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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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习严格管理
D.实行每月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E.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P2~3)
1)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3)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该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4)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5)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四、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p3)
1)《消防法》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2)除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建设单位应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验收后也应当报消防机构备案抽查。
【例】《消防法》中规定对(BC),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A.人员密集场所B.大型人员密集场所
C.特殊建设工程D.高层建筑E.公众聚集场所
五、关于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2)明确规定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3)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直接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例】我国《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前应当向所在地的(B)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A.乡镇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C.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D.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六、关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要求
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七、关于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1)明确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标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禁止生产、销售或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2)明确消防产品强制认证制度,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尚未制定国标和行标的消防产品,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生产、销售和使用。
3)消防产品的监管主体为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八、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p4)
九、关于法律责任
强化法律责任追究,设有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6类行政处罚。
第一章第二节 相关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共8章64条。
1)概念
行政处罚:
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实施的行政惩戒。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权利保障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3)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当场处以警告或较少罚款的行政处罚。
(2)一般程序:
受案→调查取证→告知→听取申辩和质证→决定
注:
听证只适用于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1)失火罪: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立案标准
(2)刑罚
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2)消防责任事故罪: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例】某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在检查某市场时,发现该市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当日送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但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拒绝在《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签字,也未整改。
后来该市场发生火灾事故,致1人死亡,100万元经济损失。
根据上诉情节,该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按(B)追究刑事责任。
A.重大责任事故罪B.消防责任事故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指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件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立案标准
(2)刑罚
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6)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对直接负责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章第三节 部门规章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1年10月19日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
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3)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4)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5)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6)加强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7)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8)建立消防档案
【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一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其余单位应当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A
A.每日每2小时每季度每月B.每日每2小时每月每季度
C.每2小时每日每季度每月D.每2小时每日每季度每月
【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其他单位应当()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D
A.每年每半年B.每年每年C.每年每两年D.每半年每年
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P17)
【例】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包括(ABCD)
A.调查火灾原因B.统计火灾损失
C.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D.总结火灾教训E.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013年10月18日通过,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共7章59条。
1)资质许可制度
《消防法》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分级和条件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3)资质许可程序
①许可主体:
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拟批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的,由公安部消防局书面复核。
②许可程序:
申请→专家评审→通过3年有效期满3个月前提出续期
4)规范服务活动
①规定规定执业范围和要求 ②规定设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③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④规定备案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⑤明确禁止行为
5)监督管理
①明确监督检查主体和监督抽查制度 ②明确举报核查制度
③规定信息公开 ④完善法律责任规定
【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分为(),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分为()。
C
A.两级两级B.三级三级C.三级两级D.两级三级
第一章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暂行规定
(1)概念:
指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2)监督管理
(3)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4)注册执业:
考试合格后经注册方可执业。
(5)权利义务
(6)聘任优先:
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监测领域申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必须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实施办法
(1)考试组织实施机构:
(2)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科目,前两个科目考试时间2.5小时,第三个科目3小时。
二级《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科目,第一个科目考试时间2.5小时,第二个科目3小时。
(3)考试成绩管理:
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二级考试成绩2年为一个周期。
(4)优惠政策
第二章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
201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讲义:
第二章第一节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概述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内涵
概念:
指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一种职业行为规范,主要调整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内部、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执业单位及社会之间的道德关系。
1)道德要求2)道德责任和义务
3)建立职业声誉和专业地位的基本保证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特点
1)具有执行消防法规标准的原则性2)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责任性
3)具有高度的服务性
4)具有与社会经济联系的密切性
三、消防安全技术职业活动内容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或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第二章第二节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原则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
一)维护公共安全原则
二)诚实守信原则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根本原则的特点
1)本质性 2)基准性
3)稳定性4)独特性
第二章第三节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一、概念:
指社会为了调整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活动中的利益关系,依照职业道德原则,向注册消防工程师提出的在职业活动中应当普遍遵守的具体行为准则。
二、基本规范
1)爱岗敬业2)依法执业3)客观公正4)公平竞争5)提高技能6)保守秘密7)奉献社会
【例】
(B)是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
A.依法执业B.客观公正C.保守秘密D.奉献社会
第二章第四节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修养
一、概念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修养指注册消防工程师依据职业道德原则、规范进行自我评价、自我教育、自我磨炼和自我提高的过程,以及由此达到的职业道德境界和水平。
二、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性
(1)重视职业道德修养,是促进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兴旺发达的需要
(2)重视职业道德修养,是促进注册消防工程师进步和成才的需要
(3)重视职业道德修养,是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和消防安全的需要
(4)重视职业道德修养,是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
三、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
1)政治理论修养2)业务知识修养
3)人生观的修养 4)职业道德品质修养
四、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1)自我反思2)向榜样学习
3)坚持“慎独” 4)提高道德选择能力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分区供水
6.2分区供水
6.2.1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1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
2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
3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6.2.2分区供水形式应根据系统压力、建筑特征,经技术经济和安全可靠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6.2.3采用消防水泵串联分区供水时,宜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供水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时,转输水箱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60m3,转输水箱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2串联转输水箱的溢流管宜连接到消防水池;
3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消防水泵从低区到高区应能依次顺序启动;
4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并应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6.2.4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给水所采用的减压阀性能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2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3每一供水分区应设不少于两组减压阀组,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
4减压阀仅应设置在单向流动的供水管上,不应设置在有双向流动的输水干管上;
5减压阀宜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当超过1.20MPa时,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
6减压阀的阀前阀后压力比值不宜大于3:
1,当一级减压阀减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压阀串联减压,但串联减压不应大于两级,第二级减压阀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阀前后压力差不宜超过0.40MPa;
7减压阀后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能满足系统安全,且不应影响系统的供水安全性。
6.2.5采用减压水箱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减压水箱有效容积、出水、排水、水位和设置场所,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第4.3.9条、第5.2.5条和5.2.6条第2款的规定;
2减压水箱的布置和通气管、呼吸管等,应符合本规范第5.2.6条第3款~第11款的规定;
3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3,且宜分为两格;
4减压水箱应有两条进、出水管,且每条进、出水管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减压水箱进水管的水位控制应可靠,宜采用水位控制阀;
6减压水箱进水管应设置防冲击和溢水的技术措施,并宜在进水管上设置紧急关闭阀门,溢流水宜回流到消防水池。
消防水泵接合器
5.4消防水泵接合器
5.4.1下列场所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高层民用建筑;
2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
3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10L/s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
4高层工业建筑和超过四层的多层工业建筑;
5城市交通隧道。
5.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均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5.4.3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给水流量宜按每个10L/s~15L/s计算。
每种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设置的数量应按系统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但当计算数量超过3个时,可根据供水可靠性适当减少;
5.4.4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供水时,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在每座建筑附件就近设置。
5.4.5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范围,应根据当地消防车的供水流量和压力确定。
5.4.6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
当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时,消防给水应在设备层等方便操作的地点设置手抬泵或移动泵接力供水的吸水和加压接口。
5.4.7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
5.4.8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0m;
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5.4.9水泵接合器处应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并应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
电梯井和管道井等竖向井道[了解]:
建筑内的电梯井和管道井是火灾烟气和火灾蔓延的通道之一,在火灾时极易产生烟囱效应。
在防火检查中,通过对管道井的设置、封堵等方面进行检查,核实竖向井道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竖向井道设置
2.缝隙、孔洞的封堵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了解竖向井道类型、设置位置后开展现场检查,实地对照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防火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防火封堵产品燃烧性能证明文件等资料,查验防火门、防火封堵材料选型和防火封堵的密实性。
建筑幕墙[熟悉]:
建筑幕墙是由金属构件和玻璃板等组成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
火灾时,建筑幕墙受到火烧或受热后易破碎,甚至会造成大面积的破碎事故,出现“引火风道”,同时,垂直的建筑幕墙与水平楼板之间的缝隙也是火灾发生时烟火扩散的途径。
如果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将会导致火灾在垂直方向上迅速蔓延。
在防火检查中,通过对楼板外沿墙体、缝隙的封堵、灭火救援窗的设置等检查,核实建筑幕墙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1.楼板外沿墙体的设置
2.每层缝隙的封堵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位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的建筑幕墙,应同时参照本篇第二章第三节检查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剖面图、幕墙大样图、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资料,了解建筑幕墙的设置位置、设置类型等基本要素后开展现场检查。
核查防火窗、内填充材料、防火封堵材料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燃烧性能检测报告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测量楼板外沿墙体的高度时,高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0%。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
第五节建筑分类
工业建筑:
单层、多层及高层厂房和仓库,火灾危险类别分为甲、乙、丙、丁、戊民用建筑:
单层、多层及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高层分为一类和二类。
防火检查中,主要通过对建筑物的高度、层数、火灾危险性、使用性质等进行检查,实建筑分类是否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二部分
第三章
第一节建筑分类
一、检查内容
1)建筑高度:
是界定是否为高层建筑的依据,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属于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检查时需注意:
①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②屋面为平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
③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④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