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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地方标准样本

吉林省地方标准

《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为完善吉林省65h/t及以下燃煤锅炉在大气污染末端治理过程中有关技术的选取依据,同时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科研以及相关行业审查类似项目的可行性提供必要的参考,5月,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项目号DBXM100-,由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的制定工作。

(二)起草单位

由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二、制(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完善吉林省燃煤锅炉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有关技术的选取依据,同时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科研以及相关行业审查类似项目的可行性提供必要的参考,制定本标准。

中国是煤炭消费大国,煤炭消耗量约为40亿t/a。

众所周知,燃煤是大气污染的主要贡献源之一。

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当前中国空气质量改进效果初显,但”达标”任务依然艰巨。

因此,充分考虑我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的实际情况,经过技术经济和处理工艺的具体要求等方面的遴选,制定吉林省地方标准《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势在必行。

三、主要起草过程

(一)研究阶段

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的术语和定义、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基本要求,给出了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技术的经济比较和技术比较。

本标准适用于65h/t及以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末端治理。

项目各阶段任务分解

起止日期

1.起草阶段

1.1起草并完成标准(包括文本、编制说明)草稿

4月至4月

1.2组织调研、试验验证

4月至5月

1.3召开专家研讨会,研究形成标准(包括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5月至6月

2.征求意见阶段

2.1省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质监局

6月至7月

2.2省质监局同意后,主要起草单位向有关各方征求意见(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7月至8月

2.3起草单位研究处理反馈的意见或建议,完成标准送审稿,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8月至9月

3.审查、报批阶段

3.1省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质监局

8月至9月

3.2省质监局审核后,组织审查

9月至10月

3.3起草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完成标准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报省质监局

9月至10月

3.4起草单位完成标准宣贯解读资料,报省行业主管部门和省质监局

10月至11月

制定《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

准备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和发布阶段。

首先成立标准制定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的相应分工。

从我省用煤现状分析入手,在全面了解吉林省煤炭消耗现状的基础上,将火电、集中供热、水泥、钢铁冶炼和其它行业燃煤锅炉使用现状、大气污染现状及治理现状进行对比分析。

同时将我省燃煤锅炉主要环境问题特别是对其中影响较大而且最为直接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的主要处理工艺和方法进行遴选;充分考虑我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的实际情况,经过技术经济和处理工艺的具体要求等方面的遴选,起草标准制定草案稿及编制说明,经专家论证并进行修改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征集企业、科研机构、质检机构、化工院校等建议并进行汇总意见及修改完善后,形成标准送审稿和编制说明。

再经过技术审查、格式审查形成报批稿,报请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批颁布。

制定《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的具体过程见图3-1。

成立标准制定工作组

准备阶段

第一阶段

收集资料

确定技术路线

并制定工作方案

经专家论证并进行修改

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地方环境

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其它文献材料

提交制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1.确定制定标准的各项指标

2.提交制定标准征求意见草案稿和编制说明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汇总处理意见,编制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对标准草案进行技术审查和格式审查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批颁布

编制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并将材料上报省质监局

起草阶段

第二阶段

征求意见阶段

第三阶段

审查和发布阶段

第四阶段

修订

修改

反馈

提出修改意见

图3-1制定标准的具体过程

(二)立项阶段

7月12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在长春市主持召开了《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咨询会,会议组成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专家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对标准草案、编制说明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认真讨论和质询,形成如下咨询意见:

1、标准制定过程符合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的要求。

2、标准的编写符合GB/T1.1-的有关规定。

3、该标准的制定将为吉林省燃煤锅炉10~45t/h大气污染末端治理技术的选取提供依据,为环境管理提供必要的参考。

4、修改建议:

(1)将名称改为”燃煤锅炉10~45t/h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

(2)将经济比较的内容放入资料性附录;

(3)指导性意见融入技术比较表中;

(4)调整标准结构,删除第5章。

5、标准起草工作组应根据咨询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征求意见稿,报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网上公示。

(三)起草阶段

姓名

分工

职务/职称

专业

所在单位

本项目中的分工

王玉

组长

正高级工程师

环境科学

吉林省环科院

负责总体工作安排、实地考察、资料收集工作以及数据整理分析。

开题报告、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的编写

毕庆生

副组长

正高级工程师

能源动力

长春工程学院

负责实地考察、资料收集工作及数据整理分析,标准文本的编写

田忠宝

组员

高级工程师

环境科学

辽源市辐射固体废物管理站

负责实地考察、资料收集工作以及数据整理分析

徐春妮

组员

高级工程师

环境科学

辽源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负责实地考察、资料收集工作以及数据整理分析

高婷婷

组员

工程师

环境科学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负责实地考察、资料收集工作以及数据整理分析

李延莉

组员

高级工程师

环境科学

吉林省环境

信息中心

负责实地考察、资料收集工作以及数据整理分析

段丽杰

组员

高级工程师

环境科学

吉林省环科院

负责资料收集工作

刘德敏

组员

高级工程师

环境科学

吉林省环科院

负责资料收集工作

刘继莉

组员

高级工程师

环境科学

吉林省环科院

负责资料收集工作

陈文英

组员

高级工程师

环境科学

吉林省环科院

负责资料收集工作

李东秋

组员

会计师

财务

吉林省环科院

财务审计

四、制(修)订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当前中国还没有出台65h/t及以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吉林省地方标准《小型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指南》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符合地方标准范围要求,并在吉林省范围内有普遍性,制定该标准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科技、产业和民生等政策。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

(一)主要技术指标

1.技术分类

分为脱硫技术、脱硝技术和除尘技术三类。

脱硫技术、脱硝技术和除尘技术的选取具有技术成熟性和代表性,能适用于”火电””集中供热””水泥”和”钢铁冶炼”等行业。

2.比较方法

分为技术比较和经济比较两类。

技术比较应根据相关脱除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主要技术参数作为比较对象,能够为燃煤锅炉在大气污染末端治理过程中有关技术的选取提供重要依据。

经济比较应根据相关脱除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财务方面的核算作为比较对象,能够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科研以及相关行业审查类似项目的可行性提供必要的参考。

(二)技术说明

1.脱硫技术

当前,烟气脱硫工艺按吸收剂不同,可分为钙法、钠法、氨法、镁法和海水法;按脱硫产物是否可用,可分为回收法和抛弃法;也可为湿法、干法和半干法。

选用何种脱硫工艺需结合当地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调查,石灰石/石灰-石膏吸收法、氧化镁法、氨法、循环流化床法技术非常成熟,在中国65h/t及以下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方面,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5%、90%、2%、3%,具体脱硫工艺简介如下:

1.1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湿法脱硫就是将煤炭燃烧后的气体通入到化学液体中,并利用化学反应将气体中的SO2固定在液体环境中。

主要采用的方法有石灰石-石膏吸收法、铝法、钠碱法,其中石灰石-石膏吸收法脱硫效率较高,而且技术比较成熟,副产物石膏还能够作为商品出售,创造额外的经济效益,降低电厂的生产成本。

鉴于石灰石-石膏吸收法具有其它方法无法比优点,故中国多数电厂应用此脱硫方法。

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系统主要有:

烟气系统、吸收氧化系统、浆液制备系统、石膏脱水系统、排放系统组成。

其基本工艺流程如下:

锅炉烟气经电除尘器除尘后,经过增压风机、GGH(可选)降温后进进吸收塔。

在吸收塔内烟气向上活动且被向下活动的循环浆液以逆流方式洗涤。

循环浆液则经过喷浆层内设置的喷嘴喷射到吸收塔中,以便脱除SO2、SO3、氯化氢(HCL)和铪(HF),与此同时在”强制氧化工艺”的处理下反应的副产物被导进的空气氧化为石膏(CaSO4•2H2O),并消耗作为吸收剂的石灰石。

循环浆液经过浆液循环泵向上输送到喷淋层中,经过喷嘴进行雾化,可负气体和液体得以充分接触。

每个泵一般与其各自的喷淋层相连接,即一般采用单元制。

在吸收塔中,石灰石与二氧化硫反应产生石膏,这部分石膏浆液经过石膏浆液泵排出,进入石膏脱水系统。

脱水系统主要包括石膏水力旋流器(作为一级脱水设备)、浆液分配器和真空皮带脱水机。

经过净化处理的烟气流经两级除雾器除雾,在此处将清洁烟气中所携带的浆液雾滴去除。

同时按特定程序不时地用工艺水对除雾器进行冲洗。

进行除雾器冲洗有两个目的,一是防止除雾器堵塞,二是冲洗水同时作为补充水,稳定吸收塔液位。

在吸收塔出口,烟气一般被冷却到46~55℃左右,且为水蒸气所饱和。

经过GGH将烟气加热到80℃以上,以进步烟气的抬升高度和扩散能力。

最后,洁净的烟气经过烟道进进烟囱排向大气。

石灰石-石膏吸收法工艺流程见图5-1。

图5-1石灰石-石膏吸收法工艺流程

1.2氧化镁法

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工艺简单,适应性好,近年来在国内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

工艺原理:

氧化镁经过熟化反应生成氢氧化镁,制成一定浓度的氢氧化镁浆液,在吸收塔内氢氧化镁和二氧化硫反应生成亚硫酸镁,亚硫酸镁经强制氧化生成硫酸镁,分离干燥后就是固体硫酸镁。

基本工艺流程如下:

烟气经除尘器后进入吸收塔,经氢氧化镁浆液逆流洗涤,并吸收SO2。

反应后生成的MgSO3浆液经过稠化器、脱水装置得到含结晶水的MgSO3,在干燥器中进行干燥,除去结晶水,得到固体MgSO3,进入MgSO3储罐,然后送至再生装置。

MgSO3集尘器中含有杂质的SO2气体送至SO2洗涤器。

在工艺流程中,经除尘器后的部分洗涤液由洗涤液储罐送废水处理系统,经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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