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党支部规章制度及相关说明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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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党支部规章制度及相关说明docWord格式.docx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会议决定,并得到到会半数人员通过,方为有效。

3、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并当场宣布结果。

4、对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经过协商,可以采取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论证、充分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

或召开扩大范围的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或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请求裁决等方式解决。

(四)会议纪律要求

1、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2、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

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对通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群众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4、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主持人向学校报告,或向全院师生传达。

5、会议有关保密的问题,以及涉及到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违者将向学校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校《系(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文件的要求执行。

7、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诚、务实、简短、高效的健康会风。

 

党员教师联系班级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系党员教师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职能及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我系发展学生党员的数量、质量,同时,为我系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经系党支部研究决定,建立中医系党员联系班级制度。

一、联系班级党员的主要职责

(一)配合辅导员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对教学、管理、生活等方面的反映,掌握学生中的各种动态,并及时向系党支部汇报。

(二)参与指导学生学理论、学党章的活动。

(三)协助辅导员做好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和后进学生的教育等工作,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负责对本班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要求进步同学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对要求进步同学的培养

(1)党员教师对联系班级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在一个月内应找他们谈一次话,鼓励他们在政治上的进步;

(2)在时机成熟时,形成书面材料向系党支部提出,是否可以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员教师是联系班级入党积极分子的指定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接触谈心(每季度至少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并指导他们写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

(3)培养联系人做好考察写实工作,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一次,每半年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上签署考察意见,写实和签署意见时,要优缺点分明,重在指出不足,帮助他们进步,切忌空话套话;

(4)联系人要经常向系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并及时向系党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建议;

(5)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具备发展条件时,及时向系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员教师是联系班级预备党员的指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在介绍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学习状况、家庭情况及个人经历等,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入党介绍人应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并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①要对预备党员提出明确要求,指导他们指定和落实进步规划。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比入党前有明显提高,做到三个不降低,即:

工作责任心和业绩不降低,学习积极性和成绩不降低,综合测评名次不降低。

并把这些作为转正考核的主要指标。

②交给具体工作任务,通过压担子,党员联系群众等措施,让他们直接参与党的工作;

③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按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并促使其按时交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

④指导预备党员接受党内生活的基本训练。

如按照有关制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等。

二、联系班级的具体要求

(一)联系班级老师每季度要到班级不得少于一次,经常参加班级的班会活动。

(二)经常与辅导员保持联系,沟通信息,反馈情况。

(三)参加班级举行的各种重要活动,与学生谈话接触。

三、联系班级党员教师考核

(一)每学期末系党支部负责对联系班级党员教师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的推荐条件之一。

一、党员教师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目的

1、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的建设,增强党员教师的党员意识,接受学生监督,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每一位党员的先进性,以高尚情操、爱岗敬业的精神影响学生,从而树立党员的先进形象,争创一流的党总支和党支部。

2、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和带动全系每一位教职工,从而进一步提高我系教学规范化管理的程度,使我系教学质量更上一个层次。

二、党员教师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方法

1、由系党总支统一印制“党员承诺卡”,规定了党员教师向任课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八点承诺(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2、每学期初,每一位党员教师主动到党总支领取“党员承诺卡”,任课的每一个班级均应有一份;

3、党员教师在所教课程班级(包括实习)的第一次课上,郑重向同学宣读“党员承诺卡”上的八条承诺,并将已签名的“党员承诺卡”交由所在班级的班长保管,接受全班每一位学生的监督;

4、在此期间,系总支设立意见箱,接受每一位教师与每一位学生的监督,认真听取每一份反馈意见。

5、每个学期末由教师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每一位任课的党员教师对其承诺的八点具体实施情况的意见,并让学生填写由系党总支制定的意见反馈表,给每一位党员教师打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二);

6、教师党支部将根据总支意见箱中意见书,座谈会记录及学生填写的意见反馈表,汇总出每位党员教师意见反馈汇总表(附件三),向系总支汇报,并及时反馈到每一位党员教师,以便党员教师及时整改;

7、每年总考核一次,根据学生的意见反馈和打分的情况,总支评选出2—3名党员教师示范岗,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必要奖励,并制作党员教师示范岗牌。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

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十月底前召开。

遇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情况;

6、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教育局党委,以便教育局党委派人参加。

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

要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

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

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教育局党委,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教育局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

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应到会人参加考勤。

  

(2)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党小组长召集和主持。

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

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请参加会议的教育局党委领导或代表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善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

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

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党支部汇报。

  (3)及时反馈。

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敌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打击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为了使民主评议党员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学校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和中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湖南大学医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

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

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

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或两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和评先评优工作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

着重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

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

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

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

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

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

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

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

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

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四、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

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

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五、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党员队伍建立正常的进出口机制,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清除腐败分子。

对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

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

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

劝退时要对其表现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极落后的原因,有没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

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审批后方可劝退。

3、自行脱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

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

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4、限期整改。

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

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

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时间。

  5、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

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

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退党。

党组织对党员的退党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尊重党员的退党权利,允许党员有退党的自由。

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不愿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退党,党组织应予批准。

②党员要求退党,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

③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

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退党,事后又主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可以不做退党处理。

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

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退党,应当及时作出批准退党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错误需要开除党藉的,尽管本人提出退党,也不能按退党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藉。

④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

⑤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退党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岐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①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

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②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③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委审批。

④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⑤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

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的界限

  ①注意把不善于学习,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抵触,不认真履行、执行同已经丧失共产主义信仰和党性立场,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决议区别开来。

②注意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造成党员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区别开来。

③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损失或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

④注意把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实际困难,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能经常参加党的活动,同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八、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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