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街道南门商场加层等4处钢结构建筑拆除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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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街道南门商场加层等4处钢结构建筑拆除工程

凤凰山街道南门商场加层等4处钢结构建筑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

(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

 闽建发招字【2018】255号

项目名称:

凤凰山街道南门商场加层等4处钢结构建筑拆除工程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发出日期:

2018年10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凤凰山街道南门商场加层等4处钢结构建筑拆除工程

1.2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1.3建设规模:

拆除总建筑面积约4087平方米(施工时以实际丈量数据为准)

1.4项目工期:

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拆除指令次日起20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其中主要可再利用材料要合理拆除,不得随便损坏,堆场由业主指定,运距不超过三公里,费用不另行计取)。

1.5施工安全要求:

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中标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需采用大型机械拆除。

1.6招标范围:

凤凰山街道南门商场加层、东方国际大酒店停车场、南方医院停车场、南门荔枝公园12坎店面等4处钢结构建筑,拆除面积约4087平方米,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整(其中主要可再利用材料要合理拆除,不得随便损坏,堆场由业主指定,运距不超过三公里,费用不另行计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人自2018年10月12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低于60分的,应否决其投标。

4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5000元包干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缴清费用。

6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8现场踏勘

8.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8.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9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0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

10.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可在2018年10月18日12:

00前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10.2招标人将在2018年10月18日17:

00前,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

11拆除费用最高限价为:

(1)本工程拆除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3元/㎡(含税费),拆除面积暂按4087平方米计算(施工时以实际丈量数据为准),但结算总造价不得超过46万元(含税费)。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中标单位须按中标单价乘以拆除总面积,具体拆除的面积按实结算。

1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

12.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

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1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投标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工期及质量

13.1项目工期:

中标人应在每次收到招标人拆除指令次日起20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毕(其中主要可再利用材料要合理拆除,不得随便损坏,堆场由业主指定,运距不超过三公里,费用不另行计取)。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元。

13.2招标人按现状交付房屋,中标人对已交房屋的物品自行保管。

13.3中标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相应施工资质的本企业班组实施,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房屋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

13.5中标人应负责自行协调拆迁作业环境,处理好四周道路及建筑物等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对其安全负全责,并负责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4.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A、企业资质证书

B、企业营业执照

C、安全生产许可证

D、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2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4.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报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4.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4.5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

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1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

2018年10月19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1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17开标

17.1开标会定于2018年10月19日15时0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7.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7.2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1)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17.1.1款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点格式编制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3)投标人纳入招投标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详见莆建管〔2015〕132号文、闽建筑[2015]23号文)。

(4)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5)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

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拆除残值回收金单价、拆除工期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6)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的投标文件提交评审,

18评标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18.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年检的;

18.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18.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8.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19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和招标人负责;

1、本办法评标定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招标单位依法组建招标代理和招标人;

(2)投标文件澄清(如招标代理和招标人认为必要);

(3)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投标文件的澄清原则: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定标:

经评审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A、招标人完成评标后,按招标文件既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B、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定标办法。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采用最低报价中标的评审方法,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最低价相同时,招标人将从中随机抽取一家确定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最低价相同时,招标代理单位编制随机抽取记录,并由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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