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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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评工作组对基础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确定考评结果,按规定撰写《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五)进行绩效考评工作总结,针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同时将考评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章 科技项目考评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根据科技项目考评结果,对绩效优良的项目采取通报表扬、优先支持等方式予以鼓励;
对绩效差劣的项目采取通报批评、限制申报等方式予以警示;
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科技项目考评的相关信息将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科技项目考评结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规范
2.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3.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4.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1:
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科技项目考评)行为,提高科技项目考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3〕28号),结合我市科技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项目考评工作规范、技术规范、行为规范等。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参与科技项目考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市财政局、市科委、项目承担单位、专家组、中介机构以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 工作规范
第四条工作规范主要包括科技项目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各方权责、合同关系、中介机构及项目考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等相关内容。
第五条科技项目考评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科委共同组织管理,市财政局、市科委和项目承担单位分级实施。
市财政局、市科委可以直接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科技项目考评工作。
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具体承担考评任务。
第六条市财政局、市科委依据科技项目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中介机构,明确科技项目考评要求,确定具体考评方案,认定科技项目考评结果。
第七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考评时,委托方与中介机构之间的权责应以协议的形式加以约定。
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考评目标及内容、考评形式和要求、提交考评结果的期限、委托方的协作事项、考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等。
第八条中介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
(二)具有相关行业管理组织机构颁发的专业资质,或者具有市财政局、市科委认定的考评资格;
(三)具有一定数量且与科技项目考评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
(四)具有一定规模且结构合理的咨询专家支持系统;
(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
(六)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第九条科技项目考评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了解国家及市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熟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经验及相关行业知识;
(三)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
第十条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应按照市财政局、市科委的考评要求,拟订具体的考评方案,收集、整理、分析考评项目信息,对项目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撰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第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考评要求提供科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信息,并对其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技术规范主要包括考评形式、考评方法、考评程序及考评指标等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科技项目考评形式包括现场考核评价和非现场考核评价。
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应根据市财政局、市科委的要求以及考评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评形式,一般以现场考核评价形式为主。
第十四条考评方法包括综合评价法、对比分析法、投入产出法等,专家组或中介机构根据市财政局、市科委的要求以及考评项目的特点可采取一种或多种考评方法。
第十五条考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方案设计、专家评价、综合分析、撰写报告、提交备案等环节。
(一)委托受理。
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须收集考评项目的有关信息资料(科技项目计划下达文件、科技项目合同等),明确考评的目标、要求等,签订协议并取得项目考评委托书。
(二)方案设计。
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应针对科技项目的特点,拟定具体考评方案,选择考评形式和方法,确定考评专家和人员,编制考评工作手册。
(三)专家评价。
采取现场考评形式的,考评专家根据考评工作需要到现场采取勘察、问询、审查财务账册、复核有关数据等多种方式,对考评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采取非现场考评形式的,考评专家应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资料并对照科技项目合同进行分析,提出考评意见。
对上述两种考评形式,考评专家均应独立提出书面考评意见。
(四)综合分析。
专家组或中介机构汇总各方面的资料信息,采取相应的考评方法进行分析评价,对考评中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在此基础上形成考评结论。
(五)撰写报告。
专家组或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协议要求撰写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报告,评定科技项目绩效级别。
科技项目绩效考评报告应依据充分、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六)提交备案。
项目绩效考评报告经专家组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市科委、市财政局。
工作草稿和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第十六条项目考评工作应制定科学、完整的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由共性和特性指标组成。
共性考评指标包括:
(一)业务考评指标
1.立项目标完成程度,主要考评项目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
2.立项目标的合理性,主要考评立项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
3.项目验收的有效性,主要考评项目验收方式的合理性、验收机构的权威性和验收结果的公正性等。
4.项目组织管理水平,主要考评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条件保障状况等。
5.项目的经济效益,主要考评项目对承担单位、市域及国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等。
6.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考评项目受益范围,项目对市域及国家社会发展和风俗习惯的影响等。
7.项目可持续性影响,主要考评项目的结果对项目单位以及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持续影响力等。
(二)财务考评指标
1.资金落实情况,主要考评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到位率和资金到位及时性等。
2.实际支出情况,主要考评项目实际支出构成的合理性、超支或结余情况等。
3.财务信息质量,主要考评与项目相关的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等。
4.财务管理状况,主要考评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制度健全性、财务管理有效性、财务制度执行状况等。
市科委应根据考评项目的特点,在共性考评指标下确定特性考评指标,确定项目考评指标的赋值、计算方法等,并报市财政局审批。
第四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回避原则、保密原则及有关纪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在接受项目委托、安排考评人员和选择考评专家时应坚持以下回避原则:
(一)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存在经济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宜接受相应的考评委托;
(二)专家组或中介机构不得委派曾在项目单位任职或与项目单位有经济利益的人员,不得委派与项目单位负责人或项目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委派与项目单位人员或项目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人员等。
考评人员存在上述情况时,应向所在的专家组或中介机构申明并主动回避。
第十九条市财政局、市科委、专家组或中介机构负有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材料及业务内容、相关的知识产权保密的义务。
委托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保密内容及期限,协议中未规定的但应保密事项,各方应主动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参与考评工作的各方及有关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规定:
(一)市财政局、市科委不得在规定程序之外对考评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
(二)考评人员应根据考评工作要求,独立开展考评工作,保证考评结论的客观、公正;
(三)考评人员不得干预和影响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四)考评人员在项目考评过程中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考评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由项目承担单位支付;
(五)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应全面、真实地反映考评专家的意见;
(六)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供考评相关资料,不得干涉或影响考评工作。
第二十一条专家组或中介机构有违纪行为的,市财政局、市科委视其情节轻重,可予以警告、取消考评资格、终止委托关系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有违纪行为,市财政局、市科委视其情节轻重,可予以警告、取消三年内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资格等处理。
附件2:
重庆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范本)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承担单位
(公章)
组织部门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说明
1.“项目名称”:
须与项目批复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2.“合同编号”:
填写与市科委签定的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编号
3.“承担单位”:
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须加盖单位公章,
4.“组织部门”:
名称用全称填写,不能省略。
三、报告内容编写说明
1.“预算科目类别”:
在本项目所属类别后的方框内划√。
2.“项目类别”:
在项目所属类型后的方框内划√。
3.“项目领域”:
4.“指标完成情况”:
在相应的选项后的方框内划√。
5.“项目起止时间”:
须与项目批复中的时间一致。
6.“项目绩效情况介绍”:
重点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及影响等进行描述。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包括:
项目概况(立项目标)、项目调整情况、项目执行管理情况、项目验收情况、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状况等。
7.“其它”:
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有关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自我评价”: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总结评价。
四、绩效报告要求统一用5号仿宋体填写,用A4纸打印、装订,用9号信封封装。
五、绩效报告报主管部门一式五份,同时应以软盘方式报送电子文本,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本内容必须一致。
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人/联络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预算科目类别
1.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2.自然科学基金□
3.科学事业费□
4.其他□
项目类型
1.攻关□
2.成果推广□
3.科技合作□
4.火炬□
5.星火□
6.院士专项□
7.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8.院所转制专项□
9.软科学□
10.自然科学基金□
11.大型购置□
12.大型修缮□
13.其他□
项目类别
1.重大项目□
2.重点项目□
3.一般项目□
项目技术领域
1.信息□
2.自动化□
3.材料□
4.能源交通□
5.农业□
6.资源环境□
7.生物医药□
8.社会事业□
9.其它□
指标完成情况
1.超过预期指标□
2.达到预期指标□
3.未达到预期指标□
项目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截止时间
项目总投入金额
万元
其中
市财政 万元
配套资金 万元
实际到位金额
实际支出金额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介
绍
一、项目概况
内容:
1.项目立项依据;
2.项目目标、主要内容及课题设置情况;
3.项目预算及资金筹措情况;
4.其他相关内容。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情况,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解决的关键技术、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专利情况、整体水平及配套性、技术成果应用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后建成的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等;
2.对项目课题完成的数量、质量、进度等情况进行分析(如有未完成的课题,需说明主要原因)。
三、立项目标的合理性
1.目标制定、课题设置的科学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2.立项目标的调整情况说明(包括调整的内容、理由和报批情况等)。
四、项目验收情况
验收的组织单位、验收方式、验收依据和验收结论等。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组织的健全性和管理人员结构的合理性;
2.执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情况;
3.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制定的项目管理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4.项目承担单位的基础条件、人才条件、技术条件情况。
六、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或成果水平
1.项目成果转让及产业化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情况;
2.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如:
技术创新效果、人才培养效果等);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
4.成果水平(自然基金项目填写,如论著发表情况及影响、形成国家或地方标准情况、发明专利申请或获得情况、主办或参加国际会议情况)。
七、资金落实情况
1.项目管理经费到位时间和到位金额;
2.各课题经费到位情况(详细内容填入附表三);
3.项目配套资金的配套形式、到位时间和到位金额等情况,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程度是否满足项目实施的需求;
4.资金落实情况对相关工作的影响情况。
八、实际支出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其与预算批复的相符情况、经费结余或超支情况及原因说明;
2.其它支出情况说明等。
九、财务管理状况
1.执行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的情况;
2.根据管理需要制定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3.执行其它相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的情况等。
其
它
1.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有关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自
我
评
价
参考绩效考评指标,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项目组织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
附表2-1 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对照表
附表2-2 课题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对照表
附表2-3 项目主要成果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对照表
附表2-4 项目经费到位情况表
附表2-5 项目经费执行情况与预算对照表
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1.项目立项评审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课题计划任务书、预算评审材料);
2.项目中期评估意见(包括预算评估材料);
3.项目、课题验收报告、决算报告;
4.相关的业务、财务管理办法、制度等;
5.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说明材料;
6.有关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
7.与绩效考评指标相关的其他资料。
附表2-1:
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立项目标②
完成情况③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1.
2.
……
经
济
实
施
过
程
①
应
考
核
的
编制人:
注:
①“实施过程指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等;
②“立项目标”:
按照项目批复中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分条说明;
③“完成情况”:
对应“立项目标”逐条说明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
④未尽事宜可另附书面说明和补充。
附表2-2:
课题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对照表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承担单位:
课题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等;
按照课题任务书中主要考核指标分条说明;
对应“立项目标”逐条说明课题的实际完成情况;
④本表由课题承担单位来填写,未尽事宜可另附书面说明和补充。
附表2-3:
项目主要成果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对照表
(详见附表4)
附表2-4:
项目经费到位情况表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预算批复
经费到达课题承担单位
备注
时间
(年月)
金额
(万元)
合计
①“经费到达课题承担单位”的时间和金额按资金到达课题承担单位批次的实际情况填写;
②课题经费未及时到达影响课题进展的,应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附表2-5:
项目经费执行情况与预算对照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预算批复数
经费到位数
实际支出数
专项经费
配套资金
一、经费来源合计
1.国家攻关计划拨款
2.国家其它拨款
3.部门拨款
4.地方拨款
5.单位自筹
6.其它来源
二、经费支出合计
(一)人员费
1.各课题负责人
2.主要研究人员
(二)设备费
1.购置费
2.试制费
(三)相关业务费
1.材料费
2.燃料及动力费
3.测试及化验费
4.会议差旅费
(四)课题管理费
(五)其他费用
项目组织单位财务负责人:
项目组织单位财务公章:
附件3:
绩效考评报告
项目合同编号
主管部门(单位)
考评方式
专家组考评□ 中介机构考评□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
性别
年 月 日
项目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
项目总投入金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