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范文青少年犯罪悔过书word范文模板 18页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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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犯罪中早年发生犯罪的比成年后开始犯罪的多七倍。
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少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
今年1--5月份,在校中学生犯罪情况(含职高、寄宿、中专)共计25件、41人,其中未成年人32人,成年人9人,女性5人,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的25%。
占所有案件的
2.19%。
学生主要集中在职高、寄宿学校。
涉嫌犯罪的职高生有20名,寄宿生有10名,中专生有4名,普通中学生有7名。
犯罪类型多为抢劫、寻衅滋事等,没有高智商犯罪,基本没有预谋。
地域相对集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多相识。
抢劫物品多为随身听等小件物品,也有手机。
校园内、学校附近犯罪的比较多。
分析犯罪原因: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相当薄弱。
2、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当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
因为要做学问,首先要学会“做人”,懂法守法是“做人”的底线。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关心的大事,是全社会关心的大事,也是千家万户和老百姓关心的大事。
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有利于引导、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过法制教育,培育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综合能力,也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与道德纪律教育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有助于丰富青少年一代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正确的
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符合我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一项十分重要紧迫的工作。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保证国家兴旺发达的基本要求。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
面对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开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挑战,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的竞争。
这种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
在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的伟大复兴中,青少年肩负重大历史使命。
他们的法律素质如何,不仅是关系各种人才整体素质的高低问题,而且也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大问题。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江泽民总书记要求,“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
”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中,都将青少年列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根本上讲,就是要通过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现代法治观念,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适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劳动者;
造就一大批依法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现代化合格人才,担负起兴国强国重任。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实现学生素质教育目标的内在需求。
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进行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
它对于提高整体国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泽民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这就为青少年学生的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生的整体素质包括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也包括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问题就会显得越来越重要。
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制教育有思想道德教育的因素,也有文化知识的成分,对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判断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
因此,在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进程中,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全面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
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世界性课题。
我国青少年所占人口比重很大,仅各级各类在校学生就有两亿四千多万人,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辨别是非观念差,自控能力弱,可塑性很强,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青少年团伙犯罪和有组织的犯罪增多,暴力化程度加剧,犯罪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这些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应当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学法、不懂法,法治观念淡薄就是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破坏青少年成长环境的违法犯罪也呈增长趋势。
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需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从小培养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增强明辨是非,抵御“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影响的能力,以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个案分析
一)宿舍偷窃
付*,男,201X级学生。
该生于201X年4月28日晚在学生宿舍偷窃同学的手机一部。
鉴于该生事发后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较深刻的检讨,根据《深圳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稿)》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付*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分析:
付*趁同学已睡觉之机,见某同学的手机就放在书架上,顿起贪念,"
顺手牵羊"
将其占为己有。
事发后,该生在悔过书中写到:
"
偷东西,表面上看是我个人品质的败坏,但深一层看,它会造成许多其它不良影响:
第一,这种行为影响了我和同学们的感情和彼此之间的信任;
第二,造成校内的不良反应。
一些同学会以此为戒,而一些同学则可能会仿效我,就像我当初一样。
所以在此,我衷心希望有这方面想法和行为的同学不要抱侥幸心理,天网恢恢,是逃不过法眼的。
要以我为戒,记住:
一失足成千古恨呐!
付同学的教训是深刻的,一个人如果不能保持良好健康的心态,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在物欲横流的当下,很容易抵抗不住诱惑,作出违纪甚至犯法的行为。
偷窃是违纪犯法的行为,可因作案价值的大小和情节的轻重不同而受到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二)案例:
争执打架张*,男,201X级学生。
201X年10月7日晚饭时间,该生在深圳大学荔山餐厅一楼与管理学院学生李**发生争执,其后,张*出手打了对方。
事发后,该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较深刻的检讨,多次看望了对方并道歉,及时承担了对方的医疗检查费用。
该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本应严厉处罚,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经研究,决定从轻处理,给予张*记过处分。
像张同学和李同学为了一点小事而发生争执,继而动武,实属不智。
生活中难免有点磕磕碰碰,互相礼让也就过去了,实在过不去了,也应通过正常途径加以解决。
高校扩招使更多学生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面对暂时存在的教室、宿舍、图书馆等的拥挤现象,学校会尽最大的努力加以改善,同学们也应加强自律,互谅互让,珍惜学习机会,把精力集中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
与此同时,为使自己的大学生活行有目标、做有规范,认真学习学校有关学籍、学位、日常管理等方方面面的条例和规定,也应是每一位同学的必修课。
(三)案例:
盗用上网账号李**,男,1999级学生。
该生盗用他人上网账号,致使他人经济损失达数百元,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秩序。
鉴于该生事发后能主动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学院对该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做一个合格的网民,应坚决不做侵犯别人或集体利益的事情,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
除遵守国家规定的制度外,还应遵守公用机房的规章制度。
在校内上网,为了杜绝和避免账号被盗用,用户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定期查询网络流量,可尽早判断账号是否被盗;
2.经常修改密码,不应采用生日、学号、电话号码等数字信息作为密码,密码应包含字母、特殊字符和数字,长度在6-8位;
3.勿将密码授予他人使用或多人共同使用同一账号;
4.在使用公共机房计算机上网时,要特别注意账号及密码安全,切勿保存密码,离开时关闭浏览器。
互联网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领域影响越来越大,成为联系全社会的共同纽带。
每一个大学生都应像爱护自己的家园一样爱护计算机网络,保证网络的安全运行。
201X年11月2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全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召开网上发布大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这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同学们,请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和传播者!
四、总结
综上所述,教训是惨痛的,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每个同学都应该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自觉主动接受法制教育,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所作为的人。
篇二:
青少年校园暴力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本安静宁和的校园这块净土上,现在也接二连三地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因此校园安全已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
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一些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是非不分,从而引发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青少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正处于发育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因素的影响。
因此,校园安全并不是哪一个学校领导或少数教师的管理能够简单的完成的,必须要依靠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大家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给他们一个和谐、舒适、快乐的校园。
下面用具体案例来分析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在制止校园暴力事件,防止学生伤害事故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下面是近期一些校园暴力的事例:
7女3男扒光一女生
目击者说受害女生当时双手拽住自行车,被四五个女孩强行掰开,然后拽进巷子,因当时洗车的人太多,他没太在意,后来围观学生越来越多,有20多个。
甘肃女生6分钟被打38记耳光围观者:
太精彩了
11月23日下午,QQ空间、微信朋友圈热传一则视频,视频中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女学生被两名同学轮番掌掴,视频画面之外,不时传来阵阵狂笑。
视频画面中,一名穿校服的女孩站在路边上,被几名年纪相仿、身穿同样的校服的女学生轮番掌掴。
记者细数了下,在短短的6分多钟视频里,被打女生遭38次掌掴。
据了解,这个视频发生在张掖市山丹县第二中学校外,而打人者与被打者均为该校学生。
重庆女生太邋遢被5同学围殴打成十级伤残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多名初中女学生共同殴打另一名女生兰兰,导致其伤残。
而这一事件的起因,竟是兰兰在住校期间因不注重个人卫生,而引起同寝室其他女同学“公愤”。
5名女学生随即一起打耳光“教育”兰兰,导致其十级伤残。
江西永新女生遭围殴1人被刑拘
一起名为“网曝江西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的视频在微博广泛传播。
视频中,多名初中生模样的女孩对着另一下跪着的女孩连扇耳光,不时用脚踹其身体,殴打时间长达5分钟。
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学生有2人,中学生4人,3人已辍学,年龄都在12至16岁之间。
涉案人员刘某(白色衣服的女生)被刑拘。
四川一未成年女生被同龄人扒衣拍裸照
从6月22日晚11点之后到今(23)日,资阳有几张照片在网络、QQ、微博上流传甚广。
照片中,3位女生包围着一位上身全裸的女生在自拍,其中黑衣女生手持手机对着镜头微笑,白衣女生和另一名黑衣女生同时用手比出“剪刀手”,而受害女生则低着头,用手臂遮挡着自己的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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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两初中女生暴力3分钟小学女生被扇25巴掌
6月29日,福建南安水头,一小学女生被打视频流出,父亲认出女儿后报警。
视频中,这段流出的视频,时长共3分40秒。
视频显示,女生扎着长长的马尾辫,白衣黑裙,被10
多个学生围着,两名女生断断续续,前后共朝前脸部扇了25巴掌。
通过视频声音可知,其中一名女孩,一边动手扇巴掌,嘴里还振振有词地质问:
“你不是说见我一次打我一次吗?
”福建永泰初三男生遭围殴脾被切除此前被同学欺凌4年
6月10日上午,16岁的永泰县东洋中学初三学生小黄,在结束中考语文科目考试后,难以忍着剧烈腹痛继续参加中考,这才向父母道出了一个藏掖4年多的秘密:
自小学五年级起,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打。
8日晚,小黄再次遭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忍痛2天后被送医,却被发现脾脏出血严重,于11日晚,经手术切除了脾脏。
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事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安徽怀远县火星小学13岁的副班长小赐因为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向另外6个孩子要钱。
钱没给够,就逼迫他们喝尿吃粪。
据报道,经过走访,“副班长的王国”更多细节被披露,在事情败露后“副班长“还威胁要“弄死”其他学生。
记者:
喝尿,真有这样的事发生?
学生:
有,真有。
记者:
你们看到了,还是你们自己也喝过?
自己也喝过。
什么时候?
反正就是在那个地方。
副班长母亲则说,副班长是被冤枉的,她认为其他孩子嫉妒副班长学习好。
多名男子在露天公厕内围殴学生
5月6日下午,一条多名男子在露天公厕内围殴学生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
视频中,学生遭多人连番踢踹,被按进粪坑,被打得满脸是血。
记者从山西夏县晋新中学校方负责人处得到证实,该学生系该校初三学生,目前当地警方和教育部门均已介入调查。
女生99秒被扇32记耳光江西南昌市教育局宣教处工作人员9月28日证实,视频中被打女生系南昌象湖实验学校学生,事发于9月25日下午放学时间,目前被打女生伤情稳定,当地派出所正在调查事发原因。
网曝视频显示,事发于一处楼顶天台,被打女生与打人女生均为初中生模样。
打人者连扇被打女生耳光,而后又脚踹、拽扯头发。
旁边有人拍手叫好。
视频最后,被打女生脸颊红肿,鼻血流下,打人者看着她说“哎哟流鼻血了”,视频拍摄者则提醒“不要打鼻子”。
在这段全长1分39秒的视频中,被打女生被扇了32记耳光。
校园暴力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个人方面:
1、张黛眉、谢淑芬研究发现:
攻击行为的学生有社会认知缺陷的现象,他们对人际互动情境中的讯息归因、问题解决策略方面都出现僵化。
其它如脑神经功能的失调、长期的慢性疾病等也都与攻击行为有一定的相关。
2、享乐主义,需要金钱时,用暴力向他人索钱,满足个人需求。
3、仗着认识一些帮派大哥人物,有靠山而欺辱人。
4、被不同帮派吸收,凑钱孝敬老大,或为组织筹钱,进行恐吓勒索。
5、电视,电影暴力动作,幻想自己当老大而耍狠,或以暴力解决人际间的磨擦。
6、感觉家庭前缺亲情温暖,学校缺少真情、社会功利有无情,因而反抗家庭、社会、学校,胡作非为,铤而走险。
7、学校过渡的容忍和姑息、加上社会的过渡保护,使多数的青少年形成温室的花朵,只知收获而不知耕耘;
只要享受权利,却不愿去尽义务和责任;
过分自我中心而无法尊重他人;
号争辩或强词夺理,面对困难不愿解决,只知反抗逃避,使得与父母、师长或非我族类的朋友冲突不断。
8、此时的青少年情绪控制能力不如成人来得控制自如,在遭遇情绪不稳定、挫折或攻击时,往往会失控而实行暴力,以发泄自己不愉快的情绪。
9、自信不足,耳边的自我封闭,不愿与人互动来往,整日沉默寡言,与外界隔绝,缺少同样的良性刺激,是值得令人正视的问题。
10、缺乏适当的沟通技巧,说话长不经修饰脱口而出,甚至习惯以骂人的方式互动,令人感到难堪而引发冲突。
11、缺乏成就感的一种转移,学业的挫败、师长中的危险分子、生活中的不如意,只有以打架等暴力行为来压过别人的气势,已获得赢的优越感,证明自己不使用
12、以暴制暴,有时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或被冤枉,觉得难以忍受及不平衡,所以选择暴力解决,或认为自己长大了,可以承担责任,所以常喜欢替人抱不平,以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
(二)、家庭方面:
1、父母和家庭因素与暴力行为问题有关的包括:
父母的健康情形、管教方式、或亲子互动关系等。
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督促孩子上学,导致孩子到处游荡,结交不良友伴,生活缺少重心,学习没有目标。
2、管教方式不当:
如过于严格易导致反抗攻击;
过于柔弱易养成子女说谎或欺骗行为;
放任不管则易使子女任性、放肆;
期望过高易造成子女不必要的心理压力;
父母管教态度不一致,则易使子女无所适从而紧张不安或投机取巧;
父母(棒下出孝子)的打骂方式,易使孩子学会以武力解决问题。
3、亲子关系疏离:
在冷漠、拒绝的家庭关系中,子女情感的舒解与进化、处理情绪问题的行为模式,将受到不良的影响。
如与人保持距离、以冷漠猜忌的态度对待他人,如此与人很难建立亲密的关系,将使其一直生活在不快乐的阴影下。
4、破碎、单亲家庭:
根据以往研究,自幼失去父或母亲,会造成缺乏性别认同之人格发展上的困难,不论国內外的调查均发现:
暴力青少年属于破碎家庭的比例较一般的为高。
家庭教育功能不彰:
父母对子女态度形成影响比父母给子女的遗传因子影响更大。
因此,如何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应是每一为人父母者关心的首要问题。
5、贫困、失和家庭:
国內外调查均显示:
青少年暴力犯罪来自贫困家庭的比例较高。
另一方面,夫妻常久不和会造成子女紧张不安、阻碍其正常情绪的发展,促使其向家庭外寻求补偿,往往因结交恶友或忌妒或攻击他人以为补偿。
住居环境不良,住居环境不良会对成长其间的青少年产生错误示范或诱发犯罪等负面影响。
6、言语暴力:
父母以讽刺或刻薄的口气责骂孩子,对孩子的自尊心产生很大的杀伤力,孩子容易经由模仿使用相同的语言暴力对待同学,极易引发人际冲突。
(三)、学校方面:
1、学校学习的失败,常与未来破坏行为的出现与成人后的不适应有因果关系。
学校无法照顾学生的个別差异、不适当、不适应有因果关系。
学校无法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不适当的标签学生、不一致的行为管理、不实用的课程、不当的体罚、及缺乏有效的增强等,都是造成学生暴力行为的因素。
2、生活挫折多于成就:
对于学业低成就的学生而言,是爹不疼、娘不爱、师不理
篇三:
少年事件处理法
更新:
201X/12/27編輯著作權者:
黃婉玲法规名称少年事件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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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修正日期】民国94年4月29日【公布/施行日期】民国94年5月18日
【法规沿革】
1.中华民国五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总统制定公布全文80条
2.中华民国五十六年八月一日总统修正公布第42、64条条文
3.中华民国六十年五月十四日总统修正公布全文87条
4.中华民国六十五年二月十二日总统修正公布第3、12、13、18、19、22、23、26、27、39、42、43、45、50、55~57、59~61、74、77、81、84、85及第3章第3节节名;
并增订第23-1、64-1、83-1及第85-1条文
5.中华民国六十九年七月四日总统(69)台统
(一)义字第3789号令修正公布第85-1、86条条文
6.中华民国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总统(86)华总
(一)义字第8600231870号令修正公布7.中华民国八十九年二月二日总统(89)华总一义字第8900028400号令修正公布第13、27、43、49、54、55-3、68、78条条文
8.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六月五日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100113110号令修正公布第条条文
9.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400072581号令修正公布第24、29、42、61、84条条文;
并删除第68条条文
【章节索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少年法院之组织5
第三章少年保护事件第一节调查及审理14
第二节保护处分之执行50第三节抗告及重新审理61
第四章少年刑事案件65
第五章附则83
【法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长,调整其成长环境,并矫治其性格,特制定本法。
第一条之一(本法适用范围)
少年保护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之处理,依本法之规定;
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它法律。
第二条(少年之定义)
本法称少年者,谓十二岁以上十八岁未满之人。
第三条(少年法院之管辖事件)
左列事件,由少年法院依本法处理之:
一、少年有触犯刑罚法律之行为者。
二、少年有左列情形之一,依其性格及环境,而有触犯刑罚法律之虞者:
(一)经常与有犯罪习性之人交往者。
(二)经常出入少年不当进入之场所者。
(三)经常逃学或逃家者。
(四)参加不良组织者。
(五)无正当理由经常携带刀械者。
(六)吸食或施打烟毒或麻醉药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七)有预备犯罪或犯罪未遂而为法所不罚之行为者。
第三条之一(告知有选任辅佐人之权利)
警察、检察官、少年调查官、法官于侦查、调查或审理少年事件时,应告知少年犯罪事实或虞犯事由,听取其陈述,并应告知其有选任辅佐人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