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6456278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1.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文档格式.docx

  2.2.2三肢瘫(肌力2级)。

  2.2.3截瘫或偏瘫(肌力1级)。

  2.2.4截瘫(肌力2级)伴二便失禁。

  2.2.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2.6双眼球缺失。

  2.2.7双眼盲目5级。

  2.2.8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级。

  2.2.9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完全性缺损。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肺功能重度损伤。

心功能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Ⅱ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重度肝功能损害。

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Budd-Chiari综合征。

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四肢大关节中(如肩、髋、膝、肘、腕、踝)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二肢(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2.3三级残疾

  2.3.1重度智力障碍。

  2.3.2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3.3三肢瘫或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

  2.3.4截瘫、偏瘫(肌力2级)。

  2.3.5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2.3.6面部瘢痕8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3.7面部重度毁容。

  2.3.8双眼盲目4级。

  2.3.9一眼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盲目3级。

双眼视野≤8%(或半径≤5°

)。

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或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咽喉损伤致呼吸困难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气管损伤致呼吸困难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心功能Ⅲ级。

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小肠切除3、4以上,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肝切除3、4以上。

胰腺全切除。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双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上肢在肘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双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双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或二肢功能完全丧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80%以上。

  2.4四肢残疾

  2.4.1三肢瘫或四肢瘫(二肢肌力3级)。

  2.4.2截瘫、偏瘫(肌力3级)。

  2.4.3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2.4.4重度外伤性癫痫。

  2.4.5面部瘢痕6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4.6双眼盲目3级。

  2.4.7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视野≤24%(或半径≤15°

  2.4.8双眼视野≤16%(或半径≤10°

  2.4.9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一侧上颌骨缺损1/2以上。

下颌骨缺损达6厘米以上。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不能张口。

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一侧全肺切除。

一侧胸廓成形术(切除6根肋骨以上)。

双侧肺叶切除。

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

小肠切除3/4,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肝脏切除23以上。

胰腺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膀胱全切除。

双侧肾上腺缺失。

阴茎和双侧睾丸全部缺失。

未成年人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幼女双侧卵巢缺失或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幼女会阴、阴道严重损伤致瘢痕挛缩、畸形,手术难以修复。

双手十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双手掌缺失90%以上。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70%以上。

  2.5五级残疾

  2.5.1中度智力障碍。

  2.5.2单肢瘫(肌力1级)。

  2.5.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2.5.4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5.5双侧面神经完全麻痹。

  2.5.6重度尿崩症。

  2.5.7面部瘢痕4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2.5.8面部中度毁容。

  2.5.9双眼低视力2级。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双眼视野≤32%(或半径≤20°

双耳听力损失≥81dBHL。

两肺叶切除术。

肺叶切除后并胸廓畸形,伴呼吸困难Ⅱ级。

呼吸困难Ⅲ级。

肺功能中度损伤。

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食管狭窄,仅能进流食。

全胃切除。

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

重度肛门失禁。

中度肝功能损害。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基本正常。

重度排尿障碍。

永久性膀胱造瘘。

神经源性膀胱残余尿≥50毫升。

阴径大部分缺失或严重畸形。

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双侧卵巢切除。

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阴道闭锁。

环椎骨折脱位或枢椎齿突骨折,遗留脊髓压迫症状和体征。

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

双手掌缺失70%以上。

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

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

双足在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60%以上。

  2.6六级残疾

  2.6.1中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6.2四肢瘫(肌力4级)。

  2.6.3单肢瘫(肌力2级)。

  2.6.4不完全性失语。

  2.6.5中度外伤性癫痫。

  2.6.6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2.6.7双侧前庭功能完全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行走。

  2.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2.6.9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影响容貌。

一眼低视力2级,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

一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上睑下垂部分遮盖瞳孔。

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双耳听力损失≥71dBHL。

上、下颌骨部分缺损致牙齿缺失12枚以上。

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心律失常安装起搏器后。

食道狭窄,仅能进半流食。

肝切除1/2以上。

胰切除1/2以上。

未成年人或青年脾切除。

腹壁组织缺损大于腹壁的1/4。

尿道瘘不能修复。

睾丸损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脊柱骨折畸形愈合,遗有颈部或胸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功能丧失80%以上。

双手掌缺失50%以上。

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

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

肩、肘、腕关节中二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50%以上。

  2.7七级残疾

  2.7.1轻度智力障碍。

  2.7.2三肢瘫(肌力4级)。

  2.7.3单肢瘫(肌力3级)。

  2.7.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2.7.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7.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2.7.7中度尿崩症。

  2.7.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2.7.9面部轻度毁容。

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双眼低视力1级。

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

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舌体缺失1/2以上。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

器质性失音。

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一肺叶切除。

肺功能轻度损伤。

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肝切除1/3以上。

轻度肝功能损害。

胰切除1/3以上。

小肠(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

结肠大部分切除。

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一侧肾切除。

肾损伤性高血压。

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改道术。

膀胱大部分切除术。

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

阴道瘢痕狭窄(不能通过两横指)。

骨盆环骨折畸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m以上。

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

双手掌缺失30%以上。

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

40°

或旋转>

下肢骨折,遗有8cm以上短缩畸形。

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丧失。

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

  2.8八级残疾

  2.8.1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

  2.8.2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2.8.3动眼神经完全性麻痹。

  2.8.4双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2.8.5面部瘢痕20cm2以上,影响容貌。

  2.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2.8.7鼻尖及一侧鼻翼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

  2.8.8一眼盲目4级,或视野半径≤5°

  2.8.9双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双眼视野≤64%(或半径≤40°

双眼偏盲。

双侧耳廓缺失或重度畸形70%以上。

一耳听力损失≥9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56dBHL。

双侧颞下颌关节损伤,张口困难Ⅱ度。

牙齿脱落14枚以上。

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肺段切除。

心功能Ⅱ级。

器质性心律失常。

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食管重建术。

胃大部分切除。

小肠切除1/3以上,保留回盲部。

胆道损伤,胆肠吻合。

胰切除1/3以下。

脾摘除(成年人)。

结肠切除1/2以上。

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瘘。

尿道狭窄需定期扩张。

一侧肾上腺缺失。

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阴径头完全缺失。

女性双侧乳房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双侧输卵管缺损不能修复。

脊柱两个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均大于12者。

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遗有功能障碍。

骨盆环、髋臼骨折畸形愈合导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6cm以上。

双手十指缺失25%以上或功能丧失40%以上。

双手掌缺失20%以上。

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骨折,成角>

30°

一下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畸形。

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一长骨骨折后骨折不愈合。

一长骨骨折后并发慢性骨髓炎不愈。

股骨头缺血坏死。

四肢大关节中一关节行人工关节置换术,遗留功能障碍。

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75%以上。

双侧足弓结构破坏。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以上。

  2.9九级残疾

  2.9.1单肢瘫(肌力4级)。

  2.9.2颅盖骨缺损25cm2以上。

  2.9.3轻度外伤性癫痫。

  2.9.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2.9.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2.9.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2.9.7轻度尿崩症。

  2.9.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2.9.9面部瘢痕15cm2以上,影响容貌。

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双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一侧鼻翼缺失或严重畸形。

上唇或下唇缺损1/3以上,或上、下唇缺损累计超过上唇的1/2以上。

一眼低视力2级。

一侧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双眼睑部分遮盖瞳孔或畸形,影响容貌或功能。

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一耳缺失或畸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40%以上。

一耳听力损失≥7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牙齿脱落7枚以上。

舌体缺失13以上。

器质性声音嘶哑。

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支气管成形术。

呼吸困难Ⅱ级。

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心脏异物经手术治疗。

食道部分切除术后不影响进食。

胃部分切除。

肝切除13以上。

胆道修补术。

胆囊切除。

胰修补术。

脾脏部分切除。

小肠切除小于13。

腹壁缺损10cm2以上。

轻度肛门失禁。

一侧肾部分切除。

输尿管修补术。

膀胱部分切除。

尿道修补术。

一侧睾丸切除。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一侧输卵管切除,或一侧卵巢切除。

阴道成形术。

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

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

3.5mm、角度位移>

11°

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

3mm、角度位移>

10°

,或第五腰椎与骶椎发生水平位移>

4mm、角度位移>

12°

椎体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23以上。

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4cm以上。

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分离合并骶髂关节脱位。

双手指缺失10%或功能丧失20%以上。

双手掌缺失10%以上。

上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畸形。

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20°

  2.10十级残疾

  2.10.1边缘智能状态。

  2.10.2人格改变。

  2.10.3颅骨缺失6cm2以上。

  2.10.4颅脑损伤经开颅手术治疗(单纯减压术除外)。

  2.10.5脑脊液漏修补术后。

  2.10.6双侧前庭功能障碍。

  2.10.7颅内异物。

  2.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野半径≤20°

一侧上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

一侧眼睑畸形,影响容貌及功能。

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

以上。

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

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治疗。

外伤性青光眼,需药物维持治疗。

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一耳缺失(或畸形)1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以上。

一耳听力损失≥56dBHL。

颞下颌关节损失,张口困难Ⅰ级。

牙齿脱落4枚以上。

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2.10十级残疾

胸导管损伤。

肺修补术或异物经手术治疗。

膈肌修补术。

食道、胃、肠修补术。

肝、脾修补术。

肾修补术。

轻度排尿障碍。

膀胱修补术。

一侧输精管缺失不能修复。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子宫、卵巢、输卵管修补术。

枢椎齿突骨折。

颈椎骨折后遗有后纵韧带骨化。

脊椎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以上。

椎体骨折(压缩性、撕脱性骨折除外)。

骨盆骨折畸形愈合。

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丧失5%以上。

一手掌缺失5%以上。

上肢骨折,遗有2cm以上短缩畸形。

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

下肢骨折遗有短缩畸形。

一侧髌骨切除。

一侧半月板切除。

一侧膝关节附韧带完全断裂。

膝关节内或外翻畸形>

,或反屈畸形。

未成年人长骨骨骺骨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