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6492638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DOCX 页数:61 大小:58.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1页
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

《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6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增槎路西槎路道路和侧石清扫冲洗与河涌保洁项目文档格式.docx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公平竞争承诺书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企业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表

合同条款响应表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缴交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投标服务方案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适用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

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依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年第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取得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传真见投标资料表。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合格的投标人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

3.2.8.符合第三章投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料表。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函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

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函。

.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

.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

投标人必须选定投标人必须选定中国投资担保、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

.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

.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函。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招标文件共七章。

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容如下: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投标邀请

第四章投标资料表

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评分体系和标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所有。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除非依本须知第规定的有必要时或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

8.3.1.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8.3.2.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8.3.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容无任何异议。

招标文件的修改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如在小时之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容、责任围进行报价。

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货币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联合体投标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5.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要求;

15.1.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15.1.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1.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交的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7.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7.3.2.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7.3.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

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撤回其投标;

18.4.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18.4.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8.4.4.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有效期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文件的式样: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六份副本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和目录,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小签,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电子文件用版制作,容包括:

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其中投标报价表,分类报价明细表均要求用软件制作,电子文件用盘或光盘储存。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

.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唱标信封须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人提交的“唱标信封”,应将下列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

()《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开标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原件)及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唱标信封分别单独密封,再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

“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

原件审查文件单独递交(如需)。

.外密封封装均应:

).层及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均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而引起的提前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如果封套未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开标前,由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代表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进行确认。

.原件审查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递交。

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补充、修改的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五、开标与评标

开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由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容。

.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名采购人代表及名经济、技术方面专家组成。

专家从市政府采购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三年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容时除外。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表》。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作出。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

价格的评分详见第六章评分体系与标准;

技术的评分详见第六章评分体系与标准;

商务的评分详见第六章评分体系与标准;

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

详见第六章评分体系与标准。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定标原则与授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结果在法定上进行公告。

公告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发包)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在中标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

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单位。

如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能按时完成技术服务则由排名第二递补,以此类推。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质疑与回复

.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