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产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x
《林产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产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林产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1/23/96137b50-c3f9-433f-8963-f03fed1c20a3/96137b50-c3f9-433f-8963-f03fed1c20a31.gif)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地基本国策,加强对建设用地地科学管理,合理确定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制定本建设用地指标.
第1.0.2条本建设用地指标是编制和审批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工程建设用地规模地依据;
是编审初步设计、核定和审批建设工程用地面积地尺度.
第1.0.3条本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林产工业新建工程工程;
改、扩建工程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本建设用地指标地内容包括工程工程地生产、辅助生产、配套设施和行政管理及厂区生活福利设施等建设用地,不包括厂外工程和生活区地建设用地.
第1.0.5杂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地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和土地管理地法律、法规,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1.0.6条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地建设用地,除应符合本建设用地指标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指标地规定.
第二章合理和节约用地地基本规定
第2.0.1条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地建设,应符合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地规定,确定经济合理地建设规模,使之合理和节约用地.
第2.0.2条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地厂址选择,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利用荒地、劣地地,不应占用耕地、宜林地等经济效益高地土地.
第2.0.3条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地总平面图布置应作多方案比较,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用地地合理性.
第2.0.4条在技术经济合理地条件下,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应尽量采用先进地生产工艺和装备,缩短工艺流程,减少占地面积.
第2.0.5条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建设用地应统筹规划,分期建设工程地用地应分期征用.当后期工程与前期工程在生产流程、运输要求有密切联系而又必须留在厂内时,方可在厂区内预留用地.
第2.0.6条林产工业工程地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场地和设施,尽量减少征地面积.
第2.0.7条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地建设,应坚持贯彻专业化协作地原则,扩大社会化协作范围,减少工程地组成工程.
第2.0.8条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地建、构筑物和运输线路,应按照生产工艺和物料流程,
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合理布置.对生产联系密切、性质近似地车间、仓库和辅助建筑物,在满足合理、经济、安全、卫生条件下,宜建设联合厂(库)房或采用多层厂(库)房,提高建筑系数.
第2.0.9条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地厂区内,应充分利用由建筑物、堆场间防火间距形成地通道,统筹安排道路和管线,以节约建设用地.
第2.0.10条林产工业工程工程地行政管理及厂区生活福利设施用房应适当组合成综合楼,减少建筑物占地.
第三章人造板工程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节·
胶合板厂
第3.1.1条胶合板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一、建设规模:
年产1万m3和2万m3地胶合板厂工程工程.
二、产品方案:
按国家标准地普通胶合板,规格为2440mm×
1220mm×
3.5mm.
三、工艺与主要设备:
采用旋切单板、连续干燥、多层热压工艺,机械化为主地流水线作业.以国产先进地定型设备为主.自国外引进必要地关键设备.
四、工作制度:
胶合板车间年工作280d.日工作按两班制.
五、堆场及库贮量:
胶合板材堆场按两个月地生产需用量;
成品库按一个月地产量.
六、配套设施:
采用外部电源,厂内设置变电、配电、供热设施;
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外运采用汽车运输.
第3.1.2条胶合板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一、生产设施:
包括胶合板车间、备料间、胶合板材堆场及剩余物堆场.
二、辅助生产设施:
包括合成树脂车间、甲醛贮罐和各类库房等.
三、配套设施:
包括变电、配电、供水、供热、排水、厂区道路及各种工程管网、线路等.
四、行政管理及厂区生活福利设施:
包括行政管理办公、电信、保健等用房和单身职工宿舍、职工食堂、招待所、浴池、托儿所等.
第3.1.3条胶合板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1.3地规定.
第3.1.4条胶合板厂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1.4地规定.
第3.1.5条胶合板厂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应高于37%.第二节刨花板厂(车间)第3.2.1条刨花板厂(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产1.5万m3、3.0万m3和5.0万m3地刨花板厂工程工程;
年产0.5万m3地刨花板车间工程工程.
按国家标准地普通刨花板,规格为2440mm×
16mm.
采用削片、刨片、干燥、施胶、铺装成型、热压工艺;
连续化生产.以国内成套先进设备为主.
刨花板车间年工作280d.日工作按三班制.
原料堆场按一个月地生产需用量;
采用外部电源,厂内设置变电、配电、供水、供热设施;
第3.2.2条刨花板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包括刨花板车间、备料间、原料堆场和剩余物堆场.
第3.2.3条刨花板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2.3地规定.
第3.2.4条刨花板厂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2.4地规定.
第3.2.5条年产0.5万m3刨花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包括原料库和成品库.
第3.2.6条年产0.5万m3刨花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1.3hm2;
其单位产量用地2.6m2/m3.
第3.2.7条年产0.5万m3刨花板车间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为:
生产设施4200m2;
辅助生产设施800m2.
第3.2.8条刨花板厂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应高于27%.
第三节中密度纤维板厂
第3.3.1条中密度纤维板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产1.4万m3、3.0万m3和5.0万m3地中密度纤维板厂工程工程.
按国家标准地普通中密度纤维板,规格为2440mm×
采用木片水洗、热磨施胶、铺装成型、多层热压工艺;
连续化生产.主机按引进地国外成套先进设备.
中密度纤维板车间年工作280d.日工作按三班制.
第3.3.2条中密度纤维板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包括中密度纤维板车间、备料间、原料堆场和剩余物堆场.
第3.3.3条中密度纤维板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3.3地规定.
第3.3.4条中密度纤维板厂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3.4地规定.
第3.3.5条中密度纤维板厂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应高于28%.
第四节硬质纤维板车间
第3.4.1条硬质纤维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产硬质纤维板8000m3.
按国家标准地硬质纤维板,规格为2440mm×
3mm.
采用削片热磨、湿法成型、多层热压工艺;
连续化生产.采用国内先进地成套定型设备.
硬质纤维板车间年工作280d.日工作按三班制.
第3.4.2条硬质纤维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一、生产设施;
包括硬质纤维板车间、备料间、原料堆场和剩余物堆场.
第3.4.3条年产8000m3硬质纤维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1.8hm2;
其单位产量用地2.3m2/m3.
第3.4.4条年产8000m3硬质纤维板车间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
生产设施7450m2;
辅助生产设施1100m2.
第3.4.5条硬质纤维板车间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应高于48%.
第五节刨切单板车间
第3.5.1条刨切单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产刨切单板250万m2.
按国家标准地刨切单板,规格为长不小于2450mm;
宽不小于100mm;
厚0.2一0.6mm.
蒸煮、刨切、连续干燥工艺,机械化作业为主;
采用先进设备,刨切机按引进国外先进设备.
刨切单板车间年工作280d.日工作按两班制.
第3.5.2条刨切单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刨切单板车间和剩余物堆场.
原料库和成品库.
第3.5.3条年产250万ma刨切单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为0.8hm2;
其单位产量用地32m2/万m2.
第3.5.4条年产250万m2刨切单板车间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
生产设施2500m2;
辅助生产设施为600m2.
第3.5.5条刨切单板车间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应高于39%.
第六节单板贴面板车间
第3.6.1条单板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产单板贴面板80万m2和150万m2.
以刨花板为基材地单板贴面板,规格为:
2440mm×
l6mm.
三、工艺及主要设备:
单板拼接,整张涂胶,组坯热压工艺,机械化为主地流水线作业.采用国外引进设备.
单板贴面车间年工作280d.日工作按三班制.
五、库贮量:
原料库按一个月地生产需用量;
第3.6.2条单板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单板贴面板车间和剩余物堆场.
第3.6.3条单板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6.3地规定.
第3.6.4条单板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物占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6.4地规定.
第3.6.5条单板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应高于46%.
第七节浸溃纸贴面板车间
第3.7.1条浸渍纸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地:
年产浸渍纸贴面板90万m2和180万m2.
以刨花板为基材地浸渍纸贴面板,规格为2440mm×
16mm.
机械化为主地组坯热压工艺,采用国外引进设备.
浸渍纸贴面板车间年工作280d.日工作按三班制.
第3.7.2条浸渍纸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浸渍纸贴面板车间.
第3.7.3条浸溃纸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7.3地规定.
第3.7.4条浸渍纸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不宜超过表3.7.4地规定.
第3.7.5条浸渍纸贴面板车间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应高于44%.
第四章木材加工工程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节制材厂(车间)
第4.1.1条制材厂(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产锯材5万m3和10万m3地制材厂工程工程;
年产锯材2万m3地制材车间工程工程.
主产品按国家标准规定地特级锯材和普通锯材.
以带锯制材工艺为主,采用国家定型地先进设备.
制材车间年工作280d.10万m3规模制材车间日工作按两班制,其余按一班制.
五、堆场贮量:
原木楞场按三个月生产所需原木耗量;
板院按两个月锯材产量.
制材厂采用外部电、水源,厂内设置供热设施.原木到厂和锯材外运按铁路运输方式,厂区内部采用以叉车为主地运输方式.
第4.1.2条制材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包括制材车间、选材车间、原木楞场及板院.
包括锉锯间、机修车间、剩余物堆场及各类仓库等.
包括变电间、给水泵房、消防蓄水池、污水泵房、采暖锅炉房及烟囱、干煤棚、煤堆场、灰堆场、厂内铁路专用线、厂区道路及各种工程管网、线路等.
四、行政管理及生活福利设施:
第4.1.3条制材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1.3地规定.
第4.1.4条制材厂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1.4地规定.
第4.1.5条年产2万m3制材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翅蛆成;
包括制材车间、选材间、原木楞场及板院.
二、辅助设施:
包括锉锯间、剩余物堆场及锯屑库.
第4.1.6条年产2万m3制材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3.5hm2;
其单位产量用地1.75m2/m3.
第4.1.7条年产2万m3制材车间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为:
生产设施16730m2;
辅助生产设施2750m2.
第4.1.8条制材厂(车间)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不得低于50%.
第二节木材干燥车间
第4.2.1条木材干燥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干燥标准材0.5万m3、1万m3、2万m3和4万m3.
折算成标准材计.标准材为:
红松整边锯材,湿材厚50mm初含水率60%,终含水率12%.
采用强制通风蒸汽加热,周期式干燥法,国内定型地先进设备.
年工作330d旧工作按三班制.
干材库及湿材堆场贮量均按1个月地干燥生产能力.
第4.2.2条木材干燥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木材干燥车间.
包括湿材堆场、干材库等.
第4.2.3条木材干燥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2.3地规定.
第4.2.4条木材干燥车间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2.4地规定.
第4.2.5条木材干燥车间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不得低于50%.
第三节木门窗车间
第4.3.1条木门窗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耗用干燥锯材量0.2万m3、0.5万m3、和1.0万m3.
普通木门窗.
按工序集中方式地流水线生产工艺,采用国家定型地先进设备.
年工作300d.1.0万m3/a规模日工作按两班制,其余按一班制生产.五、仓库贮量:
原料及成品库贮量均按一个月产量计.
第4.3.2条木门窗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木门窗车间.
包括成品库、其他仓库及剩余物堆场等.
第4.3.3条木门窗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3.3地规定.
第4.3.4条木门窗车间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不宜超过表5.4.4地规定.
第4.3
.5条木门窗车间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不得低于50%.
第四节木地板块车间
第4.4,1条木地板块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产实心木地板块10万m2、20万m2和40万m2;
年产镶拼木地板块30万m2和60万m2.
实心木地板块规格按300mm×
50mm×
16mm;
镶拼木地板块规格按150mmX150mmX8mm.
以连续生产线方式,采用国内定型地先进设备.
年工作300d.30万m,规模及其以下日工作按一班制;
40万m2规模及其以上日工作按两班制.
五、仓库贮量:
成品库贮量按1个月产量计.
第4.4.2条木地板块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地板块车间.
包括成品库及其他库房.
第4.4.3条地板块车间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4.3地规定.
第4.4.4条木地板块车间工程工程地分项建(构)筑物占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4.4地规定.
第4.4.5条木地板块车间工程工程地建筑系数不得低于50%.第五章林产化学工程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节松脂加工厂
第5.1.1条松脂加工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系按下列技术条件编制.
年产松香3000t和6000t地松脂加工厂工程工程.
符合国家标准地松香、松节油.
采用连续蒸汽法和国产先进设备.
松脂加工车间年工作200d.日工作按三班制.
贮脂池按两个月生产需用量;
松香成品堆场和松节油库按15d地需用量.化工及五金材料库按两个月地需用量.
采用外部电源,厂内设置变、配电、供水、供热及排水设施;
原材料到厂和产品外运采用汽车运输.
第5.1.2条松脂加工厂工程工程建设用地,由下列主要工程设施地用地组成.
包括松脂加工车间、贮脂间和松香冷却间.
包括松香包装桶制造及机修车间、化验室、废水处理池和各类库房、堆场等.
三、配套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