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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程序Word文件下载.docx

一是组织落实,建立一套完整的设备管理体系,既管生产的安全,又要管机械的安全。

作业现场也要有人分管机械的安全;

二要内容落实,机械管理的内容和责任要落实到各项制度中,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落实到作业生产的实践活动中。

3.2 编制安全作业技术措施

对于机械化作业中的重大吊装方案,重要机械拆装方案,大型机械的转运、改造方案,特大、特重物件的运输,危险地段的作业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机械安全运行的影响等等,都要编制安全作业、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以确保作业、生产和机械的安全。

对机械应按要求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以加强和提高机械的安全防护能力。

在机械修理、保养中要制定安全作业技术措施,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

3.3 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3.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重、超压、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3.2 

听从作业人员指挥,正确操作机械。

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3.3 

起重机械应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上有关规定和“十不吊”等有关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3.3.4 搞好文明生产,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

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3.3.5 随时注意机械的仪表指示、起吊信号和标志等,认真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3.3.6 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3.7 严格电气设备的使用规程,非本机人员不得启动开关,严禁使用不合要求的熔丝及用铜、铁丝带替熔丝,离开岗位时应切断电源,发生问题时,应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3.8 作业场地的地面和周围环境应能保证机械安全工作,进入作业地点的道路应能保证机械安全通过,必要时应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3.9 每天关心天气预报,尤其在大风季节及时作好防风措施,提高吊机抗风能力;

3.4 开展机械安全教育与宣传

对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

在每次安全生产教育中都应有机械安全教育的内容。

广泛宣传,增强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5.加强机械设备各类机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机务人员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培养合格的管理、技术、操作、维修、保养人才;

3.6认真搞好机械安全检查活动

3.6.1 机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装置的检查,主要是消除机械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6.2 机械安全生产检查,主要使用前、作业中和收车后的检查,措施是否能确保机械安全生产;

3.6.3 机械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

坚持推行定期检查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各分中心每月组织一次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

检查、信息反馈、隐患消除、质量认可,各分中心要有书面记录,落实责任。

3.7 从严抓安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做到“四不放过”,属于机械责任事故的,处罚要严,认真吸取经验教训;

对在事故预防上做出突出成绩的适当予以奖励,做到赏罚分明,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

3.8 

锅炉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其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执行。

附;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4.1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 各部门使用的机械必须做到正确合理使用,努力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充分发挥机械化作业的优势。

2 机械使用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并将主要机械的操作规程张贴上墙。

3 严格执行机械走合期的规定,新机械和大修后的机械必须按要求进行磨合。

原厂有规定的,按原厂规定;

无规定的,走合期内负荷减少20%,汽车时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不得超载行车,牵引车在走合期内牵引重车皮不得超过四节,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顶送速度不得超过7公里/小时,违着按《河北中储物流中心安全体系》中的相关规定处罚。

走合期内各安全阀、溢流阀限速装置等不得随意拆除或调整,经常注意检查各部运转情况及工作温度、油压,发现不正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

走合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清洗各滤清器,更换润滑油,填写走合期记录并存档。

4 机械、车辆在使用中要做到:

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五良好(调整、紧固、润滑、各部件、安全)。

机械发生故障后,操作人员应亲自向有关人员汇报,讲清故障原因,故障部位,按规定办理《机械修理派工单》。

修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修理人员,了解修理进度,对不同工种的修理项目主动做好牵头联系工作;

做好监修工作,确保修理质量。

5 机械、车辆停用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将燃油、润滑油加足,电瓶充电,保持机械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使之能随时投入工作,长时间停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腐、防盗、防火、防潮湿,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6 冬季使用机械要求:

6.1入冬后做好冬季使用的预热、防寒设施的准备工作,并做好换季保养。

6.2冬季未使用防冻液的机械,每次使用后应放尽冷却水,以防冻坏机械。

6.3冬季停放不用的机械,应清除存水,蓄电池取下定期充电,发动机应定期发动。

厉行节约,对燃料、润滑油、工器具实行限额领料并实行单机核算。

4.2机务人员的培训与操作证管理制度

1 技术培训

1.1 加强技术业务培训是提高机务人员素质和机械设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综合部会同各分中心制定各类机务人员的培训计划。

1.2 中心分别组织各类机务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分中心要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进修条件。

1.3 各类机务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应登记存档。

1.4 简单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或相当于初中文化水平,复杂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和机械管理员应具备相当于高中文化水平,重要机械设备或进口大型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拥有机械设备较多的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具有中专以上专业文化水平。

2 技术业务培训的组织

2.1 各分中心应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作业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2.2 对操作、保养、修理人员采取岗位练兵、专业培训、技术比武等方式,分机种、工种组织培训和苦练基本功。

提倡尊师爱徒,互教互学,做到要求明确、标准具体、精益求精、一专多能。

2.3 对机械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采取在职学习、短期培训、专题研究和专科进修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2.4 综合管理部分管机械的人员制定分中心机械管理员的技术培训计划。

2.5 各分中心应着重组织机械专业技术、管理、操作、安装维修、检验、起重指挥等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国产新型机械和一般进口机械的使用、保养及修理培训。

组织培训应本着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3 机械设备操作证的管理

3.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省、市技术监督机局培训和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员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

,并定期参加证件审验。

3.3 操作大型机械和重要机械一般由本单位职工操作,如遇特除情况使用非本单位人员时应由分中心经理签字,报物流保障部审核并备案。

3.4 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作业。

3.5 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造成事故单位领导负全部责任。

4.3机械“三定制度”

1 对机械实行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制度是机械使用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各机械拥有单位要通过“三定”制度,把人、机固定下来,确保机械使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每项工作都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做到人人有岗位,事事有专职,台台设备有人管理,责任到位。

2 一人操作一台或多台机械设备即为该机械设备负责人,承担班长职责。

3 班组共同使用的设备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由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设专人负责。

4 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设备应任命一人为总负责人。

5 对主要机械设备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

6 实行多班作业,临时代理作业的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交底。

4.4机械操作交接班制度

机械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2 机械使用二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 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4 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5 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6 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

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 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8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9.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9.1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9.2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0 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1 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4.5起重机械操作监护制度

1 目的与使用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机械管理,加大防范机械事故的力度,确保机械设备事故零目标的实现,规范机械操作监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实施细则

2.1 起重机械每班操作工不得少于3名,驾驶员1名,司索工2人。

2.3 重大及危险起重机械作业项目,除指定专职监护人外,专职安全员必须到场指导监护。

2.4 参与作业的起重工负有与监护人同样的相互监护责任。

2.5 龙门式起重机的监护人应监护地面电缆收放是否正常,行走轨道上及作业区域内是否有障碍物,作业过程中是否会碰到他人及设备等,并负责将无关人员劝离危险区域,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拉下紧急开关或电源开关。

监护人不得呆在操作室内。

2.6 移动式起重机的监护人应着重监护好吊车的整机稳定性、支腿的可靠性、回转或行走过程中是否碰到他人或障碍物,并负责将无关人员劝离危险区域。

4.6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保养的原则和要求

1.1 机械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1.2 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正确使用,严禁野蛮操作,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3 各班组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设备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4 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

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

1.5 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保养质量,并进行奖优罚劣。

2 保养作业的实施和监督

2.1 机械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2.2 例行保养是在机械运行的前后及过程中进行的清洁和检查,主要检查要害、易损零部件(如机械安全装置)的情况,冷却液、润滑剂、燃油量、仪表指示等。

例行保养由操作人员自行完成,并认真填写《机械例行保养记录》。

2.3 定期保养:

根据机械实际运行时间,普遍进行清洁、紧固和润滑作业,以检查、调整为中心,保持机械各总成、机构、零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2.4 其他保养

2.4.1 换季保养:

主要内容是更换适用季节的润滑油、燃油,采取防冻措施,增加防冻设施等。

由使用部门组织安排、检查、监督。

2.4.2 走合期保养:

新机及大修竣工机械走合期结束后必须进行走合期保养,主要内容是清洗、紧固、调整及更换润滑油,由使用部门完成,技术员、机管员检查。

2.4.3 停放保养:

停用及封存机械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

2.5 保养计划完成后要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并编写有关资料,做到记录齐全、真实。

4.7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1 机械设备检查是促进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确保安全生产,改进服务态度的有效措施。

1.2 机械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机械技术状况、附件、备品工具、资料、记录、保养、操作、消耗、质量等情况,并对机械使用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1.2.1 检查机械使用单位对于机械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重视机械管理工作,并纳入议事日程;

1.2.2 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1.2.3 检查管理机构和机务人员配备情况;

1.2.4 检查技术培训及各级机务人员素质情况;

1.2.5 检查机械技术状况及完好率、利用率情况;

1.2.6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情况;

1.2.7 检查机械使用维修的运行效果。

1.3 机械检查的组织实施

1.3.1每季度综合管理部组织由各机械使用单位参加的机械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定人定质限期解决。

1.3.2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凡不按规定要求组织机械检查或检查不细,存在问题未解决,发生机械事故的,对有关人员按失职追究责任。

2 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2.1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制度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包括年度检查、季度检查、月度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2.2 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3 每季度进行的检查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2.3.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3.2 吊钩有无损伤;

2.3.3 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3.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3.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3.6 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3.7 轨道的安全状况;

道轨的接地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3.8钢结构、传动机构的检查;

2.3.9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

2.3.10大型起重机械的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情况;

2.3.11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维修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2.4 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2.4.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4.2 吊钩有无损伤;

2.4.3 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4.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4.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4.6 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5 每周检查项目

2.5.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2.5.2 钢丝绳、滑轮组、索具等有无损伤;

2.5.3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5.4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

2.6 每日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

2.6.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等;

2.6.2 轨道的安全状况;

2.6.3 钢丝绳、吊索、吊具的安全状况。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作业。

2.7 起重机械在必须的情况下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更换安全准用证。

2.8 新购、大修、技术改造的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检验部门自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调试与技术试验,未经调试与技术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2.9新购机械设备的调试与技术试验由中心综合管理部组织;

2.10验合格后,填写技术试验报告。

交付使用单位前,安装方和使用方签署交接手续。

4.10机械设备报废及处置规定

1 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机械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1.1 主要结构、机件已损坏到不堪使用,虽经大修理其性能已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

1.2 机械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出正常25%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1.3 修理费用高达原值一半以上,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1.4 因意外灾害或突然事故使机械遭受严重破坏,恢复到原来性能不如更新经济。

1.5 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来源。

1.6 早期购置且未有设计资质或生产许可证的的产品。

1.7 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

2 机械报废手续

2.1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及时提出报废申请,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

2.3 

报废申请未批准之前的机械设备属于待报废机械,由各部门妥善保管,不得将零件拆作它用。

4.11机械设备挡案管理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都必须建立档案(生产厂商、生产日期、出厂日期、及厂家联系电话)。

2机械设备的构造、理论、操作及注意事项,机械说明书、设计图纸等。

3机械设备的使用年限、维修、更换配件的生产厂家及配件质量的相关材料,周检、季检、年检的记录材料。

4严格材料借阅制度,凡有借阅档案材料必须按时交回,不得丢失、涂抹、更改、损坏。

4.12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凡由作业机械设备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1 机械设备事故的分类

1. 

1特大事故;

1.1.1死亡三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1.1.2死亡、重伤十人以上

1.1.3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

1.2重大事故;

1.2.1死亡一人以上

1.2.2死亡、重伤五人以上

1.2.3直接经济损二十万元以上。

3大事故;

1.3.1无死亡

1.3.2重伤三人人以上

1.3.3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

1.4.一般事故;

1.4.1无死亡、

 1.4.2重伤二人以下

1.4. 

3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元以上。

1.5等级事故;

无死亡和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五百元以上

1.6轻微事故;

无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五百元(含五百元)以下的事故,中心根据事故情况按总公司有关条例处理,并且记录在案。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原则: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应立即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科学、严肃、认真。

2 机械设备事故处罚:

2.1发生损失在五百元以下的轻微机械设备事故按责任大小扣有关责任者100~1000元;

2.2 等级事故、一般机械设备事故扣有关责任者500~5000元;

3.3 大、重大、特大机械设备事故扣有关责任者1000~10000元;

有关责任人交人力资源待岗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为综合管理部

200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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