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共6篇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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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样的活动宣传,有效营造了基层群众广泛知晓、积极参与,基层党委政府充分关注,大力支持的舆论氛围。
我们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于老人,妇女重点宣讲《婚姻法》《物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
针对我所辖区为矿区的现状,我所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就顺便为群众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主要包括预防青少年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
(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村入户
司法所积极参与婚姻纠纷、房屋纠纷、合同纠纷、农民共外出务工、职工信访问题处理等事项的法律服务,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司法所制作发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连心卡”、将法律服务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服务承诺等,广泛告知辖区每位居民,有效畅通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通道。
我们发放法律服务援助连心卡,打造绿色通道,切实解决了群众维权、打官司难的问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社区基层组织法律顾问,接受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委托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办理了6件法律援助案件。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又见成效
司法所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村入户”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了调解网络,大力加强居级调解委员会建设,坚持以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以及赡养抚养等与群众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纠纷为重点,排查工作采取走访式面对面的进行矛盾纠纷专项排查。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全部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并落实责任人,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居,大纠纷不出街道办的局面。
上半年,司机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3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纠纷18件,调解成功18件,其中邻里纠纷2件,婚姻家庭纠纷15件,损害赔偿纠纷1件。
其中制作调解书的有7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及时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
司法所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逐一进行谈话教育,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每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
我们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矫正、帮教工作,促使他们改过自新;
进一步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低保、困难救济等措施,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20**年1月19日,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缪礼银、李媛媛、及安置帮教对象裴伟进行了走访慰问,并给每户送去一袋面、两袋米、两桶油约折合300元的慰问品。
国庆节前,我所对这些人员全部走访一遍。
目前这些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较为稳定,无重新犯罪现象。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无违法乱纪行为
司法所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不干违法乱纪的事,严格要求自己,不给单位抹黑、不给自己抹黑。
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干好份内工作,不辜负党和群众的信任。
第二篇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大练兵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司法所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镇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司法局20**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司法所于今年3月联合综治办、信访办、残联、计生办、妇联在集街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今年4月份,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信访办,在市工业园开发区新区拆迁地镇况楼村张庄开展“和谐拆迁”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村民们讲解《省征地补偿标准》《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
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周二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强化了与基层之间的联系。
根据市司法局和“大练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
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参与开发区新区建设调解工作,专人随同开发区拆迁工作组,发现纠纷就地解决,平均每日调解3个纠纷,有效的防止了纠纷的扩大,为开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力量。
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多次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上访事件,山北村吴窑铁矿开矿震塌村民房屋十余处,村民要求为其重建,震塌的房屋多为危房,吴窑铁矿又不愿意为其重建,司法所联合镇政府多次与吴窑铁矿和村民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上半年,司法所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36件,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镇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司法所按照区局的安排,根据省司法厅大练兵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每月进行一次走访调查,进行一次信息收集,对表现较好的放松管理模式,对违规的记过扣分,严格进行管理。
对安置帮教对象我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收集,对贫困的符合帮扶条件的无偿予以援助。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每月报表、出现情况及时上报区局。
上半年,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名,解除4名,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名,解除2名。
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都进行一次家访,调查其家庭和社会情况,了解清楚后再确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方案。
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及时填写解除申请表,并调查情况,予以解除。
第三篇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社会矛盾化解
为村、镇提供司法建议20件,全部采纳。
协助参与全镇、村的涉法信访案件20件,充分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
1、大调解化解一起一触即发的停尸闹丧事件
20**年5月3日,派出所接到社区居委会赵某的报案,称本社区宋某将父亲的尸体停在自己的门口,派出所立即出警,经调查,4月25日宋某的父母骑电动车经过社区中心路时,车翻将坐在车厢的宋某的父亲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宋某的母亲称车子是被赵某家落地的电线绊到,才导致车翻人亡,但赵某坚持摔伤事件与自己的电线无关,双方各执己见,致使矛盾升级。
宋家的行为虽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停尸闹丧事件决不能简单化处理。
4日派出所上报区局及当地政府,由区公安分局、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联合组成工作组,共同化解这一事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力待命,避免出现恶性事件的发生。
镇领导从各方面协调,答复当事人的各项合理的请求,缓和当事人的情绪。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结合案件事实为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在调解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天后这一事件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宋某将父亲的遗体运回家。
本案中宋某坚持接受调解,认为调解能更快的化解矛盾,因宋某及家人都在外打工,没有时间和精力通过诉讼解决矛盾,同时也相信通过调解更利于解决矛盾,毕竟双方当事人都是一个社区的居民。
这一事件的成功化解是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诸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手段和平台合力联动所发挥的作用。
也充分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使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平息在萌芽中,已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接受。
2、协助村处理征地拆迁赔偿纠纷并出具司法建议一份
司法所自3月份15日以来参与协助村处理征地拆迁赔偿纠纷,并为镇、村出具司法建议一份。
争议地位于村四座坟子,目前已被小区占用,征地时通知了实际耕种者在场,引发17组多数村民的争议,反映此地块为集体的招标田,不是部分村民的承包地。
经过司法所多方走访,出具案件事实及适用法规,并积极参与调解。
3、全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迎接区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20**年6月1日起,镇司法所全力配合镇政府化解两起重大矛盾纠纷,以一流的业绩迎接区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镇司法所参与两起重大矛盾纠纷的调查,为镇、村提供司法建议,共同调解纠纷。
村十七组的征地拆迁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村违章建筑拆除引发的信访案件这两起纠纷随时都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多部门的努力,这两起矛盾纠纷以得到稳控。
二、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项攻坚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司法所1月份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回访,开展针对性教育。
特别是对“三无”人员,生活困难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列为重点走访对象。
2月份慰问特困人员1名。
三、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本所管理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共18名,为做好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工作,每周电话回访一次、每月审查书面汇报、组织集中教育学习一次。
四、普法宣传工作
2月开展《人民调解条例》的宣传,3月上旬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的宣传,下旬进行产品质量法的宣传,重点宣传农产品相关的法规。
第四篇
上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在推进区“大投入、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上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我局被市司法局授予市级“先进司法局”荣誉称号;
作为主创单位为区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司法所长杨英同志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动基层司法所和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政办[20**]101号文件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烈政办【20**】43号文件要求,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和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正在抓紧实施中。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由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大力支持。
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运作。
首先设计了一套高标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并和有关部门到各镇、办实地考察、实地选址。
并进行了工程招标,制订了严谨的工程承包合同书。
三是严格管理,抓紧督促。
为了抓好这项工作,我们采取不定期检查、司法所专人负责、经常督查的办法,扎实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每个环节,要求施工队按图纸施工,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严防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目前,我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呈现良好势头。
、司法大楼主体竣工,进入装修阶段;
司法所的装修工程也进入尾声;
司法所已和办事处商妥与办事处办公楼一起购买香港街开发建设房屋;
、任楼、百善司法所也在购买中。
由于建设用地很难解决,新建存在困难,区政府已同意协调购买区工业园管委会办公用房,作为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用房。
(二)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我局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全区建立起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了调解组织结构。
辖区内的46个行政村及34个社区居委会均成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并按“六统一”的标准完成了标准化建设。
二是调访结合,消除隐患。
我们坚持纠纷排查常态化,各司法所每周上报纠纷排查表,矛盾纠纷制度,做到未雨绸缪。
积极采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与重要时期、敏感时期的重点排查相结合、例行性排查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速调速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调解机制,借助人大代表威望较高、扎根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通过参调、听调、接访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复杂疑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
四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
我局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为核心,积极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务求在化解矛盾促和谐上有实效。
如:
今年5月3日,镇凤凰社区居委会赵某称本社区宋某将其父亲的尸体停在他家门口,严重影响了他家的生活。
区公安分局、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联合组成工作组,共同化解这一事件。
经调查,4月25日宋某的父母骑电动车经过社区中心路时,车子突然翻倒将坐在车厢的宋某的父亲摔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宋某的母亲称车子是被赵某家落地的电线绊到,才导致车翻人亡,但赵某坚持摔伤事件与自己的电线无关,双方各执己见,致使矛盾升级。
工作组为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从多方入手协调,镇政府首先答复当事人的各项合理的请求,缓和当事人的情绪,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结合案件事实为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在调解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天后这一事件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宋某将父亲的遗体运回家。
本案中宋某坚持接受调解,认为调解能更快的化解矛盾,同时也相信通过调解更利于解决矛盾。
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778件,已成功调处1742件,履行1742件。
我区无一例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引起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以创新方式为抓手,推进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中,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上半年我局着重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电子档案登记和衔接工作,积极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渠道,不但网络健全、制度规范,而且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1月18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宋愚贤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成文在区司法局局长王振红的陪同下,先后慰问了我区15名特困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
这已是我区连续五年开展春节期间慰问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贫困人员活动。
截至6月25日共接收解释人员73人,全部都给与了妥善安置,为维护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帮扶与管控相结合,着力做好社区矫正人员转化和稳控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公、检、法等相关部门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切合实际的接、管、教工作管理模式。
各司法所根椐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实行了“红、黄、绿”三色管理办法,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并指定了以亲属为主的监护人,加强日常的监督与联系。
二是除个别在外地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外,各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普遍进行了首次谈话教育,包括罪错认识态度、家庭基本情况、社会交往状况、工作生活和困难要求等内容,使他们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社会化教育的亲情感,促进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
三是确定各镇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养殖厂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并采取集中与分散自由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教育效果。
四是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促其主动接受矫正、有效转化和顺利回归。
五是加强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平台管理,积极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完成社区矫正对象信息资料的录入工作,做到更新及时、查询便捷。
目前全区的信息监控平台运行正常、定位精确、及时,初步发挥了远程管理和监控的作用。
上半年新增社区校正人员全部纳入了移动信息监控。
全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51人,上半年新增6人,已成功推荐就业6人,落实责任田1人,落实困难救济9人,矫正人员思想基本稳定,改造表现良好。
(四)、认真贯组织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
4月份,按照省司法厅、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启动省厅“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及时召开动员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我局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
各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并积极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成效,充分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做好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一)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制定了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
积极做好第六个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的制定和“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启动前的调研准备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年初在法治文化宣传广场举办了主题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依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3月份联合综治办、信访办、残联、计生办、妇联在集街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是4月14日上午,区在镇马场街集中开展了“综治宣传进乡村”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政法系统、区直部门、驻烈有关单位等20余家部门和单位参加了此项活动。
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答询,并向过路群众散发了法律宣传材料。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忠敏,区委副书记陈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栗红,区人大副主任蒋雪侠等市、区有关领导到现场进行了巡视并参与了宣传活动。
四是4月份,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信访办,在市工业园开发区新区拆迁地镇况楼村张庄开展“和谐拆迁”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村民们讲解《省征地补偿标准》《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
五是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联合团区委到洪庄小学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
主要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重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刑法》等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尤其是宣传因网络沉迷给青少年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强青少年学生的自控能力,积极发挥网络的正面作用。
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以上系列宣传活动共悬挂条幅20余条,出动宣传车1辆,展出宣传展板46余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书籍、挂历画报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益日益突出
我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网络作用,通过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最后一道防线做出贡献。
(一)律师工作。
我区泽黎律师事务所积极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认真履行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各类经济实体法律顾问职责,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围绕我区今年重点工作,我局积极引导泽黎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城市拆迁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截至6月底,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54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法律援助案件6件,法律文书23份,接受法律咨询2142人次,担任法律顾问2家。
(二)法律援助工作。
上半年我局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年”活动,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和渠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上的贫者、弱者、残者和其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6月15日,电视台《直播》栏目组一行来我区,就村农民杨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现场采访了案件承办人和当事人,并制作成专题宣传片进行跟踪报道。
截至6月份,我区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3件,接待咨询200余人次,为我区弱势群体提供了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加强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更好地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近期,我们对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对本年度法律工作者注册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6月底,法律服务人员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89件,其中诉讼代理67件、非诉讼代理22件、调解纠纷11件、办理法律援助6件,业务收入5万余元。
四、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我局始终坚持每周一次的全体政法干警学习日制度,进一步抓好政法干警队伍综合素质教育,广开学习教育渠道,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更新知识培训,鼓励政法干警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基本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二是年初,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我局又积极参加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确保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红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区司法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活动部署,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及省纪委八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和中纪委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