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考试《康复护理学》考查课试题参考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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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腰椎间盘突出症治疗的首先方法是

A.休息;

B.药物治疗;

C.牵引;

D.理疗;

E.传统疗法

5.中风病人坐位膝关节可以伸展,此时为

A.BrunnstromIII级;

B.BrunnstromIV级;

C.BrunnstromV级;

D.MMT4级;

E.MMT5级

B

6.关于脑卒中恢复期的康复目标哪项描述不包括

A.学习使用“代偿性技术”;

B.控制异常运动模式;

C.控制肌肉痉挛;

D.加强实用性动作的训练;

E.促进正常运动模式出现

7.卒中患者,女,68岁,能用手杖独立步行50米,该患者用Barthel指数评估,行走项评分为多少分

A.5分;

B.20分;

C.10分;

D.15分;

E.0分

8.以下描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开放的运动链的终末端在空间可以自由活动;

B.闭合运动链的终末端连接成环状和闭合;

C.三个自由度是指可以屈—伸,展—收以及横向旋转;

D.一个自由度是指只有一个运动轴,能进行任意空间的运动

9.脊髓损伤急性期的康复治疗,正确的是

A.伤后/术后即可佩戴腰围开始坐起训练;

B.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基本平稳,脊柱稳定即可开始康复训练;

C.康复治疗目的是早日恢复生活自理和步行功能;

D.急性期采取床边训练和佩戴腰围的步行训练;

E.颈髓损伤呼吸肌麻痹的患者训练其加强胸式呼吸运动,咳嗽、咳痰

10.肩关节屈曲伸展活动度测量时,轴心是

A.尺骨鹰嘴;

B.肱骨外上髁;

C.肩峰;

D.肩胛骨;

E.以上都不是

C

11.一病人的肌张力明显增加,被动运动困难,用改良Ashworth评定为

A.2级;

B.3级;

C.4级;

D.5级

12.关于脑卒中患者恢复期,正确的说法是

A.改善期:

即BrunnstromⅣ期;

B.一般可分为软瘫期、痉挛期和改善期;

C.痉挛期:

即BrunnstromⅡ、Ⅲ期;

D.软瘫期:

即BrunnstromⅠ期;

E.上述说法均正确

13.关于协调性训练,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两侧轻重不等的,先训练重的一侧;

B.症状轻的患者,可以从步行中开始进行训练;

C.先从小范围缓慢的动作过渡到大范围快速动作;

D.从简单的单侧逐步过渡到比较复杂的双侧;

E.两侧残疾程度相同的,原则上先从左侧开始

14.肌肉收缩时,其起点和止点远离是

A.向心性收缩;

B.离心性收缩;

C.等长收缩;

D.等速收缩;

E.静力性收缩

15.冠心病Ⅰ期康复目标中哪项不包括

A.低水平运动试验阴性;

B.连续走200米;

C.上下1层楼

D.运动能力达到4~6METs;

E.能够适应家庭生活

16.以下关于关节活动度的描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从一侧足跟着地起,到另一侧足跟再次着地为止称为一个步行周期;

B.髂腰肌在摆动期有伸髋作用;

C.步行周期分为支撑期和摆动期;

D.步行周期中支撑期和摆动期各占一半

17.帮助患者省力省时地完成一些原来无法完成的日常生活活动,增加生活独立性的辅助装置称为

A.假肢;

B.矫形器;

C.助行器具;

D.自助具;

E.轮椅

18.脊髓损伤早期康复训练的内容不包括

A.关节保护和训练;

B.主动转移训练;

C.膀胱和直肠训练

D.理疗和心理治疗;

E.直立适应性训练和压疮处理

19.脑卒中早期康复治疗的措施不包括

A.正确的肢体摆放;

B.床上翻身;

C.关节被动活动;

D.床上主动活动;

E.转移训练

20.致红斑作用最为明显的紫外线波长为

A.330nm;

B.254nm;

C.297nm;

D.280nm;

E.420nm

二、名词解释(共4道试题,共20分)

1.物理因子疗法

 答:

是指应用天然或人工物理因子的作用于人体,通过人体神经、体液、内分泌和免疫等生理调节机制,引起体内的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以预防、治疗疾病的方法。

2.构音障碍

属于言语障碍,主要由于发声器官神经肌肉的病变而引起的发声器官肌肉无力、肌张力异常和不协调等,表现为发声不准,吐字不清和语调语速节奏等言语运动控制障碍。

3.按摩疗法

是借助各种被动性的手法作用于人体,通过对皮肤、肌腱和关节等各处感受器直接的力学刺激,间接的神经反射以及体液循环等来对局部或全身产生影像,因此治疗作用的产生与手法实施的部位和力度密切关系。

4.痉挛

是一种由牵张力反射高兴奋性质所致的,以速度依赖的紧张性牵张反射增强腱反射亢进为特征的运动障碍。

三、判断题(共10道试题,共10分)

1.康复一般护理包括:

体位排痰护理、皮肤护理、家庭康复指导。

A.对

B.错

2.导尿时可不必完全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原则,同时观察尿液的情况,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3.残疾是指由于各种躯体、身心、精神疾病或损伤以及先天性异常所致的人体解剖结构或生理功能的一场,造成身体短期的损害。

4.留置导尿管病人尿道口每日清洗消毒一次,储存尿袋不必每日更换。

5.协调性练习的护理要点是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速度先慢后快。

6.康复护理的最终目的是使残疾者的残存功能和能力得到回复,重建患者身心平衡,最大限度的恢复其生活自理能力,重返社会。

7.临床护理学是以疾病护理为主,而康复护理学是以功能障碍护理为主。

8.放射治疗的患者注意放疗期间和结束后半年避免太阳光照射皮肤;

皮肤瘙痒时避免抓挠和刺激,避免进食刺激性食物。

9.颈椎病的护理指导包括矫正患者的不良姿势,避免长时间低头或者固定一个方向工作,在工作一小时后活动颈肩部,改变体位。

10.脊髓损伤是指由于外伤或疾病等因素引起的脊髓结构和功能的损害,导致损伤水平以下运动、感觉和自主神经功能的障碍。

四、主观填空题(共6道试题,共20分)

1.运动有利于##体重和##胰岛素抵抗,##心血管适应调节能力,##血压水平。

减轻改善提高稳定

2.腰椎间盘突出症好发部位##、##。

L4-5L5-S1

3.肌肉力量练习的基本运动方式有##、##、##、##。

等长运动等张运动非抗阻力运动抗阻力运动

4.较常用的肌力检查包括##、##、##和等速测试。

手法测试等长测试等张测试

5.人体运动的基本运动平面包括##、##和##。

答:

矢状面额状面水平面

6.颈椎病牵引治疗角度的选择:

C1~4病变时,牵引角度##;

C5~6病变时,牵引角度##,C6~7病变时,牵引角度##,C7-T1病变时,牵引角度##。

0152025

五、问答题(共5道试题,共30分)

1.根据冠心病康复治疗的特征,国际上将康复治疗主要分为几期?

根据冠心病康复治疗的特征,国际上将康复治疗分为三期:

(1)I期康复,指急性阶段住院患者的康复。

急性心肌梗死2周以内,冠状动脉分流术和冠状动脉气囊腔内成形术后早期为冠心病天。

(2)II期康复,即出院期的心脏病康复。

出院后至病程的12周左右一般为冠心病II期,即恢复初期。

患者出院至病情稳定,时间为5~6周。

心肌梗死瘢痕形成需要6周左右的时间,II期康复期在心肌瘢痕形成之前,病情仍然有恶化的可能性,较大强度的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

因此在此期患者的体力活动要保持适当,逐步过渡到适宜的家庭活动,等待病情完全稳定,准备参加第III期康复锻炼。

对体力活动没有更高要求的患者可停留在此期。

由于急性阶段缩短。

II期的时间也趋向于逐渐缩短。

(3)III期康复,冠心病的康复重点放在此期,前两期的康复治疗目的在于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为此期康复奠定基础。

康复程序一般为2~3个月,自我锻炼应该持续终生。

康复治疗以等张和节律性的有氧运动训练为主,通过训练后,患者的临床症状有明显改善。

一般认为,运动训练可以使外周骨骼肌和自主精神系统产生适应性而改善外周和中心血流动力学和心功能,提高人体的运动能力。

此外,有氧运动可降低冠心病的危险性,控制血压、血脂、血糖,改善糖耐量,改善心理状态,恢复发病前的生活和工作。

有人将终生维持的锻炼列为第IV

2.简述冷疗法的治疗作用。

冷刺激引起血管收缩,血流减慢,局部组织耗氧量降低,代谢产物的蓄积减少,利于止血,减少渗出,防止水肿;

降低肌肉的兴奋性和肌张力,缓解肌痉挛;

降低感觉神经的兴奋性和感觉神经传导速度,可止痛,止痒等。

3.简述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康复医学的定义。

答:

康复:

这一名词是从西方传过来的,在日语中“更生”这一名词算是它最恰当的翻译了。

而医学康复是指尽可能去除由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身心或心灵的伤害,不论在身体上还是在精神上都能最大限度地使患者发挥个人的能力,使其恢复作为社会一员的正常生活。

为了能够使患者回归社会,康复不只包括医学方面的康复,而且还包括心理的、社会的、经济的、职业的、教育的等多方面的康复。

职业康复:

恢复就业,取得就业机会。

社会康复:

在社会的层次上采取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措施,促进残疾人能重返社会。

康复医学:

是具有基础理论、评定方法及治疗技术的独特医学学科,是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促进病、伤、残者康复的医学。

4.MMT的分级标准

级别名称标准相当正常肌力的%

0零(Zero,O)无可测知的肌肉收缩0

1微缩(Trace,T)有轻微收缩,但不能引起关节活动10

2差(Poor,P)在减重状态下能作关节全范围运25

3尚可(Fair,F)能抗重力作关节全范围运动但不能抗阻力50

4良好(Good,G)能抗重力、抗一定阻力运动75

5正常(Normal,N)能抗重力、抗充分阻力运动100

5.简述康复评定与临床诊断的区别

1康复评定是根据残疾人功能障碍来确定能力下降的程度2临床诊断是根据临床症状来确定病变的部位、原因以及预后等3病理诊断是从病理学的角度对病变组织进行定性。

以下内容可以删除:

(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

非标准劳动关系是从标准劳动关系发展而来。

标准劳动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契约关系,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并一直延续至今。

自20世纪60年代始,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各国的产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进而要求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流动性增强,灵活就业、弹性就业需求增大。

因为,在工业、机械制造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模式下,固定用工制度、长期就业合同是主流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但随着商业、服务业的不断扩大,简单、统一的传统就业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自身需求,取而代之的应是形式灵活、富于弹性的就业形式,非标准劳动关系也就应运而生。

一方面,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通过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来雇佣非核心员工,弹性用工能够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追逐利益最大化。

“企业想要更好的迎接全球化带来的巨大的挑战,人力资源的运用必须要有弹性,也就是劳动弹性化。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就业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多的人认为工作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人们不再愿意从事那种传统的束缚于单位的就业形式,而更愿意寻找一种适合自己意愿的、满足自己爱好的、更加自由的就业方式,从而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和空间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实现个人的价值,近年来兴起的SOHO一族就是典型例证。

SOHO是SmallOfficeHomeOffice(小办公室、居家办公室)的缩写,它是指个人以自己的家或小型场所为办公室而从事工作的小型事业体(个体户)。

SOHO代表了一种自由的新型就业方式,其工作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自由,收入高低也不确定,特别适合与高新科技、信息技术相关工作的劳动者,如软件程序员、网络工程师、记者、编辑、自由撰稿人、音乐制作人、广告工作者、咨询师等。

(二)非标准劳动关系面对的挑战

我国的非标准劳动关系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就业形式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更多的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产物。

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我国的城镇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而传统的僵化的固定就业模式刚性太大,不利于缓解就业压力。

非标准劳动关系对于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便劳动者自由选择劳动时间、缓解就业压力、扩大就业机会等作用越来越突出,正成为就业的重要渠道,使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格局。

非标准劳动关系突破了标准劳动关系的内涵,对原有的劳动关系法律调整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随着非标准劳动关系的不断发展,我国传统的标准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体系已经越来越不适应非标准劳动关系调整的需求。

非标准劳动关系对传统法律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适用和劳动主体方面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主要以标准劳动关系为主,很多非标准劳动关系被排斥在基本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外。

此外,我国《劳动法》主要覆盖的是传统行业的劳动者,范围狭窄。

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人员中有些是在《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之内,如劳动者派遣关系中的劳动者等,但还有很多人被排斥在这两部法律的调整之外,如家政人员等。

我国非标准劳动关系调整的现状要求劳动主体适用范围必须扩大。

2.劳动关系的建立方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才能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体经营者,但不能是个人。

但是在非标准劳动关系领域,用人的一方有可能是个人、家庭和自营经济实体等。

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因此这种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

因此,很长时间以来,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人员与用人方之间仅被视为具有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民事权益问题,按民事诉讼的程序处理。

实际上,无论是标准劳动关系就业还是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都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为国家和社会承认的社会工作,并以此获得用以维持本人及家庭生活的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

因此,将非标准劳动关系放在劳动关系调整之外不符合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也容易导致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人员丧失本该享有的劳动权利。

3.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处理

劳动关系中对劳动者的保护比较全面,它包括了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除法定的劳动标准外,还包括无过错责任的工伤保护原则和接触劳动关系的补偿原则等。

而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的权利仅受私法的调整,按照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来处理,如出现劳动中的人身伤害,只能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

但实际上,雇佣关系跟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因为两种关系中间的劳动者都不拥有生产资料且劳动的目的都是生产过程和获得劳动报酬,而且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一样,具有从属性,雇员接受雇主的指挥、管理和监督,雇主为雇员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

因此,如果直接用雇佣关系的原则来调整一些非标准劳动关系不符合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一劳动法宗旨。

4.社会保障方面

在我国,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保护的核心所在,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问题是一项宪法权利。

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对于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都是按照标准就业的特点设计运作的,包括计费年限、缴费办法和待遇标准等。

这种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就业的稳定性和缴费的连续性为基础,而这种制度不完全适合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的特点。

比如社会保险的转移由于各地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等不同,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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