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级包括SPF级大小鼠实验室管理操作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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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实验者)自行携入的仪器或其他贵重设备名称
动物实验起止时间
实验期间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共同遵守动物实验中心管理制度及协议说明,双方主要责任:
甲方(动物实验中心)负责内容乙方(实验者)负责内容
乙方预付甲方费用
实验结束经费决算情况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大、小鼠品种、品系引进动物实验中心前的级别核对、动物检查及传递仓传入规定
(一)外购的大、小鼠品系,需查明该生产单位是否具备该动物生产合格(许可)证,如不具备合法证明,则立即退回。
(二)动物运输盒、箱包装是否符号该级别要求,如发现有破漏等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情况,则立即退回。
(三)如怀疑品系动物不合要求或不健康,则应立即向法定检测机构要求鉴定,如确属不合格或以次充好,则将该批动物全数退回,并通报上级动物管理委员会严肃处理。
(四)在以上三点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将动物连同包装盒一起送入传递仓,不得在送入之前将动物包装盒打开。
(五)动物连同合格的包装盒放入传递仓后,即喷洒过氧乙酸等空气消毒剂,随后关上传递仓门,开启紫外线消毒20分钟,然后打开实验室内传递仓窗门,连盒进入实验室,取出动物入笼架。
SPF级动物实验室或有层流柜的实验室,则应把装有动物的盒、箱放入层流柜的操作层,或超净工作台(先启动层流柜或超净工作台)中,方可打开盒、箱,取出动物。
第三条动物实验人员须知
(一)进行动物实验,应事先与我中心订立协议书。
(二)实验中必须的器件、物品均需严格消毒后由传递仓进入,并按照传递仓的进入程序操作,非实验所需的一切物品严禁带人实验室内。
传递仓使用规定:
物品传递仓是传送实验动物、各种灭菌物品及更换替下的物品的专用通道,严禁随意开启,开而不关或改作其他用途。
使用传递仓须内外两人配合进行,仓门应先关后开,内外仓门严禁同时开启。
传递仓使用方法如下:
1、动物传入:
开启外门→消毒液喷洒仓内→放入动物运输罐(盒→喷液→关闭外门(按铃)→开启内门并喷洒消毒液→传入饲育室(实验室)
2、动物传出:
开启内门→喷液→防入动物运输罐(盒)→关闭内门(按铃)→开启外门→传出
3、灭菌物品传入:
开启外门→喷液→去除外包布(两层包布)→放人仓内→喷液→关闭外门→开紫外线灯(≥30’后按铃)→关紫外线灯→开启内门→传入饲育室(实验室)
4、物品传出:
开紫外线灯(≥30’)→关紫外线灯→开启内门→放入送出物品→关闭内门(按铃)→开启外门→搬出物品→喷液→关闭外门→开紫外线灯
(三)实验人员进入动物实验室,需根据实验室不同结构、不同的级别按照动物实验室规定的程序进入,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批评,直至取消实验资格。
1、SPF级小鼠动物实验人员进入程序(单走廊结构,内设层流架):
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
穿专用工作服
操作时,手不可直接接触动物和消毒灭菌过的物品。
操作前必须戴上灭菌过的完好乳胶手套或消毒过的浸塑手套。
操作中,手套不能接触层流架外未经消毒灭菌的物品。
操作时,层流架和超净工作台风机电压调至200~220V;
非操作时的静态风机工作电压调至70~110V。
层流架各笼位的密封窗不要多扇同时开启,并应随时关闭。
操作顺序: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
必须将动物饲育盒连过滤帽一起迅速到超净工作台内,然后打开过滤帽进行操作。
加水喂料:
灭菌水先进行PH3.0酸化,再分装入100ml饮水瓶。
饮水瓶应及时更换,防止漏水、断水。
灭菌的饲料拆包后要一次喂完,饲料要保持新鲜,灭菌饲料贮藏不超过一周。
更换笼具:
小鼠饲育盒每周更换一次,过滤帽每两周更换一次。
更换笼具时用消毒液擦拭层流架内各壁表面。
提取动物用消毒液浸泡过的镊子(多把镊子轮换使用)。
更换下的笼器具和废弃物从污物走廊或传递窗送出,交我中心动物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理。
2、清洁级大鼠动物实验人员进入程序(全新风双走廊结构):
穿戴实验室专用工作衣
更衣室←————→风淋室←——→动物实验室
3、清洁级大鼠动物实验人员进入程序(全新风双走廊结构):
穿戴实验室
更衣室←————→风淋室→清洁走廊→动物实验室→缓冲室
专用工作衣
→污物走廊→更衣室
其余操作参照SPF动物实验。
(四)实验者原则上应每天进入动物实验室观察,如发现有动物异常应及时处理,如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转告动物实验管理人员。
(五)动物的排泄物和废料由实验者清除汇总,实验结束后,通过缓冲室带出,交实验动物室管理人员处理。
(六)非实验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动物实验室。
(七)实验后,不必要的仪器、物品、样本或死亡的动物,应在离开实验室时带出(通过缓冲室随身带出),死亡的动物应交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处理。
(八)实验者应正确估计实验时间,如超时,应事先通知动物实验室管理人员。
(九)实验者不得动用非本课题动物,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实验者不得擅自搬动动物实验室内的设备,如有损坏者,按价赔偿。
(十一)动物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
在节假日和寒暑假假期内需连续进行实验者,应事先与动物中心联系约定时间,以便安排值班。
(十二)实验全部结束,实验者应立即通知动物实验室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清理、消毒、结帐并做好迎接新课题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仪器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规定
(一)对于连续使用的设备,在每次实验后作一次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隐患。
(二)对于不连续使用的仪器,需每月通电或模拟使用一次。
(三)对精密小型仪器则每两周模拟使用一次,并及时调整零点。
(四)如发现设备和仪器有故障及时报修。
(五)设施、设备和仪器的操作使用和检查保养,必须先看懂使用说明书,严格按操作、检查程序进行。
(六)大型设施、设备和仪器必须要有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七)所有设备和仪器均有专人保管。
第八条实验室环境主要参数的例行观察记录
(一)每天由值班人员观察并记录动物实验中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二)大、小鼠要求室内温度保持在20~24℃之间。
(三)裸鼠要求室内温度保持在25~28℃之间。
(四)每月作一次气流和照度测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五)发现温度过高或过底时及时调整。
第九条动物健康状况的间接观察和发现异常情况的处理规定
(一)动物在实验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实验中心负责人。
(二)对动物不明原因的死亡,在得到实验方的同意后作必要的尸体解剖,查明原因。
(三)如发现尚未进行实验的动物表现异常,应及时隔离,并追查动物来源。
(四)如动物经检查后,发现有烈性传染病的感染,应立即隔离处死,并视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与其同单元的动物群,动物实验中心需严格消毒。
对一般病例则按规定处理。
第十条实验后大、小鼠处死的方法
根据国家科委八八年2号令第二十九条,不得戏弄和虐待实验动物的规定,大、小鼠处死的常用方法为:
(一)大鼠用重力击脑处死法。
(二)小鼠用颈椎脱臼处死法。
第十一条动物废物处理
(一)动物的废物应统一置于规定地方倾倒,并有专人负责处理。
(二)动物废物处置场或处置箱远离动物饲养区和实验区,并有专人消毒灭菌。
(三)废物应与动物尸体分开处理。
(四)动物尸体一定要焚烧,其他废物可作焚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丢弃或其他相应方法处理,以不污染环境为原则。
(五)对于有特殊试验的实验动物排泄物,要有专人负责按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动物实验卡片、日记及大型设备运转使用记录
(一)动物实验中心管理人员需相对固定,并每天记录实验中心的情况,如动物的死亡和表现异常、缺水断食、仪器设备故障等。
(二)每只实验动物笼、盒上必须挂有专用卡片,标明实验课题的名称、笼、盒内动物的品种(品系)、性别及只数、实验开始日期及实验者的姓名等。
(三)记录作为实验中心工作档案,在一定的时间内保存备案。
(五)大型设备如高压消毒锅等,每次使用后作使用时间记录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情况记录。
(六)记录者完成记录后应签名。
(七)记录应简要明了,尽量使用专业术语。
(八)保持大型设备整洁无尘。
第十三条实验中心的例行清洁卫生和例行消毒规定
(一)实验中心内环境需符合该动物级别的要求。
外环境需整洁,及时处理污迹。
(二)实验结束后对相应的实验设施作一次清洁消毒,再次实验前作一次加强消毒。
(三)对外环境每周进行一次消毒性大扫除。
(四)常用消毒剂应每周更换,以保证其消毒性能可靠。
(五)消毒前后的物品应严格分开保存。
(六)每隔一定时间更换消毒剂品种,以防抗药性。
第十四条动物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劳动纪律)
(一)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贵重制度和本中心考勤考核制度,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
(二)对校内外实验者做好热情接待和仔细的解释工作。
(三)督促实验者执行有关的操作规程。
(四)严格执行各种灭菌物品的操作规程。
(五)对于实验中发生的意外或事故,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实验协议书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六)不得以各种名目索取实验者的财物,违反者则严肃处理。
(七)定时做好动物实验中心内外整洁工作。
(八)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动物死亡的,应作必要处理。
(九)每次动物实验前应签订协议,实验后应作好实验登记,并按规定及时收取实验费,转入帐内。
(十)管理工作人员应熟悉使用实验中心的有关设备,定期自行维护保养,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协助专业人员维修。
动物手术室管理细则
第一条动物手术项目协议的签约程序
(一)为了保证动物手术项目的科学性、精确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实验者在进行动物手术项目前,应与实验动物科学部动物实验室订立项目协议书。
(二)协议中,实验动物科学部动物实验室为甲方,教研室或课题组为乙方。
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主管签名或盖章后方始生效。
第二条动物手术室实验操作人员须知
(一)动物实验室负责提供实验所需合格动物和饲养,术前检疫,术后监护,实验后动物的处置及手术室的全面整理和消毒。
(二)实验人员负责动物实验手术及操作,术前、术后动物观察,实验记录,专业实验室的整洁和协助术后大动物的监护及处理。
(三)由于实验方案或操作不当以及不遵守操作规范,污染伤口和引起动物的死亡,
由实验人员承担责任。
(四)如有不可预料或不可抗衡的事故发生,而致实验失败,则由双方谅解协商解决。
(五)手术实验人员需严格按动物实验中心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时间,进入手术室工作,并遵守手术室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者,动物实验中心可拒绝实验人员进入,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应由实验人员承担。
(六)原则上动物实验人员不直接参加手术实验操作,以避免交叉污染,影响实验结果。
(七)动物手术室租借费用,应按规定标准收费并及时由实验人员划入动物实验中心专用帐务内,先划后用。
第三条动物手术室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规定
(一)动物手术室设施、设备和仪器应由甲方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二)实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爱护手术室设施、设备和仪器,并按规定进行使用和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擅自搬动手术室内的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若故意所损坏者,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手术室备有三相和单相电源插座,为了人身安全和防止仪器烧毁,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第四条动物手术室的清洁卫生及消毒规定
(一)实验人员进入手术室,必须穿戴好工作衣帽、口罩,穿专用工作鞋;
手术前必须戴上完好的灭菌过的乳胶手套或消毒过的浸塑手套。
(二)实验结束后,拖净地板,整理好手术台,开紫外灯消毒半小时。
(三)动物的排泄物和废料及动物尸体,由实验者清除汇总叫动物手术室管理人员处理。
(四)实验人员应爱护手术室的洁净环境,严禁有色消毒药水及试剂泼洒污染地面。
第五条动物手术室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提供实验所需的合格动物和饲养,术前检疫,术后监护,实验后动物的监护处理及手术室的全面整理和消毒。
(二)配合实验人员如期完成手术实验项目。
(三)督促实验人员遵守手术室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者,手术室管理人员拒绝实验人员进入,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者承担。
(四)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手术室管理制度。
(五)术后监护中,发现动物异常和死亡,应在发现后3小时内通知实验人员共同处理后事。
(六)做好动物手术室工作记录。
(七)实验全部结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理、消毒手术室,及时结帐并做好迎接新课题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动物手术室工作记录
(一)动物实验合作协议书
(二)项目日程安排表
(三)术后动物标牌设置及记录
(四)动物手术后每日情况记录
(五)动物实验结果登记
普通级实验兔饲养和兔实验室观察饲养操作细则
第一条实验兔引进验收标准及收发制度
(一)实验兔引进验收标准
1、体格健壮,外型正常,肥度适中,四肢有力,运动活波。
2、体重2Kg以上,雌雄大致各半,未做过实验。
3、眼睛鲜明有精神,无分泌物,背毛光泽,紧贴身体,不脱毛。
4、肛门干净,粪便正常,不拉稀,无粘液。
呼吸正常,鼻孔干净无分泌物。
5、门齿整齐,不流口涎。
耳内干净,无耳疥。
脚爪短,颜色鲜红,无疥癣。
6、有特殊要求者,按实验需要引进验收。
(二)收发制度
1、按计划普通级实验兔由实验动物中心负责适时引进。
2、实验兔引进后,当天或隔天由兽医负责验收。
3、实验者凭签发的发货单领取所需动物。
第二条兔实验室项目协议的签约程序
(一)实验者进行兔实验项目前,应事前与实验动物中心订立项目协议书。
(二)协议中实验动物中心为甲方,教研室或课题组为乙方。
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主管签名或盖章后,方始有效。
第三条实验兔饲养设施的检查、调整与维护保养规定(包括自动冲洗设备及笼架)
(一)实验兔饲养设施(包括自动冲洗设备、笼架、笼子、料盆、自动饮水装置或水盆、粪盘等)必须每天冲洗,保持清洁干净。
(二)经常检查自动冲洗设备和自动饮水装置的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三)不按照操作规程,损坏有关设施、设备者,应予以赔偿。
第四条实验兔喂食与饮水规定(包括新兔自动饮水的调教)
(一)实行定时定量喂食,不喂发霉变质饲料,保证喂好、喂够又不浪费。
每天清扫完毕后,分上、下午两次定时定量喂料。
(二)喂料前,应洗净手。
喂料时,要用料勺分配,不得用手抓。
(三)如发现食具内有粪便或变质饲料时,应清洗消毒后再用。
(四)保证实验兔自由饮用清洁而新鲜的自来水。
第五条实验兔排泄物的处理规定
(一)冲洗式实验兔排泄物每日冲洗到入化粪池内进行消毒发酵后处理。
(二)特殊实验(有害试剂、药品实验)后的兔排泄物,不得任意乱倒,应按规定特殊处理。
第六条实验兔饲养室和兔实验室的例行清洁卫生及消毒规定
(一)实验兔饲养室和兔实验室(在做实验期间)须每天打扫兔笼,清除粪便,做到无积毛、无粪便,洗净饲具,最后扫清和拖干地面。
(二)擦洗兔实验台及兔固定架,做到无血迹、无积毛,干净整洁。
(三)每次动物实验结束后,不论兔笼使用多久,必须清洗消毒。
(四)备用的物品(食斗、水盆、笼具等)清洗干净后堆放整齐,安放有序。
(五)定期用化学灭菌剂对实验兔饲养室和兔实验室进行喷洒消毒灭菌。
第七条实验兔的健康观察及异常情况处理规定
(一)动物实验后,实验者应每天来观察一次自己课题实验后的动物,并做好记录。
(二)动物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实验兔加强实验后的饲养管理、术后护理和健康监督。
(三)实验后兔发生异常情况或死亡,应在发现后三小时内通知实验者。
经双方分析协商后,对异常情况或死亡动物立即进行处置。
第八条实验兔实验后异常死亡的尸体解剖及尸体处理规定
(一)实验兔的尸体解剖由实验者进行,动物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协助部分工作。
(二)解剖后动物的尸体处理由实验动物科学部动物实验室负责。
第九条实验兔饲养室和兔实验室的工作记录(包括应记录的项目)
(一)实验兔饲养室应做好实验兔的收发记录、死亡记录及室内温湿度记录。
(二)兔实验室做好项目登记、实验日期、实验进展情况记录及实验结束后的结帐收费工作。
(三)兔实验室笼具上的标牌清晰,项目登记详细,标牌与实验兔完全相符,不得有误。
第十条实验兔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劳动纪律)
(一)在动物中心主任领导下,做好实验兔日常饲养管理工作。
1、进入实验兔饲育室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
2、每天做好例行的清洁卫生和整理工作。
3、定时定量喂料,保证喂好喂够,不浪费。
提供充足的清洁而新鲜的自来水。
4、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发现生病、死亡情况及时报告。
5、经常巡回检查自己的工作区域,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
(一)根据教学计划,全力以赴,按预定时间,保质、保量做好教学实验动物的供应工作和实验后动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1、配合课题组或教研组圆满完成动物实验项目。
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时解决科研零星领取动物的需要。
3、保持实验兔饲养区周围环境的清洁、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