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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Word格式.docx

第16条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7条采掘工作面的洒水防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采掘工兼任。

具体要求是:

1、采掘工作面机组均要按规定设内外喷雾装置和架间喷雾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不正常要及时进行修理。

2、在爆破和机组割煤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3、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

4、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

5、炮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爆破时产生的爆生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第18条冲刷巷道积尘和刷白巷道操作如下:

1、冲刷、刷白巷道的人员,要穿雨衣、靴,戴口罩、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等进行工作。

2、巷道刷白前,应先将巷道积尘冲刷干净。

3、冲刷或刷白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或车辆通过时,停止冲刷。

4、冲刷或刷白架线电机车巷道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切断架线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停电牌,然后再开始工作。

5、冲刷和刷白工作要顺着风流进行。

第19条按照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刷和刷白。

七、特殊操作

第20条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环节,需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第21条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八、收尾工作

第22条必须认真填写防尘记录。

管路工操作规程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管路工

第2条管路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采管路,防灭火灌浆、注砂、注氮管路的运输、安装、拆卸、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第3条管路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管路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有关防尘管路的安装、维护规定。

2、有关瓦斯抽采管路的安装、维护规定。

3、有关防灭火灌浆、注砂管路规定。

4、《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尘、瓦斯抽采和防灭火灌浆、注砂的有关规定。

5、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6、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第5条对防尘、瓦斯抽采和防灭火灌浆、注砂的有关管路安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6条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从事管路安装、拆除、维护、检查等工作。

第7条在进行正常操作时,要仔细检查操作环境的安全状况,不安全不操作。

第8条敷设管路时,要严格按设计施工。

管路与其他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间隙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9条在运输巷道敷设管路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采取设置警戒、行车不行人等相关的安全措施。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第11条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闸阀质量,进行试压试验,应无堵塞物,无漏洞,管盘完好。

第12条下井进行管路敷设和维修时,要转运所需的材料。

第13条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送。

凡矿车装不下的管材均装花车运送。

管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过矿车或材料运输车两帮高度,并要捆绑牢固。

第14条在电机车运输巷道运送时,应事先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并严格执行电机车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15条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并有防止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通风设施的措施。

第16条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在预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妨碍行人、运输和通风。

五、操作顺序

第17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施工地点安全检查→验收物料→管路的安装与拆卸→检查质量。

六、正常操作

第18条接管路时,应按照从外向里的顺序操作逐节接入。

第19条管路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路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气、不漏水。

第20条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

第21条拆卸管路时,要2人托住管路、1人拧下螺丝。

第22条接防尘管路时,应根据质量标准要求安设三通和阀门、以便冲刷巷道。

所有采煤工作面巷道、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刮板输送机机道、运输大巷、回风大巷等都必须安装防尘管路,所有装载点、转载点、溜煤眼均应安装喷嘴,且位置适当。

第23条机械触动式、电磁阀式、光电式、声控式等自动洒水喷雾装置的安装要按专门设计施工。

第24条在较高的位置施工时,要有牢固的脚手架,并佩戴保险绳,防止摔伤或管路砸伤,施工作业下方严禁站人。

第25条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防部门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

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

第26条在有电缆的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量敷设在另一侧。

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管路敷设在下方且应离开电缆300mm以上。

第27条用法兰盘联接管路时,严禁手指插入2个法兰盘间隙及螺栓眼之间,以防错动挤手。

第28条接胶管或塑料管时,接头应用铁丝捆紧、连好、砸平。

每隔3~4m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

井下不准使用非抗静电的塑料管。

第29条新安装或更换的管路要进行漏气和漏水实验,做到通畅、不漏水、不漏气。

安装使用更换的管路要检查管路铁皮被腐蚀掉渣皮堵塞管道的问题。

第30条连接瓦斯管路时必须加胶垫、上全法兰盘螺丝并拧紧,以确保不漏气。

安装流量计时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

第31条拆卸的管路要及时清点、运走,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把接头、三通、阀门、螺栓等全部回收妥善保管。

七、特殊操作

第32条在竖井内接管路时,应按照管路规格,先打好工字梁。

操作时,必须安装工作盘和保护盘。

由上往下接时,第一节管路用双卡卡在横梁上,运一节接一节,螺栓上齐拧紧,每遇横梁都要用卡子卡牢。

由下往上接时,第一节管路要与平巷管路连接牢固,同样运一节接一节,遇横梁用卡子卡牢。

第33条在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装Φ102mm或更大管径的管路时,必须先安管路托,管托间距不大于10m。

第34条在斜巷内接Φ102mm或更大管径的管路时,要接好一节运一节,并把接好的管路用卡子或8~10号铁丝卡在或绑在预先打好的管路托架上。

第35条在倾角较大的小井、联络巷(倾角大于25°

)中拆接管路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有专用工具袋,用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随时装入内,严防坠落伤人。

拆接管路前,应先用绳子一头将准备拆接的管路捆住,绳子另一头牢固地拴在支架或其他支撑物上,以防止管路掉下。

第36条正在使用的管路需要部分拆除或更换时,必须首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好。

拆除或更换瓦斯管路前,必须把计划拆除的管路与在使用的管路用挡板或闸门隔开。

瓦斯管路内的瓦斯排除后方可动工拆除。

第37条在巷道中敷设管路时,如果巷道顶部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在保证安全间隙以及不影响行人等情况下,敷设在巷道底部,必须在巷道底部加设牢固的水泥墩,间隔要均匀,符合设计要求。

第38条拆除或更换防尘、灌浆、注砂、注氮管路时,要等管路内的流体等全部流净,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后,方可拆除或更换。

第39条发现管路损坏或漏水、漏气,要立即汇报并及时处理。

八、收尾工作

第40条检查安装质量,保证管理符合要求。

第41条清理现场,保持整洁、安全。

第42条运走拆除的管路和配件,带齐工具上井。

 

隔爆设施安装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隔爆设施安装工

第2条隔爆设施安装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

2、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维护。

3、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拆除。

二、上岗条件

第3条隔爆设施安装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隔爆设施安装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隔爆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隔爆设施的有关规定。

4、了解隔爆设施的安装要求和质量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安设隔爆设施(水棚或岩粉棚)。

第6条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第7条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2、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第8条水棚的水量:

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L/m2,辅助水棚不低于200L/m2。

第9条水棚的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分散式布置的棚区长度不小于120m。

第10条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0.1m。

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m.。

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第11条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用650斜钩,钩长5cm,相向吊挂。

第12条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第13条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第14条水袋棚应在距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60~200m和距掘进巷道迎头60~200m处安设(首列距离)。

第15条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

需要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第16条备齐所需水袋、钩子、胶管、弯头及工具等。

第17条检查所安设水袋(槽)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m内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18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顶板(周边)→备料→吊挂→注水→检查质量→清理现场。

第19条安装及回撤时,要2人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及回撤。

第20条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加注水),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21条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

第22条在安装及回撤水袋(槽)时,如巷道超高,应用木马或铁马。

第23条吊挂要按照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挂杆、吊钩、水袋(槽),吊挂要整齐。

第24条向水袋(槽)中注入清水,水量充足。

第25条查验安装的水袋(槽)的质量,保证不漏水,不歪斜。

第26条在顶板及附近巷道的支护有隐患时,应首先处理,处理完后方可吊挂操作。

第27条安装及回撤时,顶板、支护发生变化时应停止操作。

第28条把剩余的水槽、钩子整理好带到指定地点。

第29条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将新安设(拆除)的隔爆设施标注在图纸上,并建立档案。

灌浆工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灌浆工。

第2条灌浆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负责操作灌浆泵等机具,向采空区和火区灌浆。

第3条灌浆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灌浆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2、熟悉制浆、灌浆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制浆、灌浆的有关规定。

4、熟悉灌浆的正规流程、操作程序。

5、熟悉灌浆设备的参数以及对浆液的要求。

6、了解工作范围内的管路`系统(包括管径、接头方式、阀门型号及安装地点等)。

7、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防火的有关规定。

8、掌握煤矿自燃发火的机理及防治知识。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第5条灌浆人员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当设备运转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进行检查处理。

第6条认真值班,接到要求灌浆的指示后,按作业规程要求即使灌浆。

第7条在回风系统灌浆时,应检查工作区域内瓦斯情况、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规定后,方可操作。

第8条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方从事灌浆工作。

第9条井下灌浆前需准备管钳、扳手、丝锥、钳子、铁丝等工具材料。

第10条沿途要对灌浆管路进行检查。

第11条到达工作地点后,必须首先检查管路系统状况和灌浆地点的顶、帮支护情况和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和温度等,必须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后,方可安排操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

第12条地面灌浆工应检查机具、管路、阀门,保持清洁、完好,随时能用。

第13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地面操作:

机具检查→开清水泵→灌浆→停泵→停水→清理→记录。

井下操作:

机具检查→供水→试注浆→灌浆→停浆→停水→清理→记录。

(一)地面灌浆泵的操作

第14条接到要求供水的电话后,先开清水泵给清水。

第15条待管路畅通,接到要求灌浆的电话后,方可开灌浆泵。

第16条灌浆泵的开、停操作(以DSB-300型为例)。

开机:

启动电机,视运转正常后按工艺要求挂上排挡,将离合器打到正确位置。

停机:

将变速箱输出轴挂空挡,摘开离合器,然后断开电机电源。

第17条灌浆:

灌浆泵开机后,先开排出管路阀门,再开吸入管路阀门,开始灌浆;

灌浆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灌浆泵压力和搅拌机运行情况,保证压力稳定,浓度适宜;

停止灌浆时,先关闭吸入管路阀门,再关排出管路阀门。

第18条挂灌浆泵排挡时,每次必须挂满,并检查排挡电器信号是否正确。

第19条灌浆泵两排出浆管路上的阀门不得同时关闭,需要调换时必须先打1个,再关闭另1个

第20条灌浆泵工作时,非工作人员不得靠近工作区。

第21条压力表读数由专人读取,当发现超出工作压力区时应立即停泵,查明原因。

第22条灌浆泵工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油位,油路、油温及轴承温度,不得超过允许参考值。

第23条停泵前应用清水将泵及管路清洗干净。

(二)井下钻孔灌浆操作

第24条准备工作就绪后,打开闸门,用电话与制浆站联系,先供清水,检查管路。

第25条待管路畅通后,根据本班工作量及区、队布置的任务进行灌浆。

第26条根据区队值班人员安排的灌浆孔号及每个钻孔应灌的浆量进行作业。

第27条

第28条七、特殊操作八、收尾工作

注砂工操作规程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注砂工。

第2条注砂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操作注砂泵等机具,向采空区和巷道注砂。

2、检查、维护注砂管路系统。

第3条注砂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注砂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2、熟悉制、注砂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制、注砂的有关规定。

4、熟悉注砂的正规流程、操作程序。

5、熟悉注砂设备的参数以及对注砂的相关要求。

6、了解工作范围内的管路系统(包括管径、接头方式、阀门型号及安装地点等)。

第5条向密闭内注砂时,要安设排水管和观察管。

第6条必须熟悉注砂管路系统,闸门位置,钻孔的编号以及人员撤离时的安全路线。

第7条向有火情残巷、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注砂时,要随时检查有害气体涌出情况,保证在安全情况下工作。

第8条疏排水系统必须畅通,用管路泄水时,泄水管的总断面积应大于注砂管路的净断面积。

第9条检查管路系统,确保畅通各处闸门位置正确、且开关灵活,贮水池水量、贮砂池砂量满足需要(不足时需及时补充)

第10条检查各机械、电器设备运转,保证正常、润滑油充足,水泵水压、水量满足要求。

第11条检查照明设备,保证齐全,检查电话系统,确保畅通清晰。

第12条井下注砂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管路中各个闸门位置正确,管路和钻孔应接好,压力表、三通要可靠。

2、各个钻孔的编号和挂牌应一致,砂门子要牢固。

3、注砂管路的沿途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电话,以备检查管路的人员与井上及时联系。

第13条往巷道或工作面的高冒空洞内注砂时,高冒处下方的支护要牢固可靠,两帮和支架上面都要用挡砂滤水的笆、苇、箔等物品包紧,起到挡砂滤水的作用。

高冒空洞内设置的3根管路的要求是:

注砂管插在洞内离最高点约0.4米的位置;

排水管插在低于注砂管约0.3米处;

观察管插在接近高冒最高点(距离冒顶约0.2米处,即应高于注砂管)的位置。

第14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机具检查→开清水泵→注砂→停砂→停水→清理→记录。

机具检查→供水→加砂试注→注砂→停砂→停水→清理→记录。

(一)井上注砂操作

第15条接到井下电话后,先用清水冲洗管路及钻孔,然后根据水压、水量等情况合理配砂,最后达到规定的水砂比。

第16条给砂人员要随时观察水量、喇叭口下水情况,掌握好配砂量,给砂要均匀,比例要适当。

喇叭口翻砂、水位上升时要停砂给水,待喇叭口水位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给砂。

第17条扒篦子人员要勤扒勤清理,大砂团、大土块要打碎,篦子上的草根、树枝、树叶、大砂子等要随时清理,防止造成堵篦子、堵孔。

第18条

注砂注意事项如下:

1、注砂时要保持砂浆量经常盖住整个喇叭口,防止空气进入管路。

2、供水泵一旦出现故障,看泵人员应及时向给砂人员打信号,立即停砂,并打开净水阀门继续给水。

第19条井上通讯人员应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系,如果与井下联系不上,要通知给砂人员停砂,还要设法从另一条通话线路与井下取得联系,问清原因。

接到井下任何注砂人员的停砂电话后,都要立即通知给砂人员停止给砂。

第20条当喇叭口翻砂、下砂不畅通、停砂给水还不畅通时,要开清水泵,用高压清水疏通管路,待管路畅通后再进行正常注砂。

第21条接到井下停砂电话后要立即停砂。

停水前要将管路、钻孔中的存砂冲洗干净。

第22条停水后要放尽水管内的存水,关闭各阀门,并将喇叭口内清理干净。

第23条停砂后要核实当班当班注砂量,保养好各种设备,清扫室内、广场卫生,水池存水量和砂仓储砂量要符合要求,为下次注砂做好准备。

第24条下班前应将当班工作情况详细填入注砂日报表,报送有关领导和单位。

(二)井下注砂操作

第25条井下注砂操作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首先通知井上注砂站供水。

2、当听到管内有流水响声或听见砂门子里有流水后,再通知井上注砂站加大水量。

3、待听到管路内有大的流水响声或见到砂门子内有大量水泄出后,确认管路、钻孔、砂门子都没问题时,才能通知井上注砂站给少量砂试注。

4、当听到管路内有砂粒无阻碍地流入钻孔的流动声或见到砂门子内有砂粒落入后,再通知井上注砂站加大砂量,但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注砂比注砂。

5、井下注砂人员要与注砂站保持不间断的电话联系。

第26条要随时注意正在注砂的孔的压力表指示值,压力表指针急剧上升时说明钻孔堵塞,可打开备用钻孔或保护三通阀门排出砂浆,然后关闭故障孔,并立即通知井上停砂

第27条应巡回检查注砂管路,发现管路的阀门、弯头等有渗水、跑浆或管路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地面停砂,经处理后再注砂。

第28条管路堵塞后,要用锤子轻敲管壁,详细查明情况,判定堵塞部位,确定掏管方法;

不得乱掏、乱拆。

为了不破坏管路的完整性,掏管路时可先从预设的三通砂门上掏砂。

第29条看守砂门子的人员要与砂门子保持一定距离,并及时堵漏。

第30条通知井上停砂后,要用清水冲洗管路及钻孔。

第31条发现砂门子鼓破、泄水系统堵塞时,要及时汇报,通知井上停砂。

第32条交接班时交代仪器的运转情况、注砂情况(注砂量、注砂位置、注砂时间)。

风筒工操作规程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风筒工。

第2条风筒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

3、及时修补更换现场破损的风筒。

4、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

第3条风筒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选用风筒的有关规定。

3、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4、熟悉所分管区域的掘进工作面的情况。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7、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第5条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第6条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

第7条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第8条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9条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

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第10条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了解工作地点的风筒直径、长度、是否需要新接风筒。

安装时:

运输→吊挂→检查。

拆除时:

拆除→运输→检查→修补→保存。

第12条风筒的吊挂做到“两靠一直”(靠顶、靠帮、吊挂、平直)并避免风筒被刮破、挤扁、爆破崩破。

第13条风筒吊挂要缝环必挂,尽量靠近巷道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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