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完整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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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一定恪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心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律师所的领导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技能,按照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律师。
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第三篇:
本人自实习一年以来,在本所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参与了本所各项业务的实践活动,逐步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现已具备了独立办理案件和法律事务的能力。
实习期间,本人注重思想道德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正确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
恳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
曹全聪
201X年X月X日
第四篇:
律师执业能力鉴定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实习鉴定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律师执业案号
指导律师点评
填写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规定,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案件不得少于3件,律师执业能力鉴定。
参加接待当事人活动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规定,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不得少于10次。
案卷整理及归档的实际操作说明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规定,在指导律
师指导下必须进行案卷整理及归档的实际操作并进行记录。
参与诉讼、非诉讼或仲裁活动说明
师指导下必须参与诉讼、非诉讼或仲裁活动并进行记录。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个人总结
实习人员本人签字:
指导律师综合意见:
指导律师本人签名:
实
习
律
师
事
务
所
主
年
品行综合鉴定:
执业能力综合鉴定:
主任本人签字:
律师事务所
201X年X月X日,鉴定材料《律师执业能力鉴定》。
山西省司法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
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将成为山西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
今后,山西全省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对拟接收执业人员的品行考察制度,注意收集公安、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料,做出品行鉴定,从源头上确保进入律师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山西司法厅严格律师职业准入门槛,将政治表现和个人品行作为律师获准执业的先决条件,出发点是好的。
但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未必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
在当下的语境中,政治表现的内涵已与过去有很大差异,各方在具体的认识上有时并不统一。
现实中,政治表现往往被利害化一味地将服从、维护领导个人权威和利益等不正常现象与政治表现等同起来。
这实际上是对政治表现的严重曲解。
律师是特殊行业,他们以法律为职业,法律是其赖以谋生的唯一合法工具。
如果律师以服从领导为先决条件,当领导意志和法律冲突,譬如当一些官员以曲解的政治表现为借口逼迫律师维护其私利而无视法律时,律师应该何去何从?
如果以此为律师执业的先决条件,不仅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且会造成律师队伍的严重奴化。
律师是一份依法执业的工作,《律师法》规定,律师职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所以,忠于事实和法律的律师就是一名好律师,这也是其最好的政治表现。
从更广的角度看,政治和法律并不冲突,它们是一致的。
一个法治国家,尊重和遵守法律的行为,就等同于政治表现良好。
因此,在对律师的职业准入考核中,除业务能力外,考查其是否忠于法律,是否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就已足够。
再外加一个政治表现,不仅多余,而且有被人曲解滥用的风险。
此外,《律师法》明确规定了申请律师执业的四个要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品行良好。
这里面没有提及政治表现作为先决条件。
但法律明确要求品行良好。
所以,山西建立律师执业人员品行鉴定制度和考察制度是有法律依据的。
不过,个人品行很难量化,《律师法》虽做了原则要求,但在广义上要精确落实是不可能的事。
因为品行是一种主观判断。
因此要将品行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先决刚性条件,就必须对其做狭义的客观理解。
在《律师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比如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申请人不颁发律师执业证;
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可以注销其执业证书。
这些规定实际上包含了品行不端的推论。
从立法本意来讲,《律师法》中的品行是否良好的依据是申请人有没有违法违规犯罪记录,而不是周围人或单位的主观评价。
可见,无论是政治表现,还是个人品行的考察,在律师的执业条件中,均可以由法律规定所替代,而且法律规定的内涵更精确,操作更便利,所以实在没有必要再增加一些“先决条件”。
第五篇:
律师执业所需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
(四)《实习人员登记表》及实习证;
(五)律师事务所与申请人签定的不少于一年期限的聘用合同;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
(七)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出具之日起60日内申请有效);
(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身份证、户籍证;
户籍地与申请执业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交申请执业地的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
2、申请人与政府所属人才交流中心签定的档案保管合同
档案存放证明的内容包括:
存档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历情况、职称情况、档案存放的起止时间、存放性质(个人或集体)、档案号、申请人的职业状况以及有无开除公职的记录。
(九)无其他职业的证明:
1、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批准辞职的正式文件;
其他从业人员,提交已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书、证明书(由原单位人事部门与申请人共同签订)。
2、城镇户籍无业人员,提交国家统一印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农村户籍无业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提交人事部门发放的退休证。
4、军队转业、复员、退伍人员,提交自主择业证、复员证、退伍证等。
上述
1、2类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还应提交报到证。
(十)小二寸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备注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附送:
律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所取得的成绩按照中共Xx市委和中共Xx市司法局党委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我所3名律师党员和29名律师都认真地参与了此次学习实践活动。
继市局10月11日动员大会后,10月12日就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10月13日,就制定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方案。
目前,支部的全体律师党员写出了学习的心得体会,每个人写出笔记近万字。
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确定7名同志为非党积极分子,接受了执行主任Xx的入党申请书,决定在201X年前发展新党员3名。
为了搞好基层组织建设,雕刻了党支部公章、树起了党支部的牌子、拨付了党员1000元活动经费,建立了党支部活动室,市局党委书记、局长Xx亲自担任Xx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从学习实践活动以来,我所积极参加“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活动以及全市司法系统开展的“个十百千万”专项法律活动,出动律师20余人次,走访重点工程、重点企业达10余家,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5000多万元,在万局长的带领下,十余名律师参加了Xx市重点工程Xx大道协调工作。
在律师Xx的努力下,使Xx化工融资4000多万元,写出了我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调研材料。
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存在的问题
1、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认识不足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之初,一些律师认为:
科学发展是国家的事,与律师的业务开展没有必然联系,搞不搞学习实践活动是一回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的关键是有业务做,为当事人服好务是律师事务所的职责所在,没有必要搞学习实践活动,还有关键的是没有时间来搞学习实践活动。
2、律师要求加入党组织的积极性不高多年来,由于律师党员在律师从业的过程中起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大,律师党员在律师行业中示范作用不多。
特别是党组织对律师党员关心教育不够,致使律师对党组织认识不深刻,总觉得党组织活动都是务虚的,是形式主义,律师要求入党的积极性越来越淡漠。
3、与律师工作结合不紧密。
学习实践活动成效不显著,是由于少数律师平时思想政治教育不够,存在着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无用论、无关论的错误认识倾向。
对学习实践活动有畏难、厌烦情绪。
认为学习实践活动是形式主义,抱敷衍应付的态度。
不能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律师实践相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成效不显著。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在主观方面主要存在对政治学习抱无所谓的态度,缺乏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有的甚至迷失了政治方向。
同时,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不是自觉地参加各项活动,而是消极的应付,在思想上没有根本转变过来。
2、在客观方面,主要存在社会环境极大地冲击着律师,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律师不可能做到“世人皆醉,唯我独醒”。
大多数律师还是存在着为生计而奔波,尚不能达到小康甚至更高水平。
生活压力、工作压力非常大,对物质生活追求具有更大的迫切感,学习实践活动的发展对律师业务开展,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四、具体整改措施
1、加大政治思想教育的力度律师属社会的上层建筑,不了解政治的律师和不研究政治的律师不是好律师。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加大政治学习的力度,进一步地加大律师政治思想教育。
2、加大措施,让学习实践活动与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按照学习实践的总体要求,加强律师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学习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本所在多年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将重点完善如何实现科学活动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使本所真正地实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