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制度与商品经济的一般原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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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品经济的不可逾越性
1)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的历史进步性
2)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
第二节?
商品经济的基本原理?
一、商品
(一)商品的涵义
1.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2.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
(二)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
1.商品的使用价值?
1)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2)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有其特殊性:
第一、是社会的使用价值;
第二、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2.交换价值
1)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数量上的关系和比例。
在“1只羊交换2把斧子”中,“2把斧子”就是“1只羊”的交换价值。
一种商品可以有多种交换价值;
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可随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同。
2)交换价值的决定(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观点及批判):
*“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效用)”;
*“交换价值的大小是由供求决定的”。
3.商品的价值
1)不同商品能按一定比例向交换,就是因为他们都凝结了同样多数量的人类劳动。
2)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3)交换价值与价值的关系:
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或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商品的价值是内在的、抽象的,不能自己表现出来,只有通过与另一种商品向交换,才能获得表现;
交换价值是外在的、具体的现象形式。
价值是一种绝对量,交换价值是一种相对量,即通过两种商品的价值比较而相对的表现出来的量。
4)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也是商品最本质的因素。
价值体现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
5)价值不仅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一定的生产关系,而且价值本身必须同一定的社会关系相联系(即价值具有历史的特征)。
4.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1)二者的统一性:
商品在能够作为使用价值实现前必须证明自己有价值;
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又必须证明自己有使用价值。
让渡商品的使用价值和实现商品的价值在交换中是统一的。
2)二者的对立性:
使用价值和价值互相排斥,一切商品对于买者只具有使用价值,对于卖者只有价值,任何人都不能既占有使用价值又占有价值。
3)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是商品的内在矛盾。
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把商品卖出去,才能使商品生产者实现商品的价值,使消费者得到使用价值,从而使商品的内在矛盾得到解决。
二、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
▲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
劳动的二重性包括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一)具体劳动
1.具体劳动是指在一定的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
1)人们为了生产满足各种不同需要的商品,就要进行各种特殊性质和具体的劳动。
2)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包括劳动目的、劳动工具、劳动对象、操作方法和劳动结果五个要素。
2.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它反映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劳动的自然属性。
▲具体劳动不仅是商品生产条件下所必要的,也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永久性条件。
3.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属性不以社会形态的变化为转移,但具体劳动的种类和规模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
一是科技进步,生产力发展,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广度和深度会进一步扩展,具体劳动的种类也会随着发生改变;
二是社会形态改变,生产关系得性质发生变化,人们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数量会随之变化,生产消费品的具体劳动的种类和规模也会发生改变。
*4.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
“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威廉.配第”
(二)抽象劳动
1.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了劳动的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
抽象劳动都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即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的生产耗费,都是人们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
2.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
从事脑力劳动的工程师、管理者和从事体力劳动的生产者都参与了创造商品的生产劳动,他们的抽象劳动都能形成价值。
3.抽象劳动是劳动的社会属性,是商品经济特有的经济范畴,反映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和人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作为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是一个与商品交换和商品经济联系在一起的经济范畴)。
(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
1.二者是统一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不同方面。
生产商品的劳动,从支出的具体形式方面讲,是具体的有用劳动,它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
从都是人类共同的脑力和体力支出方面讲,又是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形成了商品的价值(劳动的二重性)。
2.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又是不同的、矛盾。
具体劳动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劳动的永恒范畴,是一切社会形态都存在的永恒范畴;
抽象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则是商品经济特有的范畴,反映的是人们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因而是历史范畴。
3.劳动二重性学说是马克思的重大贡献,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第一、劳动二重性学说为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劳动二重性学说为剩余价值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三、劳动二重性学说还为其他一系列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商品的价值量
▲各种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在量上有所区别。
▲商品的价值量由形成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决定的。
衡量抽象劳动量大小的是抽象劳动。
▲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成正比。
(一)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1.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
个别商品生产者基于主客观条件的不同而耗费的劳动时间形成的是商品的个别价值,形成商品个别价值的劳动时间是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
2.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2)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由两方面的条件决定的
一是生产的客观条件即“现有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决定,这是指现时某一生产部门中占大多数的商品在生产中所使用的生产资料,以及所达到的技术装备水平。
二是由生产的主观条件即“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决定。
经验较多、技术熟练的劳动是熟练劳动;
经验不多、技术生疏的劳动时非熟练劳动。
劳动强度是由单位时间内的劳动耗费决定的。
操作紧张、单位时间内耗费的体力和脑力多就意味着劳动强度大,反之则意味着劳动强度小。
3)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但由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决定,而且由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决定。
4)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就是该种商品的社会价值。
3.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两层含义
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单个商品生产商所耗费的必要劳动时间。
“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马克思)
[注]马克思在这里分析的,仅仅是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尚未对资本运动的总过程进行考察。
在这种情况下所分析的决定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当然只能就生产某一个使用价值来说的。
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生产某种符合社会需要的商品总量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当把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总过程来考察,“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所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马克思:
《资本论》)。
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否符合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着商品价值量的实现程度。
举例分析:
甲乙丙三个生产部门的商品价值量的实现规律
甲生产部门
乙生产部门
丙生产部门
社会需要量
90件
900小时
1600件
8000小时
550件
1100小时
实际生产量
100件
1000小时
500件
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决定单位商品价值量的内在基本尺度;
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是决定商品价值量实现的数量界限。
(二)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生产商品的劳动有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分。
1.简单劳动是指不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的一般劳动者都能胜任的劳动。
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才能从事的劳动。
二者的区别不是由自然或生理的条件,而是由社会条件,主要是由社会分工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别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程度决定的。
这种差别具有相对性。
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区别的标准是不同的。
2.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尺度的少量的复杂劳动可以等于自乘的或多倍的简单劳动;
少量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可以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个过程是由自发的社会过程确定的。
(三)劳动生产率和商品价值量
1.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生产某种产品的效率或能力。
*劳动生产力是指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效率(魏埙:
26页)。
1)两种表示方法:
一是以单位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产品数量来表示;
二是以生产单位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表示。
2)劳动生产率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生产中的各种经济和技术因素,如劳动者的技术熟练程度、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中的社会结合(分工协作、劳动组织、生产管理等)形式、生产资料的质量和效能、自然条件的优劣等。
2.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
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商品使用价值量的变化,但却不会影响到商品价值总量的变化。
因为商品的价值量不决定于具体劳动,而决定于抽象劳动。
1)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而是体现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成正比。
劳动生产率越高,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生产的使用价值量越多,但由于劳动时间从而价值总量是一定的,单位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就会越少。
“商品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马克思)
2)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对立运动来源于劳动的二重性。
四、市场价值的确定
1.在实际上,商品价值表现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由两层含义:
“一方面,应看做是一个部门所生产的商品的平均价值,另一方那个面,又应看做是在这个部门平均条件下生产的、构成该部门的产品很大数量的那种商品的个别价值”(马克思)
2.个别价值平均化为市场价值是通过同一生产部门内部的竞争实现的。
1)部门内的竞争是指同一生产部门生产同种商品的生产者为争得有利的价值实现条件,获得额外收入而进行的竞争。
2)个别价值平均化为市场价值的过程:
①在抽象意义上,考察供求不一致或较小程度不一致的条件下市场价值的确定过程。
第一、如果一个部门的商品大多数是在中等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并且在优等条件和劣等条件生产的商品数量相等,其个别价值与中等价值相偏离的部分可互相抵消。
这时,市场价值即由中等条件的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即中等价值)来确定。
第二、如果一个部门的商品大多数是在劣等条件下生产的,市场价值就由劣等条件下生产的大量商品来调节。
第三、如果一个部门的商品大多数是在优等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市场价值便由优等条件的商品生产者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来确定。
②考察在供求有较大不一致条件下市场价值的确定过程。
第一种情况,如果商品的供给量过小,市场价值就由不占多数的劣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来确定,因为劣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也为社会所需要。
第二种情况,如果商品的供给量过大,市场价值就由不占多数的优等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来确定。
**在工业部门中,在自由竞争条件下,由于不存在生产条件上的人为垄断和自然垄断,生产条件及其结构可以发生变化,从而使市场价值的决定发生变化,最终会回到平均价值或者占大量的产品的个别价值决定市场价值的情况。
**在农业部门中,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和较优土地经营上的垄断的存在,劣等土地产品的个别价值决定市场价值。
五、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1.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
▲商品生产包含着使用价值与价值、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这些矛盾的根源,在于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
▲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1)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指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生产的劳动所具有的私人性质和社会性质。
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是以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为基础,独立生产、产品归己、风险自担,故具有私人性质,同时其劳动又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部分,满足社会需要,故具有社会性质。
2)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私人性和社会性是相互联系、相互排斥的。
私人劳动必须转化为社会劳动,但不能直接转化,只有通过私人产品的商品交换,才可以实现间接的转化。
2.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矛盾的表现
1)商品要实现交换,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就必须同时取得两重社会性质:
一是生产商品的劳动必须在对社会有用的形式上指出,即生产出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
二是生产商品的劳动必须具备社会均等性。
必须抽象掉劳动的具体形式,还原为同一的人类里耗费,即抽象劳动,还原为形成商品价值的“社会实体”。
只有这样,私人劳动才转化为社会劳动。
2)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运行中,存在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矛盾。
第一,商品生产按照私人意愿进行,生产者的信息不灵、生产的产品在花色、品种、样式上不对路,生产商品的劳动往往不具有社会有用性;
第二,即使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社会所需要的,但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也可能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或其个别劳动耗费多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或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总耗费量超过了社会需要的限度,从而生产商品的劳动往往不符合“社会实体”的客观规定。
3)当私人劳动不能得到社会承认,从而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结果具体劳动就不能还原为抽象劳动,商品就难以实现使用价值和价值。
因此,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而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又是通过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表现出来。
3.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存在于商品经济发展的一切阶段。
第一,在简单商品经济阶段,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
第二,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阶段,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发展为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矛盾。
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它贯穿于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全过程,决定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命运。
六、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在微观上,它支配着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
在宏观上,它如同一只“看不见的手”,自发的调节者社会生产,起着调配社会资源的作用。
(一)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客观要求是: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商品的交换依据商品的价值实行等价交换。
1.从商品生产的角度来看,价值规律就是价值决定规律;
从商品流通的角度来看,价值规律是等价交换的规律。
2.在生产与流通的关系上,生产是第一位的,生产决定流通。
因此,价值规律的核心内容是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等价交换无非是价值决定在流通领域中的体现。
3.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即它作为一个客观经济规律,除去它符合商品价值是无差别的、同一的人类劳动的凝结的内在规定性以外,它还符合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利益,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私人劳动产品的偶然的不断变动的交换关系中,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其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就像房屋倒在人的头上时重力定律强制性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马克思)
(二)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商品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商品价值只能在同商品的社会关系即交换关系中表现出来。
1.在现实的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交换价值与价值相一致只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交换价值与价值相背离的情况则是经常发生的。
1)原因:
交换价值虽然以价值为基础,但还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受商品供求关系的影响。
2)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条件下,商品交换价值表现为价格。
2.价格作为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它不仅仅反映价值,以价值为基础,而且还反映商品的的供求关系,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1)在市场上,商品代表供给方面,货币代表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方面,二者经常不一致,存在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两种形式。
2)商品的价格和价值经常的不一致,并不意味着违背了价值规律,更不表明价值规律失去了作用。
因为:
第一,从一个孤立的交换过程来看,商品牛的价格有时高于价值,有时低于价值,但从长时期来看,价格的涨落部分会相互抵消,并且还原为平均价格,商品的平均价格与价值是趋于相等的。
第二,不同商品的不同价格无论怎样涨落,都以各自的价值为基础。
3.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价格以价值为基础,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作为一个平均数、一种倾向、一种趋势存在并贯彻下去,这正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三)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1.基本规律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律。
价值规律就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2.价值规律在商品经济中的主要作用
第一、价值规律自发的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社会各个部门之间按比例地分配,即自发调节、配置社会资源。
在任何社会,社会再生产要想正常顺利进行,都必须是各种社会资源按一定比例分配于各个生产部门。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自发的调节私人利益。
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主要是通过竞争和价格的波动以及与此相联系供求关系的变动来实现的。
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这种调节作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破坏性。
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为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这一作用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第二、价值规律促使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这一作用后果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
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为利用价值规律的这一积极作用,克服其负面影响提供了可能性。
第三、价值规律会引起和促进商品生产者的分化。
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引起的商品生产者的贫富分化是客观的经济现象,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应该能够在充分利用价值规律优胜劣汰机制的同时,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
第三节?
价值形式和货币
一、价值形式的发展和货币的产生
商品是个二重物,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因而一切商品都具有两重形式——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它通过商品的自然形式表现出来(作为商品的自然形式,也就是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是指商品的种类、形状、性能等)。
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着互相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但就一个商品来看,无论怎样颠来倒去,人们都看不见、摸不着它。
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交换过程中,才能通过所交换的商品相对地表现出来。
价值的这种相对表现叫做价值形式(价值形式就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也就是交换价值)。
在商品经济中,价值形式的发展与商品交换的发展相适应,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简单的价值形式
1.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是指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的表现在另一种个别的商品上。
1)这种价值形式是在原始社会末期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以前出现的,当时还不存在专门为交换而进行的商品交换,氏族和部落之间只是把偶尔剩余的产品拿出来交换以调剂余缺。
交换是物物交换,以物易物。
2)这种价值形式的公式是:
1只绵羊=2把石斧
2.1只绵羊=2把石斧这个等式的含义是“一只绵羊值2把石斧”。
1)在种价值形式中,等式两端的商品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绵羊”处于主动地位,它的价值在石斧这一商品体上相对的表现了出来,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处在相对价值形式上。
“石斧”则处于被动地位,充当表现绵羊价值的材料,起着绵羊价值等价物的作用,处在等价形式上。
2)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价值形式的两个要素,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二者的统一性在于:
它们相互依存,因为它们是同一价值形式的两极,缺少哪一方都无从表现价值。
没有等价形式,没有石斧这个等价物,绵羊的价值就不能相对的表现出来,就没有相对价值形式。
同样,没有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