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中级经济基础考题推荐16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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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陈某既可以要求甲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赔偿责任
B.韩某只能依劳动合同关系要求饭店赔偿损失
C.杜某可以要求甲厂承担赔偿责任
D.向甲厂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身体受到伤害之日起计算
B
《产品质量法》第43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45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
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
A.会计账簿
B.经济合同
C.经济活动
D.财务会计报告
[解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5、北京公司与上海公司在贸易洽谈会上达成订立合同的初步意向。
洽谈会结束后,北京公司于8月7日以信件方式(当日邮戳)向上海公司正式发出要约,欲以一定价格出售一批机器给上海公司,并言明,上海公司可在10日内答复。
信件内未载明日期。
上海公司于8月9日收到该信件。
因此时上海公司正与宁波公司磋商合同订立事宜,及至8月18日,因与宁波公司的磋商失败,才急忙向北京公司用传真发出承诺通知。
北京公司收到传真后,未作任何表示。
后因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
B.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
C.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但北京公司不作任何表示,视为承诺,故合同成立
D.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北京公司不作任何表示,故合同未成立
D
本题涉及要约的有效期限问题。
依《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故本题中,北京公司的要约所规定的10日承诺期限应自8月7日起算,至8月17日止。
上海公司于8月18日发出接受要约的通知,为超过承诺期限的通知,依《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因要约人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故上海公司的通知应为新要约,双方的合同未成立。
本题应选D。
6、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
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在以下哪种情形下法院可以认定乙公司撤销要约成立()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已在考虑是否要给对方承诺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本条表明要约可以撤销。
本题应适用的法律依据,除前引《合同法》第18条,主要是第19条之规定。
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本题中,A、C项可视为第19条第
(1)项规定的两种情形,在A、C情形下,要约不得撤销。
至于B项,我们认为并不符合第19条第
(2)项的要求,因为该项规定要求:
"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与"
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始产生要约不得撤销之法律后果,故排除B项。
关于D项,依第18条之规定,乙公司发出的撤销要约的通知于甲公司发出承诺的通知后到达,故乙公司撤销要约亦不能成立。
故只有B为正确答案。
简答题
7、简述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暂无解析
8、A.demands
B.tides
C.changes
D.issues
[解析]本题考查名词词义辨析。
demand的意思是“要求、需求”,tide的意思是“浪潮、潮流、趋势”,change的意思是“变化、改变”,issue的意思是“争论、问题”。
根据句意可知,这里讲的是“变化”,故正确的答案为C。
9、甲某和乙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后因乙未履行合同义务,两人发生口角,进而升级直至发生斗殴,甲失手将乙打成重伤。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对甲某提起公诉,乙也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
法院审理后判处甲某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乙某的所有治疗费用。
有关本案的各种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甲将乙打成重伤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相对的法律关系
B.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与甲某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C.检察机关与甲某之间形成的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D.甲某和乙某因签订合同而形成的是双向法律关系
B,C
[考点]法律关系
10、个体工商户吴三在2000年5月至2001年2月期间,采用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偷税共计9000余元。
甲区税务局在2001年4月对其进行了查处,在充分调查其日常经营账目和对其进行询问的基础上,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决定。
吴三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
甲区税务局在收到申请书副本10日内,未提出书面答复,也未提交作出处罚决定的证据等有关材料。
市税务局对此应作的处理决定是:
A.以处罚决定事实清楚为由,决定维持
B.以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决定维持
C.通知甲区税务局并限期举证
D.视为处罚决定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
《行政复议法》第23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依照本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这是被申请人在复议中的义务。
第28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照第(四)项的规定,D项是正确的。
11、(三)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
在编制和归整审计工作底稿时,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时,下列各项中,A注册会计师通常认为不必形成最终审计工作底稿的是()。
A.A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管理层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的结果
B.A注册会计师不能实现相关审计标准规定的目标的情形
C.A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不一致的情形
D.A注册会计师取得的已被取代的财务报表草稿
解析: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反映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
1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有()。
A.公司合并决议
B.公司分立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D.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A,B,C
[解析]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依据规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13、甲、乙、丙三个公司在S市设立A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20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出资35万元,丙公司以厂房出资25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
该公司2011年发生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2)王某为公司董事会的董事,A公司生产的灯具价廉物美,行销市场,在S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
2011年A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
经调查,发现王某于2010年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经营。
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A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
于是,A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①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
②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
(3)2011年5月,经检查,发现A公司出资时甲企业出资的机器设备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但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将甲企业补足出资的义务免除。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
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14、刘华彬是民申股份有限公司新聘任的总经理,在被聘任之前,刘华彬曾与他人签订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因市场行情不好,刘华彬一直未能将该批货物转卖出去。
待其上任后,他未与任何人说,便悄悄将该批货物卖给民申股份有限公司,后来被公司监事会发现,监事会认为刘华彬身为公司经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因而刘华彬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届无效。
同时监事会将此事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在讨论之后,决定免去刘华彬总经理的职务。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刘华彬的行为有效
B.刘华彬的行为无效
C.股东大会免去刘华彬总经理的职务符合法律规定
D.股东大会免去刘华彬总经理的职务不符合法律规定
B,D
[考点]经理自我交易行为的禁止
15、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后,即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该法定期间为()。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60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合并的程序。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6、下列事件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的为()。
A.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将其股份设置了抵押
B.上市公司的经理晋升为公司董事
C.上市公司即将分配红利的决议
D.上市公司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集体辞职
B,C,D
[解析]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应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有下列事件: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董事、1/3以上的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将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不得少于1/3,所以D项正确。
17、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人,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亿元。
A.1
B.3
C.5
D.7
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②营业网点在40个以上。
1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组织的禁止性规定是______。
A.不得从事商品经营活动和营利性服务
B.不得拒绝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C.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D.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
A,C
19、以下关于电子商务物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商流服务于物流
B.建立先进的物流系统需要庞大的人力、物力
C.物流保障生产
D.先进合理的物流可以降低生产成本
A
[解析]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通过上网单击购物,完成了商品所有权的交割过程,即商流过程。
但电子商务的活动并未结束,只有商品和服务真正转移到消费者手巾,商务活动才告终结。
因此,物流服务于商流。
20、2008年1月1日,小王与某企业订立劳动合同。
2008年6月1日,该企业以小王旷工三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向其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小王不服,决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列关于小王维权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A.小王必须先向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B.小王必须先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C.小王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小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处理实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
故小-三应向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