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1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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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防范,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早解决。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及永安、湖滨、西苑和飞虹校区的”一把手”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区分不同的事件类别,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挥,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依法办事、合情合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学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学校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

围攻、挟持工作人员;

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非法集体罢教、罢课、罢餐;

  跨学校、跨地区联动上访请愿;

  其他由学校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学校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Ⅳ级);

  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Ⅲ级);

  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Ⅱ级);

  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Ⅰ级)。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2组织机构与职责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王忠诚

副组长:

魏建明

成员:

赵源锴、曾志宏、李社中、穆颖、张凤泉、王丹、贾兰星、王福和、王罡、王鑫、袁志民、李金荣、郭庆慧,各系主任

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收集、分析有关信息,预测相关事件的发展趋势,重大问题及时向学院报告;

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深入现场进行指挥;

在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

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范围时,及时向上级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4个工作组和4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1)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组长:

刘源锴

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主要职责:

及时收集和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提出处置突发事件的初步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

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当处置突发事件需要时,协助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机动力量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承担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协调处置组及主要职责

曾志宏

协调处置组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接受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令,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开展相关工作;

深入现场,了解突发事件的动态,及时向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置原则和解决方法;

负责协调公安、消防、安监、国家安全和其他有关单位,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3)信息组及主要职责

王罡

副组长:

袁志民

信息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网管中心配合工作。

负责收集师生的反映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各单位上报的信息,编辑信息专报;

负责组织校园网监控,及时编发网上情况信息,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加以处置;

负责控制校广播站及对外新闻发布等宣传工作。

(4)疏散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

王丹

贾兰星

疏散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团委、各系学工办配合工作。

组织带领辅导员积极做好本学院闹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稳定绝大多数人员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积极配合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选择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为依据,通过现场宣传器材,及时讲清事件的性质和危害,阐明学院对事件处置的立场和态度,指出后果的严重性,说服不明真相的师生脱离闹事群体,离开闹事现场,分化瓦解一般闹事者,孤立劝降闹事骨干分子。

确保人员疏散畅通及人员顺利撤离疏散。

(5)后勤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张凤泉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根据突发事件现场的实际需要,安排后勤、医疗、水电、食堂等部门负责人对学校的供水房、配电室、热交换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水源、食品等物质及用电、用气等保障,并组织校医务所人员积极开展现场救护工作。

2.4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的原则,预测将要发生或处置已经发生的重特大突发事件时,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与公安、消防、安监和本校各单位的沟通协调。

各二级学院、部门和分校区有责任配合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努力把突发事件消除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社会面治安秩序的失控和混乱。

各二级学院、部门和各分校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向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与报告

3.1,1信息报送原则

向省教育厅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突发事件的信息是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职责。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和各分校区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和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校党委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5分钟以内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信息内容要真实、客观,不得主观臆断;

如发生I、Ⅱ级事件,校党委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汇报后,直接报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随时及时续报。

3.1.2信息报送机制

3.1.2.1紧急电话报告

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二级学院、部门或分校区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校党委、校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并按领导指示向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同时进一步核实情况,密切关注事态的变化和发展,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3.1.2.2紧急文件报送

信息组接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以书面正式报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重大信息,根据校党委意见,编辑信息专报,向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人员伤亡情况;

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造成的影响程度;

事发部门和有关部门己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校内外及媒体对事件的反应;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1.4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见图)

 

3.2.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理论素质、实践技能、指挥和实战能力。

3.2.2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2.3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相关部门采取行动,尽力防止事件的发生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2.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本预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预警级别

依据本预案1.6突发事件级别划定方式,预警级别也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重大(Ⅱ级,橙色)、较大(Ⅲ级,黄色)、一般(Ⅳ级,蓝色)。

3.3.1Ⅰ级事件(红色预警):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学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高校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

发生地震、洪水、飓风风暴等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3.3.2Ⅱ级事件(橙色预警):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的群体性事件;

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受伤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发布台风黑色预警信号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3.3.3Ⅲ级事件(黄色预警):

较大突发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如部分学院出现罢课、罢餐、聚众闹事、非法集会及游行示威等突发事件;

涉及师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

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3.3.4Ⅳ级事件(蓝色预警):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学校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如由校园及周边不安定因素引发的上访、聚集等事件;

除上述I、II、III级以外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一般事故;

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等突发事件。

4分级响应标准和响应程序

4.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4.1.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事发部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在5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具体处置方法,同时召开各学院、各部门和分校区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具体部署处置工作。

会议的筹备由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1.3信息组迅速收集信息,加强网络监控,及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上报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1.4协调处置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事态发展等有关情况;

向事发部门通报领导小组意见:

与公安、安监、卫生、国家安全等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1.5疏散组迅速组织各学院书记带领辅导员积极做好本学院闹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稳定绝大多数人员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积极配合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选择有利时机,阐明校党委、行政对事件处置的立场和态度,指出后果的严重性,说服不明真相的师生脱离闹事群体,离开闹事现场,分化瓦解一般闹事者,孤立劝降闹事骨干分子。

4.1.6后勤保障组根据突发事件现场的实际需要,立即安排总务科、维修科、水电科、食堂管理科负责人对学校的供水房、高低压配电室、热交换站、餐厅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水源、食品等物质和用电、用气等保障,并组织校医务所人员积极开展现场救护工作。

4.1.7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主管领导直接深入现场指导工作。

4.2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4.2.1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事发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并在5分钟之内将有关情况上报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4.2.2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

并向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迅速组织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全面部署处置工作。

4.2.3信息组及时收集、分析、整理有关信息,编发信息专报,加强网络监控。

4.2.4协调处置组迅速深入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与公安、安监、卫生、国家安全等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2.5疏散组迅速组织各学院书记带领辅导员积极做好各自学院参与人员的思想工作,稳定绝大多数人员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积极配合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选择有利时机,说服不明真相的师生脱离闹事群体,离开闹事现场。

4.2.6后勤保障组根据突发事件现场的实际需要,立即安排总务科、维修科、水电科、食堂管理科负责人对学校的供水房、高低压配电室、热交换站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水源、食品等物质和用电、用气等保障,并组织校医务所人员积极开展现场救护工作。

4.2.7校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直接到现场指导工作。

4.3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4.3.1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事发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并在10分钟之内将有关情况上报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4.3.2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

研究分析有关情况,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4.3.3信息组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各类上报信息,编发信息专报,及时向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同时加强网络监控。

4.3.4协调处置组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反馈相关信息;

与公安、安监、卫生、国家安全等有关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3.5疏散组迅速组织各学院书记带领辅导员积极做好各自学院人员的思想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积极配合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确保人员疏散畅通及人员顺利撤离疏散。

4.3.6后勤保障组根据突发事件现场的实际需要,安排总务科、维修科、水电科、食堂管理科负责人,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水源、食品等物质和用电、用气等保障,并组织校医务所人员积极开展现场救护工作。

4.3.7根据事态的变化与发展,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派人深入事发部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4.4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4.4.1一般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时启动相关应急措施,并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4.4.2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视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4.4.3根据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意见,信息组、协调处置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适时开展有关工作。

4.5基本响应程序

4.5.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后,事发部门应立即作出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确定联系人和通讯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4.5.2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小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和事态发展的需要,及时协调相关公安、安监、卫生、国家安全等单位选派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共同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5.3现场指挥部应做好控制工作,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5.4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与发展,及时向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同时,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有关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6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见图)

5应急保障

5.1信息保障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分校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通讯设施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5.2人员保障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分校区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工作。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分校区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人员组成;

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积极开展对应急预备队的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5.3物资保障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分校区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装备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物资存放合理,通道保持畅通,确保运输便利和安全。

5.4资金保障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分校区应急资金纳入校统一财务预算;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分校区应保证充足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6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6.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组成

沈超

吴凯

赵康民、孙进、郑忠民、杜吉林、王文、王逢博、赵修平、各有关学院书记及分校区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6.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6.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师生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甚至出现打、砸、抢等非法行为,引发地区、同类高校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以及其他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6.2.2重大事件(Ⅱ级):

师生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罢餐、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

以及其他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

6.2.3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发校内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以及校园网上出现热点问题的议论,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

以及其他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6.2.4一般事件(Ⅳ级):

突发事件处于单个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

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的广泛关注,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以及其他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3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6.3.1群体性突发事件(含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应急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部门应立即向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指示,成立现场指挥部,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靠前指挥,果断处置。

(2)一旦发生群体性聚集、走出校门游行,相关学院应及时派人劝阻;

如劝阻无效,要配合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队伍前要有引导、队伍中要有巡视、队伍末要有断后,并派出车辆接应,坚决阻断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混入队伍寻衅滋事,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3)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学校党政工团组织及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等相关骨干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师生、深入现场,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促使事件尽快平息。

(4)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防止内外串联和跨校性活动;

对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

对校园网要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有害信息,要做好备份、及时删除,并配合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做好查处;

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学校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安全部门实施时时监控。

6.3.2重大刑事治安事件(含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师生非正常死亡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此类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部门应立即向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发展,派有关人员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指导事发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事发部门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救援及安置等工作;

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3)如发生人员伤亡的,事发部门应及时通报有关家属;

成立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属的接待、安抚等工作。

(4)事发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稳定师生情绪,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5)如发生涉及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立即配合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领导指示,开展相关工作。

(6)当发生的突发事件涉外时,事发部门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同时向当地外事管理部门汇报。

7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7.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组成

成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7.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7.2.1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7.2.1.1火灾事故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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