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行人巷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46m483m 2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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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完毕后撤除。
二、巷道相关技术要求:
、巷道规格:
1、巷道断面形状:
矩形
2、巷道宽度:
净宽2.0m,毛宽2.5m
3、巷道高度:
净高为2.0m,毛高2.2m
4、巷道断面:
净断面积为4.0m2,毛断面积5.5m2
、巷道支护
永久支护:
(一)支护形式
支护形式为矿用工字钢或锚杆支护护棚,两帮使用块石砂浆砌码。
(二)支护要求
1、块石墙体
(1)厚度不低于25cm,严禁出现齐缝、干缝、瞎缝。
墙体背后必须用砂浆或片石(碎石)砂浆填满填实,与巷帮结成坚固牢实的整体。
墙体必须与顶接码严实,不能出现缝隙。
(2)水泥砂浆要求:
1)灰缝水泥砂浆标号不低于150#,浆填砂浆标号为75#。
2)150#砂浆灰沙比为:
一包水泥配0.125m3。
3)75#砂浆水灰比为:
两包水泥配0.125m3。
4)灰缝必须饱满,两帮空隙采用混泥土捣实浆填。
填空混泥土以拿在手里用力捏,砂浆刚好成团为准,否则为不合格砂浆。
5)墙子灰缝严禁干缝,瞎缝。
2、工字钢护棚
间距为1.0m,工字钢必须与巷道方向垂直,工字钢必须使用排材护顶,排材间距为0.2m
排材材质要求:
排材必须使用新鲜的无破损的圆木,其直径不小于10cm,严禁使用朽木烂材。
3、锚杆支护
锚杆间排拒为(1000~1500)×
(1000~1500)mm,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支护材料
(1)、管缝锚杆:
1500mm。
(2)、托 板:
100mm×
3mm。
(二)、施工工艺
1、支护工艺流程
①顶板完整岩性好,采用锚杆支护:
钻眼→清孔→装锚杆。
②顶板破碎处,改用金属梁头支护。
2、支护顺序:
打锚杆应由上向下的顺序进行,并随打随锚。
(三)、支护要求
1、锚眼要求:
(1)、打锚杆前,首先要检查巷道断面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必须先处理到设计规格,然后再打锚杆眼。
(2)、锚杆眼必须用小钻头钻眼。
眼位误差不得超过100mm,角度误差不得大于15°
。
(3)、锚杆眼方向与岩层面夹角应大于750,或主要裂隙面成较大的角度相交,尽可能与其正交,层面与裂隙不明显时,锚眼应垂直于巷道周边。
2、锚眼眼深要求:
锚杆眼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匹配。
其外露长度不得超过50mm
3、支护注意事项、
(1)锚杆支护必须严格按照<
<
煤矿安全规程>
>
第44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打锚杆前,必须先敲帮问顶,清除棚帮的活矸危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或出现片帮冒顶时,视变化程度调整支护参数或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处理。
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采用木点柱进行
支护要求:
1、临时支护所有圆木小头直径不得小于12cm,长度和巷道的毛高匹配
2、临时支护必须支设于实地上,严禁支设于浮矸浮煤上
3、临时支护支柱必须迎山有力,迎山角为+3°
4、临时支护圆木必须采用新鲜的有韧性的木料,不得采用由破损的的木材,严禁使用朽木烂材。
三、躲避硐:
躲避硐每25m一个,其规格为长×
宽×
高=2m×
1.2m×
1.5m
躲避硐的支护采用金属摩擦支柱加带帽点柱。
柱距1.0m。
如顶板破碎,柱距改为0.7m。
四、巷道掘进
1、掘进作业时,每个炮眼深度不得超过1.5m,装药量不得超过2卷,以免崩坏已有支护
2、超欠挖不得超过10cm。
3、巷道的方向为0°
五、管线设置
1、电缆悬挂于巷道西帮距离巷道底板1.5m高以上位置。
其悬挂必须采用标准挂钩,挂钩固定方式为在巷道西帮打眼,水泥砂浆砌筑牢靠。
2、防尘管路布置于巷道西帮距离巷道底板1.0m高的位置上。
六、生产系统:
(一)通风系统:
1、局扇安设于+446m五石门口外10m处的12#煤层运输平巷内,通过风筒供风至掘进磧头。
局扇选用YBT-5.5型局扇。
2、局扇处全风压风量不低于180m3,碛头风量不低于90m3。
3、通风路线:
局扇→446m12-2煤层运输平巷→446m五石门→446m~483m掘进专用回风上山→483m总回风平巷→510m回风平硐→地面
(2)运输系统:
1、煤矸运输:
磧头→12#煤层运输平巷→446m中部车场→轨道上山→+483m主平峒→地面
2、材料运输:
地面→+483m主平峒→+483水平上车场→轨道上山→446m中部车场→12#煤层运输平巷→磧头
(3)排水系统
磧头→12-2煤层运输平巷→人行下山→+424水仓
(四)防尘系统
1、防尘供水管路铺设路线
地面防尘水池→+483m主平峒→人行下山→12#煤层运输平巷→磧头
2、在+446m12#煤层运输平巷口内,距离开口点以外20m处设置防尘水幕一道,用以净化风流
3、在装矸(煤)口设置喷雾装置一套,装车时必须喷雾。
4、在磧头后5m处,设置洒水装置一套,出矸洒水
5、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防尘喷雾、水幕、装岩洒水、冲洗岩壁、净化风流、个体佩带防尘口罩等综合防尘措施。
(五)、通讯系统
调度室→+483m主平峒→人行下山→12#煤层运输平巷→装煤矸口外50m处。
C、安全措施
一、 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
2、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转时,要停止作业,切断电源,立即撤出人员。
3、当碛头瓦斯超限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地面,并报告调度室,待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措施,瓦斯浓度降至安全范围内后方可恢复工作,恢复工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规定执行。
4、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逢环必挂、缺环必补,风筒距离碛头不得超过5m,以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5、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职人员管理,要保持通风机常开不停,任何人不得擅自停机;
若需要停机时,必须经通风科、调度室、当班瓦斯检查员同意并撤出人员后方可停风。
6、局部通风机必须装有风、电和瓦斯、电联锁装置。
7、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转时,要停止作业,切断电源,立即撤出人员。
恢复送电的工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的规定执行。
8、碛头掘进必须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如遇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规定,撤出人员至+446m12#煤层运输平巷内的五石门以外的进风流的安全地点,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必须通知相关人员至现场,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在瓦斯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后,方可恢复作业。
9、每次放炮后,必须等炮烟排尽、瓦斯浓度<
1.0%后,方可进入碛头。
(二)、防尘管理
1、采用湿式打眼,并且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佩载防尘口罩。
2、常冲刷巷道顶帮和管路上的粉尘。
二、顶板管理
1、施工时严禁空顶作业,支护必须及时,放炮后要及时进行支护
2、要认真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用长柄工具敲掉危岩。
3、每班在开始作业前,必须检查已有巷道安全。
在彻底清理完帮棚危岩和支护上的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始工作。
4、每次放炮后,必须检查爆破点后的支护,若遇损坏,必须立即进行修复。
只有修复至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5、原有支护修复后,必须立即进行临时支护,在临时支护为完成前,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6、放炮前,必须对作业点的管道、电缆进行可靠的掩护,严禁损坏,甚至引起其他意外伤亡和影响生产的事故。
三、爆破管理
(一)爆破器材领退、使用规定
1、爆破员领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不得使用过期或失效的爆破材料。
2、每班使用的要规格、数量、品种必须切合作业需要,由班组长签字后才能领取。
3、领取爆破器材后不得随意放置,切忌到有火源、机修、电气焊作业点逗留。
4、井下炸药雷管必须专箱存储,上锁保管。
5、放炮后要将应放炮数、使用雷管、炸药的品种,数量及放炮事故处理情况作好放炮记录。
6、爆破材料只能专人管理,不得转交他人,扔弃或挪作他用,发现遗失要立即上报。
(二)爆破材料的运输
1、炸药雷管严禁一人携带,必须分拿分运,运送人先应携带有绝缘套的矿灯,电雷管只能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运送。
2、运送时必须有专用工具,严禁在衣袋内携带,中途不准在其他地点逗留。
3、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炸物品。
4、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材料雷管不得超过60发,拆箱或原包炸药不得超过20kg
(三)雷管炸药的井下保管
1、放炮员必须把药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5)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四)引药制作安全措施
装配引药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325、326条执行。
(五)炮眼装药安全措施
装药工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327~第329条、第331条之规定执行,首先必须用掏勺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再用竹质或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掏实,炮眼内的药卷之间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内应使用抗水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扭结,挽好置于炮眼口,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运输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六)爆破安全措施
1、放炮前后必须加强瓦斯管理,防止漏检、假检、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制。
装药前:
一次爆破的炮眼打好后,先将炮眼清理好,此时应由瓦检员对炮眼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如瓦斯浓度值许可则开始装药,装药只能由放炮员一人专职操作。
如瓦斯浓度超限则禁止装药,并报告技安、矿长进行处理后再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
放炮前:
将装药完成,警戒设好后,在未联接母线前,放炮员未拿到放炮器和钥匙时由瓦检员对瓦斯浓度进行第二次检查。
放炮后:
放炮后炮烟已经消散,瓦检员在前,放炮员,班组长随后(间距10m)从回风口开始对放炮作业地点瓦斯进行检查。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333~第340条之规定
(七)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制。
放炮未进行时,放炮员保管“放炮警戒牌”、班组长保管“放炮瓦检牌”、瓦检员保管“放炮命令牌”。
其具体步骤如下:
1、放炮员将炸药装好后,按放炮要求将雷管脚线联接好并检查确认无误时,将“放炮警戒牌”交给班组长。
2、班组长立即布置警戒,清除警戒区内无关人员,在警戒线处设警戒专人,同时应挂警戒牌、拦杆、拉绳等。
设置完后,班组长必须清点人员,确认无误后,将“放炮瓦检牌”交给瓦检员。
3、瓦检员接到“放炮瓦检牌”后开始检测放炮点20m内瓦斯,如浓度允许放炮则将“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
4、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牌”后才能将母线与连接线连接,随后同瓦检员一道到安全放炮点连接发爆器(此时班长将发爆器交给放炮员)。
5、放炮通电只能由放炮员一人完成。
放炮前应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如网络完好,放炮员应发出放炮警告,高喊数声“放炮了”或鸣笛数声,至少再等5秒后方能充电放炮。
放炮结束后,各牌交回原保管人。
(八)爆破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
1、拒爆处理技术措施
当出现爆破时全部雷管不爆破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是启爆后30分钟还未发生爆破现象才能算作拒爆。
发生拒爆后,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作业面,应设好警戒点与此同时,拆下发爆器上母线,用欧姆表检测爆破网络电阻值。
当表针读数很小,说明网络有短路,应依次检查连接母线,查出短路故障并重新连接好,再通电启爆;
当表针无走动或读数很大,说明有未连接上的或连接不良的接头,应查出并按接好后,再行通电启爆;
巷表针不启动,说明雷管桥丝或脚线有断裂,此时应改变接法,最好分组启爆全部用并联接线,依次爆破,对存在问题的眼按残炮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爆破员也可用导通表检测电路,若网络畅通,则可重新启爆,若网络不畅通则需逐段检测,查出问题并处理好后重新启爆。
(九)残炮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发现“残炮”时,在处理好顶板支护和瓦斯浓度许可时,再进行处理,若当班未处理完时,应手上交接到下一班处理。
2、如发现脚线完好,可重新连接启爆,如果仍未爆破,则须重新打眼爆破。
3、如有几个炮眼出现残炮,可每个炮眼逐个启爆,确定出有问题的炮眼另打眼启爆。
4、爆破中将其它炮眼雷管、炸药崩出来了,则应仔细清理,交回到库房。
(十)瞎炮处理安全措施
出现瞎炮时,一可重新连线启爆;
二是在距瞎炮至少0.3m以外平行瞎炮打新炮眼重新装药启爆;
三是严禁在原炮眼中取出原装药卷或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眼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法往外掏药;
严禁用压风吹残(瞎)炮眼;
四是处理瞎炮爆破后,必须仔细收集煤(岩)中散落的雷管和炸药;
五是在瞎炮未处理完以前,禁止在该处进行任何其它作业。
(十一)爆破其他安全措施
1、放炮距离为150m,放炮点必须设在+446m12#运输巷、支护完整可靠的地方。
2、放炮员、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串岗作业。
3、放炮时,警戒设置地点为:
12#煤层运输平巷内距离爆破点150m处。
警戒的安设和撤出必须由班组长亲自负责。
4、放炮员、专职瓦检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
专职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工作地点手上交接班制”和班中汇报制。
四、机电
1、电气设备必须防爆,并取得合格证,入井前需要由专门的防爆检查员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2、防止电缆碰撞、急弯、划伤、刺伤等机械损伤;
3、电缆导线连接要牢固,无“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
4、设置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发现漏电要及时处理;
5、按程序操作电气设备,严禁带电维修电源开关和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做到日常维护检修和巡回检查相结合。
五、运输
(一)12#煤层平巷运输:
该巷在掘进过程中,采用人力推车至+446m五石门口,然后机车拉至+446m车场内。
1、人力推车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执行
2、前后车的距离相距不得低于40米。
3、推车人员不得搭乘矿车
4、遇到有人员在前方,必须发出信号。
同时利用刹车,减慢车速,在行走人员躲好后,才能恢复车速
5、遇到前方有障碍物时,必须及时刹车,待障碍物清除后,才能推车前行。
矿车不能装的过满,避免矸石洒落到道路上,确保运输安全
(二)立巷运输:
1、在进行掘进作业时,每隔30m都必须在立巷内打一道临时闸门,每次下放煤矸石时,采取先放上方闸门的以上段矸石,然后放下段。
每道闸门以上的搪瓷溜槽内,严禁放空煤矸。
2、人员上下时,必须和碛头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在征得碛头人员同意后,方可上下。
2、
3、碛头上大于20cm的大块煤矸,必须打碎后才能下放。
4、每班技改下班时,必须清理尽巷道内的杂物、浮矸,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六、其他
1、本规程未尽事宜,请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种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执行。
2、贯通措施另行编制。
3、避灾路线:
由于该巷为独头巷道掘进,因此,所有避灾路线只有一条:
碛头→12#煤层运输巷→+446~+483m副斜井段→+483主平硐→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