人类自身生存的需要,于是达成契约,让渡出部分权利组成国家和政府。

因此,在人民、国家及政府产生的先后次序上,社会契约论者认为是先有人民后有国家和政府。

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人民的授权,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自由、幸福、公共的安全与福利,而绝不是为了管制和压迫人民。

从法律地位上来说,按照社会契约论者的观点,国家及政府与个人完全平等,绝不能凌架于个人之上沦为作威作福的工具。

但是,自从有国家诞生之后的人类历史却充分证实了国家和政府似乎始终只是作为阶级压迫的工具而存在,社会契约论者希望见到的那种理想的国家与政府始终只是乌托邦。

因为,“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会产生腐败”,权力本身腐蚀性的特点及人类专制的历史都证明了人类对于权力的过分集中必须非常审慎。

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也看到了这一点,为此他们在理论上将国家权力一分为三,即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并设计了三种权力分立与相互制衡的具体方案。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英美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将三权分立的理论在政治上进行了实践并在制度上予以了确立。

在解决了国家权力分立制衡的问题之后,对于个人的自由,启蒙思想家们也进行了理论上的阐述,认为,人民让渡权利只是让渡那些组织国家和政府所必须的而不得不让渡的部分,这些被让渡的权利总和构成了国家的权力,但是属于人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则由人民自己保留,这些被保留的权利就是人民的自由。

如果让渡所有的权利,人民将一无所有,最终必将导致专制和暴政。

人民让渡出权利组织了国家,但众所周知,国家仅仅是一个抽象的集合体,其权力的行使必须通过公众选举的公务员组织的政府来进行。

政府则主要通过法律来治理国家,因此,法律应体现公意,应保障人民的自由,而所谓的自由,也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因此,人民的权利靠法律来确认和保障。

但是,由于法律自身的缺陷及其他的种种原因,人民自身所保留的权利很难在法律中一一得到体现例如我国宪法中未规定已为国际公约所确认为基本人权的公民的居住、迁徙、罢工等自由,对此,绝不能理解为对未规定的权利法律就不予保障。

对此,在以简约、惜墨如金而著称于世的美国宪法中,美国的开国先贤们怀着深深的忧虑,在权利法案中写入第九条“不得因本宪法列举某种权利,而认为人民保留之其他权利可以被取消或轻忽”及第十条“本宪法所未授与合众国或未禁止各洲行使之权力,皆由各洲或人民保留之”的弹性条款。

因此,属于人民保留的权利,不管是法律予以明文确认的或未确认的,均属人民的自由,对此,国家都必须予以保障。

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永远都处于一种此消彼长的动态平衡之中。

国家权力不能任意地扩张,国家权力任意扩张的后果必然是个人自由的缩小。

国家权力存在的目的首先是为了保障个人的自由,但是为了实现保障个人自由的目的,国家权力有时候必须必要地不得已地“作恶”。

但是,国家权力干涉个人的自由必须以法律有明文的规定为限,而法律本身也“只禁止那些会损害社会的行为”,而且法律禁止这些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更多的人获得更大的自由,即“自由只有为了自由本身才能被限制”。

因此,对政府来说,政府的权力必须是有限的,任何一个政府都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能为所欲为,所有的政府都只不过是“有限的政府”。

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即无权”,而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

国家权力干涉个人自由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限,必须是一种不得已而采取的行动,而决不能任意扩大到道德等领域。

对于道德领域,有道德、宗教等规范来调整,“上帝的,归上帝;

恺撒的,归恺撒”,如果国家权力或法律任意干涉,最终只能导致人人自危,造成一种恐怖和产生普遍的伪道德的后果。

欧洲黑暗中世纪宗教法庭的统治产生了《十日谈》中的伪道德,中国封建社会“礼教杀人”的历史中产生了大批“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性格扭曲的两面人,前苏联普遍政治高压下产生的灰色政治幽默等事实足以证明以上的结论。

国家权力如果违法侵犯了个人的自由,应由国家对被侵害者予以赔偿,那种“国家无过错”的陈腐观念已被抛入历史的垃圾堆,取而代之的是国家赔偿制度在世界大部分国家的纷纷建立。

另外,对个人自由来说,个人自由不是一种绝对自由,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活动的权力”,法国《人权宣言》将其定义为“在不损害他人之下,可以做所有的事情”。

因此,个人在行使自由时不能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自由,必须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行使,只有这样自由才能真正地得到保障,因为“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

”如何有效地防止国家权力任意干涉个人自由的情况发生,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所不得不严肃地思考并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

笔者拙见,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

1.必须制定良好的法律和建立良好的制度

自由只有依靠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才能存在,良好的法律和良好的制度之间相辅相存不可偏废。

“良好的法律”一直是人们所向往的目标,古希腊先哲亚里斯多德在论及法治的第二层涵义时,即指出“得到普遍遵守的法律本身应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这里的所谓“良好的法律”,指的是那种体现公平、正义精神与理性价值的法律。

它要求立法者在立法时必须公正和真正地体现民意,对此,马克思曾论述道:

“如果认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况下可以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实际的幻想!

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么大公无私的判决还能有什么意义呢?

”因此,如果制定出的法律本身就是不公正、不理性的“恶法”,那么人民的自由又怎么能依靠它来保障呢?

就法律和制度来说,两者之中,法律是基础,但往往制度更直接地对自由产生作用。

诚如总设计师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样,“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小平同志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制度的真谛。

如果没有制度的保障,权力如果不被制约,那么权力被滥用侵犯个人自由的事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且被侵犯者毫无抗争的余地。

例如,笔者就有两次在火车上和路上遇到警察查身份证的情形,你根本没有任何辩解的余地,因为在强权面前所有的公理都是苍白的,“枪炮说话的时候,缪斯保持沉默”,换句咱们中国的古语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另外,对自由来说,人类的历史已证实,自由往往只是一种奢侈品,仅仅只存在于现代社会中。

而现代社会中,民主政治、市场经济、法治社会三者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割裂任何一个方面其他方面都不可能存在。

如果不同时具备民主政治、市场经济、法治社会三个条件,这个社会也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会。

近思我国的情况,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步确立起来。

在法制建设方面,第三代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并将其写入党章和宪法。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政治体现改革一度曾被提起后又被搁浅,至今一直未被提及。

事实上,如果政治体制上的一些弊端不革除,仅仅靠颁布大量的法律法规绝不可能切实解决当前的清除腐败、保护国有资产不被侵吞、消除社会分配严重不公、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等严峻的社会问题,我们的社会也不可能因此而过渡到现代社会,因为法律颁布后如果不被遵守的后果往往比没有法律还更要糟。

到了今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已落到我们的肩上。

是主动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消除腐败、实现社会公平,消弥社会危机和动乱的因子,还是继续待下去,最后,被动地选择改革。

近代中国从戊戍维新到清末“新政”、辛亥革命以及近代日本明治维新的历史应该可以作为可资借鉴的经验。

古希腊谚语说得好“愿意的,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命运推着走”,值得我们深思。

2.必须对人民进行启蒙

民主政治、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无法在一个民众观念落后、守旧的国家生根,自由之花也同样无法在一个民众不知民主、自由、权利为何物的国度盛开。

因为,“实现政治自由的最大危险不在于宪法不完备或者法律有缺陷,而在于公民的漠不关心”,因此,我们全面深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要对人民进行启蒙,提高人民的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

当前,也进行了一些诸如“扫盲”、“送法下乡”、“普法”等工作。

但是,这些工作往往只注重形式,流于走过场,例如,“扫盲”仅仅就是教“文盲”识几个汉字,普法往往就是发几个法律法规单行本或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几个诸如离婚、继承、家庭暴力、财产纠纷等法律咨询,然后新闻媒体报道一下就完事了。

实际上,真正的扫盲应是不仅“文盲”要扫,“法盲”、“权利之盲”更应该扫,“普法”也不仅仅是要做以上的那些基础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要让群众从中理解法律的原则与精神,从而培养出信仰法律和服从法律的习惯。

因为,“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守,仍然不能法治”亚里斯多德语。

而且,伯尔曼也说过:

“法律只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制裁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是警察。

近代中国从严复提倡“改造国民性”到梁启超鼓吹“新民说”,再到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梁漱溟先生身体力行搞“乡村教育”,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孜孜地追求着对民众启蒙的梦想。

孙中山先生则在政治上具体设计了“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步骤。

所谓“军政”即武力统一全国;

“训政”即在全国统一后,国民党“以党治国”来充当国人的保姆,培训国人去逐渐适应民主政治,以培训国人具备民主社会中人们所必备的基本素质,最终以实现“宪政”的目标。

但孙先生过早辞世,他所依赖的国民党后来变质,不再是第一次国共合作后的富有朝气的国民党,“训政”也被歪曲沦为蒋氏独裁的法宝,孙先生的伟大设想也终成空谷绝响。

近代中国亡国灭种、“瓜分豆剖”的严峻形势给了中国知识分子们极大的压力,对中国的知识的分子来说,严峻的形势迫使反帝往往倒反封建、救亡压倒启蒙、革命声浪淹没改良呼声。

急切严峻的形势使得启蒙的重要性无法为民众所重视也使得知识分子们无法专注于搞民众启蒙,因此,启蒙的任务始终也未能完成。

反思我们的近邻日本,近代日本从1856年“黑船事件”被迫开关后亦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面临与中国完全相同的历史命运。

日本选择的是通过“明治维新”,是我们传统教科书所批判的那种自上而下发生的改良运动而不是备受赞美的自下而上的革命的方式来自救自强。

通过明治期间知识分子发动的自由民权运动,大大地改造了原本愚昧不堪的日本国民。

明治政府主动地引进了西方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并以此使列强放弃了对日本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书信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