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6151437 上传时间:2022-11-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

《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Word文件下载.docx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

将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杜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在零售环节发生流弊现象。

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评价抽样、监督抽样和快检工作。

及时查处店堂、媒体上的违法药械广告。

(三)深化信息化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药品品种在线监管系统”、“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疫苗冷链在线监管系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运用,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的效能。

继续做好网上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作出说明并进行整改。

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化系统运用范围,要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纳入“药品品种在

线监管系统”,增加药品仓储温湿度监控点。

三是要充分发挥药械QQ群的作用,做到互通信息,上下联动。

(四)抓好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

按照省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摸清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底数,组织对入网企业的培训和入网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分阶段实施的组织和技术指导工作,及时统计报送企业入网情况,督促企业按期全部入网;

同时加强已入网药品经营企业监管,督促其按照要求做好赋码、数据上传、核注核销和预警信息处理等工作,及时更新、维护药品电子监管平台。

(五)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

根据国家总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探索建立“规范化药房”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购进品种在线监管和药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及使用行为。

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监督检查。

将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围绕案件办理这条主线,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坚决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销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确保购销渠道合法,入库验收和储存养护符合规范要求。

重点加强对国际农商城中药材经营情况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出售硫磺熏蒸的中药材、违规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行为。

二是继续开展专门管理药品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检查。

强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进一步规范购销行为,确保不发生流弊现象。

对违反规定导致含特

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是开展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

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严肃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

四是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工作,坚决纠正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宣传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宣传指导助推企业发展

充分利用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药品安全知识展板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同时组织药师志愿服务人员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清理家庭小药箱、用药咨询等服务,提高全县人民的安全用药意识。

根据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基层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利用专职讲课、以会代训、组织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

开展走企入户活动,深入涉药单位,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精确对接,精准服务,加强对涉药企业的指导帮扶,促进全县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篇二:

20XX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对涉药涉械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分片责任监管模式,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以高风险产品企业为重点,提升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意识,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分工

1、各分管领导对应负责分管工作日常监管的有效实施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2、各监管组根据分片责任负责各自片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及监管数据的录入、更新,本组数据的汇总。

3、药械科负责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

同时,负责对各监管组日常监管数据的汇总、总结、通报。

4、各驻厂监督员负责驻厂企业的日常监管及驻厂监督工作。

5、监察室负责监察各片区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工作任务

重点监管单位(见附件1),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做好企业开办、变更、换证、认证及质量体系考核等相关工作,做好跟踪检查。

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发挥驻厂监督员的作用,督促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四、检查重点

(一)药品安全监管。

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统筹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多种手段,重点加强高风险产品、管理水平差和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监督检查,保证高风险企业飞行检查率达到100%。

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炮制,加强药品委托加工和中药提取物监管。

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启动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程,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规范制剂配制,提高制剂质量。

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包材质量标准,药包材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覆盖率100%。

加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频率,防范流失风险。

强化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配制管理。

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监测水平。

1、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

(1)关键岗位人员:

企业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药品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专业、学历、资历、培训情况、变更情况及其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

(2)质量保证部门:

按规范独立履行对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职责;

具有对物料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评估及决策等质量否决权;

(3)质量控制部门:

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

每种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采用的标

准及方法符合规定;

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

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

如有委托检验,其被委托方选择的原则、资质、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4)物料供应商:

选择供应商原则、审计内容、认可标准、审计人员的组成及资格、实地考核确定原则、考核周期及执行情况;

批准及变更供应商的审批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按规定与物料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具有供应商印章;

每种物料供应商的档案齐全、完整;

(5)物料管理:

原、辅料的使用及产品放行情况;

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其验证能够确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产品不放行;

(6)生产管理:

所有药品均按照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7)成品的取样、检验、留样是否规范;

必须做到批批全检;

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

(8)批生产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9)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

销售记录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每批药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

退回产品及召回产品的处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10)自检与整改:

企业自检执行情况;

接受检查、跟踪检查的次数及其发现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委托生产:

药品委托生产符合规定;

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药品质量监控情况。

2、医疗机构检查重点:

(1)药械使用质量管理组织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2)药械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药械购进渠道是否规范、合法,购进药械时是否索取合法凭证并有完整记录;

(4)是否按药械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和医疗器械;

(5)是否加强在库药械的养护管理,确保药械质量;

(6)是否按规定保证冷藏药品冷链的完整性;

(7)是否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有防止流弊的有效制度及措施;

(8)是否规范调配、使用药械,有防范差错的有效措施;

(9)不合格药械是否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药剂科以外的科室如检验科、防保科、放射科自行购进药械质量管理情况;

(11)医疗机构制剂是否经批准进行调配,是否在市场销售;

(12)是否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1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二)药品流通监管。

全面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建立健全认证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认证指导和日常检查,加强GSp认证的跟踪检查(见附件2),确保跟踪率达100%。

深化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局部署选择部分零售药店开展核注核销试点,提高药品核注核销准确率和预警信息处理率。

推动医疗机构远程监管工作。

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质量及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批发、连锁企业冷藏药品经营质量专项检查。

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服务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发布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

1、批发企业检查重点:

(1)企业对供货方资质审查情况(包括供货企业和人员、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包装

和标识等);

(2)企业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情况(有无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购销票据、购销记录和药品实物是否一致等);

(3)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4)企业仓储条件及管理情况;

(5)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冷藏药品冷链操作管理情况;

(7)企业电子监管、远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零售(连锁)企业检查重点:

(1)进货渠道、购销资质档案等情况;

(2)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现象;

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柜台现象;

是否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现象;

(3)药品零售企业“十二个不”的执行情况;

零售连锁企业“八个统一”的执行情况;

(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含兴奋剂制剂等药品的购进渠道和销售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履职情况;

(7)远程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医疗器械监管。

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5次,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

采取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规范化跟踪检查模式,现场检查率95%以上。

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二、三类器械生产企业的宣传、辅导和实施工作。

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覆盖面达到50%以上。

开展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1、生产企业检查重点:

(1)生产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有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和降低生产条件的情况;

(2)原、辅料的使用及放行情况;

(3)是否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和各项产品标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生产记录是否真实、齐全;

(4)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含计量器具)是否按企业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进行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验设备的周期检定、保养,设备状态标识是否明显;

(5)是否按产品标准进行过程和出厂检验,出厂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各项检验的记录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6)原辅料库、半成品库及成品库的储存环境是否满足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的要求。

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产品摆放是否合理,各项记录(出入库台账、货位卡、温湿度)是否齐全;

(7)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

在用产品说明书、标签和产品大小包装的内容与注册证是否一致;

(8)销售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反映每批产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并指定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经营企业检查重点: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企业有无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现象;

(4)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

三类以上医疗器械产品的购销存数据是否按规定录入安全监管服务系统等;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加大对企业宣称“无偿赠送”、“无偿试用”等营销模式的检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由药械科统一制订全年监管工作计划,各监管组要统筹安排,科学谋划,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目标和任务的细化工作,确保日常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切实加强对片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健全片区管理相对人的基础档案工作,定期汇总于药械科,统一完善企业档案。

(二)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要加大突击检查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应依法查处。

对日常管理混乱、隐患突出、整改无效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日常监督检查相关记录、落实整改情况等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归入信用档案,及时录入信息监管平台。

12月初将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包括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等综合情况分析)报送药械科。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

各监管组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视开展基础调研工作,要分析研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政策和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篇三:

20XX药品监管股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药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做好新版GSp的宣传贯彻工作。

按照省、市局的部署,自20XX年6月1日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新版GSp工作。

二是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

开展“整顿购销渠道、规范票据管理”活动,突出药品进货渠道、验收记录、合法票据及温控设备、特殊药品等(:

20XX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方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

三是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

按照新版Gmp和分级管理规定,对辖区内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皖食药监市【20XX】73号精神,在11月底完成监督检查100%覆盖。

五是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监督检查。

六是巩固“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和养护环节的监管。

对提交“规范药房”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验收检查。

七是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全年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00例。

八是加强重点品种监管。

做好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和疫苗等重点品种监管。

二、加强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坚持和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落实药品经营企业约谈制度,建立药品企业违法违规通报制度,制定县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建立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全年开展2次轮训,重点培训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新版GSp和药学专业知识,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认证企业人员业务知识考试工作,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文化宗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