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110KV变电所安装施工招标文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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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其他一切与安装施工相关的同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协调(包括竣工报验)等。
三、付款方式
10.1合同签订生效后或开工前7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提供预付款担保)。
10.2本工程进度款支付,当月25日之前,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报当月工程完成情况表和下月计划安排表一式四份,招标单位将按月对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现场验收,并对实测的完成量进行审批,并按实际完成量的70%支付的进度款。
10.3资金付至中标价的70%止付,余款待工程决算审计后,按审计的工程造价付至90%,其余部分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11.如遇特殊情况,双方本着互利互谅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12.本合同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铜化集团生产发展
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一路2758号
日期:
2008年10月12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工程
综
合
说
明
1.1工程名称: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变电所安装工程
1.2建设地点:
1.3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
1.4招标范围:
《110KV六国化工变电所安装工程》施工图内容
1.5概算投资:
1.6开工日期:
以业主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1.7工期:
30天
1.8质量等级:
合格
2
资金来源
2.1建设单位自筹
3
投标保证
金
3.1金额:
人民币20000元
3.2付款方式:
现金或转账
4
投标
有
效期
4.1开标之日后30天
5
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5.2递交单位或地点:
铜化集团生产发展部
5.3接收投标文件人:
6
投标截止
6.1截止日期:
2008年10月30日
6.2截止时间:
9:
00
7
评标办法
7.1百分制评标办法
8
履约
保证金
8.1金额:
中标价的10%,工期和质量各一半
8.2付款方式:
汇票、电汇、现金、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
第一节招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
1.2上述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通过招标综合评价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3定义
1.3.1招标人:
系指铜化集团生产发展部。
1.3.2投标人:
系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
1.3.3中标人:
系指中标的投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3.4设计单位:
铜陵市电力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1.3.5管理单位:
淮南环宇监理公司
1.4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4.1凡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1.4.2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具有送变电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1.4.3必须有110KV变电所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各类专业资质证。
1.4.4投标单位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设备、及相关人员。
1.4.5投标单位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好、社会信誉高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1项所述方式获得。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答疑书面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
第二节合同条件
第三节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节合同格式
第五节技术规范
第六节工程管理
4.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及图纸。
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填写,仅填写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构成实质上不响应将被招标单位拒绝,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5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作用。
6.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非在特殊情况下(实质上影响招标)不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勘察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7.招标单位将邀请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供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及所作的结论概不负责。
9、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招标单位组织的招标答疑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此会。
招标单位若不举办招标答疑会,投标单位可用电子邮件方式向招标单位提出疑问。
10、招标答疑会上,将解答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交底、踏勘现场及提供投标单位为编制投标文件所要了解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情况,并以书面形式答复每个投标单位。
四、投标报价说明
11、工程报价
11.1投标综合说明
11.2工程综合报价表
11.3投标报价依据: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修订本)及取费规定执行;
所有乙供材料采购执行市场价;
甲供设备、电线电缆等材料不进入报价。
11.4报价方式:
根据施工图,本工程均采用施工图预算单价包干的招标方式。
11.5工程量、价计算:
11.5.1本体工程施工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中的招标范围规定的内容确定。
11.5.2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根据招标提供的图纸计算工程量,并按此工程量进行报价。
11.5.3本次未提供的图纸及设计变更工程量、价按提示合同条款19.2.2条执行。
11.5.4二次运输等费用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现场踏勘及投标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11.6劳保费用、远征费自行考虑。
12、投标价格说明
12.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材料计价规定编制预算书,并按本文件提供的“报价表”要求栏目逐项认真填写。
12.2报价表设有其它费用空栏目,投标单位如认为还需另行计取的费用,可在此栏目内填写,并注明费用名称。
12.3投标单位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将一律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有关栏目价格及合价中。
12.4投标单位所报的材料单价及中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而变动,一律是包死价,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自行测算一定的风险费用。
12.5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
13、投标单位的语言及量衡单位
13.1投标单位的语言除必要的数字、符号与技术用语外,一律使用中文。
13.2投标文件除技术规范中有规定外,一律使用国家法定的量衡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保证书
14.2投标书包括:
1)说明;
2)总体施工方案,变压器和GIS吊装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电气试验测试方案;
3)日常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4)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5)主要机械设备说明;
6)安全清洁生产措施。
14.3表格:
(1)项目经理简历表;
(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2)施工机械设备表;
(3)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计划。
14.4施工平面布置图
14.5工程预算书和编制说明
14.6图纸已有的主要材料用量
14.7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授权(项目经理)委托书。
14.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14.9投标保证书
14.10投标单位过去三年内完成的同类主要工程
14.11投标单位主要在建工程
14.12其它(投标单位认为对投标有帮助的资料)
15、投标文件要求
15.1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2投标保证金
15.2.1投标单位应按工程招标综合表第3项金额一次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开具收据,此投标保证金是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5.2.2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15.2.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后,承担部分招标费用(约为中标价的0.3%)后无息退还。
15.2.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十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15.2.5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5.2.5.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按期投标或撤回其投标;
15.2.5.2投标单位未退回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设计资料(施工图等);
15.2.5.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
15.3投标有效期
15.3.1投标有效期从发招标文件至开标之日后30天。
15.3.2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中的“投标保证金”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文件密封
16.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
16.2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全称)和地址、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和地址、邮政编码,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6.3包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投标单位盖章。
16.4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单位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7.投标文件递交:
按工程招标综合表第5项要求递交。
17.1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投标单位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不退还。
19、投标截止期
19.1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见日程安排)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19.2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9.3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或原封退回。
六、开标
20.开标
20.1投标单位将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本人及预算员出席(不多于4人)。
20.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0.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项目经理本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20.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0.3.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投标书封面、投标保证书、工程综合报价表无企业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20.3.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认不清;
20.3.4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七、评标
2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1.3本次招标依据有关要求,设立招标领导小组。
21.4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的组成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专家人员的人数占评标小组的三分之二。
专家评委在评标过程中,认真研究招标工程情况及招投标有关资料,独立、公正、客观、科学评标,正确履行义务,不得徇私舞弊或泄露评标情况。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投标人的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的实质性内容。
但是按照本须知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4.1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前附表内容的规定,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24.2评标的标准及方法
评委仅对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价和比较主要通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施工能工及施工设备、施工方案、售后服务、资金状况、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议。
24.3商务报价的偏离不作为废标条件。
24.3.1因电力工程施工行业特殊性,为保障业主及所有投标人的利益,开标后针对报价评委认为必须进行再次报价时,最后一次报价将作为投标单位最终投标价。
24.3.2最终投标价必须书面形式,授权代表签字。
24.3.3书面承诺的最终投标价作为评标依据。
24.4评标委员会依据“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根据评议结果向招标人推荐二名预中标单位,对招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4.5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4.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
24.6.1投标文件未密封及技术标和商务标未分装密封;
24.6.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的代表签字;
24.6.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24.6.4未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24.6.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项目经理本人未参加开标会或迟到的。
24.6.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作废条件。
24.7中标的基本条件:
24.7.1招标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同时保证工期及质量要求。
24.7.2投标报价合理;
24.7.3投标文件基本完整;
24.7.4能够提供最佳服务。
24.8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授予合同
25.中标通知书
25.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
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施工、竣工、保修、工程的中标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等信息。
25.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的部分
25.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单位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2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6.1中标单位必须承诺:
不得将中标工程进行转包;
不得更换投标书拟定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每周不得少于五天留在项目施工现场。
分包不能改变合同规定的乙方任何义务。
26.2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天内)、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逾期10天后仍未进行则按开标后撤消投标处理,并授予下一名投标单位。
27.履约担保
27.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
27.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汇票,履约担保为合同价格的10%。
27.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到省、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8.如果中标单位不按上述第25、26、27条规定执行,违反其中一条,将取消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将标授予下一名投标单位。
29.中标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协议,否则将标授予下一名投标单位。
3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和投标的修改,澄清书面资料,廉政协议,中标通知书等。
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招投标纪律
31.招标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从以有利于本工程建设出发,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32.招标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回答投标单位提出的任何问题。
33.招标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人员和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监字[1995]465号文件《关于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中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标、定标。
34.投标单位不得利用在招投标过程中行贿、送礼、找关系、托熟人等不正之风,如有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为废标处理。
第二节合同条件
根据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变电所安装施工工程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承包方),就此次中标的工程,双方同意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的“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条款内容,依据《合同条件》结合具体工程情况,涉及招标单位的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提出;
涉及投标单位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
本合同协议条款是模拟提示性的,招标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内容。
本合同发包方(甲方)是:
本合同承包方(乙方)是:
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单位
一、合同文件
1、工程概况: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
合同价款:
(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标价)。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双方协议为:
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2.1条款,如有不同双方协商一致。
3、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运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
汉语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编号及名称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电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投标书承诺使用的标准规范(以上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标准为准)。
4、图纸
4.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图纸。
4.2甲方免费提供4份图纸。
4.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及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如下:
资料仅用本工程,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如有违约,费用按工程造价10%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双方一般责任
5、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是:
王瑛(委派人员的名单和职责附后)
5.2工程师是:
淮南环宇监理公司,被授权范围是:
四控、一管、一协调,详见工程管理。
6、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是:
中标单位确定(有关人员的名单和职责附后)
7、甲方工作
7.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3日内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8、乙方工作
8.1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按投标书附录的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在乙方根据合同进行施工、竣工直至保修完成之前,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
甲方在发出全部工程缺陷责任证书之后的14天内,将保证金退给乙方。
8.2乙方按监理要求每月25日负责向业主代表提供的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乙方负责向业主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如果发生的话)
8.3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特别保护并承担费用。
8.5乙方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现场应达到的要求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乙方在开工前5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9.2业主代表工程师应于开工前1日批复。
10.1工程开工:
开工时间,以收到甲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投标单位自报的工期(日历天含节假日、雨、雪天)。
12、工期延误
12.1地下障碍物、文物处理时间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每次停工连续8小时以上为计算停工日历天。
12.2对发生上述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延误竣工日期,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费用。
12.3由于中标单位造成质量不合格,其返修时间视为施工工期。
13.工期奖罚
13.1竣工工期每提前或推后一天,按中标单位的报价总价的万分之五奖罚。
13.2推迟竣工工期,将扣除工期履约保证金,提前或按期完成,将返还工期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5、工程质量等级: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具体见技术规范相关章节。
15.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鼓励创优。
15.2质量等级必须是经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确认。
15.3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说明。
15.4质量奖罚
15.4.1一次验收达到投标自报的质量等级者,不奖不罚,并返还质量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