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某家具厂员工手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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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爱护公共卫生,注意防火安全,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或于非吸烟区吸烟;
十三、不得非法罢工、怠工、扰乱工厂生产秩序;
十四、遵守公共规定,不得涂改、撕毁工厂公告、通知;
十五、不得在厂内打架、斗殴。
一、个人资料
1.新录用员工须向人资部提供身份证、体检报告、一寸免冠近照照片2张、暂住证,如没有暂住证要另交35元现金及一张照片,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亲笔完整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周内将变更材料交给人资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身份证号码;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3.工厂提倡正直诚信,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
个人资料如有虚假,除由员工本人一概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外,同时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录用与报到
1.应聘人员由人资部和用人部门安排进行面试、技能测试,合格者由人资部通知入职并发放《员工手册》。
员工入职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1)安排住宿。
(2)用人部门主管安排工作任务。
(3)安排工作地点,领取生产工具等。
三、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六天内(含六天),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品行不佳、不服从主管合理工作安排、无故旷工半天以上,凡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者,工厂不予结算工资。
2.所有新员工必须参加人资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试用合格的员工由用人部门通知,并在当月填写转正薪资异动申请表。
3.当员工在试用期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工厂将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1)请假超过五天;
(2)请假次数超过两次;
(3)扣点三点(含)以上处罚;
(4)不服从工厂管理人员合理工作安排的;
4.试用期间,车间主管、组长将为新员工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正确使用生产工具、6S知识、帮助了解工厂有关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员工工作时间为:
每周工作六天,其中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八小时,夏秋两季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8:
00;
春冬两季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
00,下午13:
30-17:
30。
2.如车间当天的工作任务能提前完成,可由本部门主管以放行条的形式申请提前下班,经生产部主管及人资主管确认后,方可提前下班,工作未完成而提前下班的,按早退处理。
二、打卡规定
1.员工每日上下班均要在指纹考勤机上按手印。
时间为上班前20分钟和下班后20分钟,未在上述时间内按手印视为迟到或早退。
2.使用指纹考勤机时要将登记的手指放在考勤机红色区域,当听到“谢谢”后表示打卡成功,打卡成功后方可离开,当听到“请重新输入”后表示打卡失败,要重新按手指,直到听到谢谢后方可离开。
每次按手印只要听到一次谢谢就可以了。
三、因公外出
1.外出要填写《外出放行条》或《派车单》经人资部主管或厂长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时将《外出放行条》或《派车单》交给保安保存。
2.如因外出不能回厂打卡,要在放行条上标明“不用打下班卡”字样,可以不用打卡。
3.私事外出一律要办理请假手续。
4.出差未打卡,请假未打卡,由人资部根据假别等在工卡上批注。
四、请假
1.员工请假要符合以下条件:
(1)要有请假条;
(2)要事前请假,不能事后请假;
(3)请假条要先经组长/主管批准,再经相关批准人批准后方为有效;
(4)因病请假时要带上病历销假;
凡不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均以旷工论。
2.请假的批准:
请假人
批准人
员工
车间管理人员
办公室管理人员
生产部主管
1-3天
所有假期
/
厂长
4-6天(含)
总经理
7天以上
春节连假
员工请假被批准后,要将请假条交到人资部存档。
3.请假时间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以一天计。
4.请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
(1)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及生产奖金。
(2)请病假时,必须持医院证明。
未出具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3)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工厂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
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超过两天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经工厂或劳动部门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不发放生产奖金。
四、加班
车间根据生产需要,会安排人员加班,加班申请单要在当天下班前交厂长批准,由本部门主管填写。
五、考勤记录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员工的日常行为考核、出勤考核要严格执行,对故意不按规定办理或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受连带加倍处罚。
一、工厂员工之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1.加点:
每加一点,于当月工资中加发奖金人民币5元,并于当月考核总分加0.3分,但每次加点最多不超过5点;
2.记小功:
每记小功一次相当于在当月工资中加发奖金人民币50元,并于当月考核总分加3分;
3.记大功:
每记大功一次相当于在当月工资中加发奖金人民币150元,并于当月考核总分加9分。
二、工厂员工之处罚有以下五种:
1.扣点:
属于一般违纪行为,每扣罚一点,在当月工资中扣减人民币5元,并于当月考核总分减0.3分,但每次扣点不超过5点;
2.记小过:
属于较重违纪行为,每记小过一次在当月工资中扣减人民币50元,并于当月考核总分减3分;
3.记大过:
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每记大过一次在当月工资中扣减人民币150元,并于当月考核总分减9分;
4.开除:
属于更严重违纪行为,受开除处分员工于开除生效之日起离开工厂以后工厂永不任用,若造成损失者,从未领之工资中扣除,违法者送派出所。
5.记大过并开除:
属于最严重违纪行为。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加点: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超额完成工作或特殊任务者;
2.拾获现金、证件、或其它有价物品;
3.热心服务,协助其它部门工作,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善行佳话,足为工厂荣誉者;
5.忍受困难,在工作中有优秀的工作成绩者;
6.其它与上述情况相类似者。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小功: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善,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物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3.发生非常事故或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检举损害工厂利益者;
5.发现职守外机器设备故障或异常现象,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6.改善品牌、改善工作方法、降低成本,实施质量管理卓具成效者;
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取得成效者;
8.负责承办工厂专案项目或大型活动取得成效者;
9.其它与上述情况相类似且有具体成效者。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难,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2.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研究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厂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5.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厂同仁表率者;
6.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7.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8.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
9.其它与上述情况相类似且有重大的成绩者。
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给予扣点处罚:
1.上班时言行不检,导致争执,情节较轻微者;
2.妨碍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乱倒垃圾者;
3.浪费公物(不关水龙头,下班未关风扇、机器设备)情节较轻者;
4.妨碍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情节轻微者;
6.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7.中伤同事或与同事争执,情节轻微者;
8.工作或休息时间吵闹,妨碍他人工作或休息,情节轻微者;
9.上班不按规定着装,佩带厂牌,穿拖鞋等有损个人及工厂形象者;
10.上班、加班等迟到3分钟者扣一点处罚;
迟到3~10分钟扣二点。
早退3分钟扣一点处罚;
早退3~10分钟扣二点。
11.员工被指派加班时,无故不加班影响轻微者;
12.工厂开会、培训迟到,或未参加者;
13.遗失请假条、厂牌等;
14.晚上23:
30以后仍在看电视,在宿舍大声喧哗、听收音机、乱窜妨碍他人休息者;
15.楼上住宿人员在走廊处洗漱或往楼下泼水、乱丢杂物者;
16.人离开宿舍但不随手关灯、关水、关电扇者;
17.其它未尽事宜,呈请总经理、厂长酌情处理。
七、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记小过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限期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工厂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下班时间私自利用工厂电话者;
4.对同事蓄意攻击或诬陷、作伪证、故意制造事端情节轻微者;
5.未经核准而私自下班者;
6.对稽核人员工作不配合,制造阻碍,行为较轻者;
7.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造成人身伤害者(100元以上);
8.在工厂内推销商品者;
9.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份利益者;
10.非机械故障或原材料不足等原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11.在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者;
12.发现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13.违反上级指示,情节尚属轻微者;
14有关工厂安全事项,不听从上级合理指挥者;
15故意撕毁、涂改工厂通知、公告栏公告者;
16.故意损坏、丢失公共设备,除按原价折扣(按月折扣)后赔偿外,并予处罚;
17.其它与上述情况相类似,比照扣点情节严重者。
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罚:
1.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屡劝不听或顶撞上司者;
2.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工厂蒙受损失者(500元以上);
3未经主管同意擅自使用有技术性之工具者(损坏并负赔偿责任);
4.擅取工厂机密文件、数据,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厂区或宿舍者;
6.违反消防安全作业,行为较轻者;
7在禁烟区吸烟或玩火情节轻微者;
8影响与妨碍值班守卫执行公务权力者;
9其它与上述情况相类似,比照小过事例严重者。
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1.一年内累计大过三次(含),提报经总经理核准者;
2.在厂区(含宿舍)内赌博超过两次者;
3.一年内有三次以上不听上级主管指挥,情节严重者;
4.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条例,被国家机关追究者;
5.故意损坏机器设备、原物料、产品或其它财物者;
员工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6.上班时间兼职者;
7.兼任本行业其它工厂职务或兼职与工厂同类业务者;
8.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9.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含)或一年累计旷工七日(含)以上者;
10.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11.参加非法组织或带头拉帮结派者;
12.其它违反法令,法规或本规则情节严重者;
13.工厂内斗殴、纠纷,严重影响工厂声誉者;
14.拿厂牌给工厂外人员或未经人资主管批准私自带厂外人员出入宿舍者。
15.其它与上述情况相类似,比照记大过情节严重者。
十、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并开除处罚:
1.有偷窃行为者;
2.本人或唆使他人敲诈勒索同事者,严重者并移送派出所;
3.殴打同事或互殴者;
4.造谣生事,结伙纠众,严重妨碍他人工作,扰乱工厂秩序者;
5.泄露机密,使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6.贪污舞弊受贿,有具体事例者(50元以上);
7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8.散播不利工厂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9.伪造文书、假冒签名或盗用工厂印信者;
10.对工厂造成重大损害者(1000元以上);
11.利用工厂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工厂名誉受损害者;
12.其它与上述情况相类似,比照开除情节严重者。
十一、员工奖惩核决权限
审批主管
项目
核决权限
提/审
审
定
加(扣)1点—5点
班、组长
主管
记小功(过)一次
记小功(过)两次
记大功(过)一次以上
备注
人资部月底会以通知的形式公布员工奖惩
一、合同类型及期限
1.工厂与员工签订合同见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合同样本,该合同适用于办公室人员、生产部门人员,合同期为一至三年。
2.工厂管理人员或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在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以提出与工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员工入职30天内,工厂应完成与新聘员工合同签订手续。
2.合同期满前30天,工厂根据生产需要与员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无意续签,原合同期满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3.工厂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厂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工厂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工厂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辞退条件的;
(5)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在试用期内迟到超过两次的;
违反机器操作规章制度,使工厂损失1000元以上的;
不服从工厂组长、主管工作安排超过两次的;
与组长、主管吵闹的。
5.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
由工厂决定员工离职日期,如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工厂的按旷工处理。
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假期
1.病假:
员工因疾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除外)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
2.婚假:
已转正员工凡符合《婚姻法》规定,并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享有3天婚假。
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3天假期。
员工应在结婚登记后五个月内申请婚假;
3.丧葬假:
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与配偶之父母)或直接抚(赡)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予3天假期;
二、工厂活动
1.工厂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普通体检。
时间为每年的1月份。
2.工厂为员工组织经常性体育如篮球比赛、拔河比赛、乒乓球比赛和娱乐活动等。
三、其它福利
1.工厂五一、十一、元旦节会组织聚餐。
2.22:
30-23:
00加班的补贴5元,夜班人员23:
00每晚补贴10元。
3.三八妇女节活动。
四、社会保险
1.工厂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2.工伤保险待遇范围:
(1)工作时间在本厂从事日常生产、工作;
(2)从事工厂临时指派的工作;
(3)经工厂同意,从事与本厂工作有关工作或技术改造;
(4)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工厂领导指定而从事有益于本厂的工作,或进行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5)在工厂从事某种专业性工作而引起职业病(符合卫生部公布的有关职业病规定)达到评残等级;
(6)在上下班时间及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
(7)因公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
(8)驾驶员工作期间发生交通意外事故;
(9)在执行工厂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突发疾病而造成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因工致残旧伤复发;
3.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范围:
(1)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2)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或无证驾驶船舶、机动车辆;
(3)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为犯罪;
4.工厂另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保险金额为5000元。
第九章考核管理
一、考核原则:
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分为办公室人员、车间人员两类。
三、考核形式:
工厂人员实施月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对象的不同,制订不同指标的考核内容,以量化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
具体见XX家具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对人员进行培训、调动、奖惩的重要依据,并与人员月度生产奖或年度绩效奖励的发放挂钩。
一、培训与发展理念
培训是一个工厂形成并保持技术领先优势的必要条件,在培训过程中部门主管之间、部门内部员工之间一方面能加强技术交流,另一方面能加强沟通,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关系。
二、培训体系。
工厂的培训体系一般分为三部分:
(1)以全厂人员为培训对象的培训体系,
(2)以工厂管理人员为培训对象的培训体系
(3)以车间人员为培训对象的培训体系
以上培训体系的推动者为各部门主管。
三、培训费用管理
1.内部培训费用由培训主管的工资、场地费、教材费、加班费、餐费、受训人员的工资、餐费等构成在培训结束后由员工签名确认。
2.外部培训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包括培训费、路费、餐费等构成。
3.员工报销培训费用1000元以下者,未满三年离开工厂,应赔偿工厂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报销学习费用1000元(含)至5000元,要同工厂签订五年培训合同;
如提前离职,则按以下方式赔偿工厂所支付的培训费用:
赔偿金额=(培训费用/合同年限)X未履行年限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工厂员工在附近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工厂宿舍分为夫妻房和员工宿舍,夫妻房为夫妻双方均在工厂工作时由工厂安排的宿舍,员工宿舍是工厂为正式员工安排的宿舍。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工厂员工子女、妻子,可以到工厂探亲,但不得长往(超过10天算长住),长住按天收费,16岁以上每天10元,15岁以下小孩5元,双职工子女按月收50元。
探亲是指员工亲属在工厂连续居住不超过10天,且一年内探亲次数不超过两次。
员工亲属在附近工作的,可先在保安处登记后进入工厂,但不得用工厂员工餐,住宿按10元/天收费。
在入厂登记时要写好离厂时间,如不注明离厂时间或在离厂时间未离厂并办理离厂手续的,按住宿处理。
拜访人入厂时要有工厂员工当面领入厂,如拜访人住宿未交费的,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三、本厂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员为工厂正式员工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当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一由保安进行宿舍管理,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宿舍公共财务安全,维持秩序,保安要对外来人员的出入做好登记,未做好登记,私自放人入厂的每发现一次扣五点。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安应通知人资主管: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保安。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门窗、床铺等)本厂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保安管理与监督。
2.室内不得使用大功率功率大于300W的电器。
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整齐。
4.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6.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8.废物、垃圾等应倒入垃圾桶内。
9.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0.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员工不得私自开户工厂锅炉供水,锅炉供水时间为早上9:
00-10:
00(有晚班人员上班时)晚18:
30-21:
30
11.不得从楼上往下倒水、扔垃圾。
12.中午12:
30以后、晚上23:
00以后及上班时间不得看电视。
13.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均予以扣点处罚。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工厂奖惩条例处罚:
1.不服从保安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
6.有偷窃行为者,私自将生产物料带到宿舍也属于偷窃。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带物品,须经保安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暂住证。
一、目的
为了使工厂各项工作要求能很好的上传下达,确保工厂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有效沟通,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所有车间人员
三、时间
早上7:
50分开始,各部门主管根据部门当天的工作安排决定会议时间的长度。
四、分类
1.全厂早会每月一号为全厂早会,如一号为周日,则改为二号,车间人员在篮球场集合进行早会,特殊情况在包装部开会。
2.部门早会除工厂早会及周日外,其余时间为部门早会,各部门自行安排开会地点。
五、会议内容
1.全厂早会
(1)由生产主管讲述当周订单的安排情况、各部门出现的质量问题及问题改进建议,近期顾客对我们的要求等与质量、交货期有关的问题。
(2)由人资主管讲解释工厂的奖惩、考勤等制度;
宣传工厂的口号、企业文化等。
2.、部门早会
(1)各部门主管进行工作总结并讲述:
1)当天各小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