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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典型案例word版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触电事故典型案例 

                        高压线下吊运作业,汽车扒杆碰线触电,电死扶绳汽车司机。

 

     1984 年 3 月 28 日下午,某厂运输车间运水泥构件,汽车吊扒升到距 10 千伏高压线约 100 毫米处,因承重摆动扒杆而碰触高压线,致使扶钢丝绳的汽车司机触电死亡。

这次作业违反了“在 10 千伏高压线下作业,安全间距不应小于 2 米”的规定,且由非司机开车,导致悲剧的发生。

 

水沟焊管搭接回路线, 

手脚潮湿触电命归天。

 

    1988 年 7 月 31 日上午,某厂职工子弟中学校办工厂,在承包工程的室外地沟里进行对接管道作业的青年管工拉着焊机二次回路线,往焊管上搭接时触电,倒地后将回路线压在身下触电身亡。

该管工在雨后有积水的管沟内摆对接管时,脚上穿的塑料底布鞋、手上戴的帆布手套均已湿透。

当右手拉电焊机回路线往钢管上搭接时,裸露的线头触到戴手套的左手掌上,使电流在回线——人体——手把线(已放在地上)之间形成回路,电流通过心脏。

尤其是触电倒下后,在积水的沟内,人体成了良好的导体,那时人体电阻在 1000 欧左右,电焊机空载二次电压在 70 伏左右,则通过人体的电流 70 毫安。

而成人通常的致颤电流即致命电流为 50 毫安。

 70 毫安电流使其心脏不能再起压送血液的作用,所以血液循环停止造成死亡。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加之缺乏安全用电知识使年仅 23 岁的青工死于非命。

 

    类似的事故还有 1998 年 7 月 17 日下午某厂一铆工在进行点焊固定工件作业时触电身亡。

原因是非电焊工干点焊;所用焊把末端因绝缘破损而漏电;天气高温炎热,又为保产品质量,工作地点不能使用降温风扇,以致所穿戴的工作服、防护手套被汗湿透。

上述这些因素使入厂才一上,虚岁才 20 的小伙子离开了人间。

 

拆低压不停上方高压电, 

遭电击高处坠丧落了命。

 

    1993 年 11 月 7 日上午,某厂动力外线班班长与徒弟一起执行拆除动力线任务。

班长骑跨在天窗端墙沿上解横担上第二根动力线时,随着身体移动,其头部进入上方 10 千伏高压线间发生电击,击倒并从 11.5 米高窗沿上坠落地面,因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该动力线距 10 千伏高压线才 0.7 米,远小于 1.2 米安全距离之规定。

作业时没有断开上方 10 千伏高压电;作业者又不系安全带;下方监护人员是一名上班才两个月的徒工,不具备工作监护资格。

一系列的违章,结果丢掉了班长宝贵的生命。

 

导线跨接保险座留下隐患, 

定保小修不验电触电身亡。

 

    1996 年 9 月 7 日上午,某厂动力车间变电班,在对三分厂 2 号分变电所进行小修定保时,拉下 10 千伏高压负荷开关,听到变压器的声响停止,以为已经断电,作业者爬上高压侧准备清扫母排,当即被电击倒在三根高压铝排上丧命。

原来在 1996 年元月 8 日凌晨该高压负荷开关 B 想保险管爆裂,上支座被烧坏,变电班副班长和车间电力调度在现场商议决定由副班长用导线将保险管下支座与高压铝排直接连通。

事后既没有向车间汇报,也未作正规处理,此次作业,虽拉下高压负荷开关,但经 B 相仍形成通路,以致作业人员被 10 千伏高压电死。

用导线跨接保险座这一临时措施,历经 8 个月之久仍未消除,留下隐患,此次作业时既不拉油开关,又不验电,也不挂临时接地线,就冒险作业,为此一名刚毕业分配入厂的中技生丢掉了年轻的生命。

 

    无独有偶, 1984 年 3 月 22 日下午,某厂电工在拆除配电六所已被击穿的 10 千伏电缆头时,见柜内从二所来的另一线路的开关呈断开状态(高压柜内双路供电,从二所来的电缆头实际带 10 千伏高压电),就凭判断违章作业,遭电击,致灼伤。

 

女工程师独自闯禁区, 

高压击穿瞬间成火人。

 

    1997 年 9 月 17 日上午,某厂降压站值班人员反映 1 号主变黄相电流互感器油位不到位,主管工程师便到 110 千伏降压站,把 111 护栏的门锁(未锁)拿下来进去看黄相电流互感器的油位。

瞬间一声响,高压击穿,其胸部、上肢、下肢 60% 被电弧 II 、 III 度烧伤致残。

电站主管工程师未办任何手续,也未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在无人监护下只身进入护栏内察看油标,超越了安全距离而导致放电烧伤实不应该。

 

    类似事故还有。

 1995 年 11 月 14 日(厂修日)上午,某厂 110 千伏变电站站长,可谓电站“权威”,为乘 110 千伏停电时间更换当日停电操作中被拉断的 214 隔离开关操作机构座,在独自进入 214 高压柜(柜顶备用 10 千伏母排在运行中)时,隔离开关因触动而合闸,只身在三相 10 千伏高压包围之中,被放电电弧烧伤,一上月后左臂截肢致残。

 

架梯登高忽视安全间距, 

电工老手触电命归九泉。

 

    1996 年 8 月 25 日,某厂电试班,在理化处分变电所变压器室小修定保,明知 6032 刀闸带电,班长却独自架梯登高作业,本梯离 6032 刀闸过近(小于 0.7 米),遭电击从 1.2 米高处坠落撞击

变压器,终因开放性颅骨骨折、肋骨排列性骨折、双上肢电灼伤等,抢救无效死亡。

老电工忽视了人体与 10 千伏带电体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0.7 米之规定,而且一人作业,无工作监护,违章作业葬送了自己。

 

    电工(高、低压)作业、电焊作业都是特种作业。

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触电事故,重者死亡,轻者致残。

在所收集的 9 例触电事故中,有 6 例死亡,占 66.7% , 3 例重伤占 33.3% 。

可见触电事故都要危及作业者的生命,因此,预防为主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预防触电的措施,有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

技术措施主要有:

安全电压、自动断电、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加强绝缘、间隔屏障等。

   上述案例中不做临时接地线,电焊机二次回路线绝缘坏损,作业人员进入禁区而失去了间隔屏障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组织措施主要有:

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上述案例中管工、铆工不穿绝缘鞋、不戴电焊手套进行电焊是造成触电事故的原因之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检修电气设备、设施、排队电气故障作业,必须办理停电申请,有双路供电的要同时停电,停电后还要当场验电,做临时接地线、挂警示牌;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监护人,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等。

这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中都有明文规定。

 

    必要的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也中保命措施。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鲜血写成的,是科学与经验的总结,违者必将事故临头,所谓“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说的就是违章与遵章的不同结果。

 

一起电弧烧伤事故 

    2000 年 11 月 4 日,安徽省某化肥厂合成氨车间碳化工段发生了一起维修人员被电弧灼伤的事故。

事故的损失虽然不大,但鉴于电流致人伤害的严重性,这起事故在人们的心头掀起的波澜却久久难以平静。

 

一、事故经过 

    11 月 4 日上午,碳化工段的氨水泵房 1# 碳化泵电机烧坏。

工段维修工按照工段长安排,通知值班电工到工段切断电源,拆除电线,并把电机抬下基础运到电机维修班抢修。

 16 时 30 分左右,电机修好运回泵房。

维修组组长林某找来铁锤、扳手、垫铁,准备磨平基础,安放电机。

当他正要在基础前蹲下作业时,一道弧光将他击倒。

同伴见状,急忙将他拖出现场,送往医院治疗。

这次事故使林某左手臂、左大腿部皮肤被电弧烧伤,深及 II 度。

 

二、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厂安全部门立即组织电气、设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

 

1 、电工断电拆线不彻底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电工断电后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将保险丝拔除,将线头包扎,并挂牌示警。

 

2 、碳化工段当班操作工在开停碳化泵时,误将开关按钮按开,使线端带电,是本次事故的诱发因素。

 

3 、电气车间管理混乱,对电气作业人员落实规程缺乏检查,使电工作业不规范,险些酿成大祸,这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 、个别电工业务素质不高。

 

三、防范措施 

1 、将事故处理意见通报全厂。

在全厂掀起学规程、懂规程、严格执行规程的技术大练兵活动,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为防范类似事故创造条件。

 

2 、厂安全部门加强检查,对电气作业中断电不彻底、不挂牌的违章行为,一经发现,予以 50~100 元的罚款,并到厂安全部门学习 1 周。

 

3 、建议厂职教部门在职工教育中,注意维修工的“充电”问题,以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一起触电事故的分析与思考 

    2000 年 7 月 10 日,河南省某化工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 1 名青工脚踏在电动缝包机电缆线接头上,被电击跳起 1m 左右,重重摔倒,经抢救未造成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 年 7 月 10 日上午,农民临时工韩某( 21 岁)与其他 3 名工人从事化工产品的包装作业。

到 10 时,班长让韩某去取塑料纺织袋,韩某回来时一脚踏上盘在地上的电缆线上,触电摔倒,在场的其他工人急忙拽断电缆线,拉下闸刀,一边在韩某胸部乱按,一边报告领导打 120 急救电话。

待急救车赶到开始抢救时,韩某出现昏迷、呼吸困难、脸及嘴唇发紫、血压忽高忽低等症状。

现场抢救 20 分钟,待稍有好转后送去医院继续抢救。

住院特护 12 天,一般护理 3 天后病情稳定出院。

花费医疗费 8000 元。

 

二、事故原因 

    安全管理人员得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保护。

现场调查发现:

 

1 、缝包机的电缆线长约 20m ,由 3 种不同规格的电缆线拼接而成,而且线头包裹不好。

检查电缆线的质量,均属伪劣产品; 

2 、事故现场未见触电保安器; 

3 、当时因阴雨连绵,加上该化工产品吸水性较强,电缆粘料潮湿,又由于韩某脚上布鞋被水浸透,布鞋的对地电阻实际等于零。

 

三、事故的思考 

1 、根据以上的事故调查情况,对该车间主任及部门职工进行询问,回答早已上报电缆更换及触电保安器配置的计划,但被领导答复为“没钱”未及时整改,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一拖再拖,由事故隐患变成事故。

 

2 、分析当时的情况,如果安装有可靠的触电保安器,在电缆潮湿的情况下,触电保安器的开关可能根本合不上,根本不可能发生这起事故。

即使开关能勉强合上,湿透的脚踏到线头上,触电保安器的动作电流肯定会超过数倍而断电。

 

3 、事故发生后该车间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更新了电缆,配置了触电保安器,科学地安排了线路,仅仅投资 150 元。

 

四、问题的严重性 

1 、为什么仅投入 150 元就能解决的问题,一上悬而未决?

为什么一提整改隐患就“没钱”,而去花那不光彩的 8000 元呢?

为什么总是出了事故才接受教训,“长一智”必须“吃一堑”呢?

说到底是安全生产的糊涂观念、麻木不仁的思想在作怪!

“安全第一”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2 、原化工部颁布的《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中的“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这条规定肯定是用无数生命的代价和教训总结出来的。

我们常说要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那么谁不注意安全学习,谁的安全意识最差?

安全生产工作靠谁?

 

五、长远防范 

1 、事故发生后,该厂安全部门组织有关科室、车间、讨论投入 150 元与住院治疗费 8000 元之间的关系; 8000 元能买多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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