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加班0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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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四天(2月12日、13日、14日、15日)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
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清明节: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清明节当天(4月4日)要求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工资3倍的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
另外,5日、6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每天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日工资。
劳动节:
按照《劳动法》规定,5月1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4月29日和4月30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在这三天上班的劳动者视为加班,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端午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XX年端午节放假3天,其中端午节当日(6月12日)为法定节假日,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则需按照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6月10日及6月11日,用人单位可给劳动者安排调休。
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中秋节:
20XX年9月19日,中秋节当天,适逢星期四,这天如果加班,应发放3倍工资的加班费,而20XX年9月20-21日加班,按照劳动法双休日加班的规定,则应发放2倍工资的加班费,如企业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安排倒班。
国庆节:
按照规定,20XX年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
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
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
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除了法定节假日,周末和8小时外加点的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
周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计算公式: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
21.75天×
200%×
加班天数。
8小时外加点: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8号)确定20XX年放假安排:
一、元旦:
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
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
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
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
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
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
6月2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
9月8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元旦:
●春节:
春节长假放7天,除夕不放假,而这7天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
春节前三天(1月31日、2月1日、1日)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2月3日、4日、5日、6日)是休息日。
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春节前三天(1月31日、2月1日、1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春节后四天(2月3日、4日、5日、6日)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清明节: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清明节当天(4月5日)要求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工资3倍的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
另外,4月6日-7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每天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日工资。
●劳动节:
5月2日、3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端午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XX年端午节放假3天,其中端午节当日(6月2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为法定节假日,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则需按照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5月31日及6月1日,用人单位可给劳动者安排调休。
●中秋节:
20XX年9月8日,中秋节当天,适逢星期一,与周末连休。
8日这天如果加班,应发放3倍工资的加班费,而20XX年9月6日、7日加班,按照劳动法双休日加班的规定,则应发放2倍工资的加班费,如企业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安排倒班。
●国庆节:
按照规定,20XX年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共放假7天。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篇二: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额外给两倍还是三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额外给两倍还是三倍?
在阵阵爆竹声中,国人送走了春节。
关于春节期间的加班费如何支付问题也随即产生。
毫无疑问,正月初三至初六安排职工加班却不能给予调休的,应当按照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但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又该如何支付呢?
乍看起来,这一问题的答案似乎很“明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这似乎意味着:
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支付三倍薪水。
但关键是,《劳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意思是说,即使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内没有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按照正常出勤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
那么,上述“三薪”当中是否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出勤就能享受的这一份工资呢?
(:
法定假日加班)
关于这一问题,登陆“Google”或“XX”进行搜索,你会发现有两种答案。
一种观点认为,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上班的,应当在正常工资之外,向劳动者支付3倍工资作为加班费,这样一来,如果劳动者在正月初一上一天班(标准工时),总共可以获得4天的工资;
另一种观点认为,只需要在正常工资之外支付两倍工资即可,因为正常的月工资中已经包含了一份法定节假日工资。
要弄清法定节假日工作是“三薪”还是“四薪”,必须对劳动保障立法的变化以及有关假期的待遇规定有所了解。
在20XX年1月3号(劳社部发[20XX]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颁布的时间之前,“法定节假日加班要额外支付三薪”的观点,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这一认识的形成主要是基于《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
这份已经废止的8号文在法定节假日为10天的情况下,明确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因此,当时的日工资标准是用月工资除以月平均出勤天数20.92天。
正是这一不够科学的日工资计算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造成了一种错觉:
法定节假日是不带薪的。
因此,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额外支付3倍工资作为加班费。
在计算日工资的标准上,劳社部发[20XX]3号文重新进行了调整:
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除以月平均带薪天数21.75。
这里的“带薪天数”也包括了全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既然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1份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节假日上班的,只需要额外支付两倍工资。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倾向于赞同后者,即节假日上班,只需额外支付期间的两倍工资。
这一认识可以从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中得到印证。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同样,原人事部颁发的9号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据此可见,用人单位在带薪假期安排职工上班,需要额外支付两倍工资。
法定节假日与带薪年休假都属于法定休息日,在300%的规定上,精神应当是一致的。
中国劳动保障报
篇三: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用人单位未安排加班的,工资按如下方式计发:
①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如年薪制、季薪制、月薪制、周薪制和以考核周期支付工资制等)的,不必再行支付法定节假日工资,但用人单位不得因法定节假日未上班而减少正常薪金;
②实行小时、日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不定时工作制的,应按本人标准工资发放法定节假日的工资。
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按如下方式计发:
①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如年薪制、季薪制、月薪制、周薪制和以考核周期支付工资制等)的,在不减少正常薪金的情况下,按不少于本人标准工资(可折算出日薪、时薪)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②实行小时、日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除按本人标准工资发放节假日的工资外,应另外支付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即所谓法定休假日的4倍薪金。
计算办法:
职工月工作日20.83天计算办法: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
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
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计薪21.75天计算办法: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计薪天数×
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
12月=21.75天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