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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有围岩松动,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等异常现象,必须停止打眼,钻杆不要拔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待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6.钻研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表要求,掌握好眼位、眼深及其角度,以保证钻眼质量,严禁在残眼内继续打眼,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7.打眼工先根据巷道中腰线打出一组正确方向炮眼,插上炮棍,一此比较打眼方向和深度,确保打眼精度。

8.打眼工打眼时,衣口、袖口、领口必须扣紧,要注意把风水绳与钻机连接牢靠以防脱落伤人。

9.必须湿式打眼,经常检查钎头和钎尾使用情况保证钻机正常工作。

10.钻进过程中,抱钻人要站稳。

不允许上、下、左、右摆动,推力保持均匀一致,匀速钻进,及时排出岩粉,防止夹钎,钻前。

钻下严禁战人,防止断断钎伤人。

11.打完眼后,要把工具清理好、风水绳好撤至规定的安全地点存放整齐并向放炮员及安检员交待打眼情况。

四、爆破技术措施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有专职爆破工担任,执行掘进工作面施工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捡制”(药装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2.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4.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20ms。

5.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

严禁乱扔、乱放。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的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拉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的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低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人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有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人,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

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导电体相接触。

9.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

水泡泥外剩余炮眼部分应用黏土炮泥或用不燃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眼封实。

10.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炮眼尝试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每孔装药不得超过150g;

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爆破;

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

e爆破的时,必须设好警戒并用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不得少于0.5m。

1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未清除的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⑤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2.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和电缆保护,并将移动设备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

班组长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外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外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爆破结束吹解除警戒哨后,方可撤岗。

13.爆破母线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线材料必须用导电性能好的绝缘双线,且不能有明接头。

长度不小于120m。

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导电体相接触。

③斜井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着的线路为爆破母线。

④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斜井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佳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采用金属管、金属网等当做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4.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15.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连接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

严禁用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检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新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6.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到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7.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业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起爆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18.爆破后,至少15分钟,等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一起符合规定时,方可恢复生产。

19.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的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拒爆爆破眼0.3m以外号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创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都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破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概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1.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2.严格执行爆破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的监护下,有其他人员运送。

②炸药材料必须装在耐压材料器具内,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3.爆破前后,爆破地点附近20m井筒内,必须洒水降尘。

24.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宣布解除警戒之后,人员方可入内作业。

25.装药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及班组长交待清楚。

26.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交回火药库。

五、支护技术措施

1.打锚杆(索)眼前,认真敲帮问顶,仔细检查顶帮围岩情况,清楚活矸危石,确保工作面环境安全。

2.打眼前,必须按作业规程定的锚杆布置要求确定眼位,并用油漆做好标识。

3.锚杆(索)安装前,应先检查锚杆孔布置孔距、孔深、角度以及锚杆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符合的必须处理或更换。

4.锚杆(索)安装后要确保托班紧贴壁面,螺母(锁具)拧紧(张紧)上牢。

5.出渣时严禁工作面后巷道两侧打锚杆、挂网施工。

6.钻机使用措施

①钻机操作前。

操作人员应对钻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钻机开动前,应先检查钻机各部件是否齐全紧固件是否松动,各种操作机构是否灵活,操作扳机应处于关闭状态。

②正是打眼前,操作人员应对钻机做空载试验,确保各种操作机构是否灵活,支腿伸缩正常,马达运转正常,风水畅通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打眼,否则必须进行维护处理。

③钻进过程中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钻杆,不得将手扶在气腿上,以防气腿伸缩时挤伤手。

同时,操作者应站在相对钻机远一点的地方,不得站在钻机正下方,以防断钎伤人。

④钻进时,推进速度和钻进速度要适合,防止卡钻损坏钻头、钻杆。

钻进时钻杆与钻机应成一条线,不得相对倾斜。

7.喷射混凝土作业前应埋设控制的标志,挂9道控制巷道面尺寸。

喷射前喷射混凝土作业完成后要机制洒水养护,不得有掉皮、裸露、赤脚、穿裙现象。

六、防爆胶轮车运输措施

1.运输司机必须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自卸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熄灭发动机,但不得关闭前后灯。

2.防爆胶轮车在作业时,期制动、转向系统和安全装置必须完好,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

3.井筒内应在会车铜室处设置必须完好,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并定期洒水降尘。

在烟尘影响视线时应开灯雾灯或大灯,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m。

4.冬季应及时清除井口附近路面上的结冰或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行驶不准急刹车、急转弯或超车。

5.在工作面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待进入装车位置的车辆必须停在装载机(挖掘机)的最大回转半径之外;

正在装车的车辆必须停在装载机(挖掘机)尾部回转半径之外。

②正在装车的车辆必须制动,司机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③胶轮车必须在装载机(挖掘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或驶出装车地点。

自卸车在等候装车时,车辆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装载机(挖掘机)使用措施:

①装载机(挖掘机)运行前必须检查其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在其升降之前应预先采取下滑措施,当斜井地板松软或含水有沉陷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②装载机(挖掘机)在运行中严禁维护和注油;

在回转或挖掘过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严禁用勺斗直接求援任何设备;

遇到坚硬岩体时,严禁强行挖掘;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半径以内。

③装载机(挖掘机)的勺斗容积与矸石的块度应于自卸车的载重相适应,单面装车作业时,只有在装载机(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信号,且自卸车驶入工作面停稳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进行装车。

④装车时,不得装大块;

卸料时应尽量放低勺斗,严禁高吊勺斗装车,严禁勺斗从自卸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装车时要装车均匀,严禁单侧偏载、超载。

⑤装入车厢的矸石严禁超出车厢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方可发出出车信号。

⑥装载机(挖掘机)在采装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作业,退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

a发现井筒地板有崩落或滑动迹象,危及设备及人员安全;

b发现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岩石,可能砸坏设备;

c有冒落危险的地段或遇到松软岩层、突水可能造成设备下陷、淹没等情况;

d发现地下不明物体或障碍物。

七、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定期检查维修制度,设备保持完好,任何设备不得带病作业。

2.井下电气设备、电缆严禁有失爆现象。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先检查瓦斯,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

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全取下此牌送电。

3.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许可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4.敷设电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悬挂整齐。

②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驰度,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

③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体。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八、“一通三防”技术措施

1.通风措施

①通风机与设备通风必须按规定调节确保完好,并做到自动切换。

②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持证上岗,挂牌管理。

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

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临时封闭井口,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③通风采用柔性抗静电阻燃胶质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无脱节、无破口,要防止摩擦挤压风筒,风筒口迎头距离工作面岩巷不大于8m(煤巷不大于5m),保证风量充足,风筒必须环环吊住整齐,转弯处使用弯头,严禁风筒有脱节、破损漏风现象。

④严禁随意停风,若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⑤每班瓦斯员检查瓦斯不少于2次,瓦检员必须坚持迎头交接空班漏检。

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停止一切电气设备使用,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汇报调度进行处理。

当回风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⑥加强通风构建物和局部设施的管理,减少风量损失,提高有效风量,降低井下地温过高对人员工作环境的影响。

2.瓦斯防治措施

①施工中严禁私自停风停电,以免造成瓦斯积聚。

②爆破作业过程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原则,与放炮员、班长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③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打眼。

④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⑤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启动。

⑥电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⑦加强对瓦斯的检查工作,每班检查不少于2次。

⑧如井下发生瓦斯瓦斯事件,立即汇报调度室,通知所有受害威胁的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3.防尘安全措施

防尘水源来自地面蓄水池,通过水管接至迎头,距迎头50m内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水幕。

施工人员加强个体防护,正常佩戴使用防尘口罩。

① 

施工中坚持湿式打眼,严禁打干眼。

② 

放炮中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洒水灭尘,装岩(煤)洒水。

③ 

坚持出矸洒水,放炮后要及时冲刷岩帮积尘。

④ 

喷浆采用潮湿拌料。

⑤ 

施工巷道内每隔50~100m设置一个三通,一满足冲洗巷道、洒水消尘。

九、模板台车上拉及下滑安全措施

1.下台车前,必须按照中线定道轨。

必须使用道木垫于道轨下,使用尺度尺量好5.5°

,保证台车能正确无误的下滑到工作面。

2.使用两根钢丝绳将大模尾部的两边栓紧,另一头栓在在地面上的两台回柱绞车上,要确保两根钢丝绳的受力均匀。

3.回柱绞车底座要坐落在挖好的基坑并用混凝土浇筑后的地点。

并按照中线分配布置两台绞车,保证拉力均匀。

4.上拉及下滑时,钢丝线两边不许站人,迎头需一人站在台车中间观察行驶,遇到的问题及时传达给地面。

5.不许设置井口与工作面声光信号通信系统,保证安全的上拉或者下滑模板台车。

6.大模上拉及下滑结束时,必须使用卡道器卡住,防止继续下滑。

7.绞车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和了解绞车的结构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

8.绞车司机工作前检查钢丝绳接头是否牢固,绳卡和轴承支架及电机底脚的连接螺栓是否坚固完好,绞车安装是否牢靠。

检查并调整刹车装置,使之达到灵活可靠。

检查电器部分,不得有漏电现象,电动机和开关盒应接地良好。

检查钢丝绳,标准有打结、扭结现象。

如在一个节距内断丝超过10%时,应更换钢丝绳。

9.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注意听清和看清信号、标准。

10.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将电动机关闭。

此时如钢丝绳处于拉紧状态,为防止牵引物向下符滑,必须将滚筒上的刹车带牢老刹住,且操作者不得离开绞车。

11.钢丝绳在滚筒上要排列整齐,工作时不可全部放完,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三圈。

12.工作完毕,应使刹车带处于松刹状态,并切断电源,封闭开关,清除车体上尘土。

13.司机须每日对绞车各部分认真保养,清除赃物,检查润滑状况。

如绞车长期停用,应采取适当措施加以保护,以防锈蚀和损坏。

十、防止水措施

1.施工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厚掘”的原则,在施工前摸清井筒地质和水文情况,在施工中收集实际揭露底层的水文和地质资料,及时修改预测资料,为施工提供依据。

2.井筒通过含水层前,提前进行探水,根据涌水量大小,编制具体的排水措施。

3.井帮淋水,在支护前进行截水或导水处理,将水集中引出。

4.如果含水层之间有较好隔水层,通过含水层后用壁后注浆的方法进行肚漏。

5.工作面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采取探放水措施:

①接近涌水量大的含水层、可能与含水层相通的断层,老采空区,水文地质复杂的地段。

②工作面发现有异状流水,水温异常,异味气体,巷道壁渗水,发生雾气,顶板淋水加大,底板涌水增加等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探水工作

6.当工作面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同时报告调度室,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若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及时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的工作人员。

7.探放水施工另行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

十一、探放瓦斯与揭煤安全措施

该矿井为低瓦斯矿井,但为确保施工安全,现场根据煤层、瓦斯情况制定完善的探放瓦斯和探揭煤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1.井筒第一次接近各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1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煤层瓦斯和赋存条件。

井筒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煤层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放震动炮揭煤:

在煤层稳定的情况下,揭煤层1.5m,增加炮眼数目,全断面一起起爆,揭开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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