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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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内容
规定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项目用地功能
□工业□商业□文化□教育□住宅□
4
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5
设计周期
6
总投资额
万元(人民币)
7
工程费用最高限额
8
招标部分内容
9
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国有%,□集体%,
□私有%,□外资%,□其他%
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2
优胜方案、投标补偿标准
优胜方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每个奖励金额:
万元(每个优胜方案的奖励金额不得少于设计费的1%)
投标补偿:
排序第至名的投标人万元。
13
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口下浮%
口设计费万元
14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口是
口否
15
是否进行方案介绍
口是。
采用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分钟。
16
评标方法
记名投票法(逐轮淘汰)
17
中标候选人数量
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得超过3名,且不得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数量的1/2。
即:
若提交投标文件数量≥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1—3);
若提交投标文件数量为4或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1或2);
若提交投标文件数量≤3,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
18
定标方法
□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
□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由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9
其他
二、招标程序中的主要期限
内容
规定
20
踏勘现场
□不组织口组织
时间:
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踏勘
集合地点:
21
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投标人提交质疑问题的方式:
□传真至(传真后请致电确认)。
□递送书面文件至。
□其他:
。
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获取答疑或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自行前往领取。
□投标人自行在查阅并下载。
22
投标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9号窗口
□其它地点:
重要提示:
递交标书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递交。
法定代表人须出示企业投标信息卡,投标员须凭已登记指纹。
23
投标有效期
日
24
开标会
开始时间:
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楼会议室
25
签订合同
日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26
三、投标文件编制成果及要求
27
商务标
商务标:
采用明标形式;
正本1份,副本份。
商务标编制:
1、投标函;
2、投标承诺函;
3、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若有);
6、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情况表;
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8、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
(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28
设计文本文件
设计文本文件:
采用暗标形式;
一式份;
统一装订成A3本。
设计文本文件编制(封面仅注明项目名称):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设计费计算依据表》;
4、《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5、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若有);
6、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9
□电子文件
电子文件:
一式2套(光盘)。
设计文本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制作成电子文档。
□多媒体演示电子文档,演示时间不超过分钟。
30
□展示图纸
展示图纸:
采用暗标形式。
提交展示图纸,轻质展示图板均为号图,不超过幅。
提交的展示图纸应表现等处的立体透视效果。
(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图幅,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
31
□设计模型
设计模型:
比例尺1︰□素色模型,□彩色模型。
(单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1平方米,群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2.5平方米)
32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注明“商务标”、“工程名称”。
保密信封:
投标人选择一副最有代表性的设计透视图,在该图背面清楚的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单独密封在招标人提供的信封内。
单独密封。
应将透明部分密封。
暗标部分(设计文本文件、电子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的密封袋上,不得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符号。
33
1、本招标文件中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已选用;
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选用。
2、本招标文件所示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日”,若无特殊说明,均指日历天。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件
一、招标工程情况介绍
提示招标人:
此节为必填内容,招标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作为投标、评标的重要参考。
如因招标人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本节内容,造成的不利后果应当由招标人承担。
(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
(二)工程主要特点
(三)建议的评标要点
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
如果招标文件中澄清、补遗等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节内容,新增的否决性条款全部列入本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
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本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汇总,否决性条款包括: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和废标条款。
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
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及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内容为准。
(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1、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函》,且投标人拒绝接受修正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及投标报名或者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
5、投标人单独以自己名义或以联合体成员名义,同时参加投标的;
6、曾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前期服务,本次招标前未公开披露其名称的;
7、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的,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采用暗标方式的,投标人在暗标部分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符号,使得能够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
2、违反规划设计要点,技术经济指标严重失实的;
3、设计作品发表过或及其他建筑在造型上雷同的;
4、设计估算(概算)高于招标人规定的设计投资限额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投标须知
特别提示: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该中心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规定的详细内容可查询)。
投标人违反上述交易服务规定可能导致不利后果,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
一、总则
1.1工程说明
1.1.1工程名称:
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1.1.2工程地点:
见前附表;
1.2招标范围、质量、工期
1.2.1设计周期:
1.2.2工程费用限额:
1.2.3招标部分内容:
见前附表。
1.3资金来源
1.3.1项目资金来源:
1.3.2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的相应的规定。
1.4.2当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联合体牵头人。
1.5踏勘现场
1.5.1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周围环境。
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1.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6投标费用
1.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及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7投标奖励或投标补偿
1.7.1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预先支付双倍的奖励金,在签订合同后,该奖励金从设计费中扣除;
因招标项目终止等特殊情况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获得该奖励金,不予返还。
1.7.2若招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投标奖励或补偿照常支付。
二、招标文件
2.7招标文件的组成
2.7.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本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致投标人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设计任务书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
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2.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逾期不予受理。
2.8.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2.8.3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
当补充文件之间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8.4为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2.9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
2.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或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委派代表参加招标人主持的招标会。
未出席招标会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委派代表应随身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3.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及招标人之间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必须用中文书写。
3.11.2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支持文件、印刷文献等若有另一种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
为便于理解投标文件,以中文译文为准;
投标文件中的专业术语,须附中文注释。
如投标文件未附中文译文,该资料不予认可,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1.3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2投标文件的组成
3.12.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前附表。
3.13投标有效期
3.13.1投标有效期应符合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规定,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3.13.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3.13.3已完成评标,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候选人按规定延长其投标有效期。
3.1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1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14.2商务标编制内容见前附表规定;
商务标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如果未标注“正本”的,则由招标人认定一本为“正本”。
3.14.3设计文本文件、展示图纸和设计模型的编制见前附表规定;
3.14.4电子文件的编制内容见前附表规定:
(1)多媒体演示电子文档使用FLASH或PPS格式。
(2)电子文件中,设计文本文件使用Microsoftword格式文件;
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
表现图、渲染图采用JPG或TIF格式;
手绘图、手绘建筑画扫描成JPG格式的计算机图形文件。
3.14.5投标文件中暗标的编制要求:
暗标部分必须隐匿投标人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不得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
3.15投标文件的签署
3.15.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名称(公章)”之处,应填写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之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3.15.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暗标部分除外)。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4.16投标文件的份数、标记和密封
4.16.1投标文件的份数、标记和密封见前附表规定。
4.17投标截止时间
4.17.1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逾期概不受理。
4.1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4.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4.18.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要求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在此期间撤回投标的,其投标担保将会被没收。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必要修正或澄清说到除外。
4.19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4.19.1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或继续开标和评标程序。
如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五、评标及开标
5.20评标委员会职责
5.20.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5.20.2评标委员会推举一名评标组长,主持评审工作,在每一轮投票中,负责人及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5.20.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20.4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
如果否决全部投标,应先征询招标人意见。
5.20.5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作进一步的讨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确定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5.20.6如果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如:
模型、演示动画等),评标委员会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予评审,只评审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5.21投标文件接受
5.2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商务标和保密信封暂时封存,暗标部分(设计文本文件、电子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等)直接送达评标室。
5.21.2评标产生入围结果后,招标人提前将开标会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全部投标人进行开标会,宣布入围结果、解密号码、开启商务标。
5.22设计方案构思介绍方式
5.22.1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评标委员会介绍其方案的设计思想和理念。
5.22.2投标人在对其设计方案作介绍时,不得透露其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及设计过的项目和代表作品等内容。
5.23评标及开标程序
5.23.1评标及开标按以下步骤进行:
(1)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到齐后,评标组长组织进行启封并编号,各部分文件编号应当一致。
(2)评标委员会听取投标人方案介绍(若有)。
(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评审。
(4)如果有废标提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
(5)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采用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直至产生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无排序的中标候选方案。
(6)评标产生入围结果后,招标人组织全部投标人进行开标会。
①当众开启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
②宣布评标入围名单;
③开启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第5.24.1款)进行审查。
④开标结束后,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开标结果。
(7)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需要进行排序,须进行第二阶段评审。
①投标人自述。
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业绩、信誉及人员能力等情况;
②提问及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其技术文件进行必要的说明和介绍;
③表决投票。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过程,共同表决,以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入围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
(8)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撰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9)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5.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5.24.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函》,且投标人拒绝接受修正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及投标报名或者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
(5)投标人单独以自己名义或以联合体成员名义,同时参加投标的;
(6)曾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前期服务,本次招标前未公开披露其名称的;
(7)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的,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5.25废标情形
5.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采用暗标方式的,投标人在暗标部分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符号,使得能够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
(2)违反规划设计要点,技术经济指标严重失实的;
(3)设计作品发表过或及其他建筑在造型上雷同的;
(4)设计估算(概算)高于招标人规定的设计投资限额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2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和确定原则
5.2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的规定作出不予受理或废标后,使得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视投标情况,作出以下评标结论:
(1)认为投标仍具有竞争的,推荐中标候选人;
(2)认为投标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5.26.2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招标缺乏竞争性,可以不推荐中标候选人,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26.3本次招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已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已有评标结论,无论随后出现何种情形,招标人在本次招标中不再接受另外的中标候选人,除非重新组织招标投标。
5.27评标过程的保密
5.27.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不得有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5.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5.28其它规定
5.28.1若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出现《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及处理办法(试行)》(深建字[2005]159号)列明的各种情形的,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将提请主管部门对相应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
5.28.2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招标人不负担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六、确定中标人
6.29定标原则
6.29.1评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6.29.2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设计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