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林煤矿一矿一策工作方案1029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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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林煤矿一矿一策工作方案1029Word格式.docx

地层走向SW~NE、NEE,地层倾角较缓为8~20°

,矿区内断裂构造不发育。

矿区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正常涌水量30.83m3/h,最大涌水量73.29m3/h。

兴林煤矿为高瓦斯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和管理,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0.47m3/t;

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91m3/min。

煤尘无爆炸性,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对织金县中寨乡兴林煤矿M23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批复》(黔能源煤炭[2011]806号),鉴定结论:

织金县中寨乡兴林煤矿在鉴定范围开采标高+1670m以上M23煤层没有突出危险性。

其余可采煤层均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二)矿井主要系统

一)矿井开拓系统与采掘

1、开拓开采系统: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开拓方式,划分为4个水平,设计将16、27、30、32号煤层联合布置,划分为一采区;

东块段根据煤层间距划分为三个煤组三个采区。

27、30、32号煤层为下煤组,划分为二采区;

16号煤层为中煤组,划分为三采区;

6、7号煤层为上煤组,划分为四采区。

2、采掘布置:

矿井根据设计布置有一采区运输下山(正常掘进)、一采区轨道下山(正在探水)、一采区回风下山(正在抽采瓦斯),1301轨道联络巷备用掘进工作面。

二)供电系统

兴林煤矿为双回路供电,矿井双回路电源线路分别取自金凤35kV变电站不同母线段,以10kV电压,经架空专线,向兴林煤矿专线供电。

矿井供电满足生产需要且供电可靠。

三)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并列分列式通风,选用FBCDZ-8-№23-2×

200kW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二台,主要通风机风量8400~3900m3/min。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选用2台FBD№7.1/2×

30KW对旋通风机压入式通风,风量配备符合规程要求。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选用KJ90X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瓦斯监控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系统运行正常,监控系统已与织金县安监局监控中心及集团公司监控中心联网,数据实时上传。

五)通讯系统(语音广播)

1、外部通讯:

移动程控电话直通调度室,移动信号网络已覆盖本矿各工业场地,可满足矿井地面对外通信的要求;

2、内部通讯:

矿井内部安装KT518型语音广播系统,各掘进工作面、变电所、值班室等要害场所均安设了矿用本安电话机,共计15门。

六)人员定位系统

选用KJ125型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井下设置传输分站3个,读卡分站16个,标识卡180张,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全范围覆盖无盲区。

七)视频监控系统

井上、下各重要岗位地点、均安设了视频监控系统,调度室能准确的掌握井上、下安全生产情况。

八)矿井防尘、供水系统

在工业场地+1843m标高设一座400m3消防水池和一座200m3生活水池,主管道选用4寸无缝钢管,支管选用2寸无缝钢管;

由地面消防水池静压供水,各转载点设置了防尘喷雾装置,管网完善,满足矿井防尘供水需求。

九)压风自救系统

在井口压风机房安装了LG-20/8G型空压机3台,流量24m3/min,电机功率为110kW,井下主要大巷供风管路选用4寸镀锌钢管,掘进工作面支管选用2寸镀锌钢管向井下各用风地点供风。

二、矿井主要灾害情况

(一)、一采区运输下山、一采区轨道下山、一采区回风下山、1301轨道联络巷掘进期间,以及其它瓦斯管路撤换作业地点、打钻、放炮地点都是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均易发生瓦斯事故。

(二)、一采区运输下山、一采区轨道下山、一采区回风下山、1301轨道联络巷掘进期间、大跨度锚喷交岔点、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和硐室等地点易发生冒顶事故。

(三)、一采区运输下山、一采区轨道下山、一采区回风下山、1301轨道联络巷掘进期间突遇断层或安全岩柱留设不足而出现突水;

掘进工作面在采取探放水措施时执行不力或不按措施严格执行也易发生突水事故。

(四)、一采区运输下山、一采区轨道下山、一采区回风下山、1301轨道联络巷掘进期间未按爆破说明书进行装药或短母线放炮等易发生放炮事故。

三、安全风险研判情况

兴林煤矿各工作面安全风险清单

工作面名称

项目

风险描述

事故类型

管控措施

分管

负责人

监管

部门

管控

区队

落实要求

一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

、一采区运输下山、一采区回风下山、1301轨道联络巷

掘进

误揭煤层造成瓦斯突出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瓦斯燃烧或爆炸,造成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1.严格执行物探、钻探相结合的超前探查措施;

2.保持掘进工作面双风机双电源供风系统运行正常;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可靠灵敏;

3.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通风科

安全科

通风队

1.保证掘进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氧气浓度不低于20%,硫化氢浓度不高于0.00066%,一氧化碳浓度不高于0.0024%;

2.保证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18%;

3.开工前对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各个瓦斯浓度检查点,每班检查不少于三次;

4.安全检查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掘进过断层

掘进过程中遇到特殊地质构造,顶板破碎、沟通导水通道,气体异常涌出,造成工作面片帮冒顶、透水、瓦斯超限或突出事故,导致群死群伤。

顶板

水灾

1.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

2.超前探放水;

3.超前预注,加固破碎。

生产副矿长

地测科

生技科

掘进队

1.制定针对性过地质构造带措施;

2.由安全科、地测科、通风科、生技科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落实。

锚杆支护

掘进过程中,锚杆支护未达到要求,顶板冒落,造成群死群伤。

顶板事故

1.安装锚杆前必须先对锚杆眼进行清理;

2.检查锚杆眼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3.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4.打设锚杆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锚杆预紧力,锚固力必须到达设计要求;

5.锚杆、托盘、螺帽、树脂药卷质量符合要求。

1.使用树脂药卷前,要检查其出厂日期,严禁使用过期的树脂药卷;

2.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锚杆支护质量,锚固力、扭力、锚杆间排距、角度、外露长度、锚固角度等支护质量指标。

3.生技科、安全科不定期抽查猫王支护质量

局部通风管理

风筒脱节,用风地点进风量不够,造成瓦斯积聚爆炸,导致群死群伤。

1.按标准化要求挂接风筒;

2.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可靠灵敏;

3.电气设备无失爆。

1.定期组织学习矿井通风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操作技能;

2.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3.软质风筒吊挂应平、直、稳、紧、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4.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避免花接;

5.安全科、通风科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风筒连接不符合要求,责令及时整改。

爆破

瓦斯超限,爆破引起瓦斯爆炸,导致群死群伤。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2.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

1.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放炮作业操作规程培训;

2.由安全科组织人员对反向风门安装位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停止放炮,进行整改;

3.严格检查炮孔位置及装药量符合要求,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四、灾害防范治理措施、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措施、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管控措施

(一)灾害防范治理措施

一)瓦斯爆炸(燃烧)事故预防及治理措施

1、通风、地质部门及时收集瓦斯资料,总结规律,修改、补充、完善瓦斯地质图,做好瓦斯地质工作。

2、加强通风管理,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减小通风阻力,合理配风,严禁串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

3、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一通三防”各项工作能够得到层层落实。

4、按规定配备瓦检工、抽放工、监测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5、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行人巷道的配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6、各采掘作业地点必须设专职瓦检员,严禁一人兼多头检查瓦斯和瓦检员兼放炮员作业,并严格执行工作面现场交接班(突出工作面在防突反向风门外交接班)和“一炮三检”制度。

7、完善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掘面安全监测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及安装要求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执行,并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断电功能。

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规定每7天用标准气样校验一次。

8、矿各部门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突知识教育,定期给职工讲解突出预兆、突出的危害性和安全防护知识,工作面要悬挂避灾路线图板、防突管理牌板。

9、施工单位施工本煤层释放孔、抽放孔等钻孔时,严格按通防科门的设计要求执行,保证释放孔、抽放孔等钻孔的深度、角度以及控制范围达到设计要求。

严禁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孔或弄虚作假。

10、掘进工作面揭煤,通防科门必须制定揭煤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报主体公司批示后,成立以矿总工程师为首的领导小组,现场跟班指挥揭煤工程,并严格执行揭煤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11、井下一旦发生瓦斯事故,受威胁的人员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以防有害气体中毒。

12、戴好自救器后,按避灾路线或按救灾指挥部指定路线迅速撤退。

13、如果灾情已把退路隔断,受灾人员无法撤离时,人员必须戴好自救器,并尽可能地撤到距事故发生地点远一点的地方,或根据受灾地点情况到回风量较小的巷道中进行避难。

在此情况下,人员要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减少呼吸量,并用软材料和煤块把巷道堵死,以免有害气体的侵入。

如果在有压风管路的巷道,可把压风自救装置打开,以提供氧气,同时要节约用矿灯,将灯头悬挂在巷口,定时敲打管路或煤(岩)壁,使抢救人员容易发现。

二)冒顶事故预防及治理措施

1、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技术参数及用途,正确选择先进合理的支护形式。

保证锚杆、锚索的预紧力并设专人经常进行检查,,加强顶板离层观测。

2、狠抓质量标准化,严格按标准施工、检查、验收,认真按矿规定制度落实采掘质量标准化分工负责管理规定,并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检查工作,确实保证支护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3、当有冒顶预兆时,现场操作人员、班组长和跟班队干,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规定,加强支护强度,缩小空顶距离,采取控顶措施,提高支护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发生冒顶事故时,如发现自己或他人被压,作业人员要首先通过自救、互救,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护。

5、如果有人员受伤,如大量出血、骨折等,未受伤人员应根据相关自救常识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自救。

6、如果冒顶被围堵,应注意保持沉着冷静,尽量找安全地点静坐,减少个人呼吸量,等待救援,并定时敲打管路或煤(岩)壁、发出灯光等求救信号,以便被人及时发现和抢救。

7、被堵人员如发现被堵的巷口煤(矸)量不大,可轮流清理,扒出通道自救,但同时应注意观察顶板,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三)水灾事故预防及治理措施

1、查清矿区附近地表水系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及有关水利工程情况,结合矿区采掘布置与水文工程地质特征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统。

2、在井下受水害威胁的采区或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巷道掘进之前,生产科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写出水情分析报告,并按水量、水压制定防范措施,需探放水工程的制定探放水设计,审批后方可施工。

3、工作面回采前,根据已有的资料,查清工作面上方的积水状况以及煤层内构造水情况,对涌水量或积水量较大的,必须先排放积水后方可开采。

4、对老窑区、老空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陷落柱、老窑开采区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不少于60米),并要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作面平面图上。

5、掘进工程到达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探的超前距离。

钻探时如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施工单位当班班长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各种防水煤柱应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时围岩性质及移动特征因素,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规定留设,必要时由防治水部门编制专门设计,报请上级部门批准。

已批准的防水煤柱不得随意改动,严禁在煤柱内设工作面。

7、生产技术科对防治水害方面提供技术资料并负责审核落实准确程度,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办法和措施。

8、2019年度的雨季“三防”计划由矿调度室编制完成,生产科及有关单位配合。

对于各单位应负责完成的项目,要求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9、加强矿区范围老矿洞的动态管理,每月要对老矿洞及周围积水情况有分析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措施。

10、对井田范围内尤其是受采动影响范围内地表情况要经常进行查看,发现地表塌陷,要进行及时填补,防止大量洪水灌入井下,造成重大事故。

四)预防放炮事故的措施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换牌互签字放炮计划,放炮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2、放炮撤人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坚持使用黄泥,水炮皮封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遇到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4、放炮前,必须进行网络电阻测试,并严格执行“十不装药”、“十不放炮”制度。

5、炸药、雷管应分别放在炸药箱和雷管箱内,加盖上锁,严禁乱扔乱放,严格执行爆破器材的批、领、退计划。

6、加强火工品及放炮工作的现场管理,每月组织一次火工品和放炮现场管理专业检查,杜绝违章放炮。

7、严禁使用煤粉等易燃品代替炮泥。

8、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中的爆破图表规定进行装药放炮,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大装药量。

9、放炮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装药时雷管脚线短接牢固,不得拴在钢柱上,母线的联接必须由放炮员操作。

10、采掘队班组长、背药工、放炮员助手、安质员、放炮员、库管员每半年接收一次矿组织的放炮管理专业培训,由培训科建立培训档案,对不参加人员吊销其合格证件。

(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束后,按照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列出安全风险清单。

对辨识评估出的重大风险列出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上报矿长。

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转,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1、风险分级管控

根据风险的分级情况决定管控的层次,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

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

重大风险由矿长直接监管,风险点由分管负责人和所在区队总体管控;

较大风险由分管领导直接监管,风险点由分管业务科室和所在区队总体管控,由班组长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风险管控;

一般风险由分管业务科室和区队监管,风险点由班组管控或岗位管控,风险较小的可直接忽略。

2、风险管控措施

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

较大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

一般风险由分管业务科室和区队或班组在现场要求岗位人员执行。

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包括有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

3、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

(1)矿长:

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2)分管负责人:

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3)带班领导:

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各业务科室人员和区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落实一般风险管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管控措施

1、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管控措施:

(1)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顶板支护管理。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循环进度施工。

(2)工作面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最大空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3)当顶板下沉严重、压力较大时,根据顶板离层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如需改变支护方式应立即停止工作面迎头工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作业。

(4)加强掘进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过断层、褶曲、破碎带、老巷、采空区及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等,编制可靠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严格实施。

(5)对开切眼等大断面巷道的施工,必须坚持先施工导硐、后二次扩帮的施工原则进行施工,对长距离煤层巷道,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时施工联络巷,以保证发生事故时巷道有足够的安全通路。

(6)加强井巷贯通的管理工作,在井巷贯通之前,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在贯通地点5米范围内依据顶板实际情况,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贯通后,必须组织人员维护贯通顶板,防止发生冒顶事故。

(7)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每班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由班长由外到里先检查已施工段顶帮情况,对顶帮进行敲帮问顶。

敲帮问顶工作必须由班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配合进行;

敲帮问顶工作顺序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进行;

敲帮问顶工作要贯穿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及时清理浮煤活矸,防止片帮、离层、掉矸伤人。

(8)加强后巷维护工作,对后巷的顶板和支护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巷道失修、变形、掉包、底鼓等现象时及时进行维修。

(9)认真开展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工作。

2、爆破管控措施

(1)爆破崩人事故的预防措施:

①爆破作业必须由爆破工担任。

爆破工必须经国家相应专职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爆破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爆破作业时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②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③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把炮眼充填好,不准用煤块、煤粉或药卷纸等可燃物当炮泥充填炮眼;

无炮泥、炮泥不足或炮眼充填不实,不准爆破。

④炮眼参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别是炮眼深度、最小抵抗线不足的,不准装药、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⑤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发爆器、煤矿许用电雷管和炸药。

发爆器必须专人专用,发爆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到充电爆破时不得插入发爆器。

在充电爆破前,爆破母线、雷管脚线必须悬空并扭结短路。

⑥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爆破警戒,爆破后警戒员由班组长亲自通知撤回。

⑦炮眼有水流出,煤壁发潮、挂水珠,工作面发冷,都可能是透水的征兆;

炮眼内很热,冒热气、流热水、前面可能是透火区,炮眼内有瓦斯涌出,工作面煤岩变得松软等,遇到上述情况都不能装药爆破。

⑧通电后若没有起爆,爆破工必须先拔下爆破器钥匙,取下爆破母线,扭结成短路,至少再15分钟,方可沿途检查原因。

⑨爆破后,爆破员、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由外向里检查爆破地点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

工作面的炮烟没被吹散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以免有毒气体熏人。

⑩检查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b.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c.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d.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e.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⑪制作引药必须在无淋水、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进行,引药数量必须与所装炮眼一致。

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强拉硬拽,应将成束的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轻轻抽出。

雷管抽出后脚线必须立即扭结短路。

⑫爆破母线必须采用铜芯双股绝缘线,不得有破皮、明接头,母线必须与电缆、管路分开悬挂,不得与导电体接触。

⑬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破作业的管理规定。

(2)爆破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预防措施:

①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煤尘浓度的规定:

a.《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药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装药爆破:

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b.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用湿式钻眼、冲刷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c.产生煤尘的地点,必须采取防尘措施:

采煤工作面应采用灌浆,使用水炮泥、喷雾或其它防尘措施。

以上三条是监控爆破周围环境中瓦斯、煤尘浓度的措施,使其浓度达不到爆炸范围,并有较大安全系数,实现防止瓦斯、煤尘爆炸。

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炮眼深度、封泥长度、封泥材料、抵抗线的规定。

a.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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