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公安局协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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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安局协辅警被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义乌市公安局协辅警被装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YWGA********GK
义乌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18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第四章、开标和评标须知
第五章、无效标细则
第六章、评标细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第一章招标公告
义乌市公安局协辅警被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商)家参加。
1、采购编号:
YWGA********GK。
2、采购货物名称及预算:
协辅警被装采购项目,详情请见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公告信息或采购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可以向招标方询问或质疑,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2016年11月17日之前提出,否则,招标方可不予接受。
质疑以书面方式提交至义乌市公安局吴红江(********)。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14时前递交至义乌市机场路110号公安局820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6、开标地点:
义乌市机场路110号公安局8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5日下午14时。
★7、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一天向采购人电话报名,联系电话:
********。
义乌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18日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方”、“采购人”均为组织本次招标的义乌市公安局。
2.2“投标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
2.3“项目”系指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义乌市公安局协辅警被装采购项目。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
2.5“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方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中标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2.6“★”系指不能负偏离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方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3.3《招标公告》中所列的其他要求。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须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方须知
5.1.3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5.1.4招标和评标须知
5.1.5评标细则
5.1.6无效标细则
5.1.7投标文件格式
5.1.8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
5.2投标方应认真对照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方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单位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须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下同)在2016年*月*日17时之前向义乌市公安局提出,采购方经商议后,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技术答疑中的问题,并发至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
投标人在收到该答复或澄清文件后应于一天内,以书面或者传真(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方回函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收。
6.2对于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或者没有异议部分,视为同意和认可采购文件中的规定。
6.3质疑受理须提交的资料,须使用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申请。
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①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③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
⑤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⑥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⑦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投诉。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采购方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答疑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方回函确认。
没有发回函确认的视为默认接受。
7.3为使投标方准备招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方可在投标截止期前通知投标方,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方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招标,投标方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判响应文件被拒绝即投标无效。
7.5投标方应在收到招标项目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或者传真(签署意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采购方回函确认,逾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三、投标书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及货币
8.1投标方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编写。
8.2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
8.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元。
9、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9.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即无效)。
9.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3在招标文件对货物技术要求中,投标方必须充分应答应满足用户的强制性需求,否则将导致无效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0.2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
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1、投标文件内容
11.1技术标的组成
★11.1.1资信证明文件内容:
(提供的资信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网址】)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投标方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5)、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投标方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④投标方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1.2技术投标书内容(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
★11.1.2.1投标函(附件2)
★11.1.2.2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附件3)
11.1.2.3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所投产品的详细资料或原厂说明书、测试报告等)
11.1.2.4产品宣传册、彩页等印刷资料
★11.1.2.5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6)
★11.1.2.6产品质量承诺书(附件7)
★11.1.2.7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中规定提供的资料
11.1.2.8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1.2商务投标书内容:
★11.2.1报价一览表(附件1)
11.2.2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
投标方应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全的有可能导致无效标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须精确到元,投标报价包括合同签定后的服装费、包装、运输、劳务、管理、辅助材料、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按招标方要求安装完毕的完工价格,并由成交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12.2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2.3每项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4投标方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样品部分
13.1投标人须提供序号为1-13样品各一件(套、双)。
13.1.1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现场封存,作为以后货物验收比对的标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
13.1.2所递交的样品必须与报价文件相一致。
13.1.3样品包装袋上贴上标贴,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14、投标文件有效期
14.1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2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自招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
14.1投标文件应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方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若系授权代理人签署,应将投标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内。
14.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应由投标方授权代表在改动处草签或盖章。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应按本须知第11条所列顺序分别装订成册,纸张应采用A4或A3规格,所涉及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将复印件装订入内,所有原件可另外单独密封。
标书内应有“正本”和“副本”标志,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如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
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采购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商务标(或技术标)、投标方名称、于2016年*月*日14:
00前不准启封”等,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16、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16.1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