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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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监控的原则
1、学生民主测评与同行评议相结合;
2、系(部)领导评议与主管部门领导评议相结合;
3、各项测评与教学过程考核相结合;
4、测评、教学质量与教研科研水平相结合。
二、评价监控的内容与分值
1、学生民主测评机制45分
2、同行评议机制10分
3、系(部)领导评议机制10分
4、教学过程考核15分
5、教研、科研成果评价5分
6、其他项目考核15分
三、评价监控的方式与计分方法
(一)学生民主测评方式与计分方法
1、每学期由教务处和督导室牵头、学生处配合,组织学生对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50%,尽可能让全班学生参与测评。
2、学生民主测评表由教务处和督导室组织人员进行统计,统计出每位任课教师的学生民主测评的平均分,教务处组织的学生民主测评权重系数为该项分值的0.6,督导室组织的学生民主测评权重系数为该项分值的0.4。
3、教务处组织的学生民主测评计分方法为:
(全学年学生民主测评平均分-55分)×
0.6。
4、督导室组织的教学反馈计分方法为:
全学年学生反馈平均分×
0.4。
(二)同行评议的方式与计分方法
1、同行评议总分为10分,其中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教师(含教研室主任)评议占5分,教研室教师互评占5分。
2、同行评议中的“同行”一般指同一教研室教师。
3、同行评议采取按被评议人在本学年中德、勤、绩、能四个方面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每个等级赋予分值,分别占5、4、3、2分。
4、同一教研室每人填写一张评议表,对每个教师德、勤、绩、能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每个教师德、勤、绩、能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写评议表。
评价力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系(部)考核小组对同行评议测评表进行统计,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同行评议平均分及教研室主任综合评议分,将两项评议结果分别报教务处。
(三)系(部)领导评议总分为10分,系(部)领导对每个教师德、勤、绩、能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写一张评议表报教务处。
(四)教学过程考核的方式与计分方法
1、教学过程考核的方式
(1)教休室管理员及晚自习值班人员,对任课教师的上课及晚自习辅导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2)系(部)、教务处、人事处对教师出勤、政治业务学习、系(部)和学校会议、讲座、报告出席情况进行考核。
(3)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系(部)对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抽查和定期检查记录。
2、教学过程考核计分方法
(1)教休室管理员及晚自习值班人员对教师上课、晚自习辅导考核
①迟到一次减2分;
②早退一次减2分;
③中间脱岗一次减3分;
④缺课一次减5分;
⑤教学日志不按时取送减1分;
影响后续课教师使用减2分。
(2)系(部)、教务处、教学督导室、人事处考核
①出勤、政治业务学习、系(部)会议等缺席一次减2分(由系(部)考核)。
②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讲座、报告、会议缺席一次减2分(由人事处、教务处考核)。
③事假一天减2分,病假一天减1分,旷工一天减10分(由人事处考核)。
④被系(部)、教务处、教学督导室、人事处通报一次减10分,通报两次为零分。
⑤每学期末由教务处负责将系(部)、教务处、人事处考核分数进行统计,每学年公布该项考核结果。
(3)教学督导室月报表考核
①被教学督导室每月通报表扬一次奖1分;
②被教学督导室每月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4)教学过程考核的权重系数为0.15。
该项最后考核分数=百分制考核得分×
0.15
(五)教研科研成果评价方式与计分方法
1、教研科研成果评价总分为5分;
2、教研科研成果分为论文、教材和课题三个方面,计分方法:
(1)论文:
①核心期刊,独著2分,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1分;
②一般CN期刊,独著1.5分,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
(2)教材:
①国家规划教材3万字以上,主编2分,副主编1.5分,参编1分;
②省级规划教材3万字以上,主编1.5分,副主编1分,参编0.5分;
③普通教材(含自编讲义)3万字以上,主编1分,其它0.5分;
(3)课题:
课题参与者计分按下列方式计算,主持人在相应的得分上加1分。
①国家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结项1.5分;
②省级:
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结项1分;
③市院级: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结项0.5分。
以上项目可累加,超过5分者按5分算。
该项分数统计由科研外事处完成。
(六)其他项目考核
(1)教学工作量(周课时)低于学院规定2课时(含2课时)以下者计0分,低于1课时者计4分,符合学院规定者计9分;
每超出4个课时(含4个以内),奖1分(由系(部)考核)。
(2)优质课计分方法:
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胜课0.5分。
(3)参与精品课程建设者奖1分,获院级精品课程称号者奖2分,获省级精品课程称号者奖4分,获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者奖5分,主持人分别奖3分、4分、5分、6分(由系(部)考核)。
(4)在教务处组织的期初、期中、期末常规教学检查中被评比为优秀的,奖1分(由教务处考核)。
(5)参加学院多媒体课件大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1.5分、1分、0.5分(合作者奖励分平均)(由教务处考核)。
(6)带队外出参加竞赛者奖1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4分、3分、2分(由系(部)考核)。
以上分数可累加,超过15分者按15分计。
附件二
《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考核实施细则
一、评价项目、分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间
项目
分值
责任部门
牵头部门
时间
学生民主测评
45分
教务处、督导室
教务处
8月27日前
同行评议
10分
各系(部)
系(部)领导评议
教学过程
15分
教务处、督导室、人事处、各系(部)
教研、科研成果
5分
科研外事处
科外处
其它项目考核
教务处、各系(部)
二、评价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责任部门对所需评价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简称《体系》)中要求的测评方式和计分办法进行,如果测定的项目涉及到两个及以上部门,则由牵头部门组织,协商测评;
2、各责任部门对《体系》所需评价的项目,必须对所测评对象进行逐一测评,并进行从高到低的排序,否则,重新测评;
3、对于所测项目不能确定或无法测评,报请责任部门领导批准,被测评人的分值取本测评项目所有测评人的均值,作为该测评项目的分值;
4、本次《体系》测评工作,仅指2006-2007学年度任课人员,包括专任教师、非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按所任课程归属各系(部)相应教研室。
三、测评要求及审批程序
1、各测评责任部门,务必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体系》测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进行测评,杜绝徇私舞弊,一旦发现,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各责任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出来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部门公章,各项测评的原始资料由相关责任部门存档保管。
3、教务处汇总测评结果,并确定《教学质量奖》推荐教师名单。
4、教务处将获奖推荐教师名单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
5、教学工作委员会将审核的获奖教师名单报院党委审批后发文。
附表一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保障体系考核测评汇总表
系
(部)
学生民主评议(45分)
(10分)
系部领导评议
教学过程考核(15分)
教科研成果
(5分)
(15分)
合计
名次
备注
附表二
同行评议测评表
系部
教研室
教师姓名(同一系部、教研室顺序一致)(按德、勤、绩、能综合评议并赋予分值)
评议内容
评议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定性
定量
德:
师德高尚、公道正派、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尊重学生
勤:
事业心强、责任感强、爱生敬业、工作努力、出勤率高、工作满量
绩:
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工作绩效优、受学生欢迎、同事关系融洽
能:
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教研科研有成效、组织表达能力强、业务素质提高明显
优
5
良
4
中
3
差
2
附表三
系(部)领导评议测评表
系(部)
教师姓名(按德、勤、绩、能综合评议并赋予分值)
主题词:
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通知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07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