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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墨市城市总体规划依据山东省和青岛市城镇体系对即墨城市发展的要求,要从青岛大都市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角度出发,注重研究即墨与区域内的其它城镇(城区)之间的协调统筹规划,达到整体的效益最优。

2.从即墨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区域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在规划布局和城市形态结构上,既立足现实,又兼顾城市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在合理的范围内确定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

3.合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协调区域性的大型基础设施的配置,保证和促进城市的合理发展,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4.注重经济和产业的变迁对城市发展的作用。

积极发展第二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商贸、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合理进行城市用地布局优化,为各项产业发展提供条件。

5.充分利用即墨城市的地理位置和山水环境等自然条件,突出城市的特色和风貌,正确处理好城市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融城市于自然环境之中,以建设具有即墨城市风貌特色的、具有良好生态和环境的现代化城市为目标。

第五条本规划涉及到的地域名词界定及注释

1.即墨市:

按行政区划分的山东省县级市的即墨市,其范围覆盖整个即墨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下属的各建制镇及各驻即墨单位用地,义同于“市域”、“全市”。

2.即墨市城市规划区: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第三条的规定,在即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具体的范围见本规划的第十一条的规定。

3.即墨城市建成区:

指即墨市城市规划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连片城市建设地区,义同于“即墨城区”,简称“城区”。

4.即墨城市建设用地:

为城市建成区的范围扣除其内部不可建设用地之余,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用地规模。

5.即墨市域核心地区:

指即墨市城市规划区以及城市规划区周边,需要对其城镇发展实行规划控制或协调的地区,范围内包括即墨城区、龙泉镇、华山镇、灵山镇的全部范围和大信镇的部分地域。

第六条本规划是指导即墨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以及市域内城镇发展与建设方向的纲领性文件。

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第七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附件(附件包括总体规划基础资料汇编和总体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第八条城市性质

即墨城市性质为:

青岛都市圈核心区的北翼,以商贸、轻工业、旅游和农副产品出口加工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第九条城市人口规模

2005年即墨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30万人,2020年即墨城区城市人口规模45万人。

第一十条城市用地规模

规划2020年,即墨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1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4平方米/人。

第一十一条城市规划区

即墨市城市规划区包括通济街道办事处、环秀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北安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办事处、龙泉镇、华山镇、大信镇的全部地域。

即墨市城市规划区的总面积为442平方公里。

在以上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由即墨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按城市规划实施。

第三章城市总体结构

第一十二条规划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城市以向北和向西发展为主,控制城市向东发展。

第一十三条规划结构

城市总体布局采用“两轴、五片”的布局结构。

两轴:

东西轴由鹤山路与蓝鳌路组成,引导城市向西发展;

蓝鳌路主要承担交通性职能,鹤山路作为东西向的生活性干道。

南北轴烟青路为轴,在烟青路的东侧,打通城市的南北向第二通道。

烟青路和第二通道共同组成城市发展的南北轴,引导城市向北发展。

烟青路主要承担生活性干道职能,交通性的职能由新辟通的第二通道承担。

在南北向和东西向两条发展轴的交汇处,建设城区的主中心。

城区划分为五个城市片区,分别为城西片区、城东片区、城中片区、北安片区和龙山片区。

第四章市域核心地区发展规划

第一十四条市域核心地区土地使用分区模式

规划对市域核心地区的用地模式进行区划,共划分四类地区,包括城市建成区、城镇建设区、开敞区和生态敏感区。

(1)城市建成区指即墨城区。

(2)城镇建设区指城市建成区周边的独立城镇,与城区有密切的交通联系,承担一定的区域功能。

龙泉镇镇区、大信镇镇区、华山的即墨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划定为城镇建设区。

(3)生态敏感区指城区周边的山体、水体及周边地区。

本规划中将城市周边的山体(盟旺山、马山、大庙山、驯虎山),水体(宋化泉水库、石棚水库、龙泉河上游)等周边地区划为生态敏感区。

生态敏感区是永久的非建设用地,应限制建设和开发。

(4)开敞区指以上三区之外的地区,以包括农田、水网、丘陵等在内的大片开敞用地,是区内的农业发展基地。

第一十五条市域核心地区发展方向

市域核心地区的城镇发展将在现有的城区和城镇的基础上,以北向、西向发展为主导。

第一十六条市域核心地区规划布局

市域核心地区发展呈“四轴多组团”的指状发展形态,整体布局采用多组团跳跃式发展模式。

四条发展轴中,以青烟一级路为主轴,形成连续的产业带,连接环保产业园、即墨城区、北部工业园、龙泉组团和华山组团。

以青威路和蓝鳌路为另一发展主轴,联系北部工业园、城区、大信组团、马山组团。

向西北延伸的城西四路是发展次轴,该发展轴向联系城市、普东镇区与新青威高速公路——青银高速公路立交,向北延伸的烟青路发展次轴引导城市远景向北发展。

核心地区各组团之间有开敞区、生态敏感区分隔。

即墨城区作为市域核心地区的主中心,华山组团作为市域核心地区的副中心。

第五章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一十七条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即墨城区的居住用地按5个片区布局。

1.城西片区

城西片区规划一类居住用地4公顷,二类居住用地534公顷,居住人口约14万人。

2.城中片区

城中片区规划一类居住用地67公顷,二类居住用地305公顷,居住人口约9万人。

3.城东片区

城东片区是规划二类居住用地529公顷,居住人口约13万人。

4.龙山片区

龙山片区规划一类居住用地12公顷,二类居住用地181公顷,居住人口约5万人。

5.北安片区

北安片区规划一类居住用地30公顷,二类居住用地144公顷,居住人口约4万人。

第一十八条城区内的村庄改造

逐步对城区内的村庄进行改造。

对于建设年代较早,建筑质量差,生活设施、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村庄,应彻底予以改造。

对于建筑较新,建筑质量较好、但缺少生活设施、基础设施,绿化系统欠缺,在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应以整治为主,完善各类配套设施。

第一十九条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以现市政府所在地为中心,在原有基础上改造市级行政办公中心。

在规划在北安片区预留市级行政办公区的用地。

第二十条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布局分市级中心、片区级中心、居住区级中心三级来设置。

市级主中心在现有城区商业中心基础上改造。

在鹤山路、城西四路建设城市副中心;

在城东二路、鹤山路建设城市副中心,形成一主两副的城市级中心布局。

北安、龙山片区中心地段设置片区的商业中心。

居住区和居住小区根据国家规范配套建设商业服务设施。

第二十一条专业市场布局规划

规划近期城区的专业市场空间布局规划重点发展三个节点,形成三个发展核:

城西片区以小商品批发市场为中心,重点发展工业品、装饰材料批发市场、农业产品批发市场;

城中片区以服装批发市场、电器批发市场以及以利群、百盛为首的综合性市场为核心发展;

城东片区以副食品批发市场为核心发展。

规划远期商品批发市场逐步以合并、兼并、搬迁等方式迁出城市中心区,中心城区以要素市场为主,重点发展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人才市场等。

严格控制城市中心区内新建商品批发市场项目。

第二十二条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规划在城西片区建成市级文化娱乐中心。

在每个城市片区建设市民休闲广场、并在全市各居住区中心地段设置社区活动中心;

以此形成“市级文化娱乐中心——市民休闲广场——社区活动中心”三个层次的城市文娱设施体系。

规划在城西片区文化路南、城西四路西、城西五路以东地区建立市级文化中心,占地28.2公顷,由一个文化娱乐广场、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剧院及青少年宫组成。

第二十三条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在城西片区店子山筹建现代化的体育公园(体育中心),占地80公顷,建设成为集体育健身、竞技体育、游乐休闲结合的综合体育城。

完成市体育场二期扩建工程,完善市体育场的配套设施建设。

在在新建居住小区及旧主城区改造过程中,在居住小区内部建设供居民日常使用的体育活动场地。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建设由市级综合医院——片区(地段)医院——社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中心三级医疗系统。

对现有市直属医院改建、扩建,提高其医疗标准:

扩建市人民医院。

第三人民医院迁出现有的市中心,在青威路南、城东二路东建设新的第三医院。

市中医院继续在现有的位置上发展。

在各片区中心内设置地段医院:

扩建市南医院,作为城南地区的地段医院。

扩建市北医院为北安地区的地段医院。

新建市西医院,作为城西片区的地段医院;

新建市东医院,作为留村片区的地段医院。

在各居住区设置社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中心。

第二十五条教育设施规划

1.高等教育

在城西片区建设服装学院。

在北安片区预留高等教育发展用地。

2.高中教育设施

完善现有高中教育设施,扩大学校用地规模。

将城北中学改造成城北高中,结合城西、城北居住新区的建设,新建2——3处高中。

3.初中教育设施

新建和改造初级中学,完善初中校网布局。

4.小学、幼儿教育设施:

小学幼儿教育设施按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设置。

第二十六条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在北安片区建设全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内容包括福利院、康复中心、敬老院、疗养院。

第六章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规划

第二十七条工业发展目标

确立工业发展以加工型工业为主的工业格局,以提高产业技术含量为重点的战略意图。

坚持在发展中调整,重点培育发展纺织、服装、服饰业,使其成为青岛市的特色产业基地,恢复“上青天”纺织基地美誉,壮大制鞋工业,重点改造提升食品饮料行业和电器机械行业,引导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第二十八条工业园区的建设

1.经济开发区

应以一类工业为主,限制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布置其中,并做好与居住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带。

2.青岛服装工业园

主要发展纺织服装行业,其中二类工业集中布局在青威路以北、城西四路以西地区。

3.城南工业园

规划确定为一类工业区,禁止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布置其中。

城南工业园的主要发展方向应依托204国道向西发展。

4.北部工业园

位于城市河流和水网的上游地区,必须严格控制水污染的排放,对具有水污染的工业项目必须有所限制。

5.青岛环保产业园

是市域核心地区的烟青发展带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建议工业用地集中发展烟青一级路以东地区。

第二十九条城区内部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

调整或搬迁现状处于居住区内部和繁华商业地带的工业用地。

除部分无污染、交通运输量小的一类工业外,其余的城区内散布的工业用地均应逐步改造或搬迁入工业园区

第三十条仓储用地规划

1.物流中心

面向各种专业市场的仓储区规划布局在城西片区。

城西仓储区建设和专业市场相结合,以专业市场的建设带动传统仓储区功能上转型,建设专业的物流中心。

2.直接为城市生活、生产服务的普通仓库用地

在服装工业园、北部工业园、即墨工业园和经济开发区内布置为工业生产服务为主、生活服务为辅的仓储用地。

3.危险品仓库

危险品仓库区规划设置在城市西北的营普路南,城西四路东。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第三十一条公共绿地规划

1.综合公园

综合公园分为市级公园、区级公园2个层次。

本次规划中确定的市级综合公园有:

墨河公园、水上公园、文化公园、古城公园;

区级综合公园有城西公园、小韩村公园、摩天岭公园。

2.纪念性公园

即墨烈士陵园向东扩建,建成市级纪念性公园。

3.专项公园

体育公园建成体育、游乐设施完善,以体育为特色,兼具游乐功能的体育主题公园。

4.街头绿地

沿主要道路建设街头绿地,每处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5.广场绿地

在城区各个片区内建设六处绿化广场,分别为马山广场、石棚广场、腾马广场、北安广场、城东广场、盟旺山广场,为市民提供休闲、活动的场所。

第三十二条生产绿地规划

规划的生产绿地在城区周边外围安排,其总用地面积按城区公共绿地总面积的30%计算。

第三十三条防护绿地

建设居住区和工业区之间卫生防护林带。

主要干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化带,道路红线以外的沿路道路绿化带宽度规定为:

道路红线≥60m的城市道路两侧各需设置绿化带宽度应≥20m;

道路红线≥40m且<

60m的城市道路两侧各需设置10m-15m绿化带;

道路红线≥30m且<

40m的城市道路两侧可以视情况设置5m-10m防护绿化带。

第三十四条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绿地视不同情况,详细规划的绿地率分别为:

改造旧城居住区规划绿地率25-30%;

新建居住区规划绿地率35-40%;

低层住宅区(以2-3层为主)规划绿地率30-35%;

多层住宅区(以4-7层为主)规划绿地率35-40%;

高层住宅区(以8层以上为主)规划绿地率40-45%;

庭院式住宅区规划绿地率35-45%;

公寓式或花园式住宅区规划绿地率45-55%。

第三十五条道路绿地

道路绿地指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用地,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

红线宽度大于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

城市道路红线以外的绿化带规定见第三十三条的相应要求。

第三十六条附属绿地

规划确定附属绿地的绿地率设置标准分别为:

1.旅游度假区、休疗养区、休闲别墅区的规划绿地率55-65%;

2.对生产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或产生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工厂企业,规划绿地率40-50%;

3.机关、学校、医院、休疗养所、部队、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等单位,规划绿地率35-40%。

交通枢纽、仓储、商贸中心等单位,规划绿地率25-35%。

4.一般工厂企业规划绿地率20-30%。

第三十七条景观生态保护地和郊野公园

本次规划中确定城市周边地区的景观生态保护地有:

马山郊野公园、驯虎山郊野公园、盟旺山郊野公园、大庙山景观生态保护地、石棚湖景观生态保护地、宋化泉景观生态保护地。

第八章对外交通规划

第三十八条高速公路规划

建设青银高速公路,规划建议将青银高速公路的延伸后的即墨城区出入口设在现青威路上。

青威路改线北移,升级为济威(济南-威海)高速公路的一部分。

规划济威高速公路在烟青一级路上设出入口。

第三十九条一般公路

建设即墨市域内“两纵两横一半环”公路主骨架,加强城区在市域公路网中的中心节点的作用,建设城区为中心的放射形城区出口公路网络。

以城区为中心的放射形公路包括:

烟青一级路、烟青路、鳌蓝线、即太线、青威路。

第四十条城市出入口规划

规划设11个城市陆路出入口,分别为:

向东1个:

蓝鳌路

向西3个:

蓝鳌路、青威路、增辟的穿越青银高速公路接南城线的规划道路

向南2个:

烟青路、烟青一级路,

向北3个:

烟青路、烟青一级路、青威路,

向西北向2个:

营普路、即刘路(即太路)。

第四十一条对外交通站场

在城区青威路南,烟青路西新建长途汽车客运枢纽站。

在城中片区的南部建设汽车客运南站;

在城西片区建设汽车西站(货运站)。

第四十二条轨道交通

规划考虑青岛——城阳规划轨道交通线路继续延伸到即墨城区的可能性。

预留的轨道交通线路从老204国道进入即墨城区,在即墨城区内沿烟青路通过即墨城区。

在墨河公园附近设置即墨城区内的主要站点。

该线路在即墨城区内可以采用地面线或部分地下线路结合的形式。

第九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四十三条道路系统分级

城市道路系统分三级:

城市主干路:

道路红线按40—100米控制,采用三块板和四块板断面形式。

城市次干路:

道路红线按30—40米控制,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

城市支路:

道路红线按18—24米控制,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

第四十四条道路网布局

南北向城市主干路:

烟青路,城西四路、城东二路、烟青一级路,在磨市街——北阁街的位置结合旧城改造打通南北向的城市第二通道,分担烟青路交通功能

东西向城市主干路:

鹤山路、蓝鳌路、文化路,王阎路、青威路、营普路。

鹤山路、蓝鳌路在功能上有分工,蓝鳌路为交通性道路,鹤山路是生活性道路。

青威路、烟青一级路的城区段,尽量减少城市道路与其相交,规划设主干路与之相交,次干路和支路的交叉口需要特殊处理。

第四十五条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

规划在城区主要出入口附近、城市中心地带设大型社会停车场5处。

大型公建设施设专用停车场,以地下停车为主,小区机动车停车按人口比例的20%进行定位和定量安排。

第四十六条公交线路规划

对现有公交线延伸、并开辟新公交线路,以求公交线路布局合理。

规划城区的公交线路网的密度达到3km/km2。

第四十七条公交场站设施

1.公交枢纽站

规划设置7处公交枢纽站,分别位于各个城市片区的中心、城市中心区、对外交通的客运枢纽。

每处公交枢纽站的面积在2000-3000平方米左右。

2.停车保养场

规划设3处公交停车保养场,位于城市西侧王阎路与青银高速交叉处、城区西南孙家庄和龙山片区。

第一十章城市给水规划

第四十八条用水量预测

预测规划近期(2005年)城市用水量为10万立方米/日,规划期末(2020年)城市用水量为25万立方米/日。

第四十九条水源规划

规划城市主要的生活用水水源有石棚水库、王圈水库和挪城水库。

规划应加强对这些水源地的保护,将石棚水库、王圈水库和挪城水库划为水源保护区,并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

宋化泉水库将作为城市工业用水水源,待水环境质量优化后作为备用生活水源。

而墨水河上游和地下水水源将作为备用水源。

另外,回用城市污水作为工业和市政用水,预计规划期末回用污水量将达到5——10万吨/日。

即墨市水资源缺口有待区域调水工程经过即墨市时开口供给1-5个流量。

第五十条水厂规划

规划对三个水厂进行扩建,同济水厂新增净水能力12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达到15万立方米/日,作为城市的主要供水水厂,规划用地6公顷。

市北水厂新增净水能力3.5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达到5万立方米/日,规划用地3公顷。

市南水厂维持现有供水能力,作为城市的备用水源,规划用地1.5公顷。

城市污水处理厂将向城市供应深度处理后的回用污水,作为城市西部工业区部分工业用水和市政消防用水。

预计这部分供水量在5——10万立方米/日。

第五十一条给水管网规划

规划敷设通向市北和同济水厂的原水管道,市北水厂的原水管道由城市北侧引入,主要引王圈水库原水,管径DN600;

同济水厂的原水管由城市西侧引入,主要接受区域调水工程的供应的原水,管径DN800。

规划城市给水管网的布置力求供水安全可靠,投资节约,并与现状给水管网充分衔接,组成完整的环网体系。

规划在城市西、北、东设三处高位水池,分别位于马山、摩天岭和盟旺山上。

设置在马山和盟旺山的高位水池,应注意不能影响有关保护地区和景观环境。

第一十一章城市排水规划

第五十二条排水体制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即污水必须集中收集后,统一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回用及排入水体。

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河道。

第五十三条污水量预测和暴雨公式

即墨市区规划期末(2020年)污水量为20万立方米/日。

雨水量以即墨市的暴雨公式计算:

q=(4336.99+3603.86lgP)/(t+20.45)0.876

第五十四条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

即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墨水河下游近城阳区界处。

污水厂近期采用两级处理,处理量为6——8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后排入墨水河,远期污水处理量为20万立方米/日,其中5——10万立方米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

污水厂占地面积近期为10公顷,远期为15公顷。

污水处理厂周边沿河设50米防护绿化带,北侧和西侧沿道路设100米防护绿化带。

第五十五条雨污水管网规划

即墨城市可以分为城西排水区、中西部排水区、城北排水区、中东部排水区、城南排水区、城东排水区和环保工业园排水区等七个排水区,这些排水分区之间的主要分界是城西四路、龙泉河、墨水河和青烟一级路。

城西河道、墨水河、龙泉河沿河敷设的污水管渠是排水的主要通道。

污水最终汇入城市南侧墨水河畔的污水处理厂。

城市雨水排水区域分为城西排水区、中西部排水区、城北排水区、中东部排水区、城南排水区、城东排水区、环保工业园排水区和西北排水区等排水区,主要排水通道是城西河流、墨水河和龙泉河,这三条主要河流的支渠也是排水的重要通道,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应注意保留。

在城市东北经济开发区的北部,规划对现有河渠系统进行整理,使河渠与道路的走向相一致。

除此之外,城市西北角有一条流向西北的渠道,将作为城市西北排水区的排水通道。

第一十二章城市电力规划

第五十六条用电负荷预测

预计2020年市区用电量为11.3亿kWh,城市电力负荷为22万kW。

第五十七条城市电源规划

规划城市的电源为220kV即墨变、黄埠变,以及市区边缘增设的220kV变电站,设于城市东部龙山办事处东侧一带。

第五十八条电力设施规划

规划在原有2座110kV变电站的基础上,新建110kV变电所1座,位于城市西北工业区;

在原有3座35kV变电站的基础上,新建35kV变电站5座,分别位于服装工业园、西南居住公建区、北安工业区、北部工业园和环保工业园内。

城市将新建热电厂2座,位于服装工业园和城市东北,与现有城市热电厂一起向城市供电。

第五十九条城市电网规划

规划与现有的110kV变电站进线分别由南、北方向的220kV即墨变和黄埠变引入,,其中穿城而过的110kV线路应与道路线形相结合,利用道路和道路绿化作为高压走廊。

各变电站均应有双回进线。

城市的35kV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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