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6320041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审批总时限:

55个工作日(其中,减免税额在30万元(含)以下由主管区县地方税务局审批,1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适用于符合文件规定的购房行为。

主要是: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的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

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试验楼。

“事业单位”是指必须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核算的事业单位。

2、军事单位承受的土地、房屋用于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工程,军用的机场、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和通信、导航、观测台站。

3、监狱管理部门承受的办公用房、监舍。

凡发生以上购房行为的纳税人,需及时到新购房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所办理契税免税申请审批手续,提交有关证明资料如下:

1、申请减免税报告即《纳税单位企业减免税申请书》及《契税减免税申请附表》(依据京地税地〔2001〕478号第八条、京地税企〔1997〕582号文件第三条);

2、用以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性质的证明资料,如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凭证;

卖方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依据同上);

3、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依据北京市地税局《关于做好契税征管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1〕478号第八条);

4、纳税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其购买办公用房等用途的文件;

财政主管部门对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年度预算的批复或其他证明(京财税〔2000〕23号第三条);

标准:

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

主管税务所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资料。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给予纳税人《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书》,在《纳税单位企业减免税申请书》或《契税减免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并注明受理时间,将申报材料转初审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将《行政审批项目补充有关材料通知书》和申报材料一并退回纳税人,同时报备初审人员。

时限:

1个工作日。

二、初审

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主管税务所所长

岗位职责和权限: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在《纳税单位企业减免税申请书》或《契税减免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中止审核,将《行政审批项目中止审批通知书》和纳税人的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受理人员,同时报备审核人员。

2个工作日

三、审核

1、同初审标准;

2、审核初审人员的处理意见及适用的税收政策的准确性;

3、审核主管税务所的办理程序完整。

主管税务机关地方税管理科审核人员。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在《纳税单位企业减免税申请书》或《契税减免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将申报材料转复审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提出审核意见,与初审人员的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并转复审人员。

对已批准的减免税项目,及时登记减免税台帐。

3个工作日

四、复审

同审核标准

主管税务机关地方税管理科科长。

按照复审标准进行复审。

对符合标准的,在《纳税单位企业减免税申请书》或《契税减免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将申报材料转审定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提出复审意见和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

五、审定

同复审标准。

主管税务机关主管局长

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对符合标准的,在《纳税单位企业减免税申请书》或《契税减免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减免税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转地方税管理科(相关科室)拟文件批复;

减免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转市局受理审批。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转地方税管理科(相关科室)拟定《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

六、告知

(一)通知主管税务所

主管税务机关地方税管理科内勤

工作标准:

1、及时将审批意见及申报资料转主管税务所;

2、留存归档的申报资料齐全、规范。

1、督促相关科室及时将审定意见及申报资料退回地方税管理科。

2、协助审核人员拟文、发文。

(二)通知纳税人

1、及时准确告知纳税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

主管税务所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批复文件归档;

2、对审定通过的,填写《北京市契税减、免税证明》并及时通知纳税人领取;

3、对中止审批的,将《行政审批项目中止审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提交补正材料的,申请材料中的原件(不包括纳税人填制的有关文书)应退还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原件复印后与其他申请材料留存归档。

4、对不予批准的,将《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原件(不包括纳税人填制的有关文书)应退还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原件复印后与其他申请材料留存归档。

七、市局受理:

1、申报材料齐全、正确、规范、有效;

2、区县地税局审批程序完整。

市地税局地方税管理处内勤

对收到的申报材料,及时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理减免税事项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将申报材料转初审人员;

经初审人员认定后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将《行政审批项目补充有关材料通知书》和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区、县地税局、分局,并在备案表中注明退回的时间,同时报备初审人员。

八、市局初审:

1、同受理标准;

2、区、县地税局、分局提出的处理意见及适用的税收政策准确无误;

3、拟写的减免税批复完整、正确、有效。

市地税局地方税管理处审核人员

对符合标准的,拟写减免税批复;

对不对符合标准的,中止审核,填写《行政审批项目中止审批通知书》和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受理人员,同时报备复审人员。

7个工作日

九、市局复审:

2、处理意见及适用的税收政策准确无误;

3、减免税批复文稿准确无误;

市地税局地方税管理处处长。

按复审标准进行复审。

同意初审意见的,在减免税批复发文稿纸上签署同意意见;

不同意初审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和理由,与初审人员的意见和申办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

5个工作日

十、市局审定:

市地税局主管局长

按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减免税批复发文稿纸上签署同意意见,转地方税处(办公室)办理发文;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转地方税处(相关处室)拟定《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

6个工作日

十一、下发、转发、告知、归档

(一)下发

1、打印、送达减免税批复文件至区、县地税局、分局;

2、留存归档的减免税审批材料齐全、规范。

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处内勤。

1、经由审定人同意签发的减免税批复文件,督促办公室核稿打印后,下发至区、县地税局、分局;

2、减免税批复发文报备初审人员;

3、经由审定人同意不予批准的减免税意见、申报材料及《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下发至区、县地税局、分局。

(二)转发

1、转发、送达减免税文书及申报材料至主管税务所;

区、县地税局、分局地方税管理科(业务科)审核人员。

1、转发市局下发的减免税批复文件并送达主管税务所;

2、将市局不予批准的减免税意见、申报材料及《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备案后送达主管税务所;

3、登记减免税台帐;

4、留存归档的减免税审批材料齐全、规范。

(三)告知

1、及时、准确告知纳税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

1、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批复文件归档。

2、对审定通过的,准确、完整地填写《北京市契税减、免税证明》,并及时通知纳税人领取;

及时准确登记减免税台帐。

3、对中止审批的,将《行政审批项目中止审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附:

1、《纳税单位企业减免税申请书》

2、《契税减免税申请附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学科竞赛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