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条例.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665534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辅导员工作条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辅导员工作条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辅导员工作条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辅导员工作条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辅导员工作条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辅导员工作条例.doc

《辅导员工作条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辅导员工作条例.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辅导员工作条例.doc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高工〔2006〕8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云高工〔2008〕27号),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学生工作水平,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院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辅导员是我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职责与工作制度

第四条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医疗保险等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六条辅导员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大学生工作部(处)至少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辅导员工作例会,各系每周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通过各种例会统一思想,总结、汇报、学习、交流、研讨,布置工作。

2、辅导员每周要召开一次班委会、团支委会。

班会、团支部会分别由班长、团支部书记每周主持召开一次,辅导员负责指导、监督。

如班级有党支部和党小组,党支部和党小组会,辅导员要进行指导。

(二)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

辅导员与学生谈心谈话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准确、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学生朝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

谈话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除面谈外,要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积极采用网络、电话等方式。

每次谈话都做好记录。

1.辅导员每学期应与所带班级的学生谈话至少1次。

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患疾病学生,家庭发生突然变故学生,违纪学生,学习成绩落后学生,失恋学生,思想波动大、情绪低落、言行异常的学生等,适时与他们谈话,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要定期与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获奖学生等优秀学生群体谈话,鼓励他们保持继续向上的动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同学共同进步。

3.辅导员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更要注意与学生谈话的方式和谈话的技巧,以热诚的态度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烦恼。

谈话内容参考如下:

(1)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认清当前的政治形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情况,帮助他(她)分析所面临的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和今后自己发展的方向,最终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3)在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谈话中,应注意挖掘和分析这类学生成绩差的原因,与学生共同商量和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具体有效措施,督促他们在学习上寻求一种促使自己不断进步的学习方法。

(4)定期检查学习差、纪律差等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状况,尽量排除影响其学习进步的不利因素,促使学生在行为上加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以达到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

(三)走访学生宿舍制度

1.辅导员每周应至少3次走访不同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各宿舍的室风建设,使学生宿舍呈现健康、活泼、向上的良好风气。

2.辅导员应在走访学生宿舍与学生访谈过程中,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发现学生在各方面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3.在走访过程中,辅导员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要注意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友爱,促进宿舍的安定团结,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

4.在走访过程中,辅导员应着重关注有困难的学生,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问题。

一旦发现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应给予及时疏导,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应立即上报至学院学生健康教育中心。

对于生活上、学习上及其它方面有困难的学生,辅导员应了解他们的具体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5.辅导员要对学生文明宿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学生宿舍人际关系和谐,互相关心,团结互助,宿舍温馨和睦,集体主义精神得到发扬。

6.辅导员要积极配合学生公寓管理老师工作,要加强对晚归、夜不归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四)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1.辅导员要经常深入课堂,通过课堂可以了解学生课堂学习、出勤等方面情况,同时加强与任课教师之间的沟通,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加强学风建设。

2.辅导员要虚心听取任课教师对学生教育、管理的意见,对学生在课堂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

3.辅导员深入课堂、与任课教师联系要做好记录。

(五)召开主题班会制度

主题班会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安全教育、学风教育、考试诚信教育、各种总结,安排工作等,提高班级凝聚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每月主题班会不少于2次。

主题一次由学院定,一次由系上定。

每次主题班会要精心设计,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有关材料(包括图片)的保存积累。

3.要积极创造自由宽松的交流环境,综合利用专题讨论、主题演讲、互动交流等形式,让每个学生都有发言和展示的机会,增强主题班会效果,使主题班会成为学生思想提升、素质拓展和能力培养的基础平台。

(六)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

1.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建立和保持与学生家长之间的长期联系、及时沟通的有效渠道。

把学生在校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反馈给家长,让家长能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同时也能从家长那里了解学生在校外的情况,便于有问题及时沟通和解决,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其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书信、发电子邮件或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等。

2.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辅导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1)学生思想状况出现重大变化,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2)学生生病或遭遇意外事故住院以及出现心理问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3)学生学习成绩下滑或学业成绩较差受到警示,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4)学生行为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做到特殊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

3.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每学期覆盖面要达到60%,一年之内达到100%。

并认真做好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工作记录以备查。

(七)学习研究制度

1.辅导员要系统学习相关知识,树立学习意识,通过学习掌握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

2.辅导员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每年至少撰写1篇工作研究论文。

3.辅导员要注重工作积累,建立工作日志,自觉撰写工作日记或周记,注意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工作规律,推进工作创新。

4.辅导员要根据学院及系(部)学生工作要点,制定学期和年度计划,对自身工作认真进行学期和年度作总结,通过工作计划和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八)学生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管理制度

按照大学生工作部(处)的要求,在学院根据学生的特点与爱好开展的各项学习、学术、文体、科技创作等活动时,辅导员要积极组织、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使学生在活动的参与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增强竞争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1.辅导员要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指导。

(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安排的各种讲座、形势政策报告会等。

(2)指导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发明、社会实践、文娱体育等活动,参加专业性学习竞赛、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大学生英语竞赛、创业计划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体育竞赛、艺术类竞赛等活动。

2.要加强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管理。

(1)要尽可能提供保障条件,使活动能顺利开展;

(2)要注意落实审批程序,加强课外学习活动的过程控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第七条加强辅导员制度建设是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推进辅导员职业化、专家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每个辅导员都要自觉遵守工作制度,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要起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工作制度,并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检查督导。

大学生工作部(处)将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并将此作为考评辅导员及评价各院系学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辅导员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第九条辅导员考核,系(部)考核为主,大学生工作部(处)考核辅,分为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第十条大学生工作部(处)对辅导员的月考核实行浮动考核。

对完成下列内容的,根据系(部)月考核分数和等级确定月考核津贴发放数额;对出现未完成第五条所列内容的,根据出现情况的严重程度,与当月辅导员津贴挂钩,可以扣除全部辅导员月考核津贴10%-30%。

大学生工作部(处)在考核过程中,应认真听取系(部)和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诉,做到有理有据,并认真做好解释、教育和谈话工作。

大学生工作部(处)对辅导员月考核内容如下:

(一)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按时签到,认真听讲;

(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及时上交各种材料,没有出现拖延和错误等现象;

(三)所带所有班级中,学风班风情况良好,上课出勤率高;

(四)团支部和班委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学生对团支部和班委评价较好;

(五)定期开展谈话教育和走访学生宿舍等工作,及时了解学生思想情况;

(六)认真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奖助和医保等政策落实到位;

(七)认真落实安全维稳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力水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