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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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
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区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洞财国资〔XX〕104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自XX年6月1日起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6月28日已完成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资产清查及财务清查工作,现将清查结果申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查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数为27人,事业编制数为20人,到清查基准日止行政编制实有人数26人,事业编制实有人数20人,另有计划内临时工1人,劳务派遣人员18人,各部门下派人员12人。
二、固定资产清理
本次清查(基准日期为XX年12月31日)共盘点固定资产211项615件(台、张、部、套),账面原值总计元,清查后无盘亏但待报废5(台、张、部、套),数值为198487元;盈亏3件(台、张、部、套),清查数值总计5680元;另因衔接问题有31900元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基准日前财务未入账,在XX年初才入账,但资产系统到基准日前已录入,这次在财清综01资产负债清查表中进行减少调整。
三、财务清理
对本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到基准日止,我单位资产总额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万元,固定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万元。
往来款项类中其他应收款为万元,其他应付款为万元,无盈亏。
通过财务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按照《鄂托克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鄂托克旗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鄂旗办发〔20PC〕4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由主要领导负责,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呈上。
一、积极宣传,使清查工作群众化。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使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局结合实际,对我局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了《鄂托克旗司法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使清查工作的思想深入人心,提高全体职工对资产清查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二、抓组织领导,使清查工作科学化。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鄂托克旗司法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会同财务室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三、全面摸底,使清查工作具体化。
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室以“账面数和实有资产进行核对”的方法对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中心)展开全面摸底核对清查工作。
通过清查,我局固定资产具体分为11大类,共计金额3034999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072610元,专用设备30532元,交通运输设备848693元,电气设备20510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748002元,家具用具314652元。
四、存在不足
按照统一部署,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如期完成了国有资产自查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由于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标准严,清查工作艰难而繁重,加强我们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太熟悉,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政策理论知识学习,多方请教实践经验,认真巩固现有成绩,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争取再上新台阶。
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国资委)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通过安徽公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梅山镇人民政府是由原梅山镇、江店镇、洪冲乡三个乡镇合并成立的,为行政机关,财务隶属于乡镇级一级单位;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等三大办公室,下属镇计生工作站、环卫所、城管中队、社保所、文化广播站、计生服务所等6个事业单位。
镇党政办为政府资产管理部门,各站所分别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资产管理;镇政府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镇政府核定行政编制人员48人、实有41人,站所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员57人、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59人,自收自支1人,离退人员114人,其他在职人员37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37人。
XX年镇财政收入8103万元,除上缴县财政外,收支平衡,略有结算。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截止XX年12月31日止。
(二)资产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涉及政府行政机关、镇计生工作站、环卫所、城管中队、计生服务所、广播文化站、社保所及同镇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敬老院。
内容包括单位所有资产:
银行存款、应收款、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等。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我镇以梅政办35号文件制定了《梅山镇XX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工作目标及工作原则,确定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及上报时间。
2、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我镇按照镇政府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以梅政办29号文件明确了资产清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各单位自查、镇财政分局审核、聘请中介机构审计、上报清查结果四个阶段进行。
3、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情况。
我镇于XX年6月中旬委托安徽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审计,经查阅有关帐册、文件、资料,进行部分实物抽查盘点,并进行核对,提交了专项审计报告。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全面认真的资产清查,摸清了家底、理顺了帐务,规范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帐情况:
此次清查单位共盘盈开顺敬老院、压缩式垃圾车、海马轿车等房屋、车辆24件,价值6168551元;盘亏电脑、彩电、梅山镇原第一敬老院、车辆等办公用品、房屋、车辆10件,价值87128元,流动资产损失6000元(城管专用工具)。
待报废的垃圾车、摩托车、电脑、打印机、电池车等资产9件,价值278050元。
(二)资产盘盈、损失、资金挂帐原因:
此次清查盘盈的资产,主要是因为以前年度的相关固定资产只入固定资产卡片账,没有入财务账,导致账卡不相符;盘亏的资产主要是因为电脑、彩电、办公桌椅、相机等资产购置年代久远,已毁损不能使用,长丰皮卡已达报废期,并于XX年9月交国资委处置,重新购置了车辆。
梅山镇原第一敬老院房屋已经现代产业园征收;存货(城管专用工具)因购置时间长久,已不能使用;待报废的垃圾车、摩托车、电池车因交通事故毁损,电脑、打印机等因购置时间长久不能使用。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帐证明材料。
盘盈的开顺敬老院等附有土地及房屋使用证复印件、环卫所等公务车及垃圾车附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盈亏的梅山镇原第一敬老院已于20PC年被现代产业园征收,附有征收协议复印件,长丰皮卡已达报废期,并于XX年9月移交县国资委,并通过县国资委审批、购置一辆新车。
彩电、办公桌椅因购置年代久远,已毁损;存货(城管专用工具)因购置时间长久,不能使用。
待报废的垃圾车、摩托车、电池车、电脑、打印机等均附有照片。
(四)经安徽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帐情况。
XX年6月中旬,我镇委托公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资产盘盈、损失、待报废、资金挂帐情况,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进行了核查,部分内容进行了账务调整。
未发现重大差错,基本一致。
(五)申报核定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的处理预案。
本次资产盘盈的开顺敬老院、压缩式垃圾车、轿车等房屋、车辆将按照相关规定并入财务帐;盈亏的电脑、彩电、梅山镇原第一敬老院、车辆等已提供相关证明、协议等证明材料;待报废的垃圾车、摩托车、电脑、打印机等将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按程序履行申报手续,待批准后处理。
四、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实际问题。
通过此次资产清查:
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只入卡片账,没有同步入财务账,部分毁损待废、不存在的资产,财务上未做任何处理,没有按照资产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依然挂帐。
(二)原因分析:
由于我镇单位范围大,下辖机构多,人员变动频繁,国有资产数量众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干部职工资产管理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
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增强资产管理意识。
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严格按规定处置资产,及时对单位财务账和系统账同步进行处理,以实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五、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通过清查,本单位全部资产832件,其中盘盈24件,盈亏10件,毁损待报废9件,单位部分房屋分别出借给老部住家、洪冲村、青山社区办公。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账面反映大众帕萨特轿车1辆,车牌号皖N40089,因XX年公车改革已进入公车服务平台。
大众帕萨特轿车1辆,车辆牌号皖N40092,因公车改革,按公车配置规定,已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于XX年进行账务处理。
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按照固定资产清理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我单位完成了固定资产清理和自查报表的填制工作,现将清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银川市民政局是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社会保障中除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具体负责救灾救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儿童、老年人福利、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项工作。
我单位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20PC年末单位行政编制21人,参公事业及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职工34人,离退休人员18人。
二、固定资产账面情况
截至20PC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为万元,按照固定资产分类,其中:
(一)土地和房屋构筑物类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建的办公用房万元,其中购买老年人活动中心办公用房3337万元,新建老年人活动中心万元。
2、位于兴庆区民族南街19-4号营业房万元
3、位于新华街的伤残军人田冲锋居住房万元
4、位于景岳小学的烈士纪念碑万元。
(二)通用设备类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置的投影仪等设备万元
2、机关使用的车辆、计算机等设备万元
(三)专用设备类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置的运动健身器械等设备万元
2、机关使用的手持GPS等设备万元
(四)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万元,包括:
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购置的家具万元
2、机关使用的桌、椅、柜等家具万元
三、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情况
我单位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四项清理”专项行动小组,3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四个组成人员”(审批人、采购人、实物保管人、账目登记人)名单;4月底,按照固定资产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组的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清理,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民政局汇总所属单位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