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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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证明材料完善情况
证明类别
材料说明(原件及复印件)
1。
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
2.提供的户口簿等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则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完善情况(学校审核所有材料正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填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学校公章。
)
户籍证明
复印件
报名对象页
拟接收学校意见:
主管主任签名:
校长签名:
(盖学校公章)
年月日
报名对象所在户口簿的首页和户主页
报名对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页
报名对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计划生育证明
由计生部门核发的当年计生证明
接种防疫证明
由卫生部门核发的预防接种防疫证明
声明
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父母(监护人)签名:
镇中心小学
审批意见
(盖单位公章)年月日
备注:
1.此表仅供要求申请在我镇就读一年级的新生填写.
2。
此表先由各小学审核,再由镇中心小学审批.
3。
各种证明材料附后(顺序为:
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接种防疫证明)。
【附件③】
非鹤山市户籍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现役军人的直系适龄子女)
完善情况
拟接收学校意见:
主管主任签名:
校长签名:
军人证明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出生证明
报名对象出生证(小孩与父或母同一户口簿不需要)
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本人申请入读小学,(愿意/不愿意)入读本镇辖区内的其他学校。
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父母(监护人)签名:
此表仅供要求申请在我镇就读一年级的新生填写。
2.此表先由各小学审核,再由镇中心小学审批.
3.各种证明材料附后。
(顺序为:
由上而下依次附后)
(高层次人才的直系适龄子女)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页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人才证书
鹤山市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或鹤山市专业人才特聘工作证
声明
本人申请入读小学,(愿意/不愿意)入读本镇辖区内的其他学校.
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年月日
1.此表仅供要求申请在我镇就读一年级的新生填写。
2.此表先由各小学审核,再由镇中心小学审批。
(对经济建设有杰出贡献人员直系适龄子女)
经济证明
经镇(街)有关部门确认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证明(如验资证明等)
年月日
此表先由各小学审核,再由镇中心小学审批。
3.各种证明材料附后.(顺序为:
(暂住5年以上<
含5年>
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在我镇连续不间断居住5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材料(以鹤山市公安分局户政大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目前有效的居住证为准)
就业证明
就业失业登记证(显示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到申请时为止在鹤山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的营业纳税证明材料
备注:
3.各种证明材料附后.(顺序为:
(本市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领养人和报名对象所在户口簿的首页
报名对象领养人的户口簿页
报名对象领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领养证明
市民政部门的证明或核发的领养证
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父母因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而委托本镇居民照顾<
监护>
的子女)
监护人和报名对象所在户口簿的首页
报名对象监护人的户口簿页
报名对象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患病或残疾和委托证明
县(区)级以上民政局证明、县(区)以上残联残疾证明;
委托监护人公证证明
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此表仅供要求申请在我镇就读一年级的新生填写.
此表先由各小学审核,再由镇中心小学审批.
(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身份资料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监护人资料
报名对象父(母)委托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
父母境外身份资料
鹤山市外事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境外身份的有关证明
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2.此表先由各小学审核,再由镇中心小学审批。
各种证明材料附后.(顺序为:
【附件④】
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普通借读生)
《广东省居住证》,或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的有效暂住证。
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副证)和纳税证明,或居住地村(居)委证明
(顺序为:
2014年异地务工子女积分入学一年级申请表
完成情况
①报名对象页;
②报名对象所在户口簿的首页和户主页;
③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页;
④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积分计算证明材料情况
积分计算规则
自评分
实际
得分
报名对象其父(母)在鹤城暂住证、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
【异地务工子女父(母)在暂住且务工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1年)的,每多1年得2分,以此累计,但本项总分不超过10分。
】
社保证明
地税部门或社保管理中心出具的报名对象其父(母)在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异地务工子女父(母)参加社会保险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1年)的,每多一年得2分,补缴的年份不纳入计算,但本项总分不超过10分。
购房证明
报名对象其父母购置商品住房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
【异地务工子女父(母)在购置商品住房且拥有该房屋产权的,得5分。
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合计
本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随表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本人确认实际得分计算合理并且无误.
学校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镇中心小学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