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6564572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2.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

《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监测监控教案复训Word格式.docx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二章煤矿生产的新技术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第一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排查及处理

第二节煤矿“三违”行为的安全检查

第三节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执行

授课后记

教学检查

教学负责人:

年月日

鹤矿安全培训中心复训教案

授课题目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课型

课堂教学

课时

2学时

教具学具

电教设备

板书

知识教学点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及意义

能力培养点

使职工能清楚的知道安全生产的作用

德育渗透点

培养职工养成自学、勤学的好习惯

教学

重点

难点

教学内容

更新、补充、删节

选用的教材及

参考资料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教案审批意见

授课内容设计及板书设计

时间安排

授课内容: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及意义

(1)方针涵义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一定目标、达到一定的目的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

(2)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为主防、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的含义:

强调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价值观;

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当安全与生产建设中的其它指标(如产量、利润、速度、效益等)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

预防为主的含义:

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手段和措施或者说是前提;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事故或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它是针对事故抢救而言的.也就是说,加强事故抢救的准备仅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辅助手段。

综合治理的意义:

指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防范、全面建设、全社会关注,坚持三并重(管理、装备、培训)原则。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

①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

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③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④坚持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⑤坚持“三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没有防范措施不生产),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⑥加大安全监察力度。

⑦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加大事故处罚力度。

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1、法律——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安全生产法律文件,如:

《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

2、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文件,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

3、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审议通过的安全生产的规范文件。

如:

《×

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

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煤炭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

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1)立法目的和意义。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

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法》的意义是四个需要:

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2)主要内容。

该法从提出立法建议到出台,历经21年。

它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和规范作用。

该法总结了我工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安全生产法》共有七章97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二).《矿山安全法》

(1)立法目的。

其立法目的是:

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发展,健全矿山法制。

(2)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宗旨,从实际出发,做到劳动部门监督与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结合、国家监督和民众监督结合,建立健全各级生产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主要内容。

该法共八章50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章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矿山事故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其主要内容包括: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排查及处理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排查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常常因为潜在的事故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消除而导致灾难性的事故,因此查隐患是煤炭安全检查工现场检查的重点。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为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重大隐患事故的分类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1)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上的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事故隐患。

隐患分类非常复杂,它与事故分类有密切的关系,但又不同于事故分类。

为了便于操作和管理,本着尽量避免交叉的原则,综合事故性质分类和行业分类,优先考虑事故起因,将事故隐患分类归纳如下:

(1)火灾(建筑物、非挥发性燃油、非粉尘状的可燃物质)。

(2)爆炸(火药、可燃性气体和空气混合、可燃性粉尘、锅炉压力容器)。

(3)中毒和窒息(有毒物质引起的急性中毒和窒息)。

(4)水灾(水库险情、矿山透水、淹井)。

(5)坍塌(建筑物倒塌、井巷冒顶、片帮)。

(6)滑坡(企业、居民周围的山体进裂、滑坡、泥石流)。

(7)泄漏(有毒、放射性物质泄漏)。

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认定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生产安全检查局对《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的15种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分析细化,制定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在《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提出了对各类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认定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具体认定标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3)一个采取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4)为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5)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2、瓦斯超限作业具体认定标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放突措施

(1)未建立防止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取专用回风巷的。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三、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处理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根据《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生产安全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日常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煤矿安全监督机构对所辖区域内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

煤矿“三违”行为的安全检查

“三违”行为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导致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严查“三违”行为是煤矿安全检查工的重要职责之一。

一、违章指挥行为的安全检查及原因分析

(一)煤矿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的安全检查重点查以下行为:

1、共性方面

(1)无规一程措施布置安排生产;

(2)安全设施不齐备,强令工人作业;

(3)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4)特殊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未经培训上岗,井下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

(5)可引发造成人身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

2、采煤方面

(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

(2)进入采区作业行为。

3、掘进方面

(1)掘进迎头空顶作业;

(2)独立作业岗点人员随机必性、随意性,散兵作业、管理分散。

4、机电方面

(1)不严格执行规定,随意停送电;

(2)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3)工作面设备安装、撤除过程中违章。

5、提升运输方面

(1)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

(2)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

6、通防方面

(1)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强行生产;

(2)在瓦斯、一氧化等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

(3)发现火情不及时汇报。

7、火工品管理方面

(1)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的或私藏炸药、雷管;

(2)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8、其他方面无证驾驶、操作各种车辆(包括行车、吊车等)的行为。

(二)一般违章指挥行为的安全检查重点查以下行为:

(1)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

(2)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对从事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工人不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生产时,操作者未经学习教育;

节假日加班不进行安全教育等。

(3)不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未能及时落实安全会议纪要精神,未采取果断措施。

(4)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指派身体健康状况很不适应本工种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

(5)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

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计施工,乱改乱建;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分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常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划分为以下三类。

1、综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综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事故隐患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三同时”管理制度、发包(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出租(承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标准、“一通三防”、“三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安全生产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女工保护制度、未成年工保护制度、控制加班加点管理制度、防暑降温管理制度、防寒保暖管理制度、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环境监测制度、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制度、保健食品发放管理制度、防止职业中毒管理制度和防职业病管理制度等。

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的监督执行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企业负责”的具体落实。

在对安全生产制进行检查时,主要是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违法情况和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是否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2、查“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查“一通三防”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杜绝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

所以煤矿安检工作和安全检查员必须把好“一通三防”关,并将其作为安全检查的重中之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