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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民生方面支出比上年增长30%,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25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

“三农”支出增长22%,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年生均提高100元,1228万名中西部家庭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

  ——深化财税改革和预决算公开,促进公共财政体系更加完善。

推动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和清理,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1080个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推行预决算公开,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年度预决算,98个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

  ——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推进财政财务管理不断规范。

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被挪用和滞留资金143.94亿元已全部追回或拨付,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

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581项。

具体整改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署已向社会公告。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强预算和投资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和重大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工作,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预算约束和投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中央预算管理完整性方面。

  1.有些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包括: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以来收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收入101.25亿元;

商务部、卫生部和农业部2008年以来接受的国外无偿援助资金收入62.09亿元、支出10.92亿元;

财政部委托进出口银行管理的外国政府贷款利息收入372.83万欧元、支出173.82万欧元;

贸促会控股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应上缴的投资股利分红1.7亿港元。

  2.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少报19.22亿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3.批复的2011年部门预算中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与实际差异较大。

主要是:

中央公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累计结余628.92亿元,编入部门预算的仅有300.21亿元(占48%);

12个部门的12项政府性基金上年累计结余52.72亿元,均未编入部门预算。

  4.部门预决算报表未完整反映政府采购情况。

在预算报表中,未要求编列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情况;

在追加预算中未要求单独编列政府采购预算;

决算报表中未要求编制政府采购决算。

  

(二)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的细化和执行方面。

  1.年初预算未全部细化落实到部门和地区。

中央本级支出预算中,代编支出982.65亿元和据实结算政策性补贴等支出1027.89亿元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及项目,占12%;

发展改革委归口管理的中央本级基建支出,年初预算细化到位率仅为47%,未达到75%的要求;

在批复的中央部门预算中,30个部门代编的85个项目支出预算874.5亿元(占45%)未细化,而是在执行中进行了二次分配;

在转移支付预算中,有16309.69亿元(占50%)未细化落实到省区市,有8951.41亿元(占28%)未在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90日内下达。

  2.个别投资计划安排不够合理。

发展改革委在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中,对不属于支持范围或未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的6个项目安排投资2922万元,应重点支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1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领域却未安排投资。

  3.向一些项目安排的财政补助投资未达规定比例,且分配散、金额小。

2011年,发展改革委安排25个省区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投资中,有21个省区市获得的财政补助投资比例未达规定要求;

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的1903个项目中,有752个项目的财政补助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足规定的一半,最低仅1%;

将9.19亿元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切块下达给279个项目,各项目财政补助投资比例最高达50%、最低仅0.7%,其中106个项目的补助比例低于规定标准,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4.在执行中调整预算项目用途。

2011年,财政部将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预算中的“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补助经费”70亿元调整为高等教育支出;

调整了17.28亿元中央财政代编预算的项目用途。

  5.投资计划下达程序不规范。

2011年,发展改革委未严格按规定程序下达投资计划468.37亿元,有13个投资专项没有专项发展规划、未事先编制工作方案或未批复资金申请报告,62个项目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用地申请,3个项目存在以虚假资料申报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等问题。

  6.投资计划和预算下达时间滞后。

按要求,投资计划下达和预算追加原则上应于9月30日前完成,部分特殊事项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

但2011年中央预算投资计划中,有149.54亿元(占4%)是9月30日后才下达的;

追加的部门预算中,有592.64亿元(占36%)是9月30日后办理的,其中146.45亿元是12月20日后办理的;

还有21个部门2010年决算是超过规定期限批复的。

  7.部分预算执行率低。

由于客观情况与年初预期差距较大,至2011年底中央本级代编和据实结算政策性补贴预算有22%未执行,形成结余结转资金447.18亿元;

中央预算投资安排的6个项目进展缓慢,7000多万元财政资金闲置或滞留。

去年审计指出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执行率低后,财政部2011年将此项预算从42.95亿元减至26.5亿元,但执行率仍仅为24.7%,比去年还低0.3个百分点,其中“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执行率为零。

  (三)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方面。

  1.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仍应加大。

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比地方财政2011年标准收支缺口少3935.67亿元,不利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

在2011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有123.41亿元指定了具体项目和用途。

  2.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不健全。

2011年的287项专项转移支付中,有33项尚未制定管理办法;

在已建立管理办法的254项中,有180项未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在已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的74项中,有19项未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分配依据。

  3.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未实现预期目标。

抽查144户取得“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企业中,有45户虚假申报套取资金2.41亿元,13家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

抽查35个已完工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项目,有10个建成即闲置,16个实际年发电量低于设计标准。

  (四)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基金预算代编规模偏大、执行率低。

2011年,财政部代编中央本级基金预算396.27亿元,占本级基金预算的16%,当年实际执行不足50%;

补助地方基金预算也有27%未执行。

  2.执行中改变了预算级次。

2011年,财政部将17.36亿元中央本级基金预算下划为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将原列入地方转移支付的8.96亿元基金预算上划为中央本级支出。

  3.基金征缴不到位。

铁路建设基金尚未将以合资形式建设和运营的铁路线纳入基金征收范围;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欠缴58.24亿元。

  (五)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完整。

至2011年底,4100户中央部门所属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2户中央金融类企业虽按其出资人分别向财政部、中投公司和人民银行上缴利润,但尚未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2.现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仍偏低。

尽管2011年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但个别企业的收益上缴比例仍低于其上市公司的分红比例。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功能定位不够清晰,在补助对象、支持投向上存在交叉重复。

有些方面的专项支出,在财政部代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资委分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中都分别安排了资金。

  4.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603亿元年初未落实到具体项目,财政部拨付资金也主要集中在11月和12月,其中12月拨付327.42亿元(占当年预算的42%)。

  (六)国库管理方面。

  1.部分国外无偿援助资金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截至2011年底,有9个专用账户仍由财政部国际司管理,当年收支分别为2.66亿元和1.36亿元。

  2.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操作不够完善。

主要是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划分不够明确,加之向授权支付代理银行支付的手续费上不封顶,不利于控制费用,如财政部2011年将铁道部直接支付的部分支出调整为授权支付,导致多支付手续费1168万元。

  (七)财税审批和管理方面。

  政府采购审批监管不严格。

由于政府采购标准的制定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审批、授予、考核、处罚都由财政部负责,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在财政部授予甲级资格的633户采购代理机构中,有129户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与实际缴纳情况不符;

未按规定向国务院报告6家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也未依法处理涉嫌违规单位和个人。

此外,还以财政部国库司便函形式,审批(核)1319项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事项。

  (八)中央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总的看,中央决算草案比较完整地反映了中央预算执行结果,但也发现决算草案编制中一些不够严格和规范的问题,有的影响到收支数字的准确性。

  1.截至2011年底,有137.85亿元财政借款未及时清理,也未在决算草案中编报。

  2.编报程序和科目不完全符合制度要求。

从程序看,财政部先编制中央决算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调整实际发生的会计账目,不符合规定的决算编制程序。

从科目看,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列报的“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等5个科目,不属于规定的政府支出科目。

  对上述问题,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其中,对少报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问题,财政部已在编制决算草案时作了调整;

对部分国外无偿援助资金专用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财政部已按规定归口管理。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此次共审计50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70个所属单位,审计预算支出1460.24亿元,占这些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0%。

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要求,着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预决算通报、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总体上,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减少,挤占挪用、多申领预算资金等违规问题金额分别比上年减少13%、61%。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

此次审计1460.24亿元部门支出预算中,有212.87亿元(占15%)当年未执行。

自然科学基金会等4个部门本级和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在实施预算共计35.69亿元的项目中,还通过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人为提高预算执行率91.3个百分点,使35.63亿元预算资金在下级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沉淀。

  

(二)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国土资源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

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

人口计生委等5个部门本级和民航局清算中心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2.07亿元。

此外,还发现7.7亿元非税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43.94亿元。

  (三)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

突出表现在:

一是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有待改进,定额标准尚不统一,一定程度上造成部门之间苦乐不均;

二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不清,有的基本支出内容列入了项目支出预算,出现基本支出“项目化”倾向;

三是“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不利于发挥约束和控制作用,也容易造成社会公众误读。

审计发现,海关总署等12个部门本级和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等54个部门所属单位直接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93亿元;

民航局等20个部门本级和国土资源部土地规划院等62个部门所属单位在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7.75亿元,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

  此外,从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看,2011年各部门决算编报比较规范,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错误,使决算草案部分内容不够准确,涉及部门36个、金额14.19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量的0.09%。

对其中1.39亿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调整账目和报表;

对其他问题,审计长已签署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106项整改措施,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整改问题金额9.58亿元。

  三、县级财政性资金审计情况

  为了解地方财力保障情况,组织对18个省区市县级财力总体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县乡各类奖补资金1569.68亿元,是2005年的3倍多;

18个省级财政投入437.11亿元用于保障县级基本财力;

重点调查的54个县(财力状况好中差各约占三分之一)实现财政性收入1116.84亿元,比上年增长17%,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县级财政性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较差。

当前县级政府独享税种的税源较为分散,县级财政性收入主要来源于非税收入。

2011年,重点调查的54个县实现的财政性收入中,有675.11亿元(占60%)是非税收入,且大多有专项用途,财政不能统筹安排。

  

(二)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现象。

54个县中,有53个在2008年至2011年间出台221份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优惠政策文件,将相关企业上缴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70.43亿元返还企业。

同时,一些县在无真实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过列收列支的方式空转土地出让收入或以财政借款等方式缴税,造成虚增财政收入33.13亿元。

  (三)县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一些地方民生资金计提不足。

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要求以及各级政府达标增支要求,54个县2010年公共财政支出中,有922.03亿元(占77%)属于上述政策性达标支出,其中45个中西部县这一比例达81%,留给县级政府自主安排的财力占比较小;

对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各计提10%用于保障性住房、教育、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定,足额计提的有13个县,其他县少提10.57亿元(占应计提额的35%)。

  (四)对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

截至2011年底,54个县均未对本级超收收入作出制度规定,其中31个县2011年底将超收收入24.61亿元全部安排为支出,大部分当年实际并未使用;

有6个县尚未开展部门预算改革;

有7个县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54个县2011年财政报表少反映收入83.29亿元、支出44.50亿元,虚列支出66.56亿元。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结合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健全和完善县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地方正在纠正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四、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11年,审计的18个省区市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811.62亿元、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27.63万户,分别比2009年增长233%和112%,相关制度建设也取得积极成效。

但部分地方仍存在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审核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中,有36个少提取或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14亿元(相当于其应提取或安排数的14%),有11个未落实配套资金6.12亿元,还有29.55亿元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

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已按规定补提或归还资金28.20亿元,取消违规享受保障家庭3800多户。

  

(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调查情况。

从审计调查45个县的情况看,2009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这些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75.42亿元,新增医疗卫生机构410个,基本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覆盖的目标。

审计发现,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医院存在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问题。

截至2011年6月底,45个县平均4.5个村卫生室才有1人具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与每个村卫生室至少1名的要求差距较大;

抽查62家县级医院中,有23家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相当于其应收药费的23%,加价最高的达12倍。

此外,还发现医疗项目建设中存在套取、挪用或滞留财政资金等问题金额1.64亿元。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及时下拨或归还了资金,对药品和价格组织排查,并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三)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至2011年,审计的18个省区市累计收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79.89亿元,促进新增粮食种植面积4895.45万亩,扶持地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56个,有力推动了农业增产增收。

但在实施中,一些地方未完全落实资金整合、绩效考评、报账制等要求,影响到政策目标的实现。

其中,有14个省在难以达到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的情况下,虚报资金整合金额188.41亿元(占其上报数的60%);

重点抽查的54个县中,有24个未实行报账制或报账审核不够规范,还有20个县的45个项目套取挪用资金3770.91万元。

在审计期间,有关地方已整改违规问题金额2332.62万元,正在着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1年底,审计调查的8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47.61亿元,共立项课题3294个,攻克了多项核心技术难题,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但至2011年底,8个重大专项有93%的应验收课题未完成验收;

有2个专项的134个“十一五”课题尚未验收,又被批准或推荐为“十二五”滚动支持课题,不符合滚动课题在已验收课题中择优确定的要求;

抽查84个课题的2401项(篇)成果中,有582项是用其他科研课题的成果充抵的。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改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组织对京沪高铁、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和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进行了审计。

总的看,这些项目基本能够按计划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其中已建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

但在招投标、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仍较突出。

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金额389.05亿元,如抽查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发现,有1194份合同招投标不规范;

在京沪高铁全线的土建招标中,铁道部违规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至少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

  

(二)一些项目投资和进度控制不够严格。

审计共发现重复计列费用、价款结算不严等造成投资增加10.29亿元,滞留和挪用建设资金131.30亿元,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121.08亿元。

一些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如54个县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至2011年底有54%的校舍加固和48%的校舍新建任务未完成。

  (三)一些项目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主要是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如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有171座已运营站场和阀室(占抽查数的87%)的消防或防雷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在其上海支线建设中,有48名无损检测、监理等不可替换关键岗位人员被随意替换,占关键人员总数的70%。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已拨付和收回资金9.83亿元,完善了招投标、投资控制等6项制度,加快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六、汶川、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一)汶川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2008年9月起,审计署组织全国11000多名审计人员进行了连续3年的跟踪审计,促进节约资金和挽回损失123.91亿元,建立健全制度2700多项,推动4000多个项目改进了建设管理。

从审计情况看,截至2011年9月底,重点审计的51个县已完成投资总额8586.28亿元,占中期调整后规划总投资的90%,有38933个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前两年的审计结果已向全国人大报告。

2011年,审计署重点审计了规划总投资2031.80亿元的939个项目,发现有63个项目、26个施工单位、4个勘察设计单位、8个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规、勘察设计不到位等问题;

对其中188个项目的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共核减工程价款4.77亿元,约占送审金额的7%。

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各相关方面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和认真整改。

  

(二)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截至2011年10月底,青海省本级累计收到重建资金293.82亿元;

累计完成投资199亿元,占总投资的63%。

从跟踪审计情况看,重建资金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由于气候条件差、施工期短等,玉树县计划于2011年年底前100%开工、90%完工的重建城镇居民住房,截至10月底仅有68%开工、44%完工,难以实现预定目标。

此外,还发现3个项目施工质量未达设计要求,11个项目监理未完全履职,3个道路工程的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增加投资938.4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方面已于2012年4月全面启动剩余城镇居民住房建设,扣回多计款项,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

  (三)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截至2012年2月底,累计筹集重建资金48.14亿元;

规划的170个项目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29.7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60%)。

总的看,重建资金基本做到专账管理,工程建设基本规范,但仍有5843.10万元资金未拨付到位,合同金额3423.7万元的8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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