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制度汇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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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辞退不称职的员工,员工亦可提出辞职。
三、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工作岗位进行变更。
同时变更劳动合同,因参加企业出资培训的人员,本人必须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同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四、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申请,经所在部门批准后,依劳动合同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公司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员工每周休息两天。
特殊岗位经市区劳动部门认定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上班时间早8:
30分-----12:
00分;
13:
00分-----17:
30分。
一、法定假日的规定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
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
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
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
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
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
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
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
妇女节(3月8日):
女员工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
29岁以下青年放假半天。
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员工过传统节日开斋节放假1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或自己的公休日,则不补假。
3、加班加点的规定
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周休息日不能休息,需要加班的,员工应服从部门领导的统一安排。
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安排员工上班的,必须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发标准为:
(1)一线职工:
日工资=月工资÷
月计薪天数×
300%。
(2)管理岗以上人员及24小时值班人员,支付每日加班600元。
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的予以补休。
加时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月计薪天数÷
8小时×
150%
4、员工原则上每月公休日加班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
二、拆迁假
1、员工所住房屋拆迁,由拆迁办出具拆迁证明,员工方可休假3天。
2、拆迁假期间:
享受原工资待遇。
三、年休假
(一)享受年休假待遇的条件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待遇
员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
1、享受年休假的有关规定
(1)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经组织安排已享受疗养或休养待遇的员工,其疗养或休养时间应计算在当年的年休假时间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新参加工作和公司系统外调入的员工,工作满一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365天)×
本人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4、如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发生不应享受休假待遇情况的,应抵消下年度年休假。
5、国家法定假日、公休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6、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当年度在单位本已过日历天数÷
本人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7、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8、年休假应集中安排,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分段安排,但不跨年度。
9、年休假安排,员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若本人未提出申请或不按申请休假的,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休假,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10、因特殊原因未休年休假的,向主管领导申报,报公司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的天数,予以补偿。
(按照日工资的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
21.75)
11、若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因本人原因不休年休假且书面
提出的,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
12、各分公司、各部门要在妥善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分
期分批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
(四)审批权限
1、公司副职以上领导的年休假由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公司党办备案。
2、副主任以上人员(含副主任)休年假的由主管领导审批,
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休年假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所有休年假人员需提前10天上报本部门领导,填写《年休假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四、婚假
凡符合《婚姻法》规定,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按规定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规定的(女员工年满23周岁,男员工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另增加奖励假7天。
本人须将有关证件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审核后方可休假(以调入本企业后的结婚登记日期为准)。
五、产假
1、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怀孕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4、女员工在其婴儿满1周岁以内,每天可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
5、待遇
女员工产假按照《北京市企业员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支付工资待遇。
女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公司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员工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最高报销1400元,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员工直接结算。
六、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公司给予3天丧假。
员工请丧假,可以通过电话向所在部门请假,丧假一次性休完,不能间断休假。
补助标准:
本人去世补助800元,直系亲属补助500元,配偶父母补助300元。
第四章工资福利
一、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表上签字。
二、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5日前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三、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盈利状况、员工业绩进行工薪调整。
员工职务、岗位变动后,工资重新确定。
四、每年夏季(6月--9月)按月发放高温补贴,标准不低于国家的规定。
五、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绩效工资按《绩效工时考核办法》,
奖金发放按《职能部门考核办法》的规定计发。
七、奖金发放标准
1、新入职员工
第一个月不享受奖金,二至三个月享受平均奖的四分之一,三个月至六个月享受半奖,六个月后享受全奖。
2、迟到、早退处罚标准
当月迟到或早退1—3次的,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当月奖金50元,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的扣除当月奖金。
3、病假
当月休病假5天以内的,每休1天病假,扣当月奖金100元,超过5天扣除当月奖金。
4、事假
当月请事假3天以内的,每请1天事假,扣除当月奖金200元,超过3天扣除当月奖金。
第五章保险福利
一、社会保险
1、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将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员工可享受社会保障。
员工享有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城镇员工享受住房公积金。
2、公司为员工办理各项保险,员工必须将本人的相关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因本人资料不全而导致公司无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员工体检
女员工每年一次妇科体检,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每年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员工每两年一次健康体检。
其他福利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培训教育
一、培训:
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并达到相应的岗位要求。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培训。
为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是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员工的培训成绩将被真实的记录在案。
三、培训费用
1、公司内部培训为免费培训。
2、公司外部培训为计费培训。
凡参加企业出资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专项培训协议同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培训费用先由本人垫付,经培训合格后,予以报销。
培训人员必须为企业服务满三年。
如服务不满三年,因本人原因提出辞职的。
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包括培训费、往返路费、培训期间的带薪工资、住宿、餐费等费用)。
(1)服务不满一年,交100%培训费。
(2)服务不满二年,交80%培训费。
(3)服务不满三年,交60%培训费。
第七章考勤管理
一、公司所属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员工担任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每月月末将考勤情况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审核考勤记录情况,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并按规定的考核标准从当月工资中扣减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
三、考勤员要按照考勤表上的符号,准确完整地进行考勤,员工请假审批单原件应附于考勤表上。
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勤记录工作,不得漏记、重记、错记考勤。
并按时、准确、无误的上报考勤表。
四、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未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的,计为迟到或早退,并按下列标准处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内,罚款20元。
2、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罚款40元。
3、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至60分钟以内,罚款60元。
(二)病假
1、员工患病就医,原则上应利用本人休息时间就诊,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就医的超过3小时,有休假证明的按病假计算,没有休假证明的可用存休抵补,没有存休的按事假计算。
2、员工休病假的,必须持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市、区级、专科、医院开具的建议休假证明,按部门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未经批准到其他医院就医的(紧急抢救除外,急诊认可一天)开具的休假证明无效,员工执意休假的按矿工处理。
3、员工就医休假证明应在休假当日送交所在部门审批,休假一天以上,因病重不能当日送交部门的,员工或家属必须于次日送交所在部门审批。
4、因打架斗殴致伤残休假的,按事假处理,不享受国家规定的疾病救济费、医疗费,所需各项费用由肇事者承担。
5、病假期间不享受公休假,法定节假日不予顺延。
6、出差或休假期间因病不能按期返回,需及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回京后持当地县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假证明和医药单据补办有关休假手续。
7、员工累计病休一个月需继续休息,必须签订《医疗期协议》。
8、病假待遇:
员工因病休假,按实休天数扣发岗位工资,员工当月实发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按北京市最低工资发放(不含全月病假),全月病假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计算方法:
日病假工资=(月基本工资÷
月计薪天数)-(当年本市最低工资÷
80%)。
(三)事假
1、必须由员工本人处理的事务,可准予事假,员工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准托人代口信,不准向同级或下级请假,遇有特殊情况应事先电话通报本部门领导,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新招入的员工在见习期、实习期、学徒期内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工作的经理批准。
3、审批权限:
各部门员工休事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3天的由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事假待遇
(1)员工休事假按日扣发工资,标准为: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
月计薪天数)。
(2)员工当月休事假在10天以内的不扣各种津贴。
超过10天(不含)减半,超过20天取消各种补贴。
(3)员工当月事假超过3天(不含3天)的扣发当月奖金。
任何事假都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任何批准的离岗将视为旷工。
(四)旷工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迟到1小时以上的;
(2)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休假的;
(3)无正当理由不能正常上班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岗位变更,但不按时到岗的:
(5)工作时间内未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中途脱岗的;
(6)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证明或私自涂改伪造病假证明的;
(7)请假逾期不归或中途缺少休假证明的;
2、旷工的处理:
员工不履行请假手续且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班视为旷工。
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当月奖金。
一个年度内旷工3天(含3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劳动纪律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企业财产。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三、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严禁在办公区嬉戏打闹。
严禁串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办私事,打私人电话,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观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内容,严禁工作(值班)时间饮酒,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保持办公区整洁有序。
四、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驾车。
第九章奖惩制度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一、奖励分为大会(通报)表扬、奖金奖励、晋升提职。
1、由于工作认真客户提出书面表扬感谢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或奖励。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出相应的方案并取得经济效益的。
3、爱护公共财产,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挽救事故的。
4、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有显著成绩的。
5、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6、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8、对企业有较大贡献,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给予特殊奖励。
二、处罚
1、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表现较差的员工予以处罚。
2、处罚分为:
警告、记过、扣发绩效工资或奖金、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首先进行口头提醒;
其次正式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将谈话时间与内容记录下来,批评教育无效的,再次警告,屡次不改的,可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但罚款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在处罚的过程中要有据可查,必须有书面的记录。
每警告2次算记过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5分钟以上)的,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的,视为经常迟到或早退。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6)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7)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8)在工作现场禁烟区吸烟的。
(9)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0)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1)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记过1次,按照规定扣发绩效工资或奖金;
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不服从本部门领导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一个年度内累计旷工3日以上(含3日)。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4)员工由于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失职发生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的10%及当月奖金并赔偿为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的20%及当月奖金并赔偿为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声誉,按《北京市企业员工奖惩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6)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安全生产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三、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日常安全事项,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发扬见义勇为,顾全大局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
并在日常工作中特别强调“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原则。
四、基本要求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了解政府相关法规、法令、条例,认真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在店堂内、仓库、车间内吸烟,以防火灾。
3、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排除不安全隐患,发现有事故苗头或可疑形迹,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或上报安保部。
4、下班时,应确保门窗关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5、定期检查防火设备,对机器进行周期检查,杜绝不安全隐患。
爱护消防设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备。
6、在工作场所工作和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守公司制订的所有安全程序。
7、如在工作场所发生伤人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本部门经理和公司安保部。
8、凡遇各类安全事故或发现隐患,部门须对事故状况、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应有详细记录。
9、所有员工必须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劳动保护
一、新员工被安排在工作岗位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的要求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及登记工作,领用人需在《劳保用品登记卡》上签名予以确认。
二、防护用品在使用中一定注意卫生。
如防毒口罩,在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用法。
经常更换滤料,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专人专用,防止交叉感染。
三、注意个人卫生,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严禁把食品带进工作场所,以免毒物污染食品进入消化道。
四、在离开工作场所后,要勤洗手,讲究卫生。
五、员工在生产工作场所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劳保用品,个人常用的耳塞、耳罩等。
六、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在工作范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七、公司随时对员工进行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员工或工作中不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给予50-100元的罚款。
八、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己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限内丢失,按原价购置。
如有损坏按(劳保用品原价÷
使用期限×
已使用时间)进行折价购置。
因个人原因调离本公司的,劳保用品按以上方法折算。
第十二章职业卫生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维修,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生产工艺流程、职业危害因素的测定和检测结果、劳动者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等有关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培训,增强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四、建立配套的更衣室、洗浴室、休息室、员工食堂等卫生设施。
五、定期为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如:
防尘、防毒口罩、耳塞、绝缘鞋等。
六、每年定期做好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岗前、在岗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七、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八、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九、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措施,定期清扫防止二次污染。
十、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经常清洗工作服,以保持工作服的干净、整洁。
十一、在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示、警示牌。
十二、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第十三章基本行为准则
一、作为“腾远公司”的员工,任何时候你都代表着公司形象。
为给顾客留下了最好第一印象。
需做到:
1、神态自然,面带微笑,对所有人员均用标准礼仪致意,用语文明、礼貌、规范。
2、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标准程序工作或操作。
3、主动为客服务,认真回答顾客提出的问题,并在回答中不轻易对顾客说“不”。
4、在任何时候,均应诚恳地接受顾客批评,不得与之发生任何口角和争辩。
5、服从管理人员的调配,未经领导批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