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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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汇报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调度主任、有关矿领导和部门汇报,按领导指示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解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项项有记录。
8、负责召集有关会议,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督促检查我矿各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凡涉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9、负责落实矿领导值班和调度值班制度,检查各部门值班和调度值班情况。
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组织好全矿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全矿当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并协助值班领导向公司进行汇报。
10、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领导指示、工作安排、紧急命令的传达和落实,并根据领导指示,对执行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相关处罚。
11、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台帐、图表、牌板。
调度资料要定期归档保管。
12、不断加强调度业务建设、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调度信息化建设,实施人才培训战略,不断更新调度装备,全面提升调度工作水平。
二、调度室工作权限
1、在组织日常生产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并对存在上述“三违”现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2、有权召集、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接到通知的单位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对会议做出的决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准时向矿领导汇报。
3、在组织抢救重大事故时,有权下达紧急命令,调动全矿的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
接收命令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工作。
对不服从指挥或不积极行动者,有权通报批评和按规定进行经济考核,并对情节严重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4、有权主持或参加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和督察生产计划、安全措施和领导安排等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6、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有权对机关职能科室的业务工作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有权对上述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调整和安排。
7、有权对不执行调度命令和对调度通知(通报)传达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情节有权做出处罚决定。
8、当遇有危及矿井、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和灾害性事故时,根据授权规定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三、调度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根据煤炭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的政策、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种生产会、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3、掌握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4、掌握采区准备、采掘工作面接续、采掘设备使用等基本情况,确保矿井正常生产接续。
5、负责接受和传达领导以及上级下达的通知、通报、命令和工作安排,并检查督促落实。
6、负责协调生产单位和其他辅助单位的关系,确保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7、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环节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人员及时解决。
8、在事故救援时,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9、经常检查调度系统工作情况,按月召开调度工作会议,在总结前段工作的同时,对今后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10、组织矿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11、负责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上级和公司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每月进行检查。
12、负责向矿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四、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1、协助主任做好调度工作、制定科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目标、任务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共同完成所担负的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调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掌握矿井的年、季、月生产工作安排。
协助主任协调、指挥生产,及时了解安全质量情况和生产动态,当遇有现场重大问题和事故发生时,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救援抢险工作。
3、了解掌握采掘工作面接续以及安装工作面的施工进度,掌握采掘设备的调配使用情况,了解大型固定设备的运转状况。
4、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文件、指示、通知、通报、调度命令和有关会议精神,跟踪落实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要及时做好汇报。
7、参加有关的调度会议,督促落实会议安排的相关事项,对生产中出现的关键性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现场研究分析研究,并提出分析材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8、组织采掘工程竣工验收和采煤面安撤工程协调,平衡各单位所负担的工作。
9、负责完成矿领导以及调度主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主任不在矿时,行使主任权利,确保调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命令。
2、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日常安全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工作,对矿井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责。
3、负责掌握矿井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当日生产数据和安全生产信息的整理汇总、数据上报。
4、熟悉上级领导机关对矿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5、负责接收、转发、下达上级以及本企业内部通知、通报、命令、指示、文件,并严格按收、转、发规定要求和批示意见,认真贯彻落实。
6、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对问题的处理进行追踪调度。
7、掌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避灾路线,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然后按事故回报程序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调动一切力量,协助领导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8、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生产发展趋势和分析安全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和采掘工作面接续作专题调度,督促各生产单位完成生产作业计划,掌握各单位生产进度。
9、根据领导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相关资料和数据报表。
10、掌握煤炭洗选、发运和存煤情况,合理组织生产,确保矿井生产正常。
1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行小结,对重点问题、重要事项和未处理完的问题、事项交接清楚,做到问题不落地,处理有着落。
1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相关的报表、数据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资料不经领导批准,严禁外传。
13、加强业务学习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矿灯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管理人员陪 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二、交接班制度
1、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
2、交接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3、交班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在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内如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有权汇报机电管理人员;
若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交接班必须严格“七交”与“七不交”:
(1)交清当班矿灯发放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或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人员交待情况不接。
6、交班人员认为未按规定进行交接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机电管理人员汇报。
7、符合交接班规定时,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三、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充电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和性能原理,能独立操作,才能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二、操作
1、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电解液溢漏。
(2)灯头、灯盖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玻璃破裂。
(6)灯线破损。
(7)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2、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
(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漏液、变形。
(3)有无红、灭灯。
3、日常充电:
(1)把用过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º
,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2)电压不稳定时,随时调整电压,将电压保持在5±
0.1伏范围内,并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3)矿灯正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充电末期电流下降到0.1安以下。
4、补水和调整电解液密度:
(1)矿灯使用过程中,一般每15天补充一次蒸馏水。
补水应在充电9—10小时后进行。
(2)正常使用的矿灯,每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密度。
电解液的密度应1.28±
0.01克/厘米³
(30℃)。
5、初充电:
(1)取出透气盖、垫圈和胶堵,将电池向后倾斜45º
,注入密度为1.26±
0.01克/厘米³
(20℃)的电解液。
(2)注液后,电池静置2—4小时,使极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电解液,并使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0℃(3)采用恒流充电。
当电池全部上架后,开始送电,调整电压,保持充电电流为1安(4)当充电48小时后,打开注液孔补充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堵上注液孔,继续充。
电至72小时(5)充电72小时后,再补充蒸馏水一次,再充电2小时,使电池内电解液均匀。
调整电解液密度至1.28±
(30℃), 然后再充电2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6)矿灯初充电后,放置2小时,用0.7安灯泡放电11小时,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则认为合格。
三、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3、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º
,切断充电回路。
4、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º
。
5、充电前应仔细检查透气盖是否堵塞,保持排气畅通,发灯前检查紧固件,不许松动。
6、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小时,充电电流降至0.1安以下,否则应使用备用灯。
7、红、灭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检修。
四、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1、凡下井员工实行一人一灯制,对临时用灯或外来人员采用由矿调度室开条向充电房暂借矿灯使用的办法。
2、每个下井员工取灯时,应对亮度和外观进行检查,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不完好的矿灯出机房下井。
3、矿灯在上架充电前,充电工要进行检查,符合上架充电条件后再上充电架,上架时应注意电流表指示,等表稳定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矿灯房值班人员。
4、严禁将矿灯带回家去作与工作无关的照明,违章罚款。
5、严格执行矿灯考勤,并累计出勤数,不得漏考,否则罚款,领取的矿灯出井后必须立即交还灯房,,使用时间超过16小时(特殊情况出外)未交回而造成矿灯过放电损失时,根据矿灯现行使用价值进行赔偿。
6、收回的矿灯要认真清洗检查,不得缺件和损坏,并且做好红灯登记。
7、下井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矿灯,如发现有私自拆卸矿灯者,一律按失爆论处。
五、矿灯及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
1、矿灯及自救器收发前要严格检查,发出的矿灯要完好,严禁失爆,若因充电工在收发灯过程不负责,损坏零部件的,要赔偿损失费。
2、按时对矿灯电解液比重及数量进行检查和调整,若因缺液或比重不符合要求造成矿灯损坏者,赔偿矿灯新价的20%。
3、提矿灯时,要手持矿灯电瓶,严禁提灯线乱甩,若因此造成灯头或电瓶损坏者,按其损坏部位加价赔偿。
4、若丢失矿灯及自救器,新的按厂价、旧的按八折赔偿,以旧换新者,按丢失矿灯赔偿。
5、爱护矿灯充电设备,保证充电设备完好,凡发现损坏设备者,由值班充电工当场记下姓名、矿灯编号,对所在科室、班组按价罚款,由科室、班组再落实到个人,若值班充电工未发现损坏者,则由值班充电工照价赔偿。
6、矿灯必须人人爱护,严禁敲打,收回的矿灯要严格检查,打坏灯头或损坏灯线者赔偿损失,打坏电池者赔偿费用按新电池厂家的价格计算。
7、严禁私自打开灯头闭锁螺钉,严禁打开自救器的封带,若私自拆开灯头或封带造成损失者,要给予处罚。
六、设备检修制度
1、维修人员对所辖设备按照《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长期运行于完好状态。
2、按规定周期做好巡回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排除,做好记录,不能及时排除的应汇报本单位值班领导。
3、按时查看所辖设备的交接班记录和运行日志,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按规定做好检修工作,及时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
5、及时处理突发故障和修理事故损坏设备。
6、维修班长应将各种维修原始记录妥善保存,交本单位存档备查。
7、因检修不当、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事故及损失,包机检修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三)主要通风机房管理规章制度
1.门口必须悬"
要害场所,闲人免进"
警示牌。
2.进入要害场所须经矿安监科同意,一切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要害场所。
3.所有进入要害场所的外来人员均应填写"
要害场所外来人员登记薄"
,此薄应妥善保存。
4.所有进入要害场所的人员不得防碍值班人员操作,不得操作设备,要遵守该处各项规章制度。
5.要害场所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值班人员要保持该处清洁、整齐。
6.在要害场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脱岗。
在接班人员未到之前不得离岗。
二、通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
2.通风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
观察仪表指示情况,轴承、电机温度变化,润滑系统是否良好等,按时进行巡回点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并填写好记录。
3.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严禁"
三违"
,精心操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出责任事故。
4.必须熟习设备构造、性能、供电系统的基本原理作到"
三知四会(知设备结构、知性能、知安全设施原理,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一般故障)"
能够正确无误地操作通风机,包括倒机和反风操作。
5.爱护设备、精心保养、保管好室内的资料图板和各种器材工具,搞好环境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并保管好各种记录,存放整齐。
6.参加设备检修、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7.严格遵守和执行机房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操作水平。
8.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机房。
三、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机电管理人员每周对通风机房进行一次巡查。
2机电管理人员上岗检查后,应将检查项目、内容、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填写在记录薄上。
3.机电管理人员上岗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被检单位责任人做出处理,并予以汇报记录
4.机电管理人员上岗查岗主要内容是:
1)三大规程执行情况,各种制度执行情况,文明生产情况和司机纪律情况。
2)检查消防器材的管理情况,对不符合项要求进行现场整改。
3)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电工、司机现场处理,现场不能解决的必须在2日内解决。
4)对照通风机完好标准、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项组织安排电工、司机在2日内进行整改。
5)检查其它设施安全状况,(如房屋、风门、防爆门等)。
6)检查记录填写情况。
6.机电管理人员上岗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备案。
四、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由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表认真执行,接班人员接班后将设备根据要求巡回检查一次。
2.接班时由交班司机填写巡回检查记录,凡有数据的均应如实填写。
3.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待检查。
4.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领导。
五、通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人必须全体到齐,现场交接班。
2.交班时,若发现接班人员醉酒、病容或其它异常情况时不能交班,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等待处理。
3.若接班人未按时到岗接班,交班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听候安排处理,未经同意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4.交班前或交班时设备发生故障,交班人应协助接班人共同积极处理,运行正常后才能交班。
5.双方交接后确认无误,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进行签字。
六、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设备的维修质量,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延长使用寿命。
保证设备的经济运行,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现就我矿使用的主要设备,实行定人定岗的包机制度,作出以下规定:
1、包机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主要设备实行班组长监督制。
3、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构造、性能及零部件的使用,时刻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及时处理故障。
4、班组长要每星期查看工具与配件齐全,各项记录齐全,并督促组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
,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5、包机人员必须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做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
“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事故),听从班组长指挥,服从班组长安排。
6、包机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包机单位必须把机电设备、电缆,分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名负其责。
8、包机组长要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技术、总结经验、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七、主要通风机反风操作规程
1、通风机司机必须服从领导,听从矿调度室的指挥,平时要检查反风设备,熟悉反风设备的操作规程。
2、反风设备要做到结构简单,坚固可靠,操作灵活方便,能保证司机一人单独在10分钟内反风操作完毕,顺利反风。
并保证反风的风量不少于正常风量的60%。
3、反风操作规序:
关闭在用风机,使风机停止运行5分钟后,再反转运行风机。
4、恢复正常通风操作顺序:
关闭在用风机,使风机止运行5分钟后,再恢复到正转运行风机。
5、反风时要每隔10分钟观测记录一次风压,电压,电流,功率指示,U型水柱计,随时观察风机运转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反风时,司机不准擅自离开岗位,遵章守纪。
(四)空压机房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要害场所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机房一律进行登记,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矿安监科批准后带领方可参观,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门口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4、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入内,必须的润滑油要妥善保管,距电器设备要有一定的距离。
加强防火器材的管理,定期检验灭火器,做到有备无患。
5、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包机制,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所有机电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对大型固定设备不低于每月二次的上岗检查,移动设备不低于每月一次的上岗检查。
班组长对所用设备不低于每周一次的上岗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得脱岗。
2、上岗人员必须作到“详查、详问”即详细检查岗位记录,详细询问值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3、对查到的不安全因素即时汇报处理,属科室、班组解决的应限期解决。
4、对查出严重影响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5、认真填写干部上岗记录,凡不填写记录者以缺岗论处。
三、空压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司机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严禁睡岗、脱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司机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机电队及矿领导同意,一律谢绝参观。
4、熟悉设备性能,做到“三知”、“四会”(三知:
知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四会:
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巡检工作,填写好各项原始记录,严禁违章操作。
6、上岗期间要妥善保管好机房内的材料、备件及工具,不得随便转借他人。
7、要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完好和机房文明,做到清洁整齐。
8、参与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大修工作。
四、空压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司机必须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
3、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记录。
二、启动前准备和检查
1、检查空压机各零部件是否完好,各保护装置、仪表、阀门、管路、接头是否松动。
2、检查油气桶油位是否到位。
3、启动前,应打开压缩机排气阀,关闭手动排污阀,排除油气分离器内可能存在的冷凝水,操作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
4、打开压缩机供气口阀门。
5、确认系统内无压力。
三、空压机启动
1、开机:
将高压柜内断路器推到合闸位置,将控制按钮转到远控位置,转动储能按钮进行储能。
观察操作面板上是否有异常显示,相序是否正确,若有异常显示应立即断电,故障处理后方可投入使用,本机有逆相保护,电机严禁反转。
2、启动:
按控制面板上的“启动(ON)”键,压缩机按设定模式开始运转。
开机时,先开主机,约1分钟后再开从机。
3、空压机开始运行后,此时应检查显示面板上的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