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接收函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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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接收函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2)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最新规定,博士后出站拟出国(境)工作者,档案、户口一律转回原生源所在地,须提供原籍人才交流中心调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3)拟留校者,必须提前3个月通过所在院系向学校人事部规划与调配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人事协调会研究批准后方可留校工作(建议博士后同时联系其他用人单位,以备选择)。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需要办理以下事项:

1.到所在院系负责博士后工作的老师处领取离校转单。

.在提交相关出站申请及出站信息(须使用其进站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并请告知院系负责博士后老师审批提交。

.书面出站材料须由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给学校博士后办公室:

(请用A4纸打印)

(1)《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三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请注意: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自2012年1月起要求直接在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网站提交时打印模板文件中本表,书面打印的表格右下角必须有与网上提交一致的校验码为有效,请勿直接下载参考格式填写)(参考格式:

流动站设站单位院系招收,企业联合招收)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第一项“学术部门对博

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工作的评价”中负责人签字请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

若为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还必须另外多提交三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第一项中负责人签字请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签字)。

(4)《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或接收单位出具格式不限的接收函。

有接收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协议的请附后。

(5)《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第一项“流动站审核意见”中负责人签字请院系流动站主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若为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工作站还必须在“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并加盖博士后工作站公章)。

注:

以上

(2)、(3)、(4)、(5)书面表格请按顺序、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订成三套。

(6)《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与综合鉴定》(一式两份原件),内容务必按说明填写,要求翔实。

(7)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者须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原件,其中“设站单位审查意见”,由所在院系主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最新规定,博士后获得的资助金出站时不允许转走,请在站期间使用完。

(8)进站时为应届毕业的,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已提交过的不用再提交)。

(9)需调爱人和孩子户口的博士后要核查三证(博士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领养子女法律证明材料)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均要求原件。

(提示:

办理本人及家人户口调动的博士后必须随身携带本人及家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一切有关身份证明的原件,以备查;

户口要落到本人或配偶房产的,还须带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提交在站期间以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北大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国内核心期刊文章复印件一份(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为准):

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如首页无北大为第一作者单位的标识,请增加有此标识的页面),若是SCI或者EI检索文章请提交文章复印件或收录、引用检索报告(图书馆可提供检索)一份。

(11)将盖好章的离校转单交回学校博士后办公室。

.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领取审核过的书面出站材料一式三份及博士后空白证书(请带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暂不发证书的博士后不用带),到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理出站及迁户等手续,请用本人用户名在网上预约后办理(提示: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院内博士后公寓——离南校门约100米左右,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30~11:

30,每年1、6、7、12月全天办公。

三、其他手续:

从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完出站手续返回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转档

和工资关系转移。

1.交回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已审批的出站材料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转档详细地址(有关事项可咨询人事部档案办,电话62756361或62751227,联系人:

汪海泳)。

.留校人员凭“博士后办理完毕出站手续通知单”到规划与调配办公室(人事部201室,电话:

62751223,张辉;

教辅人员电话:

62751228,项燕)办理报到手续。

.非留校人员凭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开据的工作分配介绍信到工资福利办公室(人事部212室,电话:

62750929,张艳红)办理工资转移证明(工资关系未转入北大的以及留校博士后不用开具)。

.出站户口迁移(因各个城市户口迁移有所差异,详细内容请务必查询页)。

(1)出站后到京外工作的博士后,持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和配偶、子女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凭全家《户口迁移证》与基金会签发的《落户介绍信》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2)出站后留北京工作的博士后,凭学校户口办公室提供的博士后本人《户口卡》、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签发的配偶、子女《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此表务必复印留存,配偶调动工作和存档时需要提交)及全家《落户介绍信》和配偶、子女的外地《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入户通知单》和配偶、子女的《准予迁入证明》两份(其中一份回原籍办户口迁移证)。

①留校博士后,到燕园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需带:

北大人事部出具《留校证明》、配偶、子女的《户口迁移证》。

②非留校博士后,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北大燕园户口办公室开具博士后本人《市内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配偶及子女的《户口迁移证》、《入户通知单》。

③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接待室咨询电话:

87680101;

876821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

下午1:

30~5:

00;

地址:

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乘地铁4号线到北京南站南广场转665路公交车至政法小区下车前行50米路北,北大东门乘826路汽车到成寿寺路北口站下车,往南行走100米路西即到。

四、公积金

博士后在站期间都存有住房公积金,出站时须办理公积金转出(或提取)手续:

1.出站接收单位为国内各类正规有人事权或与人才有存档协议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

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公司等),需出站博士后到接收单位所属的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公积金转移证明”(内容包括出站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博士后本人身份证号等信息),然后加盖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章。

博士后本人持盖好章的“公积金转移证明”到北大财务部工薪科(化学南楼,咨询电话:

62751250,慈丽娟老师,请详细咨询)办理公积金转出手续;

若博士后本人不能亲自到财务部办理,请被委托人带其身份证原件、盖好章的“公积金转移证明”、有出站博士后亲笔签字的委托书一份到财务部工薪科办理公积金转出手续。

.出站后去境外工作的外籍博士后,可以到北大博士后办公室开具相关证明,凭证明到学校财务部工薪科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五、关于住房:

为保证下批博士后准时进站,出站人员必须于期满当月的15日前(如2009年10月初进站,在站期限为24个月,应在2011年9月15日前出站)搬出博士后公寓,违者按学校处罚条例办理。

六、校友卡:

出站博士后申办校友卡须持博士后证书或校博士后办开具的介绍信,自行去校基金会办理(带一张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校基金会提请各位博士后避开6月至8月学生毕业高峰办理),50元/人,见北大主页—基金会。

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原逸夫一楼)517室校友工作办公室,电话:

62758419。

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请网上预约后前往办理。

咨询电话:

62335024;

北大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集中办理出站手续时间:

每周二、三(其它时间不予办理,谢谢配合),咨询电话:

62756364、62751229。

附: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关于办理博士后出站本人及家属落户手续的需知

1、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由允许落户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出具《落户地址

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须持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

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

落户介绍信;

、户口落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

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博士后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片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

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原件;

博士后本人户口未在进站时迁入北京的,持博士后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

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调入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在同一市内的,须迁到一起再办理;

、随迁子女须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

、第二胎子女须出具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当地计生条例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

、调入人为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

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北大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

 

  博士后办理进出站手续工作流程拟进站博士、博士后人员办理进站所需的手续

一提供电子板

申请人首先进入中国博士后网(),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填报电子数据,提交到直接管理博士后的层级流动站(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站—注:

城市所博士后暂挂靠在生态中心流动站),初审通过后,批转给申请者,申请者再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电子板和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4份提交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将上述审批的材料流转到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待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将通知本人办理相关的进站手续。

二基本材料

1电子版打印的《博士后申请表》、《单位审批意见表》、《专家推荐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政审表》一式4份(均为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申请者将以上完整的4套材料(均为原件)寄送至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部,审核后交寄给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人事教育处申报进站。

三特殊材料

定向、委托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的证明。

凡单位同意申请者出站后自主选择工作,还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意见。

辞职人员:

提交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结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

现役军人:

应由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出具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以及脱产做博士后的意见。

转业(复员)军人:

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原军队单位师以上政治部干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留学博士:

如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需提交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

提交《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拟出站博士后人员办理出站所需的手续

一基本材料

1申请人进入中国博士后网(),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填报电子数据,提交到生态中心人事教育处,初审通过后,批转给申请者,申请者再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电子板和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4份(均为原件)提交生态中心人事教育处,审批盖章后由博士后本人将上述审批的材料交到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待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最终的材料一式3份交生态中心人事教育处留存。

如进站手续是非网上申报人员,出站时不进入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直接提供电子板打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一式4份,(均为原件);

出站报告5份。

出站报告评阅书、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答辩情况决议书、独创性声明各1份。

出站答辩照片2张

出站分配单位的接收意见(函)。

二特殊材料

办理配偶及子女户口迁移的博士后:

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需提交《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意见表》。

现役军人博士后:

出站转业到地方工作,需出具转业证明,或军队师以上干部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博士后出站分配到军队工作:

需出具军队师以上干部的接收函。

获得博士后基金资助的博士后:

需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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