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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的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3)滥用代理有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恶意串通
4)无权代理未经过委托授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代理终止后代理人继续代理。
无权代理事后得到追认,自开始有效。
无权代理中善意第三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5)表见代理事实上是无权代理,所谓表见代理就是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
6)代理权终止即为代理人丧失代理人身份或代理资格。
4、经济奖励理论
1)经济奖励种类有物质奖励、精神奖励、集体奖励、个人奖励、综合奖和单项奖。
5、经济责任理论
1)民事经济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民事经济义务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是违法行为人对受侵害人承担的责任;
用等价补偿的方式弥补对方损失;
可在法律的允许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民事经济责任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主观上有无过错),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法定责任原则,行为人没有过错而造成他人损失)和公平责任原则(良心公平)
民事经济责任的种类有违反合同的民事经济责任,侵权的民事经济责任(一般侵权民事经济责任,特殊侵权民事经济责任)
2)行政经济责任
行政经济处罚是指具有经济处罚权的经济法主体依法对具有一般经济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经济犯罪的相对人采取的一种经济性制裁措施。
行政经济处罚的构成要件:
经济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过错,对社会造成危害后果
行政经济处罚原则:
合法性,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时处罚,处罚救济
处罚方式: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赔偿在行政违法构成侵权的条件下
表现形式:
越权、滥用职权、行政失职、行政程序上违法。
6、时效理论
1)概念:
法律规定一定的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
2)分类:
占有时效和消灭时效
3)诉讼时效的种类:
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特殊诉讼时效分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不合格商品未经申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和四年(单行民事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
诉讼时效开始:
从被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被侵害时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断:
起诉、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重点
代理理论,经济责任理论,时效理论
问题
诉讼中止
通过在网上查阅资料,诉讼中止包括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阅读文献
在图书馆借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案例思考
1、
(1)孙某的代理行为性质是委托代理
(2)合同有效
(3)孙某和百货商场共同承担
2、
(1)属于一般侵权行为
(2)被告无过错
(3)应该由村长和扒开排污渠的村民承担
第三章市场主体法
主要内容
1、公司法
1)由责任范围:
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由内部管辖范围:
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由关系控制:
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2、合伙企业法
1)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特征: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企业存在的基础是合伙对合伙企业承担协议,内部关系是合伙关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的关系
竞业禁止,交易限制,活动限制
4)企业破产法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法以其全部财产抵偿所欠各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力偿还债务的法律制度。
破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破产申请人和受理人:
申请人为债权人或债务人;
受理人为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5)管理人
由人民法院指定,依法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当事人
6)破产清算
破产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
1、
(1)个人独资企业中,甲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甲和乙是租赁关系,甲和丙是雇佣关系。
(2)甲乙丙设立合伙企业,则三人是合伙人关系一起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甲乙丙一起设立公司则三人是股东关系。
在图书馆借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章物权法
1、物权法总论
1)物权的本质是人对人的权力。
物的占有关系有归属关系和利用关系。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2)物权的概述
性质为人对物的占有,人对人的权利。
特征是,物权以物为客体,是绝对权,直接就物享受利益,有排他性。
3)物权的分类
所有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4)物权的效力
支配效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
其中优先效力有分为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破除债权,买卖不破租赁),物权人对于一般人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成立在先,权力有先)
5)物权的公示
其方式为:
不动产物权和机动车辆等为登记;
其余的动产物权为占有和交付。
6)物权的民法保护
请求确认产权、请求排除妨碍、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返还原物、请求赔偿损失
2、所有权
1)所有权概述
含义:
财产所有人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对其所有物行使的物权。
特征:
⑴自物权;
⑵完全物权;
⑶原始物权;
⑷无期物权;
⑸弹性物权
2)共有
一物所有权同时为数人所共同享有的法律状态
种类: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3)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本质上是土地房屋等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权力的延伸或限制。
处理原则: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3、他物权
1)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
2)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定的物权。
其种类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
物权和所有权
1、我会要求汪某返还财物
2、不合法,汽车修理厂有权对汽车进行扣留,但没权利对其变卖。
3、因为丙银行与甲签订协议在先,所有应当先偿还丙银行的债务。
在XX文库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章知识产权法
1、知识产权法概述
智力劳动者依法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取得的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或独占权利。
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主要包括:
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等。
⑴客体的无形性;
⑵法律上的专有性;
⑶地域性;
⑷时间性
2、著作权法
1)著作权的含义:
作品的作者及其他权利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
特征:
⑴自动产生;
⑵客体要求具有独创性;
⑶保护作品的具体表达形式;
⑷保护期限具有长期性
2)著作权主体为作者,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其他自然人。
3)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其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合法性
4)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
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即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5)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
6)邻接权
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
⑴表演者的权利;
⑵音像制作者的权利;
⑶广播电视组织者的权利;
⑷出版者的权利
7)著作权的保护
期限:
公民个人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合作作品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的保护期限同上述法人单位的作品一样。
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侵权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或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作品当作自己作品发表的;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等。
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承担民事、行政责任的侵权行为: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等
承担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的;
以营利为目的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权图书的;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3、专利权
1)专利有专利权、专利文献、专利技术。
2)专利权的主体是指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人。
主要有职务发明创造人所在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人以及其他继受取得专利权的人。
3)专利权的客体是依法取得的发明创造
4)专利权的内容是指专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权力:
实施权,转让和放弃权,标记权,禁止进口权,署名权
义务:
按时缴纳专利年费,实施专利以及保守国家机密
授予专利的条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外观设计:
新颖性
共同条件:
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不妨害公共利益
专利权的申请:
⑴申请原则:
单一性原则;
先申请原则;
优先权原则;
⑵申请时应递交的法律文件:
申请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对发明实行“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制”。
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实行形式审查制
4、商标法
1)商标有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其中注册商标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2)商标权的主体是依法享有商标权的人
3)商标权的客体是受商标法保护的注册商标
4)商标权的内容,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使用权
5)商标注册申请原则:
单一性、申请在先、使用在先、志愿申请和强制申请相结合、优先权原则
6)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形式审查、初步审定、公告、异议期、异议、核准
7)商标权的有效期是10年
8)注册商标的转让:
指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9)注册商标许可使用:
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用的制度。
10)商标管理包括商标使用管理和商标印制管理
11)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侵权行为有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的商品又投放市场的行为。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2)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不以注册为前提,使用也可成为认定的依据;
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请求注册申请权、请求取消注册权和请求禁止使用权;
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为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
对已注册驰名商标实行绝对保护;
一定条件下,驰名商标所有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受时间的限制等
重点:
著作权法、商标法
1、
(1)学生吴京的行为没有对原告构成侵权,因为其不是为了商业目的而是为了个人学习,提交课堂作业。
(2)电影学院的行为没有对原告构成侵权,因为其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放映电影。
(3)驳回原告上诉
2、
(1)李某的专利权应该归李某,因为研究打孔机并不是李某的本职工作,而且李某是在业余时间进行发明创造。
(2)研究所的做法不正确,因为李某是合法取得其专利权。
专利应该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3、
(1)被告使用与原告相似的企业名称对原告构成侵犯原告的企业名称权,被告使用与原告相同的商标,对原告构成侵权。
(2)法院应该判决被告更改其企业名称,停止使用“张小泉”商标。
在XX文库上面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章合同法
1、合同法概述
1)合同法含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2)合同的法律特征
⑴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
⑵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⑶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⑴平等;
⑵自愿;
⑶公平;
⑷诚实信用;
⑸合法
其中强调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
(1)订立合同的资源决定
(2)合同内容的自愿(3)选择订立合同形式的自愿(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愿
自愿原则的限制
⑴强制缔结契约;
⑵赋予法定义务和特殊规范(格式合同);
⑶加强合同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合同的含义)
2、合同的订立与担保
1)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做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要件:
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3)要约的效力:
要约要达到受要约人是生效,可以撤回,可以撤销
5)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条件:
受要约人发出;
在邀约有效期到达;
与要约内容一致。
有下列情况时,承诺失效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
6)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主要条款: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和质量;
④价款或者报酬;
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⑥违约责任;
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格式合同的限制:
⑴提示和说明的义务;
⑵除了一般无效的情形之外,格式合同中免除提供者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⑶争议时应做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
⑷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不一致时,采用非格式合同
7)合同的担保
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以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合同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
从属性、更新性、保障性
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货币的行为。
定金罚则:
⑴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
⑵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⑶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合同的效力参见经济行为理论
4、1)合同的履行遵循下列规则:
实际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⑴同时履行抗辩权;
⑵后履行抗辩权;
⑶不安抗辩权;
⑷履行瑕疵抗辩权
3)合同的保全方法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合同的订立与担保,
案例思考:
1、
(1)建筑公司与水泥厂的购销合同有效
(2)水泥厂有拒不发货的权力,因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水泥厂有不安抗辩权。
2、
(1)本合同中有3个合同关系,分别是买卖合同关系,定金关系,违约关系,都有效。
(2)定金和违约金重合时,被侵权的在二者中选其一。
(3)在甲方的要求下可以让乙方返回双倍定金,也可以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增加违约金。
3、
(1)甲方可以请求法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
或者要求乙方后续发货物符合规定,然后减少价款。
(2)可以允许,当违约金过分低于或者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在图书馆借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