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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育才,就是为政府机构培养各级官吏。

人才的培养标准寓于教化之中,用封建社会的政治伦理道德为标准,使之具备一定的社会文化知识。

科举考试是选拔人才的方法,通过考试将人才的培养标准加以量化,按成绩的等第将其录用为官。

建立学校,用以培养人才。

人才的培养标准虽然标榜"

教化为先"

,但实际上是把科举考试的标准确定为人才的培养规格。

因此,在整个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学校是育才的基础,科举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途径,入仕做官是培养人才的目标。

在这种体制下,人才培养标准强化了以科举考试为参照系的量化标准,弱化教化的质的内涵,学校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

正是这一点成为有清一代学校弊病的根源。

  

(一)教育宗旨历代王朝兴办学校的宗旨都不出"

敦教化、育人才"

两条。

而清王朝的"

又有其特殊的含义。

"

敦教化"

的目的在于利用汉文化来统治人口众多的汉人,"

育人才"

的目的在于培养一批统治汉人的官员。

而在其确立统治之初,"

又优先于"

  1。

培养统治人才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之初,仅是一个僻处一隅的同中央政权对立的地方政权。

随着后金势力的扩大,越来越多的汉人被纳入后金政权的统治之下,如何统治汉人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皇太极继承汗位,实际上确立了取代明朝而称霸中原,统驭全国的战略目标。

如何利用汉文化、借鉴明王朝的统治方法来统治汉族地区的问题被提到日程上来。

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曾举行过一次考试。

他下令贝勒府以下满州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属下各家具有明朝生员身份的人,不拘身份,一律参加考试,即使已沦为奴隶,家主也不得阻挠。

参加这次考试的有三百多名汉族生员,其中有20O 多人被选中。

被选中者分为三等。

一等赏给绸缎二匹,二等、三等赏给棉布二匹。

在当时,绸缎和棉布都来自明朝统治区,在塞外是珍贵的物品。

凡考中者不分等次,一律免除二丁差役,听候录用。

为了补偿满、蒙、汉军贵族的人口损失,凡考走一人,即拨给一名壮丁补偿。

这次考试,奠定了皇太极"

以文教兴治"

①的方针。

天聪八年(1634)皇太极改国号为清的前一年又举行了一次举人考试。

考试由礼部主持,令通晓满、蒙、汉文义的人参加考试,取中16 名举人。

礼部设宴嘉奖,并各赐衣服一套,每家免除四丁徭役。

从这次取士人数之少可以推知,在后金政权下知识水平较低,能达到举人程度的不过十六人。

这预示着后金政权下的人材匮乏,因而以后也未再举行任何考试。

  顺治元年(1644)清迁都北京,正式建立了全国性政权,建立起阁、部、院、寺、司、府等20 多个中央机构,15 省千余个府州县的政权机构,而政府官员则明显不足。

在中央机关尚有一批早年降清的汉族官员,而地方府州县多利用故明官吏进行统治。

由于反满情绪方兴未艾,许多地方官叛服无常,地方政权极为不稳,人才之需迫在眉睫。

顺治元年农历十月初一,顺治帝福临正式登基,在即位诏书中宣布:

承认故明生员、监生、举人、进士的身份和地位;

举人和进士到有关各部听用;

恢复南、北两京国子监,各地府州县学仍按旧制向国子监考送生员;

恢复科举考试制度,定于辰戌丑未年进行会试,子午卯酉年进行乡试。

凡无反逆行径的生员、监生、举人都可以参

  ① 王先谦:

《东华录》天聪三年条。

  加乡试、会试。

次年顺治二年为乙酉年,定于八月举行乡试,将全国划分为十五个考区,录取举人1428 人。

参加乡试的人很多,仅顺天府就有3000 多人,令摄政王多尔衮颇为感叹。

又次年为丙戌年,三月,天下举子会试北京,取中400 人。

乡、会两次考试,得人之盛令清朝统治者感到意外。

这次乡试和会试产生了清朝自己的举人和进士。

这些人参加清政府举行的科举考试,表明他们要效忠清王朝。

新举人和进士的产生对于充实清朝的官员队伍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顺治元年至顺治七年,清政府仅仅是恢复了因战乱而废弛了的学校制度,而自己的学校制度的建立是从顺治七年(1650)开始的。

这一年,清朝正式废除了明朝的南京国子监,将其降为江宁府学。

还下令修复被战乱破坏的地方学校。

江南是文化发达地区,也是最顽强地阻挠清兵南下的地区,学校的破坏也最为严重。

浙江省毁掉的72 所学校,在顺治年间恢复了31 所,动工复建的9 所。

康熙帝亲政后,其余各校都得到恢复。

顺治九年(1652)顺治帝福临亲自给各省学校撰写敦告士子读书的《卧碑文》,把培养官吏放在办学宗旨的首位。

碑文中有"

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

①。

《碑文》还强调"

达用则为良吏"

这个《碑文》表明,顺治九年仍把培养官员当作教育的第一宗旨。

此后,直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在举行了近20 次会试,国家政权机构的官员队伍基本得到解决之后,办学的宗旨才正式将教化提到育才之前。

  2。

巩固封建统治的思想基础敦教化和育人才这是两个并行不悖的目标,清朝统治者从来没偏废其中任何一方,只是由于客观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清初,把培养人才、充实官员队伍当做急需,但并未忽视教育的教化功能。

努尔哈赤父子在同明朝打交道的二三十年中,对中原文化逐步有了充分的了解,他们深知孔孟之儒学在汉人士民中的地位,明确确定了利用儒家思想作为教化的工具。

这样,一方面可以改变清朝统治者的形象,另一方面儒学又确实能充当他们统一汉人思想的武器。

因此,八旗大军进入北京之时,顿改以前烧杀抡掠的遗风,以王者之师的面貌出现,不许士兵擅自进入市民家中。

顺治皇帝即位的第二天,摄政王多尔衮便以皇帝的名义颁布诏书,册封孔子第六十五世孙孔允植仍袭衍圣公。

次年又追封孔子为"

大成至圣文宣先师"

,多尔衮还亲自到孔庙行礼。

顺治三年四月,又在陪都沈阳重修孔庙,规定每年二月和八月由大学士代表皇帝主祭孔子。

福临亲政之后于顺治八年(1651)派人去孔子的家乡曲阜视察孔府,拜谒孔庙、孔林,举行隆重的祭孔大典,表示对孔子和孔学的尊崇。

次年九月,顺治帝还亲自到太学拜谒孔子木主,举行释奠礼,把

  ① 《钦定光绪大清会典》卷三十一。

  尊崇儒学的活动推向顶峰。

  康熙帝玄烨即位之后,遵循乃父的遗志,仍奉儒学为宗。

康熙八年(1669),玄烨亲政前夕,他排除了权臣鳌拜的阻挠亲率礼部大臣到太学视学,在孔子木主前行三跪六叩之礼,向国子学的师生们大讲孔子之学的高明广大。

接着又恢复了孔、颜、曾、思、孟五圣直系后裔作为"

圣裔监生"

不经考试进入国子监读书的制度。

他还在宫中特建养心殿,作为专门祭祀孔子的场所。

南巡时还多次去曲阜拜谒孔庙,举行祭孔大典。

  尊孔就是尊儒。

但康熙帝玄烨是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选择儒学中的流派的。

他受侍读学士熊锡履的影响,主张讲明"

正学"

所谓推崇正学,就是上尊孔孟,下崇理学。

熊锡履建议:

非六经、语、孟之书不读,非濂、洛、关、闽之学不讲"

六经是指孔子弟子们整理的《尚书》、《诗经》、《易经》、《周礼》、《春秋》、《乐》,其中《乐》已失传,只余五经;

论即孔子的言行录《论语》,孟指孟轲的著作集《孟子》。

这几类书是儒学之源。

濂、洛、关、闽分别指宋代著名理学家周敦颐、程氏兄弟(颢、颐)、张载、朱熹。

宋代理学与汉学不同,汉学主要是通过训诂来订正五经传本之真伪,研究经书中语言文字之含义及所指。

而宋明理学则在于阐述儒家经典的微言大义,将五经伦理化、纲常化,通过解释五经来明确圣人之言,用以规范人们的言行,对维护封建制度、封建纲常秩序、君臣关系有重要意义。

在濂、洛、关、闽四学中,玄烨又独重朱熹之学,他高度赞誉朱熹之学,说:

自汉以来,儒者世出,将圣人经书多般讲解,愈解而愈难解矣。

至宋时,朱子辈注四书,发出一定不易之理,故便于后人"

,认为朱熹属儒学正流。

他对朱子之学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心领神会,认为朱熹的著作"

集大成而继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

非此不能治万邦于袵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内外为一家"

  为了确立朱子学派在思想界的统治地位,清廷规定朱熹所注四书是科举考试必考的内容,是府州县学、国子监必学的内容。

这样做是有其思想基础的,因为它把教化看作是育才的前提。

康熙四十一年(1702),玄烨向礼部颁发御制《训饬士子文》,令刻石立于国子学之中。

其文开宗明义说:

国家设立学校,原以兴行教化,作育人才。

典至渥也。

朕临御以来,隆重师儒,加意庠序,近复慎简学使,厘剔弊端,务期风教修明,贤才蔚起,庶几棫朴作人之意"

这段文字很明确地把"

兴行教化"

当作"

作育人才"

的前提,只有"

风教修明"

,才能"

贤才蔚起"

朱子之学独尊在清代形成不可动摇之势。

康熙时的南书房大臣朱彝尊曾直率地指出朱学已经取孔学的地位而代之:

世之举业者,以四书为先,务视六经可缓;

以言易,非朱子之传易弗敢道也;

以言礼,非朱子立家礼弗敢行也"

言不合朱子率鸣鼓而攻之"

  ① 《康熙政要》卷十六。

  ②。

朱子之书,成为教化之本,这是清代学校教育的指归。

  ② 《清史稿》卷一○○。

  

(二)文官的来源与科举出身清代文官的来源,途径纷多,但科甲出身的官员则列于首位,"

凡满汉入仕,有科甲、贡生、监生、荫生、议叙、杂流、捐纳、官学生、俊秀"

③。

下面分述之。

举人进士授职科甲出身是经过乡试、会试、制科的考试选拔的官员。

乡试、会试是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常规考试。

制科是乡、会试之外,皇帝特诏举行的特殊名目的考试,不经常举行。

  乡试产生举人。

清初,官吏来源缺乏时曾规定举人担任知县。

随着官吏队伍的健全,举人众多,知县之职出缺不多,致使大部分举人二、三十年之内都难以任职。

乾隆年间创行大挑之法,规定每隔六年举行一次大挑,在连续三次参加会试而未录取的举人中进行考试,每十人中取五人,按等录用。

一等的用为知县(正七品),二、三等的用为府学学正(正八品)和县学教谕(正八品)。

知县无空缺,可以通融出任府经历(正八品)、直隶州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县丞(正八品)、盐库大使(从九品)。

学正、教谕无空缺,可通融选用训导(从八品)。

  殿试产生进士。

进士一甲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第二甲第一名称为传胪。

这四名进士直接授予翰林院修纂、编修、检讨等职。

其余进士参加朝考。

朝考由内阁主持,在保和殿举行,考论、诏、奏议、诗四题,按成绩录取前若干名,入翰林院读书,名为庶吉士。

选择庶吉士入翰林院又称为馆选。

学习三年后经过考试,优者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之职。

次者授予给事中(正七品)、御史(正七品),主事(从六品)、中书(从七品),推官、知县(正七品)等。

庶吉士授职称为散馆。

庶吉士的经历是日后晋升为显赫之职的必备条件。

未被选为庶吉士的进士直接授职。

除不能进入翰林院、不能直接担任给事中、御史之外,基本与庶吉士相同。

  制科是乡试、会试之外,皇帝根据特殊需要而特诏举行的考试。

康熙十八年(1679)特诏举行博学鸿词科考试,号召四海之内具有优秀学行、卓越文词的人报考,而不拘身份,录用50 人,俱授为翰林官。

雍正十一年,决定再次举行博学鸿词科考试,报名仅三人,结果未能举行。

乾隆六年举行博学鸿词科考试,有一百七十六人参加,录取者皆授为翰林院官和庶吉士。

次年又补试一场,录取者亦依旧授职。

  光绪二十九年(1903)开经济特科考试,用以揽求"

洞达中外时务者"

分初试和复试两场,初试入选者方许参加复试。

取中一等九人,二等十八人。

③ 《清史稿》卷一○○。

  原为举人、贡生资格的人,录用后按进士资格授职,这就远逊于康熙朝的博学鸿词科。

贡生授职贡生系各府州县学选送国子监深造的学生,名为贡生。

因其选送方式不同有五种名称:

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通称"

五贡"

五贡亦被视为入仕正途。

  岁贡,是在府州县学年深日久而屡试不第的生员,凭着年资被送入国子监读书的贡生。

一般按年资顺序递送,所以又称挨贡。

顺治九年(1652)礼部特准各府州县学送岁贡到京,正额一名,陪额二名,参加廷试,合格者准予入监。

康熙元年(1662),废除贵州、云南等边远省份贡生到京廷试的规定,由各省学政逐一审核,报吏部就近授予训导等职。

因为岁贡多是年老体弱的人,到京坐监有困难,实际多不到京。

康熙二十三年(1684),各地岁贡一律不必到京廷试,就近安排为训导。

拔贡亦称选贡。

由于岁贡难以取得人才,雍正元年(1723)令各地方学校每六年不拘一格选拔真正的英才送国子监读书。

乾隆帝即位之初订立朝考制度,凡拔贡经考试获得一、二等的录用为官,三等的长驻国子监读书。

读书三年期满,分别等第由祭酒保荐,录用为知县、教职。

乾隆七年改为十二年选拔一次。

乾隆四十一年(1776)将拔贡的录用范围扩大到七品小京官。

  优贡是各省官学中不限生员身份,只要品学兼优,经本省学政官会同总督、巡抚保题,分两场考试,合格者送国子监读书。

乾隆二十三年(1758),规定选送的优贡到礼部按拔贡的朝考条例进行考试。

合格者一律入监学习,并不授予官职。

同治二年(1863),规定优贡参加廷试,一、二等授予知县或教职,三等授予训导。

  恩贡是专门面向历代先贤后裔的,免其考试而进入国子监。

恩贡有五氏圣裔(孔、颜、曾、思、孟)和十三氏(即汉唐宋明儒学大师后裔)之别,按惯例在翰林院、国子监任职。

副贡是乡试中在录取举人的正额之外按数量录取副榜举人,准其入国子监读书的。

不入监的副贡亦不授职。

  3。

监生授职国子监的生徒除岁、拔、优、恩、副五贡之外还有例贡和监生。

例贡是具有廪生资格的人通过向官府交纳钱银粮谷取得贡生资格进入国子监读书的。

监生在入国子监之前多未取得生员资格,因入监的途径不同而有恩监、荫监、优监、例监之分。

其中荫监有恩荫和难荫两种。

恩监是八旗子弟学习汉文的官学生、学习算学的满汉学生经考试入监者。

荫监中的恩荫是一定级别的文武官员享有将一子送入国子监读书的特权。

凭父亲官职资格入监者即为恩荫。

难荫是其父为国死难因而享受入监资格的。

优监是府州县学非廪生生员(增广生员和附生员)因品行和学习的优秀被选入监者。

例监是俊秀(未取得生员资格的普通百姓家的优秀子弟)通过捐纳入监者。

  在国子监读书的贡、监,包括岁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恩监、荫监、优监、例监都有一定的肄业期限。

凡不欲参加乡试的贡、监在肄业期满后被分配到各部院衙门练习政事,称为历事。

历事一年取得合格分数可参加廷试。

廷试合格者每百名取八名授予知县之职,其余的授予州县的佐贰官。

顺治十五年(1658)又制定贡、监考职法:

除例监外,在学习期间除学完正常课程外加学有关课程积满八分者,可以参加考职,每年能取得这项资格的贡、监不过十余人。

考职合格者,可授予州同或知县之职。

  4。

议叙授职议叙制度是对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非政府官员依照他们建立的功劳、政绩、贡献等予以评价并授予相应职务,推而广之,在关键时刻为国效力的平民百姓亦可按议叙条例被授予官职。

在国家机关效力的非官员主要是幕宾。

清代京外各级文武衙门除国家官员之外,还有以正印官个人名义聘用的幕宾,这些幕宾或者有才华、善文墨,或者具有治国理政的专才。

在总督、巡抚衙门,正印官往往靠他们主持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官员的政绩往往决定于幕宾的水平。

在州县衙门,幕宾往往代表正印官主持刑名、钱粮两项最重大的、关系正印官升黜的政务。

因此,在外官衙门中幕宾的数量往往超过正式官员的数量。

特别是在高级衙门中,往往有一些有杰出才干的不甘心担任低级官吏的举人,或多年候选而无补官机会的进士充当幕宾,以便施展自己的才干。

他们的才干一旦表现出来,往往得到议叙,被授予高级官吏。

康熙时,布衣陈潢协助靳辅治河,显露奇才,被授予四品道员;

雍正时定边大将军平郡王的记室方观承被授予布政使;

乾嘉时名臣王杰、严如煜、林则徐都曾以幕宾身份立功。

同治间左宗棠、李鸿章、刘蓉等都因在曾国藩军门从幕而荣登显要。

在州县衙门从幕的幕宾往往也凭从幕的资格被保荐议叙。

议叙对象中人数较多的还有在部院衙门中历事的监生,在历事期间表现出特殊才干,亦被议叙授官,超过正常考职取得的官位。

但议叙并非入仕的正途,不具有举人、进士身份的幕宾也很难荣登显要。

道光年间,因幕宾议叙过滥,曾一度停止执行幕宾议叙的程序。

  5。

吏员授职吏员俗称书吏,是在京内外衙门中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员。

明代,吏员属于役的一种,从识字的农村人口中选充。

清初沿用明制如故,其后改由捐纳选用。

康熙二年(1663),停止捐纳,改用召募。

京内衙门的书吏分为三类:

供事,儒士,承经;

京外衙门的书吏有四类:

书吏,承差,典吏,攒典。

大体以所在衙门类别分类。

每类书吏因分工不同而又有不同称谓,见之记载的有二三十种。

书吏以五年为期,期满有资格参加吏部举行的任职考试。

任职考试每年以京、省为单位进行考试,试卷送吏部译阅,按文义优劣分为四等。

按等授予正八品、正九品、从九品、未入流四级杂职官阶。

乾隆十五年(1750)定京衙每年取十分之七,外衙每年取十分之五。

吏员任职属于杂途,不能升任七品以上官阶。

  6。

任子、官生、俊秀和捐纳授职任子制度是给予高级官吏任用一个儿子为官的特权制度。

任子制度以荫监制度为前提。

凡七品以上官都可送一子进入国子监。

而一至三品官之子有荫监资格的可以按其父官阶相应任职。

雍正、乾隆间任子制度形成一定之规,即正一品官之子用为员外郎或相应职务,从一品官之子用为主事或相应官职,正二品官之子用为都察院经历或相应官职,从二品官之子用为光禄寺署正或相应官职,正三品官之子用为通政司经历或相应官职,从三品官之子用为光禄寺典簿或相应官职。

用为外官者,正一品之子用为府同知,从一品之子用为知州,正、从二品之子用为通判,正、从三品之子用为知县。

四品官之子不享受任子特权,但可不参加选拔直接参加贡、监的考职。

四品官以下之子只能做监生。

为国事死难的所有官员,皆可选其一子任官。

  官学生指八旗官学中的学生,经过考试可以出任各衙门的笔帖式。

中央各部院、盛京五部、外省将军、都统、副都统衙门均设若干笔帖式之职,从事翻译满汉文字及缮写、帖写等工作,品秩为七品至九品不等。

此职专为满人所设,八旗官生入选笔帖式初为从九品,以后视能力和政绩转升。

  俊秀指平民通晓满汉文字者,经保举可出任八品以下官职。

  捐纳是各种身份的人在国家财政不景气时捐银任官。

根据捐纳前的身份和所捐官的品秩开列价目。

其中有以平民、生员、贡生、监生等身份捐纳者,出银数量和所捐品级皆不相同。

乾嘉时捐纳之例大开,至咸丰、同治年间,捐纳之风过滥,以至不可收拾。

  7。

进士科在仕途中的优越地位举人、进士、制科、五贡在各种入仕途径中属于正途。

特科最尊,但偶尔举行,不成惯例,因而正途中的进士科在仕途中处于绝对优越地位。

  首先,进士出身的人在选班中的优越地位。

所谓选班,就是各种身份的人取得任职资格后要等待吏部正式授任实缺。

由于有任职资格的人数过多,须要等待官位出缺时才能正式任职,称为实缺。

举人出身的往往等待二三十年得不到任职机会,其任职率大约在百分之十左右。

而进士任职一般每逢双月选一次,有的也要等上十年八年才有机会任职。

雍正二年,为了加速进士任职,规定除双月选进士任职之外,又于每个单月增加四个任职名额给进士专用。

这样每月进士均有任职机会,使进士的等待任职时间缩短至二、三年。

举人任职时间实行大挑后也大有缩短。

其他资格的人等待时间更长,雍正二年才开始安排康熙十七年取得任职资格的吏员,等待时间已达五十年。

有许多取得任职资格的人终生没有得到实授。

  其次是任职范围的优待。

一些清高而显要的职务非进士出身者不许选用,如詹事府、翰林院、给事中、御史,不许非进士出身者任职。

其中翰林院掌院学士声望最高,充当天子文学侍从,仪仗与内阁大臣同。

在称谓方面,翰林院掌院学士以门生自称,而大学士和吏部尚书只能以晚生自称,吏部侍郎及其他尚书、总督则称侍生,其余各官只能称年家眷弟。

外官的学政官也只能由进士出身的人但任。

乡试、会试的主考官非进士出身者不许出任。

复次为升迁机会的优越。

进士出身的所有人初任官时即有资格出任正印官。

其他出身的人只有部分人可以直接出任正印官,如大挑的举人、廷试或朝考的优贡、拔贡、监生的考职等,只是名列前茅者可直接出任正印官。

任子所授之官虽随其父之官高而高,但都不能出任正印官。

至于吏员、官学生、俊秀等只能终生担任低级杂职官。

进士被选为庶吉士者,地位更高,初任地方正印官属于低就,出馆就不拘常例立即实授,被称为"

老虎班"

其他官员被授为知府已十分荣耀,而翰林出身者出任知府则被视为"

钻狗洞"

由进士而庶吉士,由庶吉士而翰林官,使得进士的仕途十分广阔。

清代的内阁大学士、六部的尚书、侍郎、都察院的都御史、大理寺卿、顺天府尹多系进士出身。

地方上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也多系进士出身。

  进士在仕途中的优越地位实际上大大抬高了科举制度的地位,科举考试又决定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

  (三)科举考试与官学体系清代的科举考试从狭义上讲分为两级:

乡试和会试;

从广义上说分为四级,乡试、会试外还包括童试和殿试。

童试是一般知识分子取得官学学生身份,在官学肄业后方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

殿试是将会试录取的"

贡士"

排定名次的考试,经过殿试才能成为进士。

童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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