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广电软件系统行业分析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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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广电软件系统行业分析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3、人才壁垒12

4、行业经验壁垒13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13

1、有利因素13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13

(2)市场需求巨大14

(3)软件平台趋于开放统一14

2、不利因素15

(1)广电、电信行业的政策保护,阻碍行业发展。

15

(2)各级运营商独立运作,管理分散、要求不统一15

五、行业竞争态势16

一、行业管理

1、行业监管体制

三网融合领域指电信领域、广播电视领域及互联网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研究制订、标准研究与起草、行业管理与规划,并对拟进入广电系统的有关硬件产品进行认证,硬件产品须取得入网认证证书后方可在国内销售。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产业政策的制定、软件企业的认定、信息产品应用的推动和国家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等。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是软件行业的自律组织。

通过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

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化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品化、集成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

开拓国内外软件市场,发展我国软件产业;

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遵守宪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本行业的各项活动,为会员服务;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承担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职能及其他行业管理职能。

2、行业主要政策

二、行业概况

1、三网融合下的运营商概况

三网融合是指以因特网为代表的数字通信网、以移动通信网为代表的传统电信网和以有线电视为代表的广播电视网,在信息技术、电信、与媒体方面三种业务的融合。

从服务商角度是指不同网络平台倾向于承载实质相似的业务;

从终端用户角度是指消费者用户终端的趋同。

三网融合是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是不断探索和发展的过程。

我国电信行业经历四次重组,最终在2008年5月,合并成为三大电信运营商: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共同提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接入服务。

近年来,随着行业转型不断深入推进,电信行业服务从以固定通信为主向移动通信为主变动,推动了以话音为主向非话业务为主迁移。

另一个方面,为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发展需要,移动互联网成为电信运营商新的收入增长点。

移动互联使互联网的技术、平台、商业模式和应用与移动通信技术相互结合,在手机电视、移动支付、交流沟通、网络娱乐等互联网应用等发面发展迅速。

根据工信部《2014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移动用户结构加速优化,2014年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消费达20.62亿G,同比增长62.9%,比上年提高18.8个百分点。

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突破200M,达到205M,同比增长47.1%。

手机上网流量达到17.91亿G,同比增长95.1%,在移动互联网总流量中的比重达到86.8%,成为推动移动互联网流量高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固定互联网使用量同期保持较快增长,固定宽带接入时长达41.44万亿分钟,同比增长29.6%。

我国广播电视部门自1983年推进有线电视网络以来,20余年间我国有线电视网络作为国家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已成为世界上用户规模最大的有线电视网络。

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13年我国有线广播电视用户数已达到22,894万户,较2012年增长7%,其中数字电视用户数已到达17,160万户,占总数的75%。

广播电视总收入由2012年3,268.79亿元,增至2013年3,734.88亿元,涨幅达14.25%。

数字电视以其高质量、交互性能强、承载能力强等优势成为全球各地广电运营商的选择,有线电视数字化已经影响全球广播电视行业的发展。

在中国,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早就已经列入国务院重点工作之列,在深化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加速数字化和三网融合进程的大好形势下,全国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2、三网融合下的智能终端市场规模

三网融合并不是指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业务层面的融合。

2010年6月,《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正式颁布,提出以广电系统作为提供服务平台的主导,在有线电视网络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的同时,通过网络改造,为用户提供数字电视、高清电视、互动电视服务。

同时,还可以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

在多种终端之间,利用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

其外在表现为网络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业务上可以互相交叉、互相竞争与合作,确保为用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高品质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终端形式:

有线终端:

中国终端用户依旧以通过有线数字终端看节目为主。

伴随着有线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全面展开,格兰研究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9月,有线数字用户约占总体用户的70%。

随着IPTV、OTTTV终端对有线终端的冲击逐渐加大,有线运营商陆续推出“有线+无线融合发展”、“加快智能终端推广”等应对策略,使有线终端保证在实时地升级下不断发展。

地面波终端:

广电总局在2012年印发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发展规划》中明确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

随着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面数字电视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标准的制定,全国已有100多个城市开通了地面数字电视。

2015年国家财政拟投入48亿进行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全国覆盖工程,计划在全国2,562个无线台站每个站配备2部发射机,共计6,293部发射机,实现县级以上发射台站全覆盖。

直播卫星终端:

随着2007年8月全国卫视节目大转星工程的结束和2008年6月中星9号直播卫星的升空,我国卫星广播已初步实现了高效覆盖的新局面。

目前我国直播卫星终端主要针对“户户通”,“户户通”是“村村通”的延伸和发展,仍然以直播卫星应用为主,实施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利用直播卫星为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提供广播电视服务。

2011年,我国“户户通”工程建设正式启动,格兰研究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9月,直播卫星终端累计出货量超过3,800万台,其中“户户通”直播卫星终端占比为40.1%,为未来商用奠定用户基础。

随着更多地区推进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以及直播卫星市场的商业运营,将会进一步带动直播卫星终端市场的发展,但是如何选择适合农村地区的业务,如何更容易被农村用户接受,将是未来商业应用推广的难点。

IPTV:

IPTV是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的基础设施,通过互联网络协议来提供包括电视节目在内的多种数字媒体服务。

近年来在电信运营商的大力推动下,IPTV业务发展迅速。

但由于2010年广电总局发布“41号文”,要求限期停止违规开展的IP电视业务,使IPTV落地资格的地区外,包括广东、福建、浙江等IPTV用户大省的IPTV业务被强制叫停,IPTV业务发展被迫放缓。

格兰研究数据显示,2014年1-9月,IPTV出货量明显低于2013年,IPTV整体发展处于放缓节奏,但个别地区IPTV终端市场推广加速,电信运营商将IPTV以捆绑宽带等方式进一步影响农村地区有线终端的市场推广发展。

OTT终端:

即互联网电视终端,是指接收以传统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为传输网络向用户提供视频及图文信息内容等服务的终端。

有别于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不受地域限制,只要有能够接入互联网端口的电视机、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视频接收终端,就可以收看电视节目。

根据格兰研究数据显示,2014年1-9月,OTTTV终端市场出货占终端新增市场的三成,相比2013年市场占比提升了11个百分点,市场地位得到明显提升。

虽然受广电总局宏观政策的影响,互联网终端市场在2014年下半年季度进入观望期和调整期,市场有所萎缩,但OTTTV终端出货增长仅次于有线终端,成为终端市场的主要构成之一,在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当下,互联网电视前景广阔。

3、三网融合下的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智能终端市场的不断发展,在为网络运营商带来发展机会的同时,也对相关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广电运营商开始由传统的广播电视业务和VOD视频点播、电视游戏等拓展业务向可以实现双向互动的增值业务发展。

然而以VOD视频点播系统为主进行的拓展业务,在传输设备、后期维护、网络带宽以及与互动增值业务的兼容性等方面的要求,对广电运营商在三网融合背景下的运营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

虽然在2014年广电总局对OTTTV市场做出的政策性调整,使OTTTV逐渐回归到通过牌照方的集成播控平台进行的管控的状态,但经过2012-2013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数字电视产业的支撑点。

广电运营商利用现有DVB系统升级的DVB+OTT电视互联网视频系统和新媒体+OTT混业型加载模式将逐渐成为其VOD现有内容有利的补充。

新型智能终端的出现也使原本的头端设备已无法满足网络运营商在三网融合下对技术设备日益增长的需要,如何改善在业务过渡中遇到的内容管理系统、视频服务器等头端系统设备的稳定性以及兼容性成为了摆在广电运营商面前的新问题。

对于终端制造商,随着双向网络改造和增值业务的拓展,在下一代智能终端的推演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终端产品的性能提升,以便承载更多的业务功能。

IPTV、OTTTV作为基于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的新兴终端,由于传统广电、电信业务互动性的局限性,无法彻底实现视频、图片、文字同步等网络服务使得市场发展缓慢。

如何实现各种终端设备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了各终端制造商面临的新的挑战。

三网融合打破了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在音频、宽带领域、视频传输领域的长期垄断状态,各大运营商将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公平竞争,终端产品将以将具备多接口、多业务感知等新特点为主,配合各类应用终端可以很方便地扩展基于家庭通信、娱乐和生活应用的各项服务,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有线双向网改覆盖用户突破1.1亿户,增长幅度超过20%,覆盖率超过50%;

双向网改渗透用户突破3,700万户,渗透率16.5%。

随着三网融合下的各方积极参与到竞争中,有线运营商业务需要进行多方对接,为用户提供更多便利服务,使终端产品功能需求越来越丰富,方案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三、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政策壁垒

政府对于广电行业监管较严,国家对拟进入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控网的有关设备器材实行入网准入制度,外资很难进入;

同时为面对三网融合后电信企业的竞争,掌握播控平台的广电运营商为扶持本行业企业的发展也采取了各种保护性措施,行业外企业很难在短时间适应政策做出改变。

2、技术壁垒

在三网融合背景下,运营商对于整体解决方案的要求日益提高,对于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涉及软件技术、核心配件、终端产品以及技术服务都有了更高要求。

这就需要方案提供商必须具备丰富完整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体系;

同时,由于运营商网络整合的逐步完成,对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跨平台产品化经验和跨平台解决方案能力要求日益增加,行业外企业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无法达到运营商对头端和终端产品的要求。

3、人才壁垒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高科技行业,人才是企业的核心资源之一。

尤其是公司所属的细分领域,需要同时具备软件开发、硬件检测、基建工程架构等方面复合知识背景的管理、研发和营销人才。

而这些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积累、逐步成熟的过程,也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之一。

4、行业经验壁垒

行业应用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信息化整体方案的提供,需要对应用行业的管理体制、业务规则和流程以及应用环境有较为深刻的理解。

特别是公司所服务的三网融合领域下端到端的解决方案,运营商多是由国家创办,限制性较强、相对独立,对信息化建设的安全性、稳定性有着极高的要求。

随着三网融合的逐步完成,对方案提供商的资质要求也日益增长,客户将会更加关注公司是否具备的多年从业经验和丰富的大项目实施经验。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我国政府大力扶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

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给予重点扶持,有力促进了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

(2)市场需求巨大

我国数字电视终端市场需求巨大。

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有线电视用户数达到2.31亿户,数字化程度超过80%,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步入中后期;

随着三网融合的逐步完成,服务于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NGB智能终端出口前景广阔。

另一方面随着地面波基建的架设完成和卫星直播终端零售市场的逐步开放,下游各终端产品需求的旺盛将有力推动方案设计行业的发展。

(3)软件平台趋于开放统一

在三网融合大背景下,终端产品功能越来越丰富,运营商业务需要多方对接,具备统一开源软件平台(如TVOS、Android)的智能终端成为终端产品升级换代的必然趋势。

建立在开放平台上的应用软件极为丰富,增值业务市场随之扩大。

掌握终端产品软件平台的方案提供商将可利用平台优势与运营商合作发展增值业务,改变原有单纯依靠向整机制造商一次性出售软、硬件的盈利模式。

2、不利因素

我国有线电视产业技术落后,由于我国广电部门实行“四级办电视”政策,导致全国没有统一的运营主体。

同时广电行业长久以来一直处于国家体制管理之下,产业链比较薄弱在与充分市场化的互联网视频终端业务面前竞争遭到重创。

各地方电视运营商独立运营,由于其业务丰富程度、用户总量、收入各不相同,改革难以同步。

2014年7月广电总局下达内部通知,9月发布新广电发〔2014〕204号文,对OTT行业进行整顿,意在为有线电视运营商提供强大的政策保护。

这种标准差异与政策保护,将成为一把双刃剑,对行业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

(2)各级运营商独立运作,管理分散、要求不统一

我国自1983年广电部门实行“四级广播电视”政策开始,这种一地一网、各自为政式网络形成了广电行业的目前现状:

政企不分、条块分割,没有全国统一的运营主体,多数省份没有建立统一高效的产业管理体制。

基于这种原因,各地区广电运营商基于各自发展需要,对产品质量、性能、价格、规格都有着不同的要求,整机制造商和方案提供商难以针对整个行业提供有效地、统一地、系统性的服务,与的电信运营商相比,在市场竞争力上弱于电信运营商,不利于行业发展。

五、行业竞争态势

行业产业链如下:

方案提供商除向整机制造商提供解决方案及方案所需软件平台外,还会根据整机制造商的需要提供以各类芯片为主的相应硬件。

由于解决方案以解码芯片为基础构建,方案提供商作为主芯片厂商的重要客户往往与其建立代理销售关系,依靠有竞争力的价格和配套的技术服务向整机制造商提供方案所需主芯片。

一方面,整机制造商是方案提供商的客户。

另一方面,大型整机制造商拥有自己的方案设计团队,与方案提供商又构成竞争关系。

但由于运营商的分割,整机制造商往往无法覆盖所有范围的研发,且研发团队的维持成本较高,因此外购方案仍是整机制造商保持技术先进性、满足运营商需求的主要来源。

然而对于大型方案提供商而言,由于本身侧重于省级运营商和大型整机制造商市场的解决方案,自身具有一定生产制造的实力,因此也会对终端产品进行自主研发与创新,与终端设备制造商形成OEM模式或直接成为其竞争对手。

因此就整个产业链而言,方案解决商与整机制造商往往互相合作又互为竞争对手,竞争较为激烈。

另外,三网融合最终意味着目前广电旗下的数字电视终端与电信旗下的IPTV终端技术标准和市场上将达到统一,同时电信和广电业务的“双向进入”使得双方企业将在同一市场上竞争。

届时,IPTV终端方案提供商未来将会成为行业内新的竞争对手。

基于我国广电领域整机制造商与方案提供商相互合作、相互竞争的现状,在该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有上市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邦天科技有限公司等已经在广电领域形成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公司。

在终端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技术服务领域,除上述三家竞争外,还有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新视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行业竞争比较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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