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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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煤层)的判定依据

5.1.1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

煤与瓦斯突出可分为煤与瓦斯突然喷出(简称突出)、煤的压出伴随瓦斯涌出(简称压出)和煤的倾出伴随瓦斯涌出(简称倾出)3种类型,其基本特征如下:

a)突出的基本特征:

1)突出的煤向外抛出的距离较远,具有分选现象;

2)抛出的煤堆积角小于自然安息角;

3)抛出的煤破碎程度较高,含有大量碎煤和一定数量手捻无粒感的煤粉;

4)有明显的动力效应,如破坏支架,推倒矿车,损坏或移动安装在巷道内的设施等;

j)有大量的瓦斯涌出,瓦斯涌出量远远超过突出煤的瓦斯含量,有时会使风流逆转;

6)突出孔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形、舌形、倒瓶形、分岔形以及其他形状。

b)压出的基本特征:

1)压出有两种形式,即煤的整体位移和煤有一定距离的抛出,但位移和抛出的距离都较小;

2)压出后,在煤层与顶板之间的裂隙中常留有细煤粉,整体位移的煤体上有大量的裂隙;

3)压出的煤呈块状,无分选现象;

4)巷道瓦斯涌出量增大;

5)压出可能无孔洞或呈口大腔小的楔形、半圆形孔洞。

c)倾出的基本特征:

1)倾出的煤就地按自然安息角堆积、无分选现象;

2)倾出的孔洞多为口大腔小,孔洞轴线沿煤层倾斜或铅锤(厚煤层)方向发展;

3)无明显动力效应;

4)倾出常发生在煤质松软的急倾斜煤层中;

5)巷道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加。

5.1.2抛出煤炭的吨煤瓦斯涌出量

5.1.2.1抛出煤炭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可作为判断煤与瓦斯突出的辅助指标。

瓦斯动力现象抛出煤炭的吨煤瓦斯涌出量为瓦斯动力现象涌出的瓦斯量除以抛出的煤炭量,单位为m3/t。

5.1.2.2抛出的煤量指堆积于原采、掘工作面空间内的煤量,单位为t。

煤量的计算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a)实际清理出的煤量;

b)按照煤炭的堆积体积计算,抛出煤炭的粒度差别较大时,可分段按照不同堆积密度计算,堆积煤炭的密度取值范围为0.8t/m3~1.Ot/m3。

5.1.2.3瓦斯涌出量为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后回风巷中的瓦斯从升高开始,截至恢复到瓦斯动力现象发生前状态的增量。

对瓦斯涌出量长时间不能恢复到瓦斯动力现象发生前的瓦斯涌出状态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瓦斯涌出量降到1.0m3/min时或到瓦斯涌出量降到稳定状态时。

瓦斯涌出量可根据工作面、采区、矿井一翼或总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风量的测定值计算,并应尽量选用靠近突出工作面、而且瓦斯浓度测值没有超过测量仪器(或传感器)量程的测点资料,当发生瓦斯逆流或局部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选用采区、矿井一翼或总回风流中的测点资料计算。

瓦斯涌出量可根据瓦斯浓度和风量的测值变化规律,采用曲线拟合后再积分的方法计算,或者采用分段取平均值的方法计算。

如果突出后未测定回风流真实风量,当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io%时,应按照瓦斯浓度和正常风量进行风量校正。

5.1.3煤层突出危险性的指标

判定煤层是否具有突出危险性的指标可用煤的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Ap)、煤的坚固性系数(f)和煤层瓦斯压力(p)。

以上指标的测定点分布应能有效代表待鉴定采掘范围的煤层,测点应按照不同的地质单元分别进行布置,每个地质单元内在煤层走向和倾向方向分别布置3个以上测点。

各指标值取鉴定煤层各测点的最高煤层破坏类型、煤的最小坚固性系数、最大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和最大瓦斯压力值。

煤的坚固性系数(f)测定按MT/T49执行,煤层瓦斯压力(户)按MT/T638执行,煤的破坏类型按附录A确定,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Ap)按附录B测定。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喷孔或其他典型突出预兆,也应作为判定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的指标。

5.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煤层)的判定规则

5.2.1 

根据矿井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判定

确定矿井是否为突出矿井,主要以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为依据。

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一次符合5.1.1中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特征的瓦斯动力现象,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的煤层定为突出煤层,该矿井即定为突出矿井。

5.2.2根据抛出煤炭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判定

当瓦斯动力现象的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特征不明显,尚不能确定为或排除煤与瓦斯突出现象时,应计算瓦斯动力现象发生过程中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30m3/t或为本区域煤层瓦斯含量的2倍以上的瓦斯动力现象,应定为煤与瓦斯突出,该煤层定为突出煤层,该矿井即定为突出矿井。

5.2.3根据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判定

对按照上述规则还不能判定性质的瓦斯动力现象,应根据测定的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或典型突出预兆,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最后鉴定结论。

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临界值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料时,可参考表l所列数据划分。

只有全部指标达到或超过临界值时,方可将发生动力现象的煤层定为突出煤层,矿井定为突出矿井。

当生产中出现过喷孔或其他典型突出预兆时,也应将发生动力现象的煤层定为突出煤层,矿井定为突出矿井。

表1 

判定煤层突出危险性单项指标的临界值

突出煤层危险性

煤的破坏类型

瓦斯放散初速度

△p

煤的坚固性系数

煤层瓦斯压力

p/MPa

突出危险

Ⅲ、Ⅳ、V

≥10

≤0.5

≥0.74

当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达不到上述条件时,可将测点代表范围内的煤层暂时不定为突出煤层,当该矿井开采新水平、新采区、或垂深增加达到50m或采掘范围扩大至新的区域时,再重新委托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6委托鉴定报告的内容

凡初次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的矿井,应由煤矿企业及时向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的委托鉴定报告,委托鉴定报告包括应以下资料:

a)矿井概况:

1)矿井地质概况:

所属煤田、成煤时代、地质构造、煤层赋存、邻近矿井概况等I

2)矿井生产概况:

开拓方式、采煤方法、顶板管理方法、生产水平和开拓水平的标高及垂深;

3)矿井通风瓦斯概况:

通风方式、风量、瓦斯涌出量、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抽放方法及抽放量等。

b) 

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地点的情况:

1)发生瓦斯动力现象采区的地质资料:

断层和褶曲的分布、煤层厚度及倾角的变化;

2)该地点的巷道名称、类别、标高及距地表的垂深;

3)发生动力现象地点与邻近层开采的相对位置;

4)该采区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的坚固性系数和破坏类型。

c) 

瓦斯动力现象发生前后的实况描述和瓦斯动力现象的主要特征:

1)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前的作业情况、通风瓦斯情况、人员情况、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等;

2)发生瓦斯动力现象时的情况,包括时间、人员分布、声响、瓦斯涌出情况、人员撤离和抢救等;

3)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后的现场勘查情况和瓦斯动力现象的主要特征。

上述内容应详细描述,并按附录C内容填写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卡片。

7鉴定报告的内容及要求

7.1 

鉴定报告内容

鉴定机构应根据申请鉴定矿井提交的有关资料分析、核实、研究,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和实验室测定后,提出对矿井突出危险性质的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的主要内容:

a) 

矿井基本情况;

b) 

经审核后的动力现象发生情况;

c) 

确定瓦斯动力现象所属类型的依据;

d) 

作出是否属于突出矿井的结论;

e) 

应采取的措施及管理建议。

7.2鉴定报告的格式要求

鉴定报告的格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采用A4纸张,报告内容字体一般采用宋体字,字号为小四号,封面的报告名称应采用二号黑体字;

b)封面内容应包括:

鉴定报告编号、鉴定报告名称、鉴定单位和鉴定日期;

c)封一页上应包括鉴定报告编号、名称、鉴定单位法人代表和审批领导人姓名及其职称、鉴定人姓名及职称、鉴定单位和鉴定日期,并必须加盖鉴定机构公章或突出矿井鉴定专用章。

8改定突出矿井性质的程序及报告内容

8.1 

改定突出矿井性质的申报及审批程序

原定的突出矿井或突出煤层,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连续5年以上再未发生过突出,应由煤炭企业组织有关部门和国家煤矿安全主管部门授权鉴定机构共同进行分析研究,特别要对以往所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作进一步核实和定性分析,参照突出危险区域预测资料进行验证,特别要在对新区的瓦斯地质和突出危险指标有可靠的预测资料,并充分考虑开采活动的影响和瓦斯排放的情况下,确定为无突出危险后,由煤炭企业提出委托改定突出矿井性质的报告。

经原突出矿井鉴定单位确认和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改定突出矿井性质,并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8.2 

改定突出矿井性质的报告内容

改定突出矿井性质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矿井地质概况:

所属煤田、成煤时代、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情况等;

2) 

矿井生产概况;

3) 

突出煤层和非突出煤层的开采情况;

4)通风方式、风量、瓦斯涌出量、瓦斯抽放方法及抽放量等。

b)瓦斯基本参数:

1)煤层瓦斯风化带深度;

2)分水平、分区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透气性系数等。

以前发生的动力现象,记录卡片和定性分析意见;

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的验证资料;

f) 

改定煤层及矿井突出性质的依据和结论。

9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煤与二氯化碳突出矿井的鉴定方法

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鉴定方法参照附录D执行。

附 

录A

(规范性附录)

煤的破坏类型分类表

表Al 

煤的破坏类型分类表

破坏类型

光泽

构造与构造特征

节理性质

节理面性质

断口性质

手试强度

Ⅰ类

(非破坏煤)

亮与

半亮

层状构造,块状构

造,条带清晰明显

一组或二三组节理,

节理系统发达,有次序

有充填物(方解石),

次生面少,节理、劈

理面平整

参差阶状,贝状,

波浪状

坚硬,用手难

以掰开

Ⅱ类

(破坏煤)

1.尚未失去层状,较

有次序

2.条带明显,有时扭

曲,有错动

3.不规则块状,多棱角

4.有挤压特征

次生节理面多,且不

规则,与原生节理呈

网状节理

节理面有擦纹、滑

皮。

节理平整,易

掰开

参差多角

用手极易剥成

小块,中等硬度

类煤

(强烈破坏煤)

半亮与半 

1.弯曲星透镜体 

构造

2.小片状构造

3.细小碎块,层理紊乱无次序

节理不清,系统不发达,次生节理密度大

有大量擦痕

参差及 

粒状

用手捻之可成粉末、粹粒

Ⅳ类煤

(粉碎煤)

暗淡

粒状或小颗粒胶结而成,形似天然煤团

无节理,成粘块状

粒状

用手捻之可成粉末

V类煤

(全粉煤)

1.土状构造,似土质煤

2.如断层泥状

土状

易捻成粉末,

疏松

附录B

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Ap)的测定方法

B.1 

仪器设备及用具

测定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Ap)需要采用以下仪器、设备和用具:

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测定仪;

真空泵;

甲烷瓶(浓度大于95%);

分样筛(孔径o.2mm、0.25mm各一个);

天平(最大称量200g,感量0.1g);

小锤;

g) 

漏斗。

B.2采样与制样

B.2.1 

采样

在煤层新暴露面上采取煤样250g,地面打钻取样时取新鲜煤芯200g。

煤样要附有标签,注明采样地点、层位、采样时间等。

B.2.2制样

将所采煤样进行粉碎,筛分出粒度为0.2mm—0.25mm的煤样。

每一煤样取2个试样,每个试样重3.5g。

B.3测定步骤

B.3.1 

把2个试样用漏斗分别装入瓦斯放散初速度测定仪的2个试样瓶中。

B.3.2启动真空泵对试样脱气1.5h。

B.3.3脱气1.5h后关闭真空泵,将甲烷瓶与试样瓶连接,充气(充气压力O.lMPa)使煤样吸附瓦斯1.5h。

B.3.4关闭试样瓶和甲烷瓶阀门,使试样瓶与甲烷瓶隔离。

B.3.5开动真空泵对仪器管道死空间进行脱气,使U型管汞真空计两端汞面相平。

B.3.6停止真空泵,关闭仪器死空间通往真空泵的阀门,打开试样瓶的阀门,使煤样瓶与仪器被抽空的死空间相连接并同时启动秒表计时,10s时关闭阀门,读出汞柱计两端汞柱差p.(mm),40s时再打开阀门,60s时关闭阀门,再一次读出汞柱计两端差Pz(mm)。

B.4 

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的计算

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按下式计算:

△p=p2–p1

同一煤样的两个试样测出Ap值之差不应大于l,否则需要重新进行测定。

录C

矿井瓦斯动力现象记录卡片

表Cl 

矿井瓦斯动力现象记录卡片

编号:

__省__县___公司___矿___井

发生时间

年月日时

标高

孔洞形状,轴线与

水平面之夹角

地点

距地面垂深

煤层

特征

名称

巷道类型

抛出煤量及岩石量

煤炭

岩石

厚度 

m

瓦斯动力现象发生

地点煤层剖面图

(注比例尺)

煤抛出距离及

堆积坡度

角 

(°

抛出煤之粒度

及分选情况

煤质

瓦斯动力现象发生地

点附近围岩及煤层破

碎情况

顶底板岩 

顶板

动力效应(支架、巷道及设备破坏情况)

底板

邻近层开采情 

上部

发生前瓦斯压力及发

生后的瓦斯涌出情况

下部

其他

地质构造叙

述(断层、褶曲、厚度与角变化)

形成的孔洞及抛出煤的堆积情况(注比例尺) 

支护形式

控顶距离m

棚间距离 

通风方式

有效风量

M3/min

正常瓦斯浓度%

绝对瓦斯量

M3/min

动力现象发

生前作业及

使用工具

生前所采取

之措施(附图)

现场见证人

(姓名、职务)

预兆

伤亡情况

瓦斯动力现

象类型及分

析意见

生前及发生

过程的描述

防突负责人

通风区(队)长

矿总工程师

矿长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 

日,

录 

D

(规范性附录) 

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鉴定方法

D.1在地应力和二氧化碳(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岩石和二氧化碳(瓦斯)突然喷出到采掘空间的现象称为岩石和二氧化碳(瓦斯)突出;

同样,破碎的煤和二氧化碳突然喷出到采掘空间的现象称为煤与二氧化碳突出。

D.2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及煤与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鉴定方法可参照上述煤与瓦斯突出的鉴定方法执行,但鉴定突出矿井的依据只能是根据动力现象本身的实际情况。

D.3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

D.3.1 

在砂岩中进行爆破时,在炸药直接作用范围外,发生破碎的岩石被抛出的现象。

D.3.2有突出危险的砂岩岩层松软,呈片状、碎屑状,其岩芯呈凹凸片状,并具有较大的孔隙率和二氧化碳(瓦斯)含量。

D.3.3突出的砂岩中,含有大量的砂粒和粉尘。

D.3.4巷道二氧化碳(瓦斯)涌出量增大,并有明显的动力效应。

D.3.5在岩体中形成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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